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很長,不是想讓人在網上看的,所以我們就把它的結論部分拿來看看,作者是怎麽寫的。結論部分分為四段,抄寫如下:
“結論
教會從來就不曾是完美的,但是在曆史的記錄上應該把它好的和壞的兩方麵都留下。教會所犯的罪行不應該從記錄中特別被挖出來,加以誇大傳播,非讓人永遠記得不可,仿佛教會的唯一活動就是做壞事,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此外,教會似乎也能從過去的錯誤中學習成長,然後繼續前進。我們不再有任何類似十字軍那樣龐大的活動,除了像葛埋翰那樣大型的布道會!我們不再把可疑的異端份子放在拷刑台上折磨,想藉此讓他們接受較正統的教條。我們也不再火燒或吊死一些有嫌疑的女巫。
當今世上最偉大的史學家是英國的保羅強森(Paul Johnson),也就是《當代》(Modern Times)、《猶太人的曆史》(A History of the Jews)和《基督教史》(The History of Christianity)的作者。當他在搜集資料撰寫教會曆史時,盡管他發現在曆史上教會犯了諸多的罪行,但卻使他自己的基督教信仰更加堅固:
在這樣的曆史中,每一頁都可見到基督教領袖的愚行和邪惡,但是在我閱讀這些資料的過程中我漸漸地了解到,人們不是因為他們信了基督教才去做惡事,而是應該說,盡管他們有基督教信仰,可是仍舊在犯罪。基督教不是犯罪的源頭,反倒是約束人們犯罪的最高力量(且往往是唯一的力量)。「有」基督教的約束,人類的記錄就已經是那麽可怕了;更何況若「沒有」基督教的約束力,那麽過去2000年的曆史一定是更加恐怖了!”
我們逐段來分析一下。
第一段:第一句話很客觀,任何事情都是這樣,沒有完美的(但大概不會包括他們的上帝)。第二句話則完全顯示了教會的一廂情願。人們並沒有否定教會所作的一些好事,就是最反對教會的人也會承認在一定曆史時期內,在一定環境裏,在一定條件下,教會作了許多好事。但這篇文章,就題目來說,本來應該不是說教會的豐功偉績,而應當說的是教會的罪行。記得看過“醜陋的日本人”和“醜陋的中國人”,作者都強調過,民族的優點是占主流的,但在書裏著重講的是缺點,惡習。這裏一樣,故名思義,人們期待這你說說教會的罪惡,及其負麵作用,這對教會是有好處的,隻有認識錯誤,才能改正避免錯誤。可作者卻認為人們在“特別挖出來,擴大散播”。作者想讓人們忘卻。這就說明了作者的態度,一個教徒的態度:世俗對教會的罪惡是刻意誇大撒播的。也就是說,根本就沒有真正地檢討認識教會的罪惡。稍微有點自信的人都不會這麽做。
第二段:作者主觀地向大家保證,那些都是過去,教會不會再作惡了。是的,眼下許多文明國家,都實行了政教分家,教會再也沒有過去那麽大的權利了。但教會以及教徒還是非常盲目的,非常感情用事的,這從FLG就能看到。如果教會不真正地認識錯誤,檢討罪惡,可以斷定,以後這樣的錯誤還要重演。
第三段:王婆賣瓜,怎麽能說自己的瓜壞?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作為討論宗教,尤其是涉及其罪惡還這麽肉麻,就有點大言不慚了。
第四段:為教會開脫罪責,自相矛盾。這些罪惡在題目裏還是教會的,一下就不是教會所做的了,而是教徒所做。讓人納悶,沒有教徒哪來的教會,沒有教會教徒聽誰的?並且一會兒說教徒犯罪與教會無關,一會兒又說教會是約束教徒“最高唯一”的力量。結論也荒謬無比:感謝教會吧,沒有教會,曆史將更加恐怖了。
這是一篇認罪的文章嗎?光看結論就可以得出答案:不是。這是一篇為教會開脫,粉飾的文章。再看看題目,大概作者不是在反省教會的罪惡,而是在教教徒們如何消除這罪惡帶來的“負麵影響”吧。怪不得眾教徒一片喊好之聲。第二常委也不知看沒看,看沒看懂,就說,非教徒莫看。唉,一葉障目,寸光不透啊。
此文被網管刪除,但zuikui原文還在,基們的跟帖也都在。看來網管不喜歡這個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