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樹雜記

采集家壇的學習種果樹和他在車壇的Steelers的一些隨筆及胡說八道。
正文

那誰,啥理解力啊?

(2009-09-04 09:25:10) 下一個


這是啥理解力啊?_:\'(

俺的意思是說美國的成功和“與眾不同”是最初建國的方針是“限製政府的權利”, limit tyranny,提倡個人權利,individual liberty。此乃 negative rights。憲法裏充滿了“NO”這個字眼。“Congress ... shall make no law ”,“銀民的權利...shall not be infringed” 等。

o8和他的隨從及大眾媒體卻提倡Positive Rights。發揮政府的作用。他們美其名曰“政府幫助群眾吃喝玩樂”這是“正”的,positive的。

可是政府越大,就會不可避免的越 tyrannic,專治。

中國人對這種“正權利”應該都深有體會。

老別這理解力咋媲美老地主呢?_:mad: 還是俺沒講清楚啊?_:$ _:$

再囉嗦幾句。

正負全力的定義見這個

http://en.wikipedia.org/wiki/Negative_and_positive_rights

所謂“負權利”,negative rights,是一個人不服從另外一個人(群體)的權利。比如說,小s不服從果樹。換句話說,果樹雖然有權(啥權?),但是在小s不聽話,果樹的權利都是“負”的。果樹大喊N百聲“別玩了,吃飯了”,銀家可以聽而不聞。

“正權利”,positive rights,是說一個人一定要服從另一個人(群體)的權利。小s和四黑。小s就得4黑的聽話。四黑一說,“過來”,小s立馬乖乖的過來,甭管吃飯還是87。

一般來說,人的“基本權利”,human rights,應該屬於“負權利”,政府不應該限製。啥是基本權利呢?這個也有爭議。比如說,吃喝拉撒睡,白日做夢等言行是基本的權利。

合同的權利是“正權利”,比如說,你給人打工,賣命,在這種情況下的權利都是“正”的,銀家說什麽就是什麽。參軍是賣命吧?老實聽著吧。娶媳婦是一種合同吧?乖乖跪著吧。


基本權利是負的,合同權利是正的。可惜話雖這麽說,實際上卻不是這麽回事。

具體到某項事件,言行,到底是正的還是負的,就有爭議了。比如說,人說話,聚眾聊天侃山八卦,這是基本權利,負的,政府不許管。那麽睡覺是不是基本權利?當然是。可自己睡覺是負權利。。可是如果跟別人睡覺呢?這就變成了“正”權利,即使二人幹柴烈火,心甘情願,也是正的。為啥?不就是ONS嗎,可是偏偏特多人,特多機構都負責管理限製這個。

所以,這事很麻煩。人的“基本”權利有正有負,具體誰來定義這“正負”,卻沒有明確規定。學文的人能把簡單的問題想複雜了。跟牛頓,愛因斯坦正好反過來。

太亂了,一鍋粥,也不行。學文的小時候也學過幾天物理數學,也試圖合並同類項。於是規定,凡是屬於“政治權利”, political rights,就定義為“負”的。什麽言論,集會,做夢,都是自由的。還包括啥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申訴上辨,等。結黨營私是負的還是正的?NND,還是理工科容易。_:o

文同學還規定,Civil Rights,民權是正的。這個更是一鍋粥。

啥是民權?走在達馬路上,不被冷槍打死,這是民權。那誰和那誰那啥正濃的時候,不被大批攝影愛好者破門而入,劈裏啪啦快門猛按,這也是民權。政府應該保護。因此政府設有軍隊,警察,FBI等機構。保護民權地說。

要是這樣多簡單。可惜,學文的人比學理工的聰明,人家想問題更深。人家說了,泡妞是權利,斷背也是權利。

不光這個,還必須同等。同等也是權利。比如說,四黑拉著小S的手壓馬路。後腦勺不服,說不行,必須 equal,不可以歧視,discrimination。拉著小s,也必須拉著我後腦勺。

要是就這樣也行。可是事情並不這麽簡單。後腦勺又說了“不行。我長的黑,又瘦又小,營養不良,從小受欺負。現在你要 affirmative action。拉手不夠。我得抱著四黑才行。”



聽明白了嗎?

果樹說,我窮,民權,吃不飽飯。o8說,給你錢,買油條,炸醬麵。

老地主說,我窮,民權,病了看不起醫生。o8說,別怕,把張大夫許配給你,轉給你看病。

胖弟說,我頭疼做事情慢,handicap,民權,必須經常聽美女唱歌才行。o8說,沒問題。小五給你了。

短路說,愛美之心人人有之,尤其是我,民權。o8說,拿著我的金牌令箭,進出自由,隨便看,隨便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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