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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人、黑人、黃人等都在生活,你為誰活?(三)

(2017-08-22 08:49:39) 下一個

 

 

白人、黑人、黃人等都在生活,你為誰活?(三)

 

----我就要開個學校,在這(上)
 
       《孫子兵法》中謀攻篇中寫道:知已知彼,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已,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已,每戰必貽。老祖宗說得極有道理,以至於飄洋過海的我們借鑒了這些道理,克服了很多的困難。在大多數族裔裏,華人都被當作“沒血性”的良民,遵紀守法固然是根本,但運用法律、法規合理保護自己的權益才任重道遠。在老祖宗的軍法指導下,我和另外兩個華人女士從戰略、戰術上與我們共有的鄰居白人D(我家正對麵的隔街鄰居),打了一場不見硝煙的“家園安寧保衛戰”。故事的發生的時間會扯得有點遠,但文字可以縮短時間與空間的距離。
 
        事情得從2016年的9月說起,我與LG平常都不太會關注市政的信,政府說什麽就跟什麽好了。不過是何時會修路,何時會換下水管道等等事情,政府實行政府職能,“良民”實行“良民”功能。但隔了數周後,同樣的信又寄來了,我懷著好奇心打開信,原來是一封通知參加聽證會的信,信上是我的鄰居D要求在這個小區裏開一個私人的商業學校,市政要求周圍60M之內會受其影響的居民們出席聽證會(60M這個距離我一直持懷疑態度),我看了一下聽證會的時間,與我的上班時間有衝突,但市政信上說明:若居民不能出席聽證會,隻要寫封E-mail表明自己對此事的觀點與立場即可。我依要求回了E-mail,簡單的表明自己意見----拒絕。市政又發了信過來,鄰居D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往市政遞申請,上幾次聽證會我周邊的鄰居沒有什麽人參加,無論是我的左、右手鄰居A或B,還是其它的族裔鄰居EFG,都沒有發表意見。從鄰居D的姓名猜測,他應該是東歐移民,他的姓的結尾有個什麽什麽維奇,象俄國人的名字中有什麽什麽斯基一樣。信件摘抄:

The Committee has set Monday , X -X -X in Civic Centre,COUNCIL CHAMBERS, 2nd floor,Ontario for the public hearing:
XXXXXX is the owner of XXX XXX being Part of Lot 27, Registered Plan 650, zoned RM1, Residential. The applicant requests the Committee to permit a commercial school (tutoring and certifying safety certification in a residential zone in this instance.

 

        我想征詢住在另一條街上的熟人L的意見與看法,她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她對規則的見識與經驗遠遠的寬於我所認識的領域,她也是中國移民,她家也在市政劃分的範圍內。她與我一樣,對此事沒有過多的關注,當我提起來時,她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從回收箱裏翻出了那封信,閱了起來。她家的後院與鄰居D的後院
相鄰,她告訴了我一件事情:鄰居D在他的車庫裏早就開始了生意,每個星期會有幾天,他的車庫裏都有一、二十人在聽課。因為北美個人不動產的權利與隱私性,鄰居隻能猜測,而未有實質性證據進行舉報,這封聽證信正好證明了熟人的猜測:鄰居D在未征得市政的批準,就開始了營業。這也解了我對他家的疑問:為什麽每個星期總有幾天,鄰居D家門口停滿了各式小皮卡,占滿了街道上所有的公共停車位?而且他們相當的了解市政的規定,每隔三個小時挪一次車,街道兩旁都泊滿了車,讓左右鄰居都無法以正當理由投訴他們,每當這一天的到來,大家都的小心翼翼地倒車、開車,孩子們過馬路時,也是千般的小心、萬般的注意。

 

