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話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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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言論自由的界限

(2020-06-17 12:35:45) 下一個

日前,在萬維博主cunliren的文章《文城粉紅,萬維粉川?》下我提到了右撇子關於公共媒體平台上的言論自由和監管的一些觀點,並表示了我的不認同, 牧人和右撇子都站出來表達了他們的觀點。我寫了一些回複同時又覺得這些議題牽涉到網上每個人權益,屬於非常適合眾網友討論和評說的公共議題,既然我們身處民主社會,不如把我的答複和我的觀點整理成文發出來,希望經過大家討論能找出個最大公約數。就算找不出最大公約數,也可以引發人們對這些議題的思辯並體驗一下這個民主流程裏麵最重要的一環。 另發文還有個原因是那裏的討論多了一個“拆除雕像”議題混在一起。

另外,作為文學城的編輯網管,正處於該議題的中心位置,希望小編們也能積極參與討論或至少表明態度立場。

 

右撇子的觀點是眾所周知的,從他曆次發言中可知,他是讚同對左派激進言論禁言噤聲的,他甚至認為牆內的擁共粉紅們翻牆出來了就不該享有言論自由(這非常象毛對自己治下右派的禁言)。其核心論點是:私人公司辦的網站是網站老板的私有財產,允許你發表什麽內容的文章和帖子是網站老板給你的免費特權,老板可以按自己的意願不加解釋就隨時剝奪這個特權。換句話說私人公司辦的網站沒有義務保障每個人的言論自由,隻有政府公權力才有這個義務。

 

我認為右撇子的觀點是極端右傾和違背社會公義的,也是任何一個想要把自己辦成一個公共媒體的網站所應杜絕的!

 

一.首先我想說的是,我們這裏不是在討論一個對錯是非問題,我們是在討論一個社會公義責任問題,在討論一個如何堅守普世價值觀並在現實裏尋找其界限的問題(前提是討論者也相信普世價值觀並認為平等的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的一部分)。 所以這樣的問題幾乎肯定是見仁見智沒有統一標準答案的,因為每個人都會根據自己對普世價值和言論自由的理解,對社會公義責任的理解去在自己心裏劃那個界限。

你把這個界限劃在哪裏就決定了你把自己的政治位置放在社會政治光譜的什麽點位,盡管每個人都認為自己劃的界限既不偏左也不偏右屬於中間位置,遺憾的是每個人在這樣認為的時候都忘了自己的那條線是根據自己的理解劃出的。 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每一個人都應該傾聽並接受大眾的評判而不是進行自我評判,確切說應該是廣泛的大眾評判,因為有限的“大眾”可能剛好是受某個思潮影響或具有某個傾向的小團體。 這既是該議題應該被廣泛討論的理由,也是我們在這裏討論萬維是否偏右和文學城是否偏左的意義(假定萬維和文學城給自己的定位都是中立的)。

 

出個測試題:張三說李四是左派,王五說李四是右派,趙六說李四是偏右派,劉七說李四是中間偏右派,馮八說李四是中間派。

問題:假設張三是很多人都公認的中間派,那麽從最左傾的那個人開始的遞減依次排序是怎樣的?

大家可以先自己解答一下。。。(注:答案在評論區沙發)。

 

二.其次我認為,我們不應該混淆一個公眾平台媒體(比如萬維,推特,臉書等)應有的幾個責任,1.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責任。2.維護公共道德文明的責任。3.維護社會公義的責任。這些責任既不能混淆也不能相互替代的。因為它們的內涵和外延都不同。作為公共媒體應該非常明確地知道自己履行這三個責任的執法邊界在哪裏,從而既能很好地履行這些責任義務又能最大化自身商業利益。

1. 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內涵外延是有比較明確的客觀標準和有社會共識的,所以各大網站基本都能很好地履行這個責任(屬於個人觀察)。比如明顯的暴力,種族主義,敲詐恐嚇,惡意欺騙,造謠,性騷擾等言行,以及明顯的水軍,僵屍賬號,機器人帖子等,這些都是各大網站重點執法打擊封禁的,雖然各網站的執法力度不盡相同,但大家對這一點爭議不太大,爭議多在於如何認定存有異議,特別是西方英文媒體一般對輕微不明顯的暴力或種族主義言論不做認定或不執法,比如臉書就拒絕對川普鼓吹暴力的言論做任何事,推特也僅僅是給川普的發言貼個標簽,既沒刪帖也沒銷戶。西方英文媒體的寬容體現了他們對言論自由界限(那個圓圈)的設定是寬大於中文媒體的。

