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小捷的博客

主要闡釋我對中國政治改革的有關思考,以及我對整個人類文明的有關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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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中國的民主轉型:我們需要新的思路(上)

(2024-11-27 09:11:26) 下一個

    中國的現代民主轉型,傳統的思路一直是,要在中國建立起一種類似西方的三權分立、多黨憲政式的民主製度。在這個整體思路的前提下,又連帶派生出一些具體的路徑方麵的思路:如大力發展市場經濟;建立法治、依法治國;努力發展、壯大公民社會力量;推行司法獨立、聯邦自治,等等。但自戊戌變法以來,已經120多年了,這條路始終未能走通。那麽,會不會是我們的思路有問題呢?這裏我提供一個新的思路:先在中國行政係統的內部,建立起一種兩權共享(詳後)、半周半秦式的體製,將來再在這個基礎上,進一步發展、完善中國特有的民主製度。

 

  • 照搬西方的舊思路為什麽行不通?

 

先闡釋一下我據以展開分析的兩個前提性假設、兩個基本的理論出發點:

 

    1、人類曆史上出現過的各種文明,主要有三大類型——行政占優的文明、市場占優的文明、教俗(理念)占優的文明。這三類文明不是單向地前後相繼地出現並直線發展的,而是多元並存、平行互補地競相發展的。不同的文明類型,會有完全不同的、適合該文明中優勢社會力量的民主框架。例如,歐美是市場占優文明,適合在市場係統自身之外,建立一個憲政民主的框架;中國是行政占優文明,適合在行政係統自身之內,建立一個兩權共享的民主框架;阿拉伯、印度是教俗占優文明,適合各自建立另一種獨特的民主框架。

 

    2、即使是同一類型的兩個人類文明,如果體量(麵積的大小、人口的多少)和存續的曆史長短大不相同的話,那麽其發展演變、民主轉型的具體途徑和最終模式,也會有很大的不同。由此,中國無法模仿日本、韓國、西班牙、新加坡等國的民主轉型模式。即使是體量和存續的時間大體相同的同類型的兩個文明,若處於不同的外部條件下,其民主轉型的具體路徑和最終模式也會有較大的不同。由此,中國也無法模仿俄羅斯。

 

    下麵就從這兩個前提假設出發,分析一下為什麽舊的傳統轉型思路走不通。我們先討論一下舊的整體思路,即:在中國最終建立起類似西方的多黨憲政、三權分立的民主製度。這個思路產生的原因是:從曆史事實來看,現代西方在憲政民主產生之前,也曾經有過一段落後的國王專製、行政占優的曆史時期,或落後的教會專製、教俗占優的曆史時期,人們經過長期的努力,有時甚至是暴力抗爭,才逐步建立起了一個比國王專製或教會專製更先進的憲政民主製度,由此也促進了西方整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也就是說,曆史似乎是線性發展的,從專製發展到憲政、從獨裁發展到民主、從落後發展到先進。既然近代的中國也是皇權專製、獨裁,也非常落後,因此中國也應該像西方那樣,推翻皇權,建立起一個憲政民主製度。表麵上看,這個思路很合理,很符合邏輯;但,其實是站不住的。

 

    首先,自古以來,行政占優、市場占優、教俗占優這三種類型的文明在世界範圍內總是同時存在的,而不是前後相繼出現的。如,在遠古,有市場占優的米諾斯文明、腓尼基文明,也有行政占優的古埃及文明、古中華文明、古波斯文明,同時還有教俗占優的古猶太文明和古印度文明。即使在一個局部的地理範圍內,如地中海周邊地區,市場占優的米諾斯、雅典、伽太基和行政占優的麥錫尼、斯巴達、羅馬,還有教俗占優的猶太文明,先後同時並存。再往後,20世紀的資本主義陣營和社會主義陣營,以及當代的中、美兩國,都是行政占優和市場占優的文明同時並存;同時還存在阿拉伯、印度等教俗占優的文明,等等。在漫長的曆史發展中,從沒有任何一種類型的文明始終占據著強勢的地位,而都是此起彼伏地交替競相發展的。例如,行政的中華文明,教俗的阿拉伯文明,在曆史上都曾經領先過。20世紀30年代,前蘇聯的發展速度;20世紀末、21世紀初,中國改革開放後的發展速度,都是驚人的。即使拿當代的朝鮮和韓國相比,在彼此建國後的早期,上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行政式的朝鮮的發展速度也遠快於市場式的韓國。當然,無論是何種類型的文明,都需要不斷地更新換代,不斷地轉型升級,否則,就會停滯、跌落,最終被那些更新換代了的其它類型文明所超越。

