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及辨論二原則;就事論事和不雙重標準。原則隻是具有指導意義,再補充一個最佳途徑就更具有實用性了。最佳途徑是什麽呢?俗話說最簡單的就是最有效的。答案就是;化繁為簡。
很多網上爭來爭去的話題按照這一招,估計文學城小編就要complain 了,因為沒人再爭,點擊量就沒了。
舉個例子怎麽個化繁為簡?
若要比較A和B的優劣,用不著研究透徹A or B, 那往往又是專業述語,又是邏輯推理,再加無數的(個)實例,還要論及上千年的曆史傳承,哲學玄學.......非宇宙全才不能勝任。其實可化繁為簡問個簡單問題; 若100人說A好,說B好隻一人,常理怎麽判斷?或者問A可解決100具體問題而B隻能解決一個,常理怎麽判斷?用A法做事100次,90次一上都成,而B正好反過來,常理怎麽判斷?真出事情了,99次人們都選A,選B隻有一次, 常理怎麽判斷?A法B法都有把事辦砸的時候,A法辦事辦砸了是小概率而且基本上事先有預估,B法辦事辦砸的概率?原因?不好意思,沒人dare to touch the topic(為何如此?難言之隱也。若深究就不是治人而是有致人死之嫌了), 常理怎麽判斷?若一種方法把A的特點都占全了而另外一種把B法都占全了,常理怎麽判斷?
還用常理嗎,是不是要檢查一下腦子進水了沒有?真要檢查,問題來了,用A法好呢還是B法?
這愽文title 本應叫換個角度看中西醫之爭,愽文要搏眼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