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那裏

你見,或者不見我/ 我就在那裏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裏

你愛,或者不愛我/ 愛就在那裏
個人資料
正文

【他鄉明月|生活】第071期 在美國,房東和房客誰是大爺?

(2023-04-20 06:20:36) 下一個

【他鄉明月|生活】第071期 在美國,房東和房客誰是大爺?

嗨,聽到我聲音的親人和朋友,你這個星期過得怎麽樣?我是三小姐曉鸝。

 

我這個星期沒什麽出彩的,就是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日子。不過今兒和我老公閑聊,說到紐約一個房東被惡房客欺負的事,倒讓我們很是感慨。所以,我索性來聊一聊美國的房東和房客。

 

那,你覺得房東和房客誰是大爺呢?我猜一般人的第一反應當然是房東啊!你看,房子是房東的,租賃合同是房東起草的,房客得交押金交房租,損壞了東西還得賠償,房東明顯比房客有主動權,當然什麽都是房東說了算,想讓住就住,不想讓住就趕出去,房東不是大爺誰是大爺?對吧?嗯,其實,大多數的房東和房客都是好的,房東不是那麽無情,房客也沒有那麽無助,並不是非要爭出個大爺不可。不過,總的來說房客屬於弱勢人群,在房東麵前多多少少有點氣短。但在美國,房東有時候還真不一定是大爺。這是怎麽回事呢?

 

你知道,美國雖然也有很多問題,但相對還是法律健全的國家,一切都是依法而行。首先,美國有一個聯邦的“公平住房法”,規定房東不能出於種族、膚色、信仰、年齡、性別、出生國家、家庭類型和殘障等原因歧視租客,不給他們租房子或者隨意終止租房合同,把房客趕走。有些州的州法,在這些方麵的法律比聯邦法還嚴格。

 

當然,房東就更不能出於報複心理趕走房客。這什麽意思呢?就是說,在租住期間,如果因為各種原因引起房東不滿,他就找借口把房客趕走是不行的,在美國是違法的。你知道,房客隻負責住在房子裏,房子裏所有的東西出了問題,都得房東負責處理和維修。有些房客事兒就特別多,今兒這裏有問題,明天那裏有問題,天天打電話找房東。假如處理不及時,他就有理由要求減免房租,甚至控告房東。比如說,因為漏水造成房子發黴,房客嫌房東除黴不徹底,報告了地方政府的衛生部,引起了和房東之間的矛盾。如果這時候,房東想因為這個原因,就把房客趕出去就是不行的,是違法的。有可能造成矛盾的原因有很多,我之所以這會兒專門把黴菌提出來說,是因為這是美國租房子的時候,房客特別看重的一件事。說實話,我以前對房子發黴這件事完全沒覺得有什麽重要,美國的房子基本上都是木質結構,木頭可不很容易就發黴嗎?尤其在雨多的地方!我們老家也是木頭房子,很多人家的房子裏都有黴味兒,誰也沒覺得怎麽樣。可是到了美國就不一樣了,因為黴菌可能導致種種急性或慢性疾病,甚至引起非常嚴重的後果,美國人過敏體質的人又很多,所以對這個事就特別重視,有黴菌的房子就是有很大問題的房子,老美是很忌諱的。

 

一般情況下,房子租出去的30天之內,如果房東不滿意房客,是可以隨時終止合同的。而且,當房客不能按時繳納房租的時候,房東也是有正當理由把他們趕出去的。對,按理說是這樣的。可是,就算房客拖欠房租,在美國房東也不能自己動手把趕房客出去,千萬千萬不能像在國內有些人那樣強行驅逐,什麽斷水斷電、換鎖、把房客的東西扔出去什麽的。因為這種方式在美國是違法的,如果房東真的這麽做了,就會召來大麻煩。所以,想要把不交房租的房客趕出去,就必須經過法律程序。可是在美國,有個所謂的“30天法則”:法律規定,房客住滿30天就算是居民了,他不交房租而且賴著不走的時候,房東就隻能向法院申請“強製驅逐令”。可是,從房東書麵通知房客搬走,到申請驅逐令,到警察強製執行驅逐令,到房客最後搬走,往往要花費幾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前後加起來,房東就要損失很多錢。這還算是順利的。有的州或縣,還規定某些特殊類型的租客是受到保護的,比如一定歲數以上的老人,不能因為他們沒有按時繳房租就把他們趕出去。 或者說,居住了一定年限的,比如10年以上的老住戶,房東就不能因為他沒有按時交房租把他們趕出去。這種情況下,那房東就隻有自認倒黴。

