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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保證香港在五十年內不變?

(2020-05-28 12:06:27) 下一個

誰能保證香港在五十年內不變?

 


誰能保證一個國家如美國或中國,   一個地區如香港或台灣能在五十年內不變?  在美國還不到四年一個任期特郎普就把奧巴馬的醫改廢掉。美國眾議院以217對213票通過取消奧巴馬醫保,總統特朗普說奧巴馬醫保改革已經死亡。奧巴馬醫保被廢除是特朗普首次的立法勝利。如中國從清末1911年10月10日推翻皇帝製至1912年元旦孫中山就職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開始,   “共和成立”、“民國締造”、“一次革命"、"二次革命"、從孫中山逝世到軍閥混戰、蔣介石四一二大屠殺中國共產黨人、再到中國共產黨成立新中國,  如此巨變隻在五十年之內。新中國成立三十年不到又將巨變,  之後的四十年換掉幾次頭又有多少變化。再說台灣國民黨逃亡占領台灣後,  先有蔣介石當政,  後有其兒子蔣經國接班。又有親日李登輝到馬英九,  還要和民進黨的陳水扁和蔡英文之輪流執政。香港1997年7月1日回歸新中國後換了五任特首,  香港人從老一代遠去新一代成長起來,  隨著時代的變化,  世界大環境的變化,  整個宇宙世界人類大小動物甚至細菌維生物病毒等等都在分分秒秒的不停地變化著,  何談香港能在五十年內不變之說?  又有誰能保證香港在五十年內不變?  隻能是說者是騙子,  信者是傻瓜。

香港回歸二十多年來在治理香港社會的實踐中發現存在很多漏洞要不要補上?  中央出台“港版國安法”就是補漏補救法律的漏洞。香港的港獨騷亂分子和台獨與境外各種反華反共分子如洪水般洶湧而起的反對“港版國安法”正說明做對了!這些別有用心的反華鼓噪與渲染,全不顧香港之亂的客觀事實。哪個國家沒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又有哪個國家會允許其中的一個行政區域在國家安全領域成為空白,任由一些勢力與外國勢力勾結,危害該國的國家安全利益呢?顯然是香港也是全世界唯一的特例!

那麽造成今日香港的港獨騷亂的根本原因在哪裏?這要從香港回歸前走資派鄧小平趙紫陽等與英帝國製造的"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說起。“中英聯合聲明”中說,  (五)香港的現行社會、經濟製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而在(八)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財政獨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征稅。這是為什麽?  香港回歸前不向英帝國上貢嗎?  說是"經濟製度不變"而回歸了"將保持財政獨立"?  為什麽"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征稅"?  回歸後要管理外交、國防、駐軍、特區政府官員述職.......憑什麽法、理讓大陸納稅人出錢維護香港的國防安全和外交事務?  是不是鄧小平把香港作為鄧家豪宅的後花園了,  不征港稅都讓港人將稅交給走資派鄧家子孫了。

“中英聯合聲明”中說,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現行的法律基本不變。"那麽就造成了《基本法》中的第23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係。”至今無立法。香港己回歸二十多年了還沒有立法成功是誰之過? 香港回歸以來的五屆特區政府都不作為?  其根本原因隻能是走資派鄧小平及中國特色政府從一開始就留下了一個大洞!是無意不作為還是有意將香港作為走資派的避風港就不得而知了。否則為何要將國家安全如此重大的事務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而香港的法律都是英式的法律,  法官大多數是外國人。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主權的最高原則上就有問題,  因為資本主義的法律是為資本服務的,  而中國的法律為誰服務?!如國家安全事務,與外交、國防一樣,皆為一個國家最高級安全層麵的事務,其獨特性在於,均屬於國家主權的體現。從法理上看,涉及國家安全的重要立法,皆屬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的重大事務!國家之內任何一個行政區、特區,都沒有資格染指此類立法事務。中央政府對所有地方行政區域的國家安全負有最大和最終責任,這是基本的國家主權理論和原則,也是世界各國的通例。一個特區的立法也根本無法保障國家安全的客觀需要得到完善體現!但香港對第23條並沒有完成立法!留下如此重大的法律空白!導致香港之亂難道不該糾正嗎?

“中英聯合聲明”中說, (十二)......,並在五十年內不變。"有思維的動物會相信有何人何物何社會製度能"在五十年內不變"?  有反共反華分子說,  關於香港,鄧小平與李嘉誠還有一個談話,關於50年不變的,這給香港給了定心丸。體現得淋漓盡致。這個"定心丸"是毒藥還是麻醉藥?  恐怕李嘉誠就不會相信這樣的謊話、假話、忽悠話的,  否則他怎麽就大撈一把後走了,  鬼才相信"在五十年內不變"的騙人的話。還有反共反華分子拿出完整版“中英聯合聲明”條文,  又或是香港基本法來說事唬人有用嗎?  曆史上的"聲明"、條約千千萬萬種隻能作為曆史文件作為參考。而就是"基本法"也要全麵理解,  不可斷章取義隻講有利的字句,  有些在"基本法"中不適應時代進步和明顯存在漏洞的也要最高權力機關進行釋法和修正和補漏的。“港版國安法”就是補漏的。再說一篇:  隻能是說者是騙子,  信者是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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