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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錢財觀念

(2020-06-07 11:30:09) 下一個

基督徒是人類社會中一個特殊的群體,一個分別為聖的群體,盡管如此,基督徒也是人,是活在世上有血有肉,有各樣活動的人。因此,我們就難免要參與社會上各種經濟活動,與它們發生著千絲萬縷的聯係。盡管我們很多時候不願去談論“金錢”,而事實上我們每天都直接或間接地與“金錢”發生著這樣或那樣的聯係。因此,基督徒既不可象市伶小人那樣見錢眼開,也不必象某些宗教中中的苦行僧一樣,談錢色變。既然金錢是我們不可回避的一個問題,那麽基督徒樹立一個正確的金錢觀是大有必要的

【錢財是神的祝福】

有一個故事說:有個人上了天堂,發現一個極大的寶庫,天使帶他到一個房間,門上寫著:給某某人的祝福。進門一看,裡麵放滿了大大小小、包裝精美、寫著他名字的禮物。天使告訴他:這些本來都是要給你的,但你一直沒有來認領… 原來,上帝為祂每個兒女都預備了豐盛的祝福,當然也包括了財物上的富足。但是如果我們不清楚祂的應許,或知道了,卻沒有去做;還是因著錯誤的態度,以至於入寶山 而空手回,這是多麼可惜的事!

我們一定要明白這個真理,就是神樂意祝福祂的兒女,你看如亞伯拉罕是大財主 (耶和華大大地賜福 …使他昌大,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創24:35)、以撒 (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創26:12-13)、雅各則是大企業家,若在今天,他一定會想辦法讓牠的股票上市。約瑟、大衛、所羅門,更是富可敵國;新約時代的彼得 (彼得的家可大著呢)、少年官馬可、醫生路加、賣紫色布的呂底亞、百基拉亞居拉都是經濟上寬裕的人。

有些人總在財務上匱乏,若不是用錢的態度、方法不對,多半都與祖先或從罪而來的咒詛有關。

【貧窮不都是遭神咒詛】

如果我們觀察世界上所出現貧窮的實況,也許會想到非常多元又相異的因素使然,麵對各地域及社會階層的貧窮,大多數的國家政府都想改善,可是有心無力者居多。貧窮的景況除了源於諸多外在不穩定或不可抗逆之因素,它同時亦有可能來自個人的生活與價值觀。因此,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在理解貧窮的現實上,是需要作出倫理角度與觀點的分析,將客觀與主觀因素並列,對照而尋求事實的真相。

舊約〈箴言〉論到「貧窮」這個議題時,亦有關注「個體層麵」的倫理責任與原因,它的分析十分貼近現實,玆分三方麵來論述:

  • 箴言說:「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十章4節)除了大環境或製度麵因素,我們也可能需要思考,是否因為上述原因而致貧窮。若是經常光說不練、紙上談兵,最終一事無成而一無所有,我們也需要學習麵對自己的責任。
  • 箴言說:「不要貪睡,免致貧窮;眼要睜開,你就吃飽。」(廿章13節)「貪睡」同時意謂著生活中的不良習慣,它與「懶惰」是雙胞胎,不想做事改變自己便抱頭呼呼大睡,兩者交織而成了禍根,可見責任感與生活習慣是非常重要的。
  • 箴言說:「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廿三章21節)我想「好酒貪食」就代表奢華浪費的生活方式。現代人常嘆:「錢賺得來,去得也快!」許多「月光族」總是埋怨錢不夠用,無法分辨生活中的「想要」和「必要」,卻不正視自己是如何亂花費的?浪費的人招致自己貧窮,誰都幫不下手,也幫不上忙。

全本舊約〈箴言〉一針見血地指出問題關鍵所在,也迫使我們重新檢視自己的做事態度、生活習慣與價值觀,有時最被忽略的原因,正是我們自己啊!

【貪愛錢財是罪】

聖經從來沒有將擁有財富列作罪行。有些信心偉人例如:約伯、亞伯拉罕、大衛、所羅門…都是大財主,他們得財富的能力是神賜給他們的129。雖然‌“錢‌”本身不是罪,不過貪財卻是萬惡之根。人會因為一心要多賺一些錢而不顧一切。

  • 貪財就是私欲在心裏膨脹,著眼於今生的名利地位、貪汙受賄、挪用公款、詐騙盜竊;甚至走私販毒、賣淫嫖娼、綁架勒索、偷稅漏稅、傳銷勾當,拐騙婦女、七情六欲等無惡不作。“貪財是萬惡之根”,多少人道貌岸然因貪得無厭而欲壑難填!如此人生就像粉飾的墳墓;他們心裏充滿忌妒紛爭,痛苦和災難就此接踵而至。
  • 貪財就是順從魔鬼的誘惑,背離耶和華神的旨意。人類早在伊甸園的時侯,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陰險狡猾的魔鬼,選中了信仰模糊,又靈性軟弱的夏娃。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 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3:1上-6)
  • 貪財的本質就是背離神命定的範圍,放縱私欲,為了達到自己的欲望,不擇手段做一些不合《聖經》的事,主明確告訴我們:“因為我們沒有帶什幺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幺去,隻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欲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7-10)

因貪愛錢財或物欲而破毀婚姻的例子俯拾皆是。聖經告訴我們,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落在試探中和陷阱裏。不滿足的心帶來張力,使他們和身邊的人經常發生摩擦,還會因為想賺快錢給至愛帶來懊悔與羞辱。

“心態取向‌”是問題的核心。我們不是曾經見過一些人住在簡陋房屋中、吃最簡單的食物、穿著樸素但過著充滿喜樂的生活?他們懂得在主裏喜樂,存著感恩 的心去享受他們所擁有的,不把心思意念放在他們沒有的事物上。他們深切體會到:‌“人的生命並不在於家道豐富。‌”

也有一些人總希望凡事都能多得一些。好像不能多得一點點就不會快樂了。他們認為隻要多擁有一間睡房、廚房大少許、鋪地毯、私家泳池、多添一艘遊艇 、一輛汽車、最新穎的電子產品a…才會快樂。但得到了,他們仍然認為差了一點點,不多得一樣別的不可。在他 們完夢前,生命已經消逝,他們錯失了真正的喜樂。從來沒有好好享受神給他們的分。假如我們不介懷我們所沒有的,就能得到那真正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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