 

說到這兒,你可能會說: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吧?相比較房東,房客當然是弱勢人群,對他們有一些保護也是應該的,對吧?對!這些情況還可以理解。可是,最討厭的是遇到無賴房客。在美國,就有這麽一群人,非常熟悉房屋出租的法律,專門鑽法律的空子,成了“職業霸王房客”,英文裏有個詞匯是專門說他們的,叫作Professional renter。這種時候,法律就成了地皮無賴的保護傘,房東反而因為法律條文的約束,對他們無可奈何。這些人往往在最初表現得都很好,等過了30天,甚至開始的一兩個月都會按時交房租,等房東放鬆警惕,不能無條件驅趕他們的時候,就原形畢露,用各種借口惡意拖欠房租。我老公給今兒給我說到的,就是這樣的情況。那個在紐約的房東,他的房客已經欠了兩萬多房租了。但是,因為疫情,美國政府出台了一個叫“緊急租金援助計劃”的條款,紐約州又出了禁止驅逐令的條款,政策上是向房客傾斜的。在這種情況下,房東是很難驅逐欠房租的房客的。如果說房客真的很窮,實在交不上房租也還情有可原。問題是那個房客自己當老板,有好幾家店,生意還很紅火,常常出去旅遊。開始的時候他還按時交房租,可是,自從他有了一個做房產經紀的未婚妻之後就變了,就開始故意拖欠房租。因為他的未婚妻特別熟悉法律條文裏的漏洞,就鑽空子偏偏不交房租。那個房東忍無可忍,請了律師打算上法庭。結果你猜怎麽著?律師給的建議是:為了避免更大的經濟損失,最好的辦法是和房客商議,免除所有拖欠的房租,額外再給他三個月的時間搬出去。因為,如果要請律師打官司,前前後後這個案子最起碼要拖兩年多,最後還不見得能要回來拖欠的房租。而且,他還得付律師費什麽的。因為在起訴的過程中,房客可能會找各種各樣的理由來拖。房東哪裏經得起這樣拖來拖去?尤其是私人的小房東,遇到這種無賴,大多數都是息事寧人,花錢買教訓。

 

那你可能會疑惑,美國不是一個法律健全的國家嗎?難道對這樣的房客就真的沒有辦法,讓他們這樣欺負房東?當然也不是。就像這個例子,律師也說了,如果房東咽不下那口氣,也不在乎錢,一定要讓無賴的房客承擔法律責任,那就把法律程序走到底,不管拖多久,花多少錢,把案子辦得清清楚楚。那麽,房客一旦輸了官司,就要償還房租,最重要的是在他的信用記錄上就留下了案底,他以後無論再租房子或者去銀行貸款什麽的,就會很難。因為美國是一個信用製國家,一旦信用記錄留下了汙點就會寸步難行。可是,現實是一般的小房東哪有時間和金錢和這樣的無賴拖?這個紐約的房東就是處在左右為難的境地,想息事寧人吧咽不下這口氣,想把房客告上法庭吧又拖不起那個時間,這才上網求助,問問其他老房東的意見。你知道嗎?他的帖子下麵跟了好幾頁的留言,大多數老房東都勸他聽律師的建議,就此打住。但也有強烈支持他打官司的,給惡房客一個教訓。不知道那個房東最後會怎麽做。其實,這個例子還不算最糟的,因為房客是老板,算是有償還能力的。房東要是拗到底,他是有可能拿回來拖欠的房租的,而且給無賴的房客留下案底的。但很多時候,房客沒有任何償還能力,就算官司贏了,房東也拿不回來欠款,自己不但要倒貼錢,而且還要貼進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得不償失!而且,還有個別特別惡毒的房客,在房子裏堆滿了垃圾不說,還在搬出去之前故意糟蹋房子,在牆上塗鴉,往地板上潑油漆,把樓梯或者扶手搞破,甚至有人把牆都砸出一個洞的!等他們搬走,房東光是善後又得花很多錢、時間、和精力。

 

所以你看,在這種情況下,誰是大爺,房東還是房客,這不是明擺著的嗎?