2. 公共道德文明的內涵外延可能有些是有社會共識(華人社會裏),而有些就比較模糊或有伸縮範圍,甚至有些屬於主觀判斷。比如什麽樣尺度的言語是不道德不文明的可能既與文化背景相關也取決於個人主觀判斷。在英語的語言環境中“fucking”可以經常聽到和用到,恐怕很難被歸類為不道德不文明,最多屬於不夠文雅,而在中文語言環境裏被很多華人認為不夠文明了。在網上論戰中,直接用汙言穢語伺候對方家人多被認為是不道德不文明的,指名道姓罵人也被不少華人網管看作是不文明。但以比喻法來形容對方的言行或其人像潑婦,流氓惡棍,立牌坊的妓女一般等,再比如五毛,美狗(慕羊犬),共狗蠢豬,弱智等直接稱謂,這些似乎被相當部分的網管容忍了。在網管履行第二種責任中,彈性非常大,總的來說,英文媒體的執法尺度要遠遠寬鬆於中文媒體,比如最近美國共和黨議員努恩斯被推特匿名用戶辱罵後要求推特刪帖並交出該擁護信息被拒絕,官司打到聯邦法院,努恩斯還搬出了總統行政令也被法官拒絕了,這說明了西方人把言論自由這個天賦人權看得要高於道德文明(畢竟道德文明屬於文化範疇,是隨著時代變化的,也是缺乏統一客觀標準的),而華人由於受自身文化背景的影響對道德文明的理解和認知要遠較西方人保守。當然,我也並不認為以華人為讀者群的中文媒體應該照搬英文媒體的道德文明尺度,我是希望中文媒體在具體個案上能夠同時兼顧捍衛言論自由和維護道德文明這兩個責任,分清兩大類辱罵的個案,一類是有爭論語言環境和前因後果的,由個人素質/個人情緒控製/個人曆史背景等因素導致的,是偶發的;另一類是缺少語言環境和前因後果的,是惡意的,有目的的,經常性或密集的。隻要仔細觀察還是比較容易客觀地區分這兩大類個案(隻是要網管花點時間),我認為對前一類個案應適當寬鬆,對後一類個案應嚴格執法。

3. 社會公義的內涵外延是最難有一致認識和社會共識的(也是本文要重點討論的),特別是在華人和西方人之間,認知可以相差十萬八千裏,不少華人都是從自身立場角度來理解和認知社會公義的,甚至有的華人認為社會公義可有可無,也不必是一項責任和義務(比如右撇子)。

社會公義==社會公平正義,我認為,這裏的公平正義是對所有社會成員而言,而不是隻對左派內部或右派內部小團體而言的,也就是說公平正義不是由左派或右派的價值觀來定義的,而是一個左派,右派,極左派,極右派,中間派,騎牆派,花鳥歲月靜好派等全體社會成員的最大公約數。隻有這樣內涵的“公平正義”才是一個外延最小的,被全體社會成員都認同的公平正義,也才能被稱之為“社會公義”。所以,有些華人右派以“中共是邪惡的,擁共的左派就是在擁護邪惡,就應該被正義的網站所禁言”類似之理由來剝奪左派的言論自由是有違社會公義的。雖然我本人認同“中共是邪惡”這個表述,但我也很清楚它不是全體社會成員的最大公約數,即便不算翻牆的小粉紅,隻看(華裔美籍+華人綠卡)裏麵有多少是(擁共+中間+騎牆+歲月靜好)的人就知道“中共是邪惡的”這個所謂的正義說法很可能是個較小公約數,事實上,偏左的文學城其訪問流量遠大於偏右的萬維就是個很有說服力的佐證。

社會公義的另一個內涵“公平”也是對全體社會成員而言的,如果一個公共網站對極右(或極左)的言論比較寬容,而對極左(或極右)的言論比較壓製,那就失去了公平,即沒有很好地履行社會公義的責任,也就難免被人評判為偏左或偏右。這一點,英文媒體網站(如推特,臉書)做的要遠好於中文媒體網站(如萬維,文學城),據我觀察推特和臉書對左,右派言論的寬容度幾乎是相等的,雖然它們的老板都屬於偏左的,但我從沒聽有人(包括華人,白人,西裔,黑人)說過推特或臉書是打壓右翼言論的左翼媒體。

即便是象紐約時報這樣非自媒體平台的左翼媒體也主動刊登右派湯姆科頓的文章,而且是在BLM運動的風口浪尖時候,讓人不由得對西方媒體人滋滋追求社會公義的努力肅然起敬。而西方媒體人的這些在華人看來難以理解的做法(刊登違逆自己主要讀者群價值理念的文章)卻是被西方社會普遍認為是理所應當的。

