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納稅人在申報納稅前安息, 納稅人的配偶或個人代表必須提交並簽署該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表。 個人代表可以是遺囑執行人, 管理員, 或者任何一個負責處置安息之人財產的個人。
如果安息納稅人不需要申報納稅,但有預提稅款,則需要通過申報納稅(表格1310)才能取回預提稅款。
如果配偶在2018年安息, 存活的配偶同年沒有再婚。 或者配偶在2019年申報納稅前安息, 存活的配偶可以申請夫妻聯合報稅。同時在納稅申報表1040的頂端標注:DECEASED, 安息者全名和安息日期。
遺產和外籍後裔部分,以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