 

我記得第8期,我講美國房子的那期節目的時候,提到過租房子的事。這兒我再簡單說幾句。在美國,大約有1/3的人會租房住。出租的房子有兩大類型,私人的和公司的。私人出租房子又分兩類,一類是整棟房子都是用來出租的,房東不和房客住在一起。很多人,反正我知道的很多華人,一般從小房子換到大房子之後,就會把小房子拿來出租。就像我們當年在波士頓的時候,那棟別墅有三層,每層都租給我們不同的住戶。另一類是房東和房客住在一棟房子裏,比如有些人會把有單獨開門的地下室租出去,也有人會把二樓、三樓多餘的房子租出去。我讀研究生的時候,房東老大爺就住在一樓,我們幾個學生住在二三樓。這兩類都挺常見的。不過,不管是私人還是公司,打理出租房的事情也分兩種,一種就是自己勞心勞力,親自上陣。另一種就是委托給資產管理公司,讓別人替你打理,包括找租客、修理房子、管理租客等等。

 

說到這兒,想起我們自己當房東的經曆,真得雙手合十說一聲:謝天謝地,我們遇到的房客是很有良心的。我們從小房子搬出來之後,也就把小房子租出去了。房客是請幫我們買房的經紀人找的,是從墨西哥來的一對夫妻帶一兒一女。我記得他們當時因為手續的原因,遲了兩個月才從墨西哥搬到美國來,但那兩月的房租他們還是按時交的。他們在那兒住了六年,一直到自己買了房子搬走,每月都按時交房租。當然我們也是很好說話的房東,六年基本沒怎麽漲房租。而且,房子裏一旦出現什麽問題,比如洗碗機壞了,粉碎機有問題了,馬桶漏水了等等,都是第一時間去處理,該換的換該修的修。他們在牆上釘釘子掛畫、掛裝飾品什麽的也都隨他們去了,我們沒有唧唧歪歪過。不過人家也很讓我們省心,從來沒有故意找茬什麽的。我們的關係處得很好。他們搬走之後,我們就把房子賣了。所以,我們自己出租房子的經曆很簡單,也很順利,沒有遇到過這些糟心事。現在想起來真是很幸運!

 

不過,話說回來,我們自己當房客的時候,也是非常省心的房客,好吧?從來沒有給房東找過麻煩。我們自己既租過私人的房子,也租過公司的房子。既單獨住過,也和房東一起住過,前前後後換過很多房東,印象很深的一個是台灣女房東。她是一個非常好的女人,又能幹又勤快又善良。辦了個家庭幼兒園,在家幫華人帶小孩。她就這樣白手起家,不但把兒子從中學供到研究生畢業,而且還買了兩棟別墅,一棟當出租房,一棟她自己住,她住的別墅也分出兩間來出租。我老公有一段時間就租了她一間三樓的房子住。後來,我們買了自己的房子,但有時候我們倆的時間倒不開,偶然也會把倆姑娘送到她那裏去,讓她看管個一天半天的。她那裏每天都有五六個孩子,有嬰兒也有兩三歲的,還有上幼兒園甚至上小學的。她看孩子是真的把那些孩子當自己的孩子,不光是看住就行了,而是教孩子們很多東西。每天會有固定的時間讓他們看中文動畫片學中文,有閱讀時間學英文,還有畫畫做手工和外出運動的時間,她甚至買了鋼琴給孩子們用,還在家裏養了水培的新鮮蔬菜做午飯。平常,她會教大孩子帶小孩子,讓孩子們學會友愛和互助。她還會自己掏錢送孩子們去檢查身體,看牙醫什麽的。我記得有個兩三歲的男孩得了很嚴重的癌症,那孩子的親生父母都沒她那麽上心,她給急的,天天去醫院陪床,給他按摩,真的特別善良。所以,她對房客也都特別好。孩子們都特別喜歡她,叫她姑姑。我家倆姑娘到現在還記得她,疫情前偶然還會去看看她。這好幾年沒見了,希望她也沒有遇到糟心的房客。

 

咱們民間有句話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無論何時何地,做一個善良誠信的人,都是最起碼的品德。你說呢?

 

今兒關於“美國房東和房客誰是大爺”的話題就先聊到這兒,你對這個話題有什麽看法呢?你租過房子嗎?或者說,你當過房東嗎?你的故事又是怎樣的呢?把你的觀點寫在評論區,咱們一起來討論。最後,再次謝謝你的聆聽和陪伴,謝謝你的每一個留言、點讚、和分享。咱們下個周末再見,拜拜。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