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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不是任意公開發表文章散布謊言以及造謠汙蔑他人的通行證

(2022-11-18 06:23:24) 下一個


(1)精神病患者享有不受約束的絕對言論自由嗎?

我的觀點是沒有。世上自由是相對的,沒有不受約束的絕對自由,自由與約束相輔相成。在宇宙大自然中,有各種自然法則形成約束,從而有序運轉共存。人也不可能有完全隨心所欲的絕對自由,除了受限於生物自然法則,更有法律道德規章製度的約束;人是社會群體中的一分子,既有展現個性的自由,也有必須遵從社會共性的約束。無論是精神正常還是精神不正常的人都沒有絕對的言論自由。精神不正常的人自己失去了理智,但通常有監護人和社會相關機構幫助和管那人。



(2)就因為作者佩尼是精神病患者(注:這是假設,因為佩尼本人、她的堅定支持者、以及一部分她的作品反對者都否認她是精神病患者),她就可以任意公開發表文章和出書描述指責自己去世的丈夫亂倫、嫖妓、下毒等惡行嗎?

我的觀點是不可以。如果佩尼真的是精神病患者,為她出書發行的出版商有責任對出版的內容負責;如果她不是精神病患者則是文責自負,但出版商也要負一定責任。所以,這才造成佩尼如今請求讀者們幫助她修改她目前的美國篇內容,因為無論是她自己或是出版商都意識到出版佩尼目前美國篇的內容有可能帶來法律上的一係列問題。


(3)就因為佩尼是精神病患者,她就可以任意公開發表文章和出書散布謊言和荒誕嗎?例如將己證實的正常房屋交易一而再再而三地說成是她丈夫免費送給鄰居“妓女”作為嫖資;各種捉妓的荒誕;她年老體殘丈夫接觸的許多女性包括榮軍醫院女護士和郵輪女性工作人員等為她丈夫提供性服務的臆想等等。

我的觀點是不可以,理由同上。


(4)就因為佩尼是精神病患者,讀者們就不能評論指出她文章中的謊言荒誕是對她去世丈夫的汙蔑和不公嗎?當要求讀者們對荒誕作品“不judge”、對公開發表文章造謠汙蔑他人的精神病作者“寬容”“同情”和“仁慈善良”、讓她能夠寬鬆自由發表文章傾訴時,可曾想過被公開發表的文章造謠汙蔑中傷了的那一方?可曾想過對被造謠汙蔑中傷的那一方有一些“同情”和“仁慈善良”?當給對精神病患者的謊言荒誕作品持批評和反對意見的讀者們貼上對年長作者佩尼不敬、不仁慈善良,沒有同情心等標簽時,可知這些標簽也可以同樣地貼在指責者們的身上,那就是對被佩尼造謠汙蔑中傷的去世丈夫以及其他被汙蔑謠言臆想受害者們(如女護士、郵輪工作人員。鄰居、警察等)的不敬、不仁慈善良,和沒有同情心。


再次引用我在《自由與約束》文章中寫的試問:“。。。(2)又假設那位發表荒唐言的作者有精神疾患,你會因為“大度”地不與精神病患者計較以及言論自由而允許作者長篇累牘地公開發表文章描述和指責你或你的父輩亂倫、嫖妓、下毒等多種惡行?(3)假設那位發表荒唐言的作者是你的親人,你會沒有任何心理負擔為了她的言論自由而造謠中傷他人?若她真有精神疾患你會忍心看著她在大庭廣眾之下胡言亂語被眾人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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