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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讀美國的司法獨立及民主法製

(2017-02-09 08:59:00) 下一個
川普的穆斯林禁令引起了激進派(liberal不是媒體錯譯的自由派,libertarian屬於保守派的一類)和司法界的反對,連中國的大法官也來湊熱鬧,行家說這個案子要鬧到最高法院。多數人把這種鬧劇看成美國民主的偉大,即獨立的司法用法律限製行政獨裁,少數人看到了總統和共和黨行政的率先偏執,實際上這是民主、共和兩黨兩種意識形態極端的民主鬥爭的典型表達。
 
美國政體建於西方文化傳統,其一為宗教信仰。美國號稱政教分離,實質上在立法和民選方麵均為政教合一(當年立法者為基督教奴隸主如今選民為基督徒或基督教價值觀信奉者如無神論者)。美國的憲法基於上帝所賜的人權理念,可以追溯到歐洲的啟蒙運動。去維基百科仔細讀讀“自然法”就明白了,啟蒙運動不是什麽哲學啟蒙而是宗教覺醒。按國學說法,美國憲法的“道德”依據是人權,乃上帝所賜,均是人為的編造。既是編造就有多種解讀,就像西方有上千個集體宗教、上萬個個人上帝一樣。關鍵的基督教神學疑問一直是耶穌的原教旨到底是什麽,是馬克思方式的打富濟貧激進主義、還是視馬克思主義為異端的保守主義?這是美國引領的西方宗教意識形態的世紀掙紮,也是基督教不斷分裂的曆史根源之一。
 
美國人視憲法為聖經,而憲法跟聖經一樣寫得模棱兩可。這便是為什麽美國選出了九個天才精英專門來解讀憲法,因為編造的憲法理念一旦沿用到社會現實便有衝突。如
  • 劫富濟貧全民醫保還是還是獨立自主不養懶漢?
  • 維持絕對言論自由還是加強國家安保?
  • 減少社會原始的自相殘殺還是增加神聖的擁槍權利?
  • 追求人權解放穆斯林、迎接武力幹預中東而造就的難民,還是限製穆斯林、確保基督教戰勝伊斯蘭而統治世界?
說到底,美國政治其實很簡單、實用主義。無論是激進派還是保守派為的是同一個現實目標,以多數選票戰勝對手。信仰、意識形態、價值觀隻是權術的華麗借口,無黨派之分。如移民問題始終是兩黨的分裂帶,因為新移民、窮人一般多投民主黨的票。此外,在競選過程中意識形態走極端往往是爭取選票的最有效手段,這也是為什麽美國民主基本上是激進派民主黨和保守派共和黨的對決,任何第三黨得票過不了半成。美國人的思維從來就是你死我活的“我們對付他們”、“我們是對的,他們是錯的”。
 
美國政體建於西方文化傳統,其二為分權理念。“權力腐敗,絕對權力絕對腐敗。”因此分權自然可以互相製約腐敗、防止濫用權力。很偉大的理念不是嗎?但分權必然造成分裂,加劇由信仰自由成就的對抗,且永不妥協。這也是造就政府功能失效,甚至關門的原因。當然,美國是個聯邦體製,即使聯邦政府瞬間消失,各州政府照樣我行我素、百姓安居樂業。美國是個私有自由市場經濟體,總統對經濟的影響到不了百分之一。
 
如何控製美國的政治走向?總統走馬燈四年一換其實改變不了多少帝國興衰的軌跡。真正駕馭美國走向的是九個最高法院的終身大法官。理論上法官不是政客,實際上他們擁有比政客更大的權威,他們掌控了對美國“聖經”的解讀權,即美國社會的意識形態導向。事實上,最高法院也是激進派和保守派之間對立信仰、價值觀的角鬥場,四對四加一個獨立派,形式上挺公平。奧巴馬、民主黨企圖用非保守派填補保守派大法官Scalia的逝缺沒有得逞,這次川普毫無懸念地選了個Scalia二世,Gorsuch,繼續兩派的對決。
 
民主競爭的前提要求分黨、分權,同時,宗教意識形態的分裂鼓勵思想鬥爭(美國人所謂文化戰爭)、永不放棄,具有分裂傳統的基督教和民主體製一拍即合,同享叢林規則勝者為王的原理。美國文化的根本問題源於他們缺乏真實、唯一的道德參照,因為他們的“道德”是編造的神學理念,可以隨意解讀。
 
基於川普提名的Gorsuch對川普的無情抨擊,估計最高法院可能裁定總統穆斯林禁令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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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Lauzi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cng' 的評論 : 沒錯,這更增加了激進派的勝算
cng 回複 悄悄話 gorsuch的上任還早著呢,到時候禁令就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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