12 月 5 日,蒙特利爾一名39歲男子伯戈,感到左側胸部疼痛、惡心,而且皮膚濕冷。 “情況開始變得更糟,所以我去了急診室。”
在急診室等了六個小時仍然沒有見到醫生,他放棄等候回家,第二天病情加重死亡。
加拿大醫學協會稱,“全國各地的許多急診室人滿為患,加拿大各地的患者等待時間太長,無法獲得必要的護理。” “這種情況並罕見,但除非我們做出重大的係統性改變,否則這種悲劇會繼續重演。”
最近本人也去過醫院急診室,實錄一下加拿大的急診係統的情況。
前些天嗓子痛,有一些咳嗽,估計是一般的病毒感冒。按照加拿大的標準療法“多喝水”幾天後,咳嗽加劇。買了咳嗽神藥川貝枇杷膏服用,無效。後來出現低燒等細菌感染症狀。病毒壽命有限,和它們拚時間就行。可是細菌壽命長,需要吃抗菌素對付。但是,抗菌素是處方藥,隻有醫生才可以開。於是問題來了:怎麽才能盡快見到醫生?
按照加拿大正常就醫程序應該先找家庭醫生,可是家庭醫生需要提前很多天預約,遠水解不了近渴。所以最快見到醫生的方法隻有去醫院急診室。很多人雖然病很急但隻是常見病,可是不去急診就見不到醫生,見不到醫生就拿不到藥。另外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是大病前兆還是一般的小病,也隻能去急診室讓醫生判斷。這就是急診室人滿為患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覺得隻是要一些抗菌素而已,不值得去急診室湊熱鬧。於是想去“不需要預約診所(Walk-in Clinic)”,但是前台聽我咳嗽,拒絕我去診所,約醫生兩天後打電話。
周六,醫生打電話來,同意開抗菌素。因為藥房周日休息,急忙去藥房取藥。服藥後很快開始猛烈咳嗽,但是很快就好了,顯然抗菌素奏效。但七天療程結束仍然有炎症。再打電話約醫生,兩天後再給了五天藥,效果不明顯。醫生給的是阿莫西林,估計應該換抗菌素,於是還得找醫生。
星期一,給家庭醫生打電話,家庭醫生讓我去看急診中心(Urgent and Primary Care Centre)。
所謂急診中心是為了解決醫院急診室擁擠問題而在醫院外設置的獨立急診室。我上網查了一下,溫哥華急診中心等待時間差不多四個鍾頭,這時間太長了。好在網站上列出所有急診室等待的時間,最多的10個小時,最少的在Richmond,1小時58分。有點奇怪,等候時間居然能精確到分,咋算的?
計劃午飯後Richmond去,吃飽喝足了再去耗時間。
午飯後再上網,Richmond急診中心等候時間變成4個鍾頭。溫哥華的變成6個鍾頭。但是有一家醫院急診室是一小時45分鍾,趕緊出發。
這家醫院急診室房間很小(各家醫院都小),有幾十個凳子。當中用繩子隔出一個排隊的地方。我站著排隊,過了大概半個小時,一個護士出來說,請記住你前後的人,然後坐在凳子上等候。於是我可以坐著等了。很快,新來的人在繩子裏麵有排上大隊,他們得等凳子空出來以後才可以統一坐下來。
大概又等了半個鍾頭,終於輪到進去。量血壓,測體溫,然後去窗口掛號,這時候才第一次報上名字,詢問病情,戴上手環,算是掛上號,再回到外麵等候叫名字。晚上標明的等待時間,應該是指進入急診室到報上名字掛號的時間。這時候已經初步分科,接下來就是等專科醫生,各科等候時間不一樣,不可能計算出等候時間。
過了不久,護士叫我的名字進去。裏麵有三個凳子,隻給病人坐,陪同人員隻能站著。有一個醫生看病,前麵兩個聽上去也就是頭痛腦熱之類的。輪到我,醫生詢問一番,又讓出去等候。時間不算長,被叫進去在治療室等待。這回是真正看病的醫生來了,詢問一番,然後安排抽血,回家等通知做B超。
星期六做超聲波,可以看著屏幕和醫生討論病情,顯然是炎症,問題不大。我覺得既然阿莫西林起初有效,說明抗菌素對路,隻要換一種抗菌素就可以。但是她隻管做B超,醫囑是要把結果直接發給家庭醫生,也就是說沒有在醫院治療的資格。
轉了一圈又回來了。還得和家庭醫生預約。家庭醫生盡快安排也已經是20天以後了。
也就是說,細菌性炎症大約需要等一個月的時間才可能拿到藥,這不太科學。
從這個過程可以看出家庭醫生和醫院之間有一個隔斷層。因為家庭醫生不足,預約困難,隻能看慢性病。而醫院是設計給治療急病重病的,但大多數病人沒有醫學背景,不可能判斷疾病的性質,要求隻有大病或急病再去急診不現實,也太冒險。比如那位伯戈,就是因為他不知道自己病情的嚴重性才放棄等候而回家,結果一命嗚呼。
所以,有病還是應該去急診,在醫院裏等醫生還是好過在家裏聽天由命。
區別在於:
