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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的火光“照亮”歸途

(2019-02-22 19:19:58) 下一個

在民意洶湧的短短幾天之內,曆時一個多月的懸案峰回路轉。北京時間2月21日,福州市公安局發布了有關“見義勇為反被拘”案件的案情通報。通報中顯示,福州當地警方經過偵查,一改之前的“故意傷人罪”,認為趙宇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繼而轉送檢方審查起訴。而檢方結論為“趙宇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但超過必要限度”,並且為了弘揚社會正氣,對趙宇做出不起訴的決定。同時,還將“身負重傷”的涉案人李某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為由被監視居住。這一連串的案情反轉,不僅讓圍觀群眾大吃一驚,也讓輿論前所未有的發酵。

輿論認為,當地警方的這封案情通報未免有“踢皮球”、“潑髒水”以及推脫過錯的嫌疑。

首先,從警情通報來看,該案的案情並不複雜。趙宇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是毫無疑問的。而公眾對於警方在細致偵查和深思熟慮之後,也隻是變更了原有的罪名移送了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不免讓民眾心生推諉責任踢皮球的懷疑。而且,自案件伊始,警方不僅未對案件進行及時和深入的處理,而且刑拘了趙宇14天,涉事的李某卻絲毫不受影響。所以,警方對本案的處理難免過於拖遝,並有偏袒之嫌。

其次,公安機關已經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檢察機關也做出了不予起訴的決定。但是通報也應該是由檢察機關進行。或者至少也應該是警方與檢方一起聯合發布,但是此次卻是警方通報,未免有些越俎代庖。

最後,從案件被媒體曝光再到輿論的初次發酵,福州警方一開始不顧民意和輿論,一意孤行偏袒涉事人李某的傾向過於明顯。警方的表現確實讓人大跌眼鏡。試問,如果不是有關該案的輿論之聲過大,恐怕趙宇的處境將難以反轉。加之,警情通報的文案也絲毫沒有顯示出警方應有的專業性和嚴謹性。同時,在案情通報中誘導性的措辭太多。通報文案中刻意突出了涉事李某“包工頭”身份和被害女士“娛樂場所服務員”的職業,以及兩人“多次往來”等言辭,其的誘導性意味非常明顯,而有關案情客觀陳述則避重就輕。甚至將李某“涉嫌性侵”的行為變更為“肢體衝突”,使得案件的實際性質和嚴重程度大打折扣,也讓不少民眾認為警方頗有“息事寧人之舉”。

現在,趙宇的行為被檢方確定“正當防衛,但超出必要的限度”,也就意味著,不起訴趙宇不代表趙宇就是無罪的。輿論雖然不滿這一點,這或許是輿論和司法博弈的最終亦是最佳的結果。可也恰恰是這種博弈,不免讓很多人不再敢“路見不平,仗義相助”,畢竟,一旦出手等待的很有可能是法律的製裁。

誠然,福州警方和檢方的處理過程和結果被民眾所詬病。但必須誠實的說,公安機關認定事實,將趙宇定性為屬於防衛過當,依法辦案,移交檢察機關,這是依法流程。而檢察機關從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的角度考慮,做出不予起訴趙宇的決定,也是正確的舉動。所以,輿論也沒必要做出非此即彼的解讀。

截止目前,趙宇案的結果也算是皆大歡喜。但當地公安機關和檢方也應該反思,為何此種簡單的案件能夠引發民眾的高度關注和強烈的輿論爭議。倘若沒有輿論的支持,趙宇的處境和結局就真的如同輿論所說的那樣,“社會的淪喪,是從好人沒有好報開始”。所以,不要讓“路見不平一聲吼”隻存在小說之中,也不要讓“見義勇為”如同當年的“扶老人”一樣,讓人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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