注:紐時登文一事目前引起了很多爭議,但爭議是圍繞著湯姆科頓文章的極右內容是否適合刊登,而不是圍繞著刊登右派文章這個追求社會公義的做法。

 

小結一下。公共媒體網站在履行上述三個責任時,英文媒體對前兩個責任的執法要較中文媒體寬鬆,言論自由的界限比中文媒體大,而對第三個責任的履行,英文媒體要遠比中文媒體警覺和嚴格的多,所以對言論自由的保護也遠比中文媒體好得多。究其根源,中華文化有著“崇尚權力,漠視公義”的悠久曆史和傳統(所謂成王敗寇),不少中文媒體要麽是壓根就沒覺得維護社會公義是自己的責任義務,要麽是認為自己網站裏的公平正義可以由自己手中的生殺大權來裁判。這些海外中文媒體人雖然都聲稱信仰普世價值,但其對普世價值內涵的理解卻是淺薄的,是受限於自身文化背景的。

 

三.最後說下我的觀點。在說之前我想再次強調:這個公共議題的討論有個前提,那就是討論者相信普世價值並認為平等的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的一部分。由於不同的人對普世價值內涵和外延的理解可能大相徑庭,對平等的言論自由是否是普世價值的一部分也有不同意見,所以不認同這個前提的討論者參與進來的話可能會使得討論發散失焦並陷入混亂。

另外,我的觀點也是出自我對普世價值觀的個人理解,它們是否真的或多大程度上符合普世價值,也是需要被大眾審視和評判的。

 

1. 既然是普世價值,它必是全體社會成員的最大公約數。 西方的普世價值認為人人生來平等自由,擁有天賦人權,平等的言論自由是這天賦人權的重要體現之一。隻要你這個人是沒有被法律剝奪政治權利的社會公民,隻要你的言行沒有被社會共識或法律認定為應該被禁止,那麽你的言論自由就應該得到尊重和保障,不論你和你的言論是左派或右派,是極左派或是極右派,那怕你是被判刑的監獄罪犯,也無一例外!不知我這樣的理解是否有異議?

如果沒有異議的話,那我想問,為什麽類似右撇子那樣的觀點在聲稱信仰普世價值的華人圈裏得到不少認同呢?為什麽中文媒體在維護社會公義這個責任和義務上會遠比英文媒體忽視和懈怠呢?為什麽華人經常把上述三種責任混淆,特別是以前兩種責任為重點並以之取代第三種(社會公義)的責任呢? 建議大家仔細想一下看看是不是潛意識裏有什麽東西蒙蔽了他們的眼睛和思路。

 

2. 右撇子觀點包含三個方麵:

A. 網站免費給博主開博客是網站給博主的特權,既是特權,網站就可以無警告無理由地按自己的意願收回,因為網站空間和和發博的特權都是老板的私人財產。

B. 私人公司的媒體按自己的立場搞言論審查或禁言,那是它的私人權力,就像你個人可以在自己家裏搞獨裁一樣。換句話說,私人公司的媒體沒有維護和踐行言論自由這個價值觀的責任和義務。

C. 隻有中共那樣用國家權力來對你全麵禁言銷號才是限製言論自由,在美國你被萬維禁言了還可以去文學城,被文學城禁言了還可以去臉書,推特,被媒體都禁言了還可以自己開網站發言,所以你是可以“自由發言”的,隻要美國政府不對你禁言那你就是有言論自由的。

 

眾所周知,右翼的理念就是:在法律規定限製之外(即法律沒規定的事務)個人的利益高於公共群體的利益。右翼之所以被稱為保守主義者就因為其理念是從公民社會和現代文明建立之前或之初的那個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野蠻時代殘留下來的,也可以說,拖社會文明進步後腿的基本都是右翼。當然,這不是說我們應該消滅右翼,社會是個慣性很大的係統,社會文明進步要一步一步走才行,有時還要摸索著走(即走兩步退一步)才行,沒有右翼拖住左翼的後腿或對左翼進行修正,任由那些激進的左翼是注定會導致社會翻車的。關於左右翼是如何一起推動社會進步的宏大議題這裏就不展開了。

仔細審視右撇子的觀點就會發現其核心不僅僅是個人利益高於公眾利益的右傾,而是個人權利在公眾利益麵前至高無上甚至可以踐踏公眾利益的極端右傾。這種極端右傾的東西不但已經被主流社會拋棄,在現實中也是行不通的。

