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N號房”事件又有了新的消息。
“N號房”共犯薑勳的長相被公開了。
他表示:“真心的道歉,對不起。”
但是對於記者們的提問,她沉默不語。
最初“N號房”時間剛被爆出時,在國內引起了巨大的轟動。
雖然這是發生在韓國的惡劣事件,但是大家都是人,對於這種惡性事件都很關心。
生而為人,有自己的原則和底線,有道德和三觀。
但凡是個人,都做不出這些禽獸不如的事,更何況“N號房”事件涉案人員多達26萬。
韓國曝出類似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回想這些年韓國娛樂圈爆出的女星自殺事件:張紫妍、宋芝善、金宥利、樸慧尚 鄭多彬、薑鬥麗、李恩珠、金美善、崔雪莉、具荷拉。
幾乎沒有多久就會爆出一起自殺事件。
這些事件不僅反映出了韓國女性的地位,更是暴露了韓娛內部的肮髒。
其中最惡劣,最讓人感到心痛的非“張紫妍事件”莫屬。
簡單概括的話,張紫妍事件大概內容就是:
2009年份,韓國女星張紫妍上吊自殺,留下了遺書。遺書上指控了自己經紀公司逼迫她陪睡近百次。
簡單概括隻需要這麽四十多個字,但是其中的內情和參與人員的罪行卻是罄竹難書!
張紫妍,1980年出生於韓國,畢業於朝鮮大學(朝鮮大學在韓國)。
其實,張紫妍從小生活在一個幸福的家庭,父親是某集團分公司的社長,家庭條件優渥。
張紫妍從小一直被父母視為掌上明珠,直到她16歲。
16歲那年,父母因為車禍雙雙去世,隻剩下她和姐姐相依為命。
被剝奪財產,生活困難,兩人看盡了世態炎涼。
張紫妍是個漂亮的女孩,所以在簽約之前,就有廣告公司請她拍廣告。
也就是因為拍攝這個“樂高餅幹”的廣告,張紫妍進入了那個她夢寐以求的演藝圈。
但是她一定沒想到,
這個看似美好的地方,卻毀了她整個人生
。
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
進入演藝圈,成為一個閃亮的明星,賺許多錢,如果有這個機會,你會放棄嗎?
我相信大多數的人都會抵擋不住這個誘惑,張紫妍也是。
涉世未深的她,不知社會險惡,雖然受了很多苦,但好不容易看到希望的她失去了警惕。
她與公司
簽下了一份“霸王”合同
,其中一條說到,藝人違約要支付10億韓元違約金。
10億韓元什麽概念呢?大約600萬人民幣吧,對了,是二十多年前的600萬。
不知道看到這篇文章的人有多少人有600萬,反正張紫妍沒有。
但是我們樂觀一點,我們不違約,我們好好演戲,好好賺錢,那不挺好的。
事情最開始的確發展的很美好,她出演了兩部韓劇。
雖然不是很火,但是事業一直在軌道上,後來,她還出演了當時大火的韓劇《花樣男子》。
在劇中,她飾演的女主具惠善的女同學,在片中經常欺淩女主角,身為惡女三人幫中一員的sunny。
在劇中經常欺負別人的人,在現實卻是常常受到別人的欺負。
誰也沒想到,2009年,在《花樣男子》播出的兩個月之後,29歲的她被曝在家吊頸自殺身亡。
那時候,聽到消息的人估計都會想,好好的一個女人,為什麽要自殺呢?
開始大家以為她隻是抑鬱症犯了,所以上吊自殺。
直到後來韓國媒體慢慢公布了真相,公布了她50多封將近230多頁的遺書。
原來,張紫妍當初不僅簽了演藝合同,還被公司欺騙簽了許多見不得光的“服務”合同
。
公司看她長得漂亮,身材好,常常強迫她去做一些她不願意做的事。
比如陪睡,比如拍大尺度影片。
據張紫妍遺書所述,在2005到2009年期間,她被經紀公司逼著給大企業、新聞媒體高層、演藝圈人士等
31名男性
先後陪睡
上百次
,這些人,幾乎都是常客。
最可怕的是,她
平均每天陪睡五位“客人”
,最多一次,
她被迫同時陪睡4位
。
就算是到了
父母的忌日,她也沒辦法逃過
。
“即使是父親的忌日,也被傳召出門陪酒陪睡,實在都是萬惡無赦的惡魔,我列下了名單,死後變成鬼也必須報複到底。”
“每當換穿新衣服時,就是必須跟新男人陪酒陪睡的日子。……太肮髒了,覺得自己很悲慘……都想死了算了”
遺書中,我們可以看出張紫妍充滿了絕望、充滿了無奈。
其實張紫妍遭受的遠不止此。
在陪睡期間,她不僅會被侵犯,還會遭受
虐待
,
毒打
,用各種
道具
。
甚至為了讓“客人”有良好體驗,她還會
被迫服下助興的藥物
。
有客人會用上類似於
酒瓶、高爾夫球的道具
,把她身上能利用的地方都利用上。
甚至公司為了讓“客人”舒服,給她做了
絕育手術
。
她常常因為這些人的虐待走不了路。
她隻是一個柔弱的女性,她隻想好好演戲賺錢,她為什麽會遭受這些?
她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或許有人會說,這個人怎麽那麽傻,她不會報警嗎,不會換其他工作嗎?不會逃嗎?
你覺得她不想嗎?她逃得掉嗎?
先不說逃了要支付違約金,隻要她敢有一絲反抗行為,就會被公司的人毒打。
被關在黑屋子裏,被十幾個人毆打,打到她屈服為止。
如果報警呢?這就更可笑了吧。她服務的是什麽人,大家心裏都清楚,誰敢得罪。
如果選擇報警,張紫妍
不僅星途全毀,甚至都沒有辦法生存
。
畢竟,在很多人眼裏,受害者也是“髒”的。
即便要承受世人的眼光,張紫妍在自殺前,還是選擇過報警。
沒想到卻
被當時的執法人員用言語羞辱
,用輕佻的態度要求張紫妍詳細講述被性侵的過程。
張紫妍的後輩尹智吳曾13次為張紫妍案作證。
在接受警方調查時,早就說過裏麵涉及人員名單,但是警察始終不采信,也不公布。
而且更荒唐的是,
後來才發現當時的檢察官是其中一名嫌犯的老婆
。
大家肯定關心最後這些惡魔怎麽樣了。
她所屬經紀公司的金姓老板和劉姓經紀人,於
2010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
,但以
緩刑2年
及
社會服務160個小時
社結案。
受害人死了也就換來這個結果,那其他人呢?
其他人現在還在逍遙快活呢
!
(Z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