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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丈夫割喉,為什麽鑒定算“輕傷”

(2023-02-17 17:00:44) 下一個

女子遭丈夫割喉,為什麽鑒定算“輕傷”?

最近,湖南張家界一女子在社交平台發布視頻,稱自己遭丈夫割喉,並展示了脖子上長長的傷痕,引起網友關注。

視頻中女子頸部傷口長達16.5厘米,已經被縫合,傷口下方插著一根引流管,畫麵驚悚恐怖。

該視頻得到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2月16日,張家界市公安局分局發出警方通報:

嫌疑人李某某於2月7日21時許投案自首,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經司法鑒定全某某(視頻中女子)為輕傷。

咽喉是人體的要害之一,割喉是影視劇中常見的殺人手段。為什麽在顯示案件裏隻算“輕傷”?

這是由於司法鑒定對傷情的理解,有別於普通百姓對傷情的認識。

根據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在司法鑒定以傷情對“結構完整性被破壞的程度”或“具體功能的下降或喪失”作為判斷依據,分為重傷、輕傷、輕微傷三等,每個等級都有嚴格的定義和適用範圍。

輕傷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司法鑒定中的“輕傷”屬於中等程度的傷害,其實一點也不輕:

1、頭、頸部位損傷的輕傷二級

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頭皮撕脫傷麵積累計20.0c㎡以上;頭皮缺損麵積累計10.0c㎡以上;帽狀腱膜下血腫範圍50.0c㎡以上;顱骨骨折;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5.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前部瘢痕,單塊麵積4.0c㎡以上,或者兩塊以上麵積累計6.0c㎡以上;咽喉軟骨骨折;舌骨骨折……

2、麵部損傷的輕傷二級

麵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麵部塊狀瘢痕,單塊麵積3.0c㎡以上或多塊麵積累計5.0c㎡以上;牙齒脫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鼻骨粉碎性骨折;雙側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並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骨骨折合並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骨額突骨折;眼球穿通傷或者眼球破裂傷、外傷性視網膜脫離/出血/黃斑裂孔……

3、全身骨骼、內髒損傷的輕傷二級

肋骨骨折2處以上;胸骨骨折;鎖骨骨折;肩胛骨骨折;胸鎖關節/肩鎖關節脫位;骨盆骨折;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四肢重要神經損傷、重要血管破裂;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胸部損傷,致皮下氣腫1周不能自行吸收;胸壁穿透創;胸腔積血、積氣;肝、脾、腎包膜下或者實質內出血等……

所以,司法鑒定語境中的“輕傷”,其實很嚴重。

那麽司法鑒定語境中的“重傷”什麽樣?

單以頸部損傷判定標準為例,頸部大血管破裂;咽喉部廣泛毀損,呼吸完全依賴氣管套管或者造口;咽或者食管廣泛毀損,進食完全依賴胃管或者造口屬於重傷一級。

甲狀旁腺功能低下(重度);甲狀腺功能低下,藥物依賴;咽部、咽後區、喉或者氣管穿孔;咽喉或者頸部氣管損傷,遺留呼吸困難;咽或者食管損傷,遺留吞咽功能障礙(隻能進流食);喉損傷遺留發聲障礙(重度);頸內動脈血栓形成,血管腔狹窄(50%以上)……屬於重傷二級。

由於視頻中的女子頸部傷勢沒有深入內部,傷口雖長,仍被判定為“輕傷”級別。

相對新聞事件中很多慘不忍睹的受害者,還有一些看起來沒什麽事的受害者,被判定為重傷。

如“伴有腦受壓症狀的顱內出血”被判定為重傷二級。

顱內出血量過大,會使顱內壓增高,壓迫大腦,嚴重危及患者生命。因此,反而比血流滿麵的傷情更嚴重。

此外,同為手指,拇指比其他手指的地位高很多。

在拇指因傷致畸、不能彎曲時,認定為重傷二級,與之“等價”的是三根其他手指的因傷致畸。

而小指、環指的斷離和缺失被認定為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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