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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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聽證《恐怖總統職位》

(2007-10-13 14:59:40) 下一個

通過這個聽證,讀者可以從三個方麵體會今天美國麵臨的法製問題:三權分立製衡問題,國內法與國際法衝突問題,和政府權力於公民權利衝突問題。

 

《恐怖總統職位》(Terror Presidency)一書作者傑克·金匠(Jack Goldsmith)原來是芝加哥大學的法律教授,2002年被五角大樓聘為法律顧問,他在給當時的國防部長姆斯菲爾德的備忘錄中,警告美國官員觸犯國際刑事法庭的法律,這可能就是美國2004年拒絕參與國際刑事法庭的原因之一。2003年金匠成為布什政府大檢查官助理,主持白宮法律顧問辦公室。時值伊拉克戰爭,他立刻占到了許多與反恐相關的法律爭議的舞台上。他鼓吹國際人權標準不適應於美國法庭,學術界稱他的學說為美國主權高於人權的新主權主義。

 

主持白宮法律顧問辦公室九個月以後,金匠良心發現,辭職政府職位,到哈佛大學法律學院任教。他認為白宮的一些反恐項目缺乏法律根據,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或者是法律上有缺陷的。特別是對囚犯酷刑和監聽公民等問題上。紐約時報以《一個保守派的良心發現》為題,介紹了金匠其人其書。

 

參議院對金匠就《恐怖總統職務》一書開了聽證會。聽證的問題,就是如何在反恐戰爭中維護法製。這裏有幾個法製問題,其一是三權製約監督平衡問題,白宮“國家秘密”特權顯然消弱了國會對總統的監督能力。其二是公民權力和政府權力的衝突,本文鏈接《伊斯蘭基金狀告布什》一案可作為此衝突一例。而從金匠的發言來看,維護法製和反恐基本上是不可兼而得之的兩樣東西,所以布什這個總統才不好做。

 

金匠說,總統要保障美國不會再次受到恐怖襲擊,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這對關塔納摩監獄的審訊是一個很大的壓力。這就點出了保障美國國家安全和保障人權的矛盾。當聽證會問及總統反恐事務那些事情是不合法的時候,金匠說任職的保密合同中禁止他對政府工作作出法律判斷,這樣他就避免了回答這個問題。總之,凡是涉及具體人具體事的時候,不是保密要求,就是國家機密,一概沒有正麵回答。金匠在聽證會上還說,此書得以順利出版,是由於他寫書時極力避免了許多敏感話題和材料。

 

聽證會討論了對問酷刑定義。說非常痛苦是不容易界定的東西,所以用器官損害,功能損害,人格汙辱三條界定酷刑(有些到美國國會聽證的人權記錄差的國家受過迫害的人,好像也看不出器官損害和功能損害,而人格汙辱者莫過於美軍伊拉克監獄裏的照片了)。但是,有些議員說,按照此定義,用煙頭燒人,好像就不是酷刑了。水牢,精神折磨等好像也能繞開酷刑定義。這個酷刑定義,是美國醫療界定義,不是國際認可的定義。

 

至於是否違法日內瓦條約的問題,金匠說這個很難界定。如果按照戰俘解釋,戰俘一般有軍服,但是這些在押犯被逮捕時都是民間便服。然而,布什對又不送這些犯罪嫌疑到刑事法庭上過堂,而由美國軍事法庭來處理,顯然是兩頭鑽漏洞。

 

我們不妨看看黑水事件。伊拉克治安問題。如果由美國駐軍來維持,就得遵守國際法。但是美國采用合同保安人員,這些保安人員雖然是武裝人員,但不是軍人,不受國際法約束,他們又有豁免權,不受伊拉克法律約束,但是,美國國內法也沒有規範約束他們,這也就是為什麽黑水雇員射殺伊拉克平民以後,得到的處罰隻不過是被黑水公司解雇,沒有任何法律責任,而伊拉克無辜受害者自然是有冤無處伸。

 

紐約時報文章鏈接:

http://www.nytimes.com/2007/09/09/magazine/09rosen.html?_r=1&oref=slogin

 

參議院聽證(視頻鏈接):

rtsp://video.c-span.org/project/ter/ter100207_goldsmith.rm

 

新聞訪談(音頻鏈接):因為太多的反恐行政處在觸犯法律的邊緣,布什需要大量律師谘詢,以便打擦邊球。比如關押恐怖分子的監獄都在海外就是擦邊球。伊拉克合同保安公司也是擦邊球。

http://politicscentral.com/2007/09/12/the_glenn_and_helen_show_jack.php

 

三藩市第九路上訴法庭過堂伊斯蘭基金狀告布什(視頻鏈接):阿哈拉枚伊斯蘭基金說他們受到布什政府沒有經過法院正當程序的非法監聽。整個過堂過程無法澄清事實,因為電話公司的這個運作是國家機密,無法成為審問證據。伊斯蘭基金說政府有文件證明此事,伊斯蘭基金上訴的事情是否真實,隻有找出相關文件一核對就可以證實,但是,這些文件也是國家機密,也不能成為法庭證據。即便伊斯蘭基金受到政府監聽,這個監聽有沒有經過法院正當程序,有沒有受到法院許可,這也是國家機密。顯然,“the true, the whole true, and nothing but the true”遭遇到“國家機密”障礙。此案估計要走到最高法庭,到時就可以分辨究竟是人權重要還是“國家安全”的主權重要。

rtsp://video.c-span.org/project/ter/ter081507_alharamain.rm




前總統卡特說關塔納摩監獄酷刑違反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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