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收到網友(weisbase@gmail.com)發來的電子郵件。我非常感謝該網友的再次來信,並征得他的同意,再次公開答複如下:
網友:戎先生,你好,感謝逐條回複我的評論。
從你的字裏行間我可以感受到改變這麽大一個國家,哪怕是一點點,將是人類曆史上最大的工程之一。
答:我完全同意。21世紀中國的改革,將是一個偉大的曆史事件。
網友:我不太認同你說的 “若想讓最高決策者想通,我們知識界一定要拿出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案。” 因此我所說所寫的從來就不指望最高決策者能想通,我能體會到在這樣一個國家當最高決策者真不容易,搞不好掉腦袋不說,還可能被滅族,哪像美英澳加這些所謂的領導人,搞不好下台拿著退休金做政府的LOBBIER或者私人公司的獨立董事,還比在職時優越。如果有一天上帝和主席說,搞砸了不要緊,我保證你平安到達加拿大和你老婆孩子團聚,住在溫哥華ENGLISH BAY旁邊的一個多層洋房,過著衣食無憂又無人打擾的生活,我相信最高決策者會想通的。可惜的是,盡管我相信加拿大的法院可以給他的國民某些豁免(比如,往往證人作證時法院可以給CERTIFICATE AGAINST SELF INCRIMINATION),在國際間,不存在這樣的組織。
答:我認為,到目前為止,中國的最高決策者所知道的知識界提供的方案,全是西方式的憲政民主那一套;他們之所以沒有采納,主要是因為他們認為這套方案行不通,會導致天下大亂。現在他們已經沒有掉腦袋的風險了,最多是進秦城監獄而已。中國一方麵習慣了幾千年的王朝統治,另一方麵也深知其弊端。正因為此,才不斷有仁人誌士想改革它,隻是他們(包括現任的最高領導)始終沒有找到正確的道路。之所以當初選擇了蘇聯模式的社會主義,隻是因為社會主義模式與中國曆史上高度中央集權的模式最接近,最相似。當然,這不能苛求前人。如果說前人(包括知識分子們)沒有找到正確的道路是因為曆史的局限,那麽,如果我們知識界現在還不斷重複前人的錯誤,責任就在我們自己了。
網友:個人而言,我偏好實踐,我不相信圖書館或者實驗室裏能產生什麽可行的方案。鄧公說了,摸著石頭過河,我覺得是這樣。我也是偶爾一兩年回國看看,和國內客戶聊聊國內的情況,對國內的了解相當有限。因此當你回答“在行政型國家中,這樣做至少會導致強烈的本位主義” 、 “采取完全的聯邦製,行政型的國家容易導致分裂或地方本位主義”等,我無法做評論,因為我沒有實踐,不知道可不可行。
答:1、我也“不相信圖書館或者實驗室裏能產生什麽可行的方案。”現在的許多知識分子對我國的基層情況不了解,容易紙上談兵。而我在基層待了幾十年,又親身經曆了數次基層的改革實踐,因此才得出結論:中央集權行不通、憲政民主也行不通,應該走“兩權共享”的新路。2、作為政治領導人,確實隻能摸著石頭過河,但作為我們知識分子,則有責任告訴他們石頭在哪裏。3、我們可以參照曆史:近似地說,周朝的分封製就相當於聯邦製,結果就是分裂。漢代的七國之亂、晉代的八王之亂,也都是因為分封搞的。因此,在市場型國家可以搞聯邦製,在行政型國家則不可以搞聯邦製。
網友:我部分同意你說的“在行政型國家中,根本就不存在西方語境中的法律,而隻存在大大小小、各種各樣的命令”。命令其實就是最低級的法律,如果命令具備LON FULLER說的那7個特征的某些特征,則該國家至少為法治國家,惡法也是法。這些特征比如政令的連貫性(前後不矛盾),臣民可以執行,再比如政令不溯及既往等等。很可惜,胡時代的政令不出中南海,和當代的朝令夕改,是對江時代“依法治國”的倒退。當然江也搞不清楚,所以他後來又說了“以德治國”。我六七年前在國外上政治學的法治課時,曾寫過一篇文章《淺論中國的法治》發表在國外的網站上,我覺得這幾年習和他的朋友們有意推動“軍令治國”,但效果上我感覺進退失據。
答:1、現在的許多知識分子搞不清法律的本質。西方的法律本質是契約,中國的法律本質是命令,阿拉伯法律的本質是理念(宗教信條)。如果照搬“契約”的樣式來改造“命令”,結果自然碰壁。知識分子之所以搞不成“司法獨立”,原因就在於此。執政黨自己也搞不成“依(固定的)法治國”,原因也在於此。因為命令具有可變性,雖不能朝令夕改,但幾年一變很正常(如果存在什麽長期不變的憲法,那一定是一紙空文);契約則一旦簽署,則絕不可再變(修憲極難);阿拉伯的法律則介於兩者之間,宗教信條的原文雖不可變,但對信條的解讀則會不斷出新。2、習和他的朋友們確實是在搞“軍令治國”,本質上是搞秦製,這是又一個老套的循環(放權和集權之間的循環),談不上是倒退,也談不上是進步,進退失據是必然的。3、很想讀一下你的《淺論中國的法治》,網上搜不到,能給我發一份嗎?謝謝!
