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到了我們看到幼兒園裏麵穿幾件衣服的都有, 小孩穿衣服沒比大人有多少區別。大部分情況下,小孩和大人穿差不多就可以了。如果是幼兒園的孩子,更是要考慮少穿衣。如果說孩子已經可以自己表達冷熱了,就更沒必要替他們瞎操心了,難道孩子自己的感覺還不如媽媽的準嗎?那麽孩子在幼兒園到底應該穿幾件?
24°C是個標準溫度,孩子可以隻穿一件薄衫,而24°C以下18°C以上孩子完全可以參考成人的衣服,再多加一層就夠了。我們看到有些新生兒裏三層外三層,悶的全身是汗,尤其在冬天很多嬰兒被逼出夏天才長的痱子,更別提私處還要包個尿布,長紅屁股也是情理之中了。
美國兒科學會的指導是針對1-2歲的嬰幼兒穿衣服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在不知道給孩子穿幾件的時候,我們可以摸摸寶寶的後背(手不要太冰,否則寶寶該大叫了)。後背如果是溫熱的,那就說明不冷;如果後背出汗,就說明太熱!
嬰幼兒末梢神經發育還不完善,溫度要完全傳導到手腳是比較困難的。因此嬰幼兒手腳都比較冰涼。尤其是冬天,我們不能全憑手腳去判斷,畢竟我們自己的發育已經完善,手腳是很溫暖的 。所以摸手腳溫度的方法是不太科學的, 摸後背更科學一點。
(本文原載自melbourne flo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