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豆腐釣魚

臭豆腐釣 魚=海 畔有 逐臭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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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情人節當天給女子發完紅包後,兩次強行發生關係獲刑

(2022-11-03 16:15:05) 下一個

廣東汕尾,男子在情人節當天到酒吧玩耍時,認識一名女子,隨後還給對方發送了有兩個特殊含義的紅包。可不曾想,男子卻趁女子醉酒時,強行與其發生了關係。案發後,男子先是不承認有不軌行為,後又聲稱對方是“自願”的,但法院卻這樣判。

(案例來源:廣東汕尾城區法院)

男子翁某情人節當天邀請其幾名好友一起吃飯喝酒。在吃飯喝酒過程中,平時與翁某相熟的酒吧女銷售員主動發信息邀請其飯後到酒吧喝酒,翁某同意。

在酒吧喝酒玩遊戲過程中,經女銷售介紹,翁某認識了外出務工回鄉探親的女子馮某,並當場與其互加微信好友。

在大家結伴玩遊戲過程中,翁某主動向馮某示好,並以今天過節沒有準備禮物為由,連續給馮某轉賬1314元和520元。對於翁某過度熱情的舉動,馮某不好明確拒絕,但已有男友的馮某也不敢領取這兩個有特殊含義的紅包。

眾人在酒吧推杯換盞結束後,仍意猶未盡,並又相約一起去吃燒烤繼續喝酒。在吃燒烤期間,馮某因玩遊戲輸多贏少導致醉酒,並趴在桌子上昏睡。

翁某見狀遂主動提出自己先送馮某回家休息。可不曾想,翁某卻將馮某帶至附近一家公寓酒店處開房,並趁馮某昏睡時先後兩次強行與其發生了關係。

事後翁某為了掩蓋真相,遂整理好現場,獨自一人在沙發上入睡。次日清晨馮某酒醒發現異常後,立即質問翁某,但翁某卻裝作一臉無辜地,予以否認。

馮某見對方死不承認,遂馬上報警。雖然此時翁某心裏很慌,但其仍然表現出很無辜的樣子,並堅持認為自己隻是擔心馮某的安全,才留下來照顧她的。

可戲劇性的是,當公安民警趕到現場,將兩人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並告知翁某即便有措施,也仍然能提取到生物信息時,翁某立馬就慫了,遂主動承認曾兩次與馮某發生過關係。

但翁某卻仍然以兩人從酒吧到燒烤店都有親密舉動的行為、當時女方沒有反抗為由,堅持認為馮某是“自願”的。

1、通過本案的案情介紹,我們可以得知本案翁某的僥幸心理極重,甚至可以說是不到最後一刻都堅決不會承認的。而且,其很明顯是對於強奸罪存在錯誤的認知。

下麵就和大家詳細講解一下,刑法對於強奸罪的定義。用一句話來說概括就是,隻要行為人是在違背婦女意誌的情況下,與婦女發生關係的,就可以認定構成此罪。

也就是說,就本案而言,在雙方均陳述發生過關係,且有生物證據證明的情況下,翁某的罪名是否成立,馮某當時有沒有被違背意誌則是本案的關鍵。

注意!而刑法對於違背婦女意誌的定義又是這樣規定的,即不論使用任何手段,隻要是婦女處於不知、不會、不能抗拒行為人時被強行為之的,均屬於被違背意誌的情形。而對於行為人所使用的手段,刑法將其稱之為暴力、脅迫和定義非常廣泛的其他手段。

換而言之,被害婦女當時有沒有反抗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其當時為什麽沒有反抗。

具體到本案中,法院認為根據本案現有證據、證人證言、視頻證據及雙方的陳述,均可以證明馮某就是處於醉酒狀態時的,因此翁某的行為符合強奸罪的客觀構成要件。

2、本案翁某會如何量刑?

首先,刑事訴訟法明確指出,行為人對於同一被害婦女具有多次侵犯行為,行為人的罪名不變,但需根據其多次情節從重處罰。

其次,《最高法量刑指導意見細則》規定,強奸婦女一人一次的,將在有期徒刑4-6年確定基準量刑,對同一婦女每增加一次侵害行為的,將增加9個月至1年3個月的基準量刑。

也就是說,即便翁某兩次侵犯了馮某,但仍以強奸罪一條罪名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基於上述法律其基準量刑將在有期徒刑4年9個月至7年3個月範圍內確定。

最後,上述《細則》同時還規定,具有坦白、認罪認罰、自首、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等悔罪表現的,可根據行為人的犯罪情節及社會危害性等,酌情減少基準量刑。

綜上,法院以犯強奸罪,判處翁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3、希望大家務必要引以為戒!即在任何時候都切勿有任何僥幸心理,否則事後即便你嘴再硬,最終必定是徒勞,並將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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