網友:我同意你說的“若在市場型國家,則確實如果沒有個四五百年的時間,一個全新的製度是很難建立起來、或根本就無法建立起來的”。中華民族說自己有五千多年曆史,如果四、五百年能和平地建立起一個完善的製度,那是十四億人乃至全人類的萬幸。如果十四五年建立起一個法西斯的軍令製度,那將是全人類的悲哀。但是該發生的總是要發生,如果沒有二戰,日本還會是原來的日本。
答:1、我們可以“和平地建立起一個完善的製度”,那就是“兩權分解,三方共享”2、日本之所以變成現在的日本,當然一個重要原因是二戰;但還有一個也許更重要的原因,即:日本沒有長期中央集權的曆史,它基本上實行的是“周製”。
網友:我也不同意“ 隻要我們先努力用三方共享的方式把行政係統內部的關係理順了,其他方麵的改革,如教育、科技、文化等等會馬上風生水起。”我覺得你把本末倒置了。尤其是教育,中國人能達到目前全世界人人喊打的境界,教育“功不可沒”。我有不少國內的客戶,通過他們在英美法治背景下的表現,我深深的覺得,“愛國主義教育”應該去除,宗教教育、曆史教育、社會教育非常重要。而這,不管製度怎樣,是每一個老師、醫師、律師所應該對每一個小孩盡的責任。隻有把這些孩子教好了,他們成年後,我們的國家會產生好人,紮紮實實搞科研、不抄襲的風氣,文化界裏少一些阿諛奉承的人,國家就能慢慢走上正軌。但不好意思,我沒有實踐,我不知道要怎麽實現這個夢想。
答:現在國內的“過度愛國主義”,恰恰是現在執政黨的過度中央集權和過度中樞集權造成的。至於抄襲的風氣、阿諛奉承的風氣,也都根源於過度中央集權和過度中樞集權。我們隻有改變了過度集權,解決了這個“因”,才能最終消滅那個“果”。存在決定意識,改變存在,意識自變。解決了最核心的政治改革,文化改革、教育改革才能真正有所突破。
網友:最後,你說“西方的憲政公認起源於英格蘭,原因隻有一個,當年英格蘭的市場係統已足夠發達、足夠強大。你所說的那些具體原因,則是在不同的方麵、不同的領域,從不同的角度促成了市場係統的發達和強大”,這個我不敢苟同。英國的憲政起源於1215年的大憲章,那時根本談不上市場。憲政起源於國王(KING JOHN)要打仗,沒有錢,要給貴族征稅,貴族不滿於國王虐待他們(後來STAR CHAMBER, LORD COKE和查爾斯一世的審判、光榮革命等等),所以要限製國王的權力,其實你要說“限政”也可以,即限製國王權力。因此你把本末倒置了,英國能有強大的市場,可能源於她那不經意的“限政”,即國王想幹涉經濟也沒什麽辦法,你看現在美國政府、加拿大政府想幹涉市場,可以嗎?可以的,但隻有有限的力量,可能WARREN BUFFET說句話還更有用。中國沒有市場嗎?鄧公30年前開始的改革開放,就在建立市場經濟。三十年後我們建立了什麽呢?我個人覺得肯定不是計劃經濟,但你要說它是市場,也不盡然,看看我們的證監會就好。我覺得它更像是“市儈經濟”,唯利是圖,CUT THROAT CAPITALIST——即現代英美人所不齒的、莎士比亞戲劇中描述的那群商人。為什麽?我覺得不外乎幾個原因:1、三十年太短,也許三百年能成功;2、鄧公何許人也?接受過什麽理論教育?有什麽樣的遠矚?他說的摸著石頭過河,肯定和厲以寧等人說的,不是同一塊石頭,要過的可能也不是同一條河。3、江、胡繼承鄧公衣缽,但江的“腐敗治國”和胡的“不折騰”,確實帶來太多的社會問題,有點類似萬曆中興,實在搞不下去啦。像崇禎一樣,現在的領導人很不幸撿了一個爛攤子,但更不幸的是這個包子比前麵三個還爛。建立市場是對的,但那是果,不是因。鄧公出國考察看到了果,覺得移植到國內很好。美國人覺得中國也許以果朔因,所以幫助我們加入WTO等等,沒想到所有人的如意算盤都錯了。鄧公之後的三代領導(我不敢推斷鄧公算不算)要的是江山,不是“限政”。這個根本上,和1215年英國所發生的事情就是對立的!
