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 – 秦國變法
(春秋戰國篇學習筆記13)
戰國初期,秦國的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齊、楚、燕、趙、魏、韓六個大國,一直是“夷狄雜居”的狀態。為了在諸侯國的爭霸中處於有利地位和起碼不被別國吞並,秦孝公引進衛國人才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 變法圖強。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召開朝會,商議在秦國國內進行變法。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反對變法。他們認為,"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
"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複,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然則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
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製禮"。這是以曆史進化的思想,駁斥了舊貴族所謂"法古"、"循禮"的複古主張,為實行變法做了輿論準備。
商鞅吸取了李悝、吳起等法家人物在魏、楚等國實行變法的經驗,結合秦國的具體情況,對法家政策作了進一步發展,後來居上,經過兩次大規模的變法,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製,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為主要內容的變法。商鞅在輔佐秦孝公執政二十餘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
商鞅變法是中國戰國時期一次成功的變革,家喻戶曉。它順應了曆史發展,符合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推動了奴隸製社會向封建製社會轉型。通過改革,秦國社會得到了進步,經濟得到了發展,實現了富國強兵。為以後秦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對中國曆史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繼位。變法侵犯了貴族們的利益,因之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公子虔等人告發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失去變法的強有力支持者,有口難辯,隻得逃亡。逃亡至邊關,欲宿客棧。客棧主人見他未帶憑證,告以商(鞅)君之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逃亡不成,商鞅在秦軍追捕中斃命。秦惠王把商鞅五馬分屍示眾並告誡:“不要像商鞅那樣謀反!”還誅滅了商鞅全家。變法的功臣最後卻死於自己的變法,令人唏噓。好在商鞅的變法已經滲透到了秦國人的血液中(方誌遠教授用語)得以繼續實行下去,“人死政未廢”,秦國最終大統天下。
雖然現在大多數人都承認商鞅是一個敢於觸動舊勢力、敢於改革的英雄。毛澤東曾對其有很高的評價:商鞅是首屈一指的利國富民偉大的政治家,是一個具有宗教徒般篤誠和熱情的理想主義者。商鞅之法懲奸究以保人民之權利,務耕織以增進國民之福力,尚軍功以樹國威,孥貪怠以絕消耗。此誠我國從來未有之大政策。商鞅可以稱為中國曆史上第一個真正徹底的改革家,他的改革不僅限於當時,更影響了中國數千年。
但也有人說商鞅是狂人,說他是野心家。由於中國曆史獨尊儒術的緣故,人們對於使用暴力手段進行快速改革的商鞅有負麵的評價。最著名的莫過於司馬遷,他在《史記·商君列傳》中有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說,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昂,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餘嚐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後人又說:“衛鞅入秦,景監是因。王道不用,霸術見親。政必改革,禮豈因循。既欺魏將,亦怨秦人。如何作法,逆旅不賓!”。最後一句可以譯成:他這樣製訂的法律規章,活該最後連自己都不被客棧主人作為賓客接待!也即,商鞅最終死於自己製定的法律。是否活該,應該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