1.如果不喜歡自己生活的社會環境,在加拿大(和美國),人們可以自由選擇離開這個國家就行; 在中國,人們有這種選擇權嗎?如果有的話,情況將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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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對中國現在的情況並不了解。四十年前,中國還不能自由移民國外。現在不同了,你如果不願意在中國生活,或者是想和國外的親屬團聚,都可以選擇移民國外,沒人攔著你。今天的中國進步了,公民有到國外旅遊或者移民外國的自由。加拿大多倫多市每年都有很多通過合法程序申請,來自中國的移民。中國也有合法注冊的商業機構,協助中國公民辦理出國旅遊和移民的機構。隻要中國人不是公安機關正在通緝的逃犯,就有權利申請護照出國旅遊,或者移民。至於其它國家是否願意接受來自中國的移民,那就不是中國政府範圍內的事了。
1.如果不喜歡自己生活的社會環境,在加拿大(和美國),人們可以自由選擇離開這個國家就行; 在中國,人們有這種選擇權嗎?如果有的話,情況將是怎樣?
2. 一般來說,加拿大看病等待時間久是事實,但急診室裏,重症可以優先立刻就診,而且人們不會由於“缺錢”而自動選擇放棄治療,等待死亡,或者曆經大病治療後,全家背上一輩子難換清的債務。中國目前的情況如何,大家都十分清楚。比如,:不久前國內官媒報道,某高級幹部街頭倒地後,被他人送醫院急救,但因為身份不明沒有先交足夠的醫療費而失去寶貴的急救時間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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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真 發表評論於 2024-12-17 20:06:16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2024-12-17 09:47:47
真嚇人。 一直看到有人說加拿大的全民醫保就醫等的時間長。 這要是中國, 肯定有人說製度問題,慘無人道之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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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說加拿大不好,為什麽你不回中國呢?為什麽要賴在加拿大呢? (看你怎麽回答)
真嚇人。 一直看到有人說加拿大的全民醫保就醫等的時間長。 這要是中國, 肯定有人說製度問題,慘無人道之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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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說加拿大不好,為什麽你不回中國呢?為什麽要賴在加拿大呢? (看你怎麽回答)
多市人 發表評論於 2024-12-17 10:24:35
全民醫療體係確實弊端很多,納稅人的負擔過重,這是製度性的問題,很難長期維持。但這些弊端在很大程度上也鼓勵了一些人無底線的濫用,比如小病就跑急診科或叫救護
全民醫療體係確實弊端很多,納稅人負擔過重,這是製度性的問題。但這些弊端在很大程度上也鼓勵了一些人無底線的濫用,比如小病就跑急診科或叫救護車。
在安省,如果病人被救護車送進醫院,Triage護士初診發現並非必要,同樣不會安排優先看醫生;如果ER醫生發現病情並非嚴重到需要使用救護車,醫院會根據診斷結果通知省衛生部,病人自己要負擔使用救護車的$250費用。假如醫生診斷病情屬實,且使用救護車必要,則自付$45co-payment.
在安省,如果病人被救護車送進醫院,Triage護士發現並非必要,同樣會不做優先考慮安排看醫生;如果ER醫生診斷後發現病情並嚴重到需要使用救護車,醫院會根據診斷結果通知省衛生部,病人自己必須負擔使用救護車的$250費用。假如醫生診斷病情屬實且使用救護車必要,則自付$45co-payment.
但在過去10年中,我也先後3次到過醫院的急診科Emergency。兩次因心髒問題,到醫院後都是第一優先,立刻被安排看了醫生。今年8月因自測新冠陽性去了醫院的Emergency Department(因家庭醫生正外出休假,診所秘書鑒於我有基礎病建議直接去醫院開藥)。最初掛號見Triage的護士,大概等了將近30分鍾,Triage的分流護士認為我不屬必須立刻就診之類病人,再讓我在過道的椅子上坐等了差不多2小時後,才被叫去看ER醫生。
美國醫療係統有各種毛病, 但加拿大和歐式的“全民免費醫療”從來不是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