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豆腐釣魚

臭豆腐釣 魚=海 畔有 逐臭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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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50歲丈母娘以身試婿,到底是為了女兒的幸福,還是滿足私心?

(2022-01-08 04:10:11) 下一個

2008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案件,至此,一場離奇殺人案終於落下了帷幕。

2003年3月,在北京上大學的大三女生陳冬冬(化名),向警方報案說是自己的母親失蹤了。

因為學業比較忙,陳冬冬兩三天會和母親通一次電話,這次竟然不知不覺過了一周,自己忘記給母親打電話了,按照平時來說,母親肯定早早就聯係自己了,為什麽過了一周母親都沒有給自己打電話呢?

放心不下的陳冬冬撥打了母親的電話,電話那頭顯示對方已經關機,陳冬冬沒辦法聯係了家裏的其他親戚,但是都沒人知道陳冬冬母親的去向。

陳冬冬找遍了所有母親可能會去的地方,還是沒有找到母親,沒有辦法了這才來警局報案。

陳冬冬沒想到的是,自己的母親的失蹤竟然是曾經交往過的男友導致的,因為母親不讚同兩人的親事,拆散二人的計劃無果之後,陳冬冬的母親竟然產生了“以身試婿”的想法,也將自己推入了地獄之中。

當年究竟發生了什麽呢?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這件案件的始末。

1985年10月,因為發現了丈夫婚內出軌,陳冬冬的母親郝某決定離婚。

離婚後的郝某帶著年僅3歲的女兒陳冬冬離開了之前住的房子,換了一個地方開始新的生活。

時間過得很快,一轉眼陳冬冬在郝某的精心養育之下出落成了一個亭亭玉立的小美女,在學校也有不少男生追求她。

可能是因為自己婚姻失敗的原因,郝某一有時間就會和女兒說,找男朋友可以,一定要看他的為人,不能像我一樣,隨便找一個男人,最後落個離婚的下場。

俗話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郝某日複一日重複著這些話,在陳冬冬聽來都覺得這是母親的人生,她肯定不會是這樣的。

又過了兩年,陳冬冬高考結束之後成功被北京一所大學錄取,郝某在一邊開心女兒考上好大學的同時,又開始擔心女兒到了該談戀愛的年紀,會被騙。

然而就是越怕什麽越來什麽,陳冬冬為了慶祝自己考上大學,報了一個旅遊團,認識了一個叫張振明(化名)的人,在張振明的花言巧語下,陳冬冬墜入了愛河,旅行結束後,兩人還保持著聯係。

沒多久後,兩人就開始了同居,陳冬冬怕母親不同意,謊稱自己一直在學校的宿舍住。

但是有一次陳冬冬回家和張振明聊天的時候,不小心被母親看到了,郝某得知女兒戀愛之後,就問道,你知道他是什麽人嗎?清楚他的底細嗎?這年頭騙子可多了,你可千萬別被騙了。

陳冬冬從小就聽著這些話長大的,這次終於忍不住說道,我交往什麽樣的人是我事情,您不用操心我了。說完便奪門而出,母女兩人陷入了冷戰。

後來,郝某還是放心不下女兒,主動聯係女兒說,讓她把男朋友帶回家一起吃飯,看看對方是個什麽樣的人。

陳冬冬以為母親同意了,欣喜的告訴了張振明,邀請他來家裏做客,張振明也同意了。

到了吃飯的這天,張振明買好了禮物送給郝某,舉手投足之間都讓郝某覺得這個小夥子還不錯。

接下來的幾天,大家都相安無事,陳冬冬以為母親接受了張振明的時候,突然接到了母親的電話。

郝某在電話中說,要求陳冬冬不要再和張振明來往,他之前說的他的工作,工資全是假的,連學曆都是假的。

雖然陳冬冬在和張振明相處的過程當中,也知道他有一些不好的秉性,但是她覺得這些都不能夠阻擋兩人在一起的關鍵因素。

郝某見女兒沒有要結束關係的意思,所以就決定來找張振明談談。

沒想到張振明也表示自己不能分手,這讓郝某更加氣憤。

2001年春節的時候,郝某找一個好姐妹傾訴了一下這件事,閨蜜說,其實別的都不重要,隻要他對冬冬一心一意就可以了。

郝某想想也是,前夫不就是因為出軌才離婚的嗎,隻要確保張振明對女兒沒有二心,就勉強同意這門親事。

那要怎麽確認張振明的一心一意呢?思來想去,郝某想到了一個“好辦法”。

郝某決定自己來試試張振明的心意,春節過後的一天,郝某再次邀請張振明來家裏吃飯,陳冬冬以為這次母親是真的同意了二人的交往,很是開心。

然而,事情的發展卻不是陳冬冬想象的那般美好。

有一次,郝某單獨叫了張振明來家中吃飯,說是有事情和他說,張振明沒多想就來了。進門就看到郝某做了一桌子的菜,旁邊還有一瓶白酒。

兩人一邊聊天,一邊喝酒,喝著喝著,兩人仿佛忘記了彼此的身份,郝某向張振明哭訴起,這些年來撫養女兒的不易,獨居多麽淒涼,孤枕難眠。

張振明聽得很是動情,直接上手安撫郝某,將她摟進了自己懷中。

在這個擁抱當中,兩人都衣著單薄,肌膚相親,不該發生的事還是發生了。

第二天早上起來,張振明懵了,自己怎麽會赤身裸體和丈母娘睡在一起!

張振明躡手躡腳的起來穿上衣服,想溜走的時候,郝某醒了,說道,我隻不過想試試你對我女兒是不是一心一意,看樣子果然不是,不同我多說了吧,趕緊和冬冬分手!

張振明這才意識到原來這一切都是郝某設的圈套,雖然發生了如此不堪的事,但他還是表示不願意和陳冬冬分手。

郝某沒想到張振明如此厚顏,直接威脅說道,你要是不分手,我就去警局報案,說你強奸我,看誰相信你的話,到時候冬冬也會看到你真實的麵目!

張振明聽到此話之後,憤怒至極,衝過來用手掐住了郝某的脖子,將她摁倒在床之後,拿起旁邊的枕頭捂在了郝某的頭上,一開始郝某還在劇烈的掙紮著,漸漸的就沒了動靜。

看著一動不動的郝某,張振明這才意識到自己殺了人,驚惶無措之下,他將屍體用被子裹起來,裝進了床箱裏,匆忙逃離了。

當陳冬冬得知母親是被張振明殺害的真相的時候,難以接受,直接昏倒了。

2008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張振明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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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llowNature 回複 悄悄話 典型的 不作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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