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上訪

三十多年的民事訴訟案件以及近十年的行政訴訟案件,揭開了中國行政、司法相互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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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2018-01-27 18:34:45) 下一個

 

 

我向我的父親詢問法官來的目的,我父親告訴了我大概情況。我的父親兄妹六人。老大叫冷伯華,老二叫冷仲華。早年都是按地來登記,漢口合作路39號的土地以我二伯冷仲華、三伯冷叔華及我姑姑的名字登記。在二伯登記的土地上有兩棟房屋,大伯一家住在裏麵,二伯一家並沒有住在裏麵。在我家發還房屋的同時,大伯也申請將該房屋發還給他。在這個房屋發還工作快結束的時候,二伯發現了這件事,也到房管局去要求發還。大伯就到法院起訴了二伯。一年後,我們家以前的一個傭人及其女兒也到法院起訴了包括我父親在內的四個人,傭人聲稱是我祖父的妻子,她的女兒是我祖父的女兒,她們享有繼承權。她們的起訴並沒有任何立案的證據。在我大伯起訴二伯立案的五年後,也就是1988年,本案的主審法官龍心田終於宣布要開庭了。他對我父親說:他要把這個案子辦成鐵案,要寫進教科書,要連續開三天的庭。結果隻開了一天就草草收場。

庭審完後,我父親到法院想查看庭審的筆錄及證據。去的路上,被一個人攔住了,這個人對他說:你知不知道你荷包裏的錢要進到別人的荷包裏去了?我告訴你,你去查看資料,龍心田法官什麽東西也不會給你。我教你一個辦法:你今天不要去,明天上午十點鍾左右的時候,你到法院去找龍心田。那個時候他正在參加院長召開的會議,你把他叫出來,要求複印庭審筆錄。龍心田肯定不同意,你就作勢要進去找院長,龍心田不會讓你去的。但你千萬千萬不要真的進去,如果你進去了,院長也不會同意複印。你和龍心田多爭執一下,他就會給你的。

第二天我父親到法院去找龍心田,龍心田果然不同意複印庭審筆錄,我父親作勢要找院長,一個法官衝過來對我父親大聲吼叫,並用力的拍打桌子。在中國,拍桌子是一個非常具有強勢、威脅的舉動,我父親不甘示弱,也用力拍打桌子。這個法官衝過來想動手,龍心田趕緊從後麵抱住了此人,對他說:這個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我父親這才知道,此人是刑事庭的人。

事情的發展果真如告訴我父親方法的人所說的那樣,在我父親數次作勢要找院長後,龍心田終於妥協了,讓書記員陪我父親去複印庭審筆錄。這個庭審筆錄也就是本案拿到的唯一的資料。

一晃一年過去,法院也在我父親意想不到的時候給我父親送達了本案的一審判決。在這個判決送達的同時,給我父輩提出了三點要求,其中包括:按增加21倍的訴訟費分攤訴訟費;而且必須五日內提交。這樣就逼著我父親在其他當事人遞交上訴狀前提前交納訴訟費1287元。

1287元在當時相當於一個正規大學生畢業兩年的正工資。我父輩除了冷伯華外分攤了這筆費用。並遞交了上訴狀。

以後我父親到美國探親,又回國,一直沒有得到法院的任何消息。恰恰是因為我父親去了美國,導致了以後我大鬧法院,法院不能自圓其說的一個非常有力的證據。

時間也真的過得很快,一晃十幾年過去了,法院沒有找我父親,我父親也沒有理法院,工作、生活和打官司前完全一樣,每一家幾乎都沒有變化,變化的隻是相互的不來往。

2000年一場大火燒毀了天津路我們家族的一棟房屋。由於這棟房屋臨街,政府要求我們自己修或者賣給政府。在我們和房管部門談判的時候,有人拿出了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判決書—武法一九八九年度民一上字第486號。原來法院的判決書早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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