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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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麥哥萊狀告道閣提

(2007-10-14 14:30:05) 下一個

一、故事McGrain v. Daugherty1927

此事有關哈丁總統的懷俄明油田的腐敗醜聞。哈裏·道閣提是總統哈丁的密友,他在哈丁總統任期內擔任總檢察官,期間卷入許多醜聞。參議院成立了特別調查委員會,賦予該委員會收集證據、傳呼證人和主持宣誓的權力,由該委員會就總檢察長哈裏沒有逮捕違法罪犯展開調查。該委員會調集有關文件證據,並傳哈裏·道閣提的兄弟馬利·到閣提到聽證會上做證。馬利·道閣提拒絕與會做證。參議院命令警衛麥哥萊逮捕了馬利,並押送他到聽證會作證。當麥哥萊逮捕了馬利以後,馬利上訴到聯邦法庭,聯邦法庭判參議院違憲,命令麥哥萊釋放馬利·道閣萊。麥哥萊於是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推翻了聯邦法院的原判,判參議院逮捕馬利·道閣提合法。

 

其後哈丁總統引咎辭職,後來被法庭就陰謀與貪汙兩罪起訴,由於陪審團沒能達成判決而沒有被判刑。

 

二、理由

國會是否有調查權,這在憲法裏沒有明文規定。司法評論推理如下,憲法第一章賦予了國會立法權力,並說國會可以製定“必要和適當”的法律來行使立法權,授予特別調查委員會這些權力對立法所需要收集事實是“必要和適當”的。此案於是確立了國會聽證調查的權力。司法評論還引用了許多案例,說明國會調查權符合國父們製訂憲法的初衷,符合英國議會慣例。

 

三、討論

這是三權分立中關於國會與白宮權力的界定。司法評論名為解釋憲法,實為修訂憲法,增加了國會聽證的權力。同樣是關於總檢察的聽證,2007725日國會聽證會傳喚前白宮雇員MiersBolten作證,而兩人都以總統特權為據拒絕出席聽證會。白宮和國會權力此消彼長,可見一斑。

 

MiersBolten不出席聽證會的視頻

 

四、鏈接

http://supreme.justia.com/us/273/135/case.html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07&postID=35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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