    當然,學習西方的理由也可以是抽象的,如,認為人們的本性都是一樣的,不論何種文明類型中的人,都需要自由民主的普世價值觀,都需要這些天賦的人權。隻有憲政民主的體製,可以滿足人類的這個基本訴求。因此,不管中國屬於何種類型的文明,我們都應該努力去實現憲政民主,去滿足這種天賦的人類本性。不可否認,那些人權價值觀本身以及和它彼此配套的憲政民主製度本身,都沒有問題,它在歐美長期取得的成功就是明證。但問題的關鍵在於,這些所謂的普世價值觀本身,並不是來自人的本性,更不是來自天賦,而是來自於市場經濟本身在運行過程中所逐漸產生、逐漸完善的人們必須遵守的相互合作的行為準則。因此,要想實行這些普世價值觀,要想實行憲政民主,就必須有一個先決條件,即:在整個國家中,市場係統必須已經長期占據優勢地位。隻有這樣,那些為市場係統服務的行為準則,才會進入人們的價值觀,才會進入人們的潛意識,才能為憲政民主創造條件。一句話,我們不能倒果為因,靠實行憲政民主來實現這些普世價值觀。

    反觀當代中國,主要是靠一係列大大小小的相互關聯的行政命令來把整個社會組織成一個有機的分工協作的整體。再看曆史,中國幾千年來一直是行政占優。在這樣的國家中,人們長期養成的、長期習慣的、潛意識所認同的一個至高無上的行為準則就是:服從命令聽指揮。在中國,若想靠建立憲政民主製度來實現普世價值觀,甚至想靠製定一部完美無缺的憲法來解決一切問題,隻能是緣木求魚。一句話,中國自古就是靠大大小小的行政命令來組織社會運轉的,和市場占優的文明靠一係列大大小小的合同(契約)來組織社會運轉完全風馬牛不相及。

那麽,能否先把中國變成一個市場占優的文明、然後再實行憲政民主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不錯,世界曆史上有許多人類文明轉型的案例,如古埃及、古波斯原來是行政占優文明,後來變成了教俗占優文明。當代東亞的日本、韓國等,過去是行政相對占優,現在也變成了市場相對占優,並實施了近似西方的憲政體製。但所有這些轉換文明類型的例子,都是在外部的直接、間接暴力壓迫下實現的,且原文明和入侵的外文明相比,體量都不大,因此才能被迫轉型。但,這些被動轉型後的文明,往往和那些原生的文明類型有較大的不同。如日本和韓國,雖然實現了憲政民主的框架,但卻出現了權閥(日本)和財閥(韓國),這些就是它們原來的行政文明的殘留所致。而曆史和體量對文明轉型的影響,以英國的前殖民地的例子最為突出。如印度、新加坡曾同為英國殖民地,但印度曆史悠久、體量過大,雖淪為殖民地時間最長,但其文明始終沒有完成轉型,還是教俗型國家;新加坡則由於體量小,基本轉型成了市場型國家。還有俄羅斯,雖然想一下轉型成市場占優文明,也搞了憲政,但其行政占優的時間較久,體量也過大,造成長期混亂不說,勉強轉型不久,又開始變相地往回轉型了。總之,若要讓體量比印度和俄羅斯更大、且行政曆史更悠久的中國,變成市場占優的文明,推行憲政民主,成功概率就太低了。那麽,西方中世紀的歐洲,為什麽能從行政和教俗文明成功地轉變成市場文明呢?。這裏我們姑且不說其地理環境和古希臘羅馬的曆史傳統的影響,單說其當時的具體條件:行政處於分裂狀態,教會也處於分裂狀態(出現新教);且教俗勢力足以和王權抗衡。因此,西方的市場係統才得以在行政、教俗長期鷸蚌相爭的環境中逐漸做大做強,經過漫長的1000多年,歐洲才得以完成文明類型的最終轉換。顯然,當代中國並不具備這樣的條件,即使再等100年、200年,也無法複製這條轉型之路。

