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老夫的晚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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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廣西自治區副主席李任仁慘遭迫害事件(廣西文革暴行錄)

(2019-01-15 14:49:10) 下一個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副主席、民革廣西常委、民革中央常委、中央僑委副主任李任仁,早年參加同盟會,擁護孫中山先生的三大政策,以後任廣西省參議會議長,同情我黨革命。解放後李任仁堅決擁護我黨的領導, 走社會主義道路,曆任中南軍政委員會委員,一、二、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是一位在區內外、港澳和海外有威望的知名愛國人士。“文革”中遭受迫害,於1968年8月18日因住處被洪水淹沒,不幸逝世。

1968年5月,南寧兩派群眾組織武鬥日趨激烈,居住在七星路區黨委第二宿舍的區監委、區計委、區經委等單位“聯指”派組織的幹部、組成了二宿舍的“文攻武衛”領導小組,組長伍願來(區計委副科級幹部、計委“造反兵團”頭頭)副組長賈峰,(區監委科級幹部、《紅色監察》勤務員)因李任仁的住宅“暢園”與區黨委二宿舍僅一牆之隔,當時住在二宿舍“聯指”派的一些幹部,無端的懷疑李家有武器和有人在李家秘密開會,恐怕對立派打過來占領李家,危及二宿舍及區黨委大院的“安全”,同時還認為李家保存有區黨委書記賀希明(與李家有親戚關係)在國民黨時代任職的材料。為了用李家作防衛的據點和尋找所謂賀希明“罪證”材料。幾個組織一些頭頭便研究決定抄李任仁的家,並強迫李搬到區人委第三宿舍去住。

抄家開始之前,區監委“紅色監察”、區計委“造反兵團”分別召開了本組織成員會議,動員布置抄李任仁家的行動,具體分配任務,有抄家的、也有巡邏或站崗警戒的。

1968年6月1日早上,由區計委“造反兵團”、“紅色監察”區經委、農村政治部等單位群眾組織的幹部30多人,以及駐區黨委大院的廣西大學、郵電學校的紅衛兵和李任仁的秘書共約50餘人,進入李任仁家進行抄家。當時,李任仁夫婦及外孫女、保姆等人在家,李的兒子李海樓、女婿章毅已上班,李的秘書劉功南便打電話通知他們返回,被搜身後才準進家。抄家時, 屋外有人站崗、巡邏、賈峰在翻查李家相冊時,發現了賀希明身穿國民黨軍裝,佩戴武裝帶的照片。中午由抄家的人叫來幾輛三輪車,強迫李任仁夫婦及李海樓帶一個床鋪、一把藤椅和隨身用的衣物,遷到緯武路區人委第三宿舍居住,李的女兒、女婿一家被趕到區通誌館居住。從當晚起二宿舍“文攻武衛”領導小組派人進駐李家。

這次李家共被抄出的衣物及床上用品等12箱,文物、金銀玉器兩大箱和一些古舊書籍,還有章毅的專業中外文書籍、技術資料等100多本。抄出物品的清點和管理,主要由伍願來負責。衣物箱子集中在一間房子裏。金銀玉器等貴重物品,由阮肇江、陶子權、(二人係區監委幹部)伍願來、高樹田(計委幹部)等人清點好鎖在李宅樓上壁櫃裏。箱子、壁櫃及房門的鑰匙由伍願來保管。

抄出的東西,除被抄家人員吃用,拿走或燒毀的部分外,各種衣物、文物和書籍等由伍願來等人於1968年9月、10月間送交南寧市革委會辦事組物資清理辦公室。金銀玉器於7月間,由阮肇江、陶子權從李家壁櫃裏取出交給區監委保密室存放。1968年9月10日,廣西大學紅衛兵梁漢隆將抄家時拿走的7隻金戒指等,退回交給了賈峰、阮肇江。賈、阮二人以“區黨委第二宿舍‘文攻武衛’領導小組”經手人名義給梁寫了收條。同年10月31日,阮肇江、賈峰經手把這些金銀玉器送交南寧市革委會辦事組物資清理辦公室。

1968年7月間,“聯指”延安片指揮部後勤部長唐智長(區黨委辦公廳幹部)、副指揮梁耀光(市供電所工人)等人找李任仁“動員”他支援民兵打仗,又從李任仁原住處二樓衣架夾縫中抄走定期存款單6000元,金葉子136 克。存款提取後作延安片武鬥及其它活動經費之用,金葉子向市銀行兌換現款後上交市革委物資清理辦公室。

李任仁家被抄後,即於1968年6月29日,經區人委辦公廳革命領導小組成員黃文楷等人決定把病弱的李任仁及夫人何若真從家裏拉出來同一些單位的廳、局長民主人士等幾十人,冒著烈日徒步遊鬥,李及其夫人分別掛著“反動桂係頭目、老反革命李任仁”、“國民黨殘渣餘孽”的大黑牌,並強令李站在高台上示眾,83歲的李任仁經此淩辱折磨,飲食減退,有時神誌不清。

1986年8月中旬,南寧發生特大洪水,李任仁得知市防洪指揮部的洪峰予告,感到住地低窪很危險,須易地避洪。8月15日,其子李海樓到區人委參事室宿舍找廖竟天參事夫婦商量借房之事,廖夫人唐羽君願意讓出一間房給李暫住,但須經參事室秘書、區政協、民主黨派革命領導小組成員陸繼烈的同意,當唐陪李海樓去找陸提出請求時,陸繼烈以“沒有房”為由斷然拒絕。

李海樓又去找區人委辦公廳黃文楷求借房,黃也說:“沒有房子”而不給解決,易地避洪無著。8月18日淩晨5時許,區黨校方向防洪堤決口,李海樓聽到報警的槍聲,迅即扶李任仁向外逃生,剛走出宿舍十幾步,宿舍圍牆被洪水衝倒,水勢洶湧,無法走出,李又將其父扶回房間,在床上加椅子讓其父上坐,因洪水暴漲,兩人已無法同時逃出,李任仁催促兒子趕快離開,不要管他,李海樓從窗戶爬上屋頂死裏逃生,眼見父親被洪水淹沒,在李海樓的請求下19日上午區人委辦公廳派人將李任仁的屍體打撈出來,捆在門板上停屍在緯武路口附近馬路邊,因無人看管,身上穿的衣服也沒有了。8月20日上午將屍體運進火葬場火化。

1980年,特別是1983年4月全區處理“文革”遺留問題工作開展後,在區黨委領導的關心和督促檢查之下,先後兩次由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區紀檢會、區政協、區統戰部、區經委、區計委等單位派人對迫害李任仁事件進行了調查,並對參與事件的主要責任者分別給予黨紀處分。區黨委於1985年11 月29日以桂委會[1986]4號文件作出“關於為李任仁同誌平反的決定”,《廣西日報》1986年元月28日作了報道,公開為李任仁平反,恢複名譽。1979年5月7日已為李任仁召開了追悼會。李任仁被抄家蒙受的經濟損失,已由有關單位先後給其家屬退賠、補償人民幣13500多元,被抄去的文物,相當部分已經散失,收回的一部份已由李夫人何若真捐贈區博物館。鑒於李任仁生前已3次列單將自己珍藏的文物全部捐獻給國家,故對被抄文物的損失, 未再給經濟補償。

(據廣西區黨委整黨辦公室1985年11月21日《關於“文革”中迫害李任仁事件的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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