 

首先,一個私人公司建立起媒體網站都會有個讀者群定位,這個讀者群就是該網站的服務公眾,如果該網站不履行社會公義搞個人意誌的獨裁它就會衰落以至無法生存。比如北京之春是個麵向反共讀者群的網站,它如果很好地履行社會公義責任就會吸引所有反共讀者,它的老板若是象右撇子觀點那樣對民運人士的不同派別和觀點按自己意誌進行篩選審查和打壓,它的讀者群就會隻剩下那些和老板觀點相近的少數人。事實上,很多民運網站越辦訪問量越少以至於天天為生存發愁,原因之一就其網站老板在踐行右撇子的論點。同理,萬維若是不注重社會公義責任,即便是部分地踐行右撇子的理論也會慢慢變成一個隻剩下右派讀者們自嗨的網站。換句話,萬維要想吸引全體華人為讀者群,就必須對全體華人都履行自己的社會公義責任。從這個意義上說,一個私人公司的網站要想辦成公共媒體平台,它就不能把免費讓用戶開博看成是給用戶的特權,就不能把網站空間看成是老板的私人財產,特別是當網站一旦成為了一個公眾媒體平台時,網站就自動成為社會公器並負有維護憲法和社會公義的責任義務。你去問紮克伯格和多西就知道,他們絕不會把各自的平台當成自己的私人財產並按自己的意誌來管理,他們會告訴你:平台是社會公眾的,公司是私人的,公司雖然擁有平台的物權,但這個物權的擁有是以公司肩負起維護公眾利益並履行社會公義責任義務為前提的,公司內部的管理可以按照私人公司的原則,但平台的管理必須按照社會公器即公眾利益至高無上的原則。

有一種說法是:網站免費給用戶開博,但靠博文吸引流量並插播廣告賺錢,就已經與用戶和讀者有了契約,就應該保護所有用戶的言論自由。這個說法也有一定道理,但我認為,即便網站不插播廣告,隻要網站是公共媒體就有義務履行其社會公義的責任並保障所有人的言論自由,這也是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思想。

 

其次,在現代公民社會裏,私人公司的內部管理也不能違憲,比如按老板的立場進行言論審查或禁言;個人也不能在自己家裏搞獨裁,比如按個人意願強製其他家庭成員服從自己;一個公民個體也不能把個人權利淩駕於社會公眾利益之上,比如網站老板,政治家或著名政論博主按自己立場刪帖禁言等。違反了上述公民原則,都有可能被受損害方起訴。一個例子是川普曾經拉黑了幾個專門懟他的推特用戶,被這些用戶起訴後,聯邦法院判川普立即恢複這些用戶的評論權。這些用戶起訴川普的理由就是,川普的推特賬戶屬於公共論壇,已經不是私人空間了,川普把反對他觀點的用戶拉黑違犯了憲法第一修正案,而法官接受了這個論點。這個例子極端了一點,因為川普是總統,代表了美國政府,有責任保護言論自由,但川普可以辯稱他執政時是代表政府(包括發推的內容屬於執政),但當發推個人觀點並且不涉及公共政策或政府議題時僅代表個人,該議題下的評論管理就屬於私人空間。不過最終法官還是以公眾利益為重,認定了川普賬號的公共屬性,有興趣的讀者可以下載法院判決書來看看。 這個判例的核心就是,雖然推特是私人公司,甚至每一個推特賬號也是推特給與該用戶的私人空間,但當某賬號一旦有了公共屬性和利益,它就不再是私人空間了,就要受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約束,這體現了社會公共利益永遠大於個人權利的原則。

所以美國社會絕不是象右撇子理解的那樣:隻有政府有責任保護言論自由,隻有政府禁言銷號了才算是限製言論自由,私人公司和個人有權無條件地在自己的空間裏按自己立場限製他人言論自由。事實是,美國社會認為私人公司和個人在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事務時首先是個社會公民並且有責任義務維護公共利益。

 

最後說下為什麽右撇子的理論會被很多華人認同或默認?為什麽中文網站會不自覺地忽視了自己履行社會公義的責任而英文網站都很注重並嚴格履行之呢?