 

    那麽,先加強法治建設,先回到1982年的憲法,然後再走向全麵民主,這個思路行嗎?我們首先來看一下曆史。自辛亥革命以來,中國曆次民主轉型的失敗,沒有一次是因為當時的憲法不完善、有漏洞而導致的。建國以後發生的災難,無論是反右、大饑荒,還是文革,也沒有一次是因為當時的憲法不完善而造成的。如果你現在去讀一遍中國當下的憲法,就會驚訝地發現,你所要爭取的民主、自由、人權,憲法裏早就有了,而且比你想要的更多呢。但實際情況又完全不是這麽回事。這說明什麽?說明憲法,以及其他許多重要的法律,在中國都是一紙空文。中國自古就是一個靠行政命令來治理的國家,一切法律,在中國,本質上都是行政命令。而命令的一大特點,就是它的可變性或易變性,完全隨著領導人的意誌為轉移。一大堆成文法律,抵不上領導今天發布的一條指示。若有哪個官員試圖依據某條現行法律來拒絕執行當下領導的命令,等待你的,就是丟官帽。因為,這個上級領導掌握著對你的行政任免權。在此情勢下,你若想通過建立法治來走向民主自由,隻能是南轅北轍。

 

    又或者,我們先逐步培育公民力量、社會力量,最終再走向全麵民主,如何?從中國幾千年的曆史來考察,政府是絕不允許體製外的社會力量做大做強的。限於篇幅,這裏隻舉一個小例子。朱元璋時期,某地方官向中央報告當地治理狀況,提到當地有一個大族,世代同居,千餘人住在一起,安分守法,其樂融融。朱元璋曰(大意),“幾千同居,若有所圖,何事不舉?”結果,這個族群被迫拆散分居。由此可見,百姓守法同居都不行,何來的社會公民力量發展壯大?那麽,國外的一些成功案例又該如何解釋呢?如,印度甘地領導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美國馬丁- 路德金領導的非暴力“反種族隔離”運動,為什麽都成功了呢?還是因為文明類型不同。印度是教俗文明,可以天然地通過宗教把民眾組織起來,且當時印度的民族獨立和全體人民都利益相關;而作為對立麵的英國,已經被二戰嚴重削弱。美國黑人運動,參加者也有基本盤,反種族隔離和全體黑人都利益相關。且他們反對的僅是種族隔離,並不反對市場經濟。更重要的,英、美都是市場占優文明,講究法治和人權,他們隻是把違法的非暴力不合作者們抓進監獄,而不會虐待他們,更不會毒刑拷打。總之,印度和美國參加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人們,不僅基本盤大,而且需付出的代價很輕,因此整個運動能夠長期堅持。但在龐大的行政占優的中國,整個社會都缺乏法治和人權觀念。尤其底層的官吏們被層層上級不斷逼迫,會自覺不自覺地把這個上級壓力轉嫁發泄到那些非暴力不合作者身上;被抓進監獄的人,往往受到虐待、毒打,甚至喪命。換句話說,中國底層官吏往往是在用暴力對付非暴力。總之,中國無法通過非暴力不合作的抗議活動來推進中國的民主化:一方麵沒有廣大的基本盤群眾,另一方麵,參加者付出的成本太高,無法持久。當然,中國曆史上,在大饑荒的情形下,參加反抗的基本盤群眾會很多,但那時已經無法使用非暴力不合作方式了。人快餓死了,隻能暴力搶掠,那就是你死我活的農民起義。冷兵器時代,農民還能揭竿而起;現在,熱兵器時代,這種傳統的暴力不合作運動的機會也基本喪失殆盡了。

