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豆腐釣魚

臭豆腐釣 魚=海 畔有 逐臭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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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紫妍:被迫陪睡31人近百次,慘遭道具虐待,29歲吊死家中

(2022-04-10 12:56:03) 下一個

近日,“N號房”事件又有了新的消息。

“N號房”共犯薑勳的長相被公開了。

他表示:“真心的道歉,對不起。”

但是對於記者們的提問,她沉默不語。

最初“N號房”時間剛被爆出時,在國內引起了巨大的轟動。

雖然這是發生在韓國的惡劣事件,但是大家都是人,對於這種惡性事件都很關心。

生而為人,有自己的原則和底線,有道德和三觀。

但凡是個人,都做不出這些禽獸不如的事,更何況“N號房”事件涉案人員多達26萬。

韓國曝出類似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回想這些年韓國娛樂圈爆出的女星自殺事件:張紫妍、宋芝善、金宥利、樸慧尚 鄭多彬、薑鬥麗、李恩珠、金美善、崔雪莉、具荷拉。

幾乎沒有多久就會爆出一起自殺事件。

這些事件不僅反映出了韓國女性的地位,更是暴露了韓娛內部的肮髒。

其中最惡劣,最讓人感到心痛的非“張紫妍事件”莫屬。

簡單概括的話,張紫妍事件大概內容就是:

2009年份,韓國女星張紫妍上吊自殺,留下了遺書。遺書上指控了自己經紀公司逼迫她陪睡近百次。

簡單概括隻需要這麽四十多個字,但是其中的內情和參與人員的罪行卻是罄竹難書!

張紫妍,1980年出生於韓國,畢業於朝鮮大學(朝鮮大學在韓國)。

其實,張紫妍從小生活在一個幸福的家庭,父親是某集團分公司的社長,家庭條件優渥。

張紫妍從小一直被父母視為掌上明珠,直到她16歲。

16歲那年,父母因為車禍雙雙去世,隻剩下她和姐姐相依為命。

被剝奪財產,生活困難,兩人看盡了世態炎涼。

張紫妍是個漂亮的女孩,所以在簽約之前,就有廣告公司請她拍廣告。

也就是因為拍攝這個“樂高餅幹”的廣告,張紫妍進入了那個她夢寐以求的演藝圈。

但是她一定沒想到,

這個看似美好的地方,卻毀了她整個人生

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

進入演藝圈,成為一個閃亮的明星,賺許多錢,如果有這個機會,你會放棄嗎?

我相信大多數的人都會抵擋不住這個誘惑,張紫妍也是。

涉世未深的她,不知社會險惡,雖然受了很多苦,但好不容易看到希望的她失去了警惕。

她與公司

簽下了一份“霸王”合同

,其中一條說到,藝人違約要支付10億韓元違約金。

10億韓元什麽概念呢?大約600萬人民幣吧,對了,是二十多年前的600萬。

不知道看到這篇文章的人有多少人有600萬,反正張紫妍沒有。

但是我們樂觀一點,我們不違約,我們好好演戲,好好賺錢,那不挺好的。

事情最開始的確發展的很美好,她出演了兩部韓劇。

雖然不是很火,但是事業一直在軌道上,後來,她還出演了當時大火的韓劇《花樣男子》。

在劇中,她飾演的女主具惠善的女同學,在片中經常欺淩女主角,身為惡女三人幫中一員的sunny。

在劇中經常欺負別人的人,在現實卻是常常受到別人的欺負。

誰也沒想到,2009年,在《花樣男子》播出的兩個月之後,29歲的她被曝在家吊頸自殺身亡。

那時候,聽到消息的人估計都會想,好好的一個女人,為什麽要自殺呢?

開始大家以為她隻是抑鬱症犯了,所以上吊自殺。

直到後來韓國媒體慢慢公布了真相,公布了她50多封將近230多頁的遺書。

原來,張紫妍當初不僅簽了演藝合同,還被公司欺騙簽了許多見不得光的“服務”合同

公司看她長得漂亮,身材好,常常強迫她去做一些她不願意做的事。

比如陪睡,比如拍大尺度影片。

據張紫妍遺書所述,在2005到2009年期間,她被經紀公司逼著給大企業、新聞媒體高層、演藝圈人士等

31名男性

先後陪睡

上百次

,這些人,幾乎都是常客。

最可怕的是,她

平均每天陪睡五位“客人”

,最多一次,

她被迫同時陪睡4位

就算是到了

父母的忌日,她也沒辦法逃過

“即使是父親的忌日,也被傳召出門陪酒陪睡,實在都是萬惡無赦的惡魔,我列下了名單,死後變成鬼也必須報複到底。”

“每當換穿新衣服時,就是必須跟新男人陪酒陪睡的日子。……太肮髒了,覺得自己很悲慘……都想死了算了”

遺書中,我們可以看出張紫妍充滿了絕望、充滿了無奈。

其實張紫妍遭受的遠不止此。

在陪睡期間,她不僅會被侵犯,還會遭受

虐待

毒打

,用各種

道具

甚至為了讓“客人”有良好體驗,她還會

被迫服下助興的藥物

有客人會用上類似於

酒瓶、高爾夫球的道具

,把她身上能利用的地方都利用上。

甚至公司為了讓“客人”舒服,給她做了

絕育手術

她常常因為這些人的虐待走不了路。

她隻是一個柔弱的女性,她隻想好好演戲賺錢,她為什麽會遭受這些?

她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或許有人會說,這個人怎麽那麽傻,她不會報警嗎,不會換其他工作嗎?不會逃嗎?

你覺得她不想嗎?她逃得掉嗎?

先不說逃了要支付違約金,隻要她敢有一絲反抗行為,就會被公司的人毒打。

被關在黑屋子裏,被十幾個人毆打,打到她屈服為止。

如果報警呢?這就更可笑了吧。她服務的是什麽人,大家心裏都清楚,誰敢得罪。

如果選擇報警,張紫妍

不僅星途全毀,甚至都沒有辦法生存

畢竟,在很多人眼裏,受害者也是“髒”的。

即便要承受世人的眼光,張紫妍在自殺前,還是選擇過報警。

沒想到卻

被當時的執法人員用言語羞辱

,用輕佻的態度要求張紫妍詳細講述被性侵的過程。

張紫妍的後輩尹智吳曾13次為張紫妍案作證。

在接受警方調查時,早就說過裏麵涉及人員名單,但是警察始終不采信,也不公布。

而且更荒唐的是,

後來才發現當時的檢察官是其中一名嫌犯的老婆

大家肯定關心最後這些惡魔怎麽樣了。

她所屬經紀公司的金姓老板和劉姓經紀人,於

2010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

,但以

緩刑2年

社會服務160個小時

社結案。

受害人死了也就換來這個結果,那其他人呢?

其他人現在還在逍遙快活呢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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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BananaeEggs 回複 悄悄話 在南韓,至少新聞沒被鉗製,所以才能公怖這些不堪的潛規則。中共的黨官們,由於其情婦鬧事,情婦們自此從人間消失蒸發或「發生意外而死亡」的事件,多矣。例如薄熙來在青島任職時的主播情婦,懷孕後鬧事,自此了無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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