我認為主要原因是中華文化已經把【“權力(或權威)大於一切,權力可以定義和改寫公平正義”】這種理念深深地植入了華人的骨髓裏(即潛意識裏),次要原因是中國一直沒有經曆過公民社會,華人不知道自己在公民社會裏有怎樣的義務,錯誤地以為公民社會就是人人都可以從社會獲益而無需向社會付出。

我曾經向我的白人朋友們說過一個論點:華人天生骨子裏都是右派,包括我自已。他們幾乎都認同(當然一些偏右的白人朋友認為我總的來說並不右傾),但不明白為什麽會這樣,於是我把我在《從張誌新獲獎解讀中國》一文中闡述的“中共是如何以上述(權力高於一切)理念奴化華人的”解釋給他們,然後再說明跑到西方的華人多數都是缺少奴性更加渴望個人自由和注重個人權利的一類人,所以右翼那個“個人利益高於公眾利益”的理念最易被來美華人所接受和認同。如此一來他們才明白了為什麽居美華人會在思想深處多數都是右派,也才明白了我的另一個論點:那些支持民主黨的華人其實不是支持民主黨的理念,而是要麽貪圖個人好處,要麽是希望中美和睦的歲月靜好派。

(說了不少得罪華人的話,大家可以拍磚了!)

 

講了很多理論,下麵說說我認為這些理論應該如何應用到具體實例上。

1. 關於萬維禁言小龍魚和嘎啦哈。

這事的細節原由我不清楚,我認為如果是他們明顯違反了法規(包括萬維的網規),那是他們咎由自取,也說明萬維很好地履行了上述第一種責任。如果是他們在道德文明上觸犯了網管的底線,不知是否屢犯,網管是否給警告,如果都沒有,我覺得處罰有點重了。如果是因為他們的言論過於極端左傾,以至於越過了萬維網的“言論自由邊界”,那我覺得萬維應該:要麽調整自己的“言論自由邊界”,要麽也同等程度地收緊極端右傾的言論,從而更好地履行自己維護社會公義的責任。 道理前麵都說過了。

2. 關於博主在自己的博客空間裏可以“獨裁地”按自己意誌拉黑刪帖。

我個人是不讚成博主擁有這個權力的,我給自己開博定的一個規矩就是“不刪帖,不拉黑”。雖說博主有責任來維護自己空間的秩序,但因為個人的素質可以相差太多,這個不加區分給與每個人的權力幾乎肯定會被濫用,考慮到收回這個權力也不現實(因為網管不可能照顧到那麽多空間),我這裏提個參考方案給大家討論:

首先,承認博客空間是個人的私人空間,博主有限製哪些人訪問和什麽樣發言的權力(即拉黑和刪帖),前提是博主應該在其空間做出相應說明(聲明),網站對這類強調私人性質的博主盡量不把其文章放入首頁或導讀(即便是政論類文章)。

其次,對於那些沒有聲明或說明其私人屬性意願的博主空間,采取讀者反饋機製來適當限製博主的拉黑刪帖權力,特別是針對其政論類文章的言論,如果該博主濫用了權力,讀者可以投訴,網管核實確定是濫用後給與該博主警告,第三次警告就永久取消該博主的拉黑刪帖權力,對博主的非政論類文章可以放鬆限製。

最後,對於網站著名或點擊量排前N位且經常發表政論類文章又沒有聲明私人空間的博主,實行博主反饋機製來幫助其管理自己空間的秩序,即不給與該博主拉黑刪帖權力,遇到有來惡意搗亂的訪客,博主對其發出警告,第三次警告博主可以反饋給網管,由網管核實確認屬於犯規的給與直接銷號或觀長期禁閉的嚴厲處罰以震懾此類犯規。

這個方案的主導思想是:除非博主在空間裏聲明自己的小團體範圍,否則凡是政論類文章都被認為涉公共利益,都要某種程度地限製博主的拉黑刪帖獨裁權。該方案裏網管會比現在的“博主獨裁”要稍忙一些,但卻很好地避免了博主濫權導致網站讀者群分化,對立,也使網站能在“履行社會公義責任”和“爭取左中右各類讀者都來訪”之間取得平衡。

 

具體應用實例我現隻想到這兩個,歡迎大家提出其它實例一起在評論區討論。

 

 

17th June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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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4)
評論
格利 回複 悄悄話 文章很長,雜亂無章,前後矛盾,無法把握這種宏大敘事的論題。
求理 回複 悄悄話 文章確實很長,但仔細讀完了感覺有道理和啟發。
路邊群眾 回複 悄悄話 OMG, 文章這麽長,比法律條文還難懂
at_無語 回複 悄悄話 答案:最左傾打頭的排序是--王五,趙六,劉七,馮八,李四,張三。
答案告訴我們,李四其實是離中間派最近的左派,其他人(除了張三)都是比李四還左的左派。道理很簡單:你看某人靠右是因為你的位置在那個人的左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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