 

最後,我們通過建立聯邦製來最終實現民主行不行?雖然,中國大一統體製弊病很多,但卻無法采用聯邦製,原因還是因為文明類型不同。歐美國家是市場占優文明,整個社會靠一個強大的統一的市場組織在一起、聯係在一起。因此,他們在本身就弱勢的行政管理上采用分立的聯邦製,不會導致整個社會的撕裂。而中國幾千年都是行政占優,整個社會靠統一的行政係統組織在一起,聯係在一起。一旦采取地方行政自治的聯邦製,整個社會就會被撕裂,以鄰為壑的地方保護主義就會盛行,國家或遲或早會走上分裂、甚至混戰之路。打個比方,在西方,市場係統就是一個人的身體,行政係統、教俗係統就是為這個身體服務的衣裝和鞋帽;穿戴連體服或分體服無關緊要。他們可以根據氣候的不同,增減服裝和鞋帽;根據經濟危機的深淺不同,增減政府權力的大小。而在中國,行政係統是身體,市場和教俗是服裝鞋帽。幾千年來,中國都是根據情勢的不同,臨時增減服裝和鞋帽,即:暫時放寬或收緊私營經濟。一旦推行聯邦製,搞地方行政自治分立,就相當於身體被肢解了。從曆史上看,辛亥革命後,中國已經處於四分五裂的狀態,當時就有人提出分省自治的理念,也有個別省份(如湖南、廣東等)積極響應、努力推動,中國都沒能實現聯邦製。現在,有西藏、新疆、香港等敏感地區,再加上前蘇聯解體的覆車之鑒,當代中國就更無實行聯邦製的可能了。

結論:中國走西方多黨式的憲政民主轉型之路,不管學習的具體模式是君主立憲、共和立憲、還是黨主立憲;也不管它是一院製、兩院製還是三院製,是總統製、半總統製還是議會製,成功的概率不說為零吧,也都是極低極低。

 

    但中國就不需要進步、就不需要人權、就不需要現代的民主轉型嗎?當然需要,而且非常需要。否則,改革開放的成果,用溫家寶的話來說,就“有可能得而複失”。我想強調的僅僅是,我們必須開拓思維,發揮創造性,找到一種有可能在中國成功的分權製衡模式,走出一條符合中國實際的民主轉型之路。這就像當年中國複雜的繁體象形文字確實已經落後於時代,確實需要改革,一些時代精英甚至喊出了“漢字不滅、中國必亡”的口號。但最終我們還是走了漢字簡化之路,用漢語拚音作為輔助,而並沒有走上文字拚音化之路,因為那條路真地不適合中國,真的走不通。再打一個比方吧:如果說西方的市場文明自始就是一個遍布大地的公路網絡,那麽中國的行政文明自始就是一個布滿大地的軌道網絡。兩個類型的交通網絡都需要不斷轉型升級。西方的公路,原來是沙土路麵,現在轉型升級成了柏油路麵。中國的軌道係統,則還是在使用容易腐爛的木質軌道,也麵臨著轉型升級問題。但,我們不能模仿西方也用柏油來造軌道,而必須想辦法尋找其它硬質的、不易腐爛的材料來造軌道。也許找到合適的金屬材料並進行試驗需要一定的時間,但我們顯然不能徹底拆毀自古以來的軌道網絡,然後在廣袤的大地上用柏油鋪設出一個新的公路網絡。成本太大呀!即使我們不惜代價勉強實現了,也會馬上麵臨一個巨大難題:自小坐慣了火車的廣大民眾,都不會自己駕駛小汽車啊。總之,不同類型兩個文明隻能彼此學習對方的思路(用耐久的材料來替換易損的材料),而不能照搬別人的具體方法、具體材料。我們應該學習、借鑒西方用權力相互製約的方式來實現民主、公平、正義的思路,而不能照搬其具體的分權製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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