答:1、學界對當代英國的憲政是否發源於《大憲章》存在爭議。這裏,我們姑且同意憲政發源於《大憲章》。那麽大憲章的作用是什麽呢?即:限製國王的權力。換句話說就是,大憲章徹底杜絕了英國向中央集權發展的可能,而進一步強化了英國已經存在的分封製(周製)。一個行政係統若實行分封製,必然給其他係統更多的發展空間,例如市場經濟和宗教。這也就是歐洲及日本等地可以或早或晚發展起市場經濟的根本原因。總之,大憲章給市場經濟準備好了發展的條件,發展的場所,發展的土壤,一旦因為偶然的原因落下了市場經濟的種子,它就會蓬蓬勃勃地發展起來(雖然當時市場經濟還沒有大規模出現)。我主張打破中央集權,實施“兩權共享”,本質上也是要加強各省的相對獨立性、相對自主權,從而給中國的市場經濟以更大的發展空間(但絕不是像某些學者所想的那樣,用市場來完全取代行政)2、鄧公想過的河,肯定和厲以寧們想過的河不一樣,這也就是現在政府和知識界越來越遠的根本原因。我們不能要求政府向知識界靠攏,我們隻能要求知識界向政府靠攏(我說的是靠攏,不是同流合汙)。政府不是想國家富強嗎?不是想長治久安嗎?不是拒絕搞憲政嗎?那我們知識界為什麽就不能提供一條除憲政之外的富強之路、久安之路?條條大路通羅馬呀!如果說外國政府、外國的知識界由於不了解中國,由於自己本身的生長環境的限製,而無法為中國提出一個合適的建設性的改革方案,那麽中國知識界則就責無旁貸了。我們現在應該給政府提供一個和1215年的大憲章相似的道路:限製中央集權。這就是我提出“兩權分解,三方共享”的根本原因。
網友:當今,中國還有周製的貴族嗎?江胡時代有一些,但包子又恢複了秦政,定於一尊,這些貴族慢慢被消滅啦,馬雲幹了王健林,但他也笑不起來啊,他也得跑路啊。
答:中國目前需要的不是貴族,需要的也不是建立中產階級,而是要打破中央集權和中樞集權,建立一個半周半秦的體製,則中產階級自然而然就會蓬勃發展。
網友:我悲觀,也許是我的職業病,但是我能解決問題。我始終認為,我沒有前人聰明,因此首要任務是學習他們的理論,研究他們的原理,很關鍵的是要應用、實踐其原理,通過犯錯、反饋、更正,從而形成一種解決方案,而後人會像我們學習前人方案一樣,學習我們,這就是千年來普通法、案例法的原理!目前我無法和你爭論什麽方案,我可以在國外實踐,但我無法在中國實踐。我覺得隻要有機會,能一點一滴地去接觸實際問題並解決問題,問題終將能夠解決。至於創新與否,由後人去評說。我們能做的,就是為後人創造一個比前人更好的條件,管他四五百年,在我們的棺材蓋蓋上的時候,我們會很欣慰地離開,因為我們已經開了一個好頭,問題最終能夠解決,時間不是問題。
答: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就是在前人幾千年的周製、秦製均反複失敗的實踐中,在當代政府幾十年的反複集權、放權但效果不佳的實踐中,反複思索、觀察實際,比較各種理論,從而得出了既不能搞集權、也不能搞憲政的結論。當然,創新不是目的,改革成功才是目的。我相信,曆史將會證明,實行半周半秦的“兩權分解,三方共享”,是中國成本最低、風險最小、成效最大的改革方案,也是目前的執政黨最有可能接受的方案。時間其實是一個問題,若在100年後再搞“兩權共享”,則執政黨已經徹底腐爛,到那時,無論何種改革方案都將無濟於事,隻能迎來又一個血流成河的改朝換代,嗚呼!
再次感謝來函!歡迎繼續切磋、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