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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ez Shooting Castile 一案的想法

(2017-06-21 07:26:27) 下一個

從刑事法庭的角度,我認為陪審團的反應是合理的。警察給出了相對合理的解釋,就算整個事件有疑點,也不能作為對警察的負麵證據。

但從民事的角度,這事情並不是完全一邊倒的清晰。沒有錯,死者應該聽從警察的指令。不遵從警察的指令,會有負麵後果。但問題在於,負麵後果應該是什麽?很明顯的是,警察在合理的懷疑自己或者他人的安全受到威脅時,可以使用武力。在這個案子中,需要探討的,是這個“合理”是否充分。

一般情況下,如果警察懷疑某人去拿槍,那麽這個對自己安全的威脅,是明顯的。隻要這個懷疑本身不離譜,那麽這個合理性就無需質疑。

但本案中,有一個前提,就是死者事先聲明了自己攜帶槍支。這種情況下,很難“合理”的想象,他會先聲明有槍,然後去公然拿槍攻擊警察。所以在這個前提下,警察擔心自己安全,,這個擔心的“合理”性,就降低了。

那麽這合理性究竟有多高(顯然在刑事與民事責任上,合理性的標準不一樣),以及這是警察自己判斷的問題,還是培訓時沒有考慮到這方麵的問題,這就值得在民事法庭上研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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