         這幾年,我一直以為鄰居D是建築承包商,每星期會有幾次例會,到現在才明白原來人家一直在營私。三年前,鄰居D拿了一個《有關車庫改建的鄰居意見表》要求周邊鄰居簽字,當時我想他一家三代同住一個半獨立屋,也許是為了解決居住空間的問題,心懷善意地在“YES”這邊簽了字,這條街的鄰居大部分與我的選擇一樣,沒想到當時大家的好心被這個精明的商人鄰居D 利用了,他當時重擴車庫就是為了發展個人生意,而且至今已近三年了。也許是生意興隆,讓他不再滿足現在的規模,所以想在自己的居所開起私人商業學校。L與我互相交換了信息以後,我們對共同的鄰居D有了了解,並對此人進行了分析——老奸巨猾,是我們共同的觀點。商議以後,L就她對鄰居D 的了解向市政寫了封投訴信,而我就鄰街位置與地理特點詳細地分析了拒絕在此區建立私人學校的原因,尤其建立有關建築安全的成人培訓谘詢學校。
         我回信的內容如下
         根據市政By-law 0225-2007相關規定,在居民區不允許建立商業學校,尤其不允許在簡易建築內建立學校如車庫等,以避免消防事故的產生。我們同意市政的英明規定,並強烈建議聽證會拒絕第N號申請案的申請。原因如下
          1、學童安全
         此區一直是一個安全、詳和的小區,有三所公立小學與一所天主教小學。由此證明,此區的學齡兒童眾多。不是所有的兒童在上、下學時都有父母監管。如果商業學校在此建立,會在上、下學的高峰時間,造成交通安全的隱患;另因為商業學校的建立,會為此區帶來不少的陌生人,對周圍四所小學的學生會有人身安全的隱患。請聽證會了解為人父母的心情與顧慮,而不要把少數人的商業利益放在前位。
           2交通隱患
         我們的居民區所在街道是個非常狹窄的街道,隻有左右單行兩線,甚至本市的公共汽車都不允許從此街過去。鄰居D的房子隻是個半獨立屋,其個人所擁有的停車道空間非常有限,最多可停5部車,那麽在日常學校運營中,其畢定會占用周圍鄰居應該共享的街道公共停車位,使街道狹窄,此舉擾民。另其房屋所在位置,右手邊200M處有停牌標誌,220M處為連排屋,300M處為另一排屋群,另有教堂與一商業小MALL,交通繁忙時,其情景可以想像。左手邊30M外為另一側街入口(在此街街口第二家有一市政特殊人之家);此屋正對麵有一公眾消防拴,消防拴右側15M位置為側街二的入口(隨信附圖)。鑒於以上原因,其地理位置並不適合商業用途,易造成交通阻塞和消防隱患。
          3友鄰友好提示
         最近的商業小MALL離鄰居D隻有不到350M的距離,而且仍在招租。地理位置絕佳,停車位有保證,回家方便(僅5分鍾步行距離)而且不擾民,非常適用於商業用途。
        綜合以上因素,我們再次強烈建議市政不要批準在此區建立商業學校的申請,我們希望這個小區是仍然是個安全、平靜、祥和的友好社區。
 
        後來的事實證明,對手是狡猾的,決不會輕易放棄自己計劃以久的事情和商業利益,還有占鄰居便宜的“司馬昭之心”。這件事至今(車庫改建之年至2017年),他已計劃有四年之久,可見對手的智商不何低估,幾年前他提出車庫的重建,就是為了今天而設計,而政府與周邊鄰居竟然都在他的設計範圍。白人並不那麽白,黑人也不那麽黑,黃人也不能用“黃”去定義,這就是北美生活,表麵平靜,人心卻隔肚皮,充滿了算計。各色人種,各路人馬,為了生活,各出奇招,鬥智鬥勇。欲知後事如何,請待下回分解。

 

 

 

 

 

 

 

 

白人、黑人、黃人等都在生活,你為誰活?之倒樹風波(一)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72708/201708/21469.html
 

 白人、黑人、黃人等都在生活,你為誰活?之砍掉你家的樹(二)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72708/201708/22504.html


白人、黑人、黃人等都在生活,你為誰活?之我就要開個學校,在這(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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