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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作俑者 其無詬乎?!

(2019-08-15 14:49:04) 下一個

張藝謀的那部《有話好好說》裏有一段非常有趣的台詞。當時的場景是李保田去醫院看望受傷住院的薑文,其實主要的目的是想讓薑文賠償他的電腦。因為那天中午薑文在十字路口存車處和人打架,正好李在旁邊看熱鬧。打鬥中薑文順手拽過來李的背包摔在了電線杆子上,結果包裏的電腦被摔碎了。李認為薑應該賠償他的電腦。薑文在戲裏是這樣回答的:

“我掄那包兒了嗎?”

“這電腦掄哪兒了?掄電線杆上了?找電線杆子賠去!”

“是我搶的包,我為什麽搶包?是有人打我,我才搶包,你該找打我的人賠去!是不是這個理兒?”

我記得當時看這段戲的時候感覺非常好笑,薑文的這段話乍聽起來是強詞奪理,但是細想想卻還真是很有邏輯性的。電腦是砸到電線杆子上才摔壞的,那麽最直接的責任者應該是電線杆子(或者立電線杆子的人)。因為電線杆子不能陪你的電腦,所以你就找掄你背包的人。可是那個人為什麽要搶你的包呢?因為有別人先打他。所以你要麽去找電線杆子,要麽去找先動手打人的那個人。

太有道理了!

香港持續了兩個多月的示威遊行也是同樣的道理。很多身臨其境的香港市民和遊客都或多或少的受到了影響。但是大多的香港人和遊客都表示理解。他們認為作為普通民眾相對於政府和權力機關,他們是弱勢一方。民眾必須要保有抗議的權利。這是最基本的一種權力。至於在抗議中影響到其他市民生活是在所難免的,如果要追討抗議活動所帶來負麵影響,那麽最終的責任人就是香港特區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就像最近一次的香港機場“萬人接機”活動導致大範圍的取消航班,旅客的利益受到影響。如果要維權的話,要麽去找機場的負責人,要麽就去找林鄭!

孟子在《答梁惠王》裏講過這樣的金句:始作俑者,其無詬乎?!這個金句其實和薑文的台詞是一個道理。事情發生後,在追究責任的時候要追溯到事情的本源,這樣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孟子在《答梁惠王》同一章節裏還有一段話也值得回味。

梁惠王曰:“寡人願安承教。”

孟子對曰:“殺人以梃與刃,有以異乎?”

曰:“無以異也。”

“以刃與政,有以異乎?”

曰:“無以異也。”

孟子問梁惠王,一個人用棍棒殺人和用刀殺人有區別嗎?答曰:沒有區別。孟子又問:如果統治者施暴政害死人與用刀殺人有區別嗎?答曰:沒有區別。所以說香港目前的局麵完全是特區政府所施的惡政導致的,所產生的任何後果,都需要特區政府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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