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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猛虎襲人事件的真相和思考

(2016-08-09 23:08:35) 下一個

    上個月23日,公眾號“法製晚報迅”在微信平台上推出一則頭條新聞:當日下午,北京延慶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內, 兩名自駕遊的女遊客在猛獸區下車後被老虎襲擊,造成一死一傷。該篇由記者董振傑和實習生汪璟璟所作的報導http://news.sina.com.cn/s/wh/2016-07-23/doc-ifxuhukz0890098.shtml)裏寫到:“另一名知情者稱,發生事故的是一家四口,包括三個大人一個孩子,今天去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自駕遊,車輛行駛至猛獸區的東北虎園裏,年輕男女在車內發生口角, 女子突然下車去拽男司機的車門,結果被躥出來的老虎叼走。年長的女子看到年輕女子被叼走,立刻下車營救,被另外一隻老虎當場咬死並拖走……”

 這則新聞一出來網上一片嘩然,輿論驚人一致地指責事主年輕女子“不作不死“,“不值得同情”,隨即很多以強調“遵守規則”為主題的文章和視頻如雨後春筍在朋友圈裡廣為傳送,幾天內新媒體上無所不能的網友們搜集到“該女素來霸道好吵”,“高管兒媳”,“小三”等等聲色俱全的背景故事,統一以“據悉”,“據知情人士透露”開篇,瞬間那被老虎撕咬的女子被無數素昧平生的同類妖魔化,各種匿名抒發胸臆的人們通過各種嚴正犀利的語言享受“棒打落水狗“的快感。這之後又有一“三院李大夫”在網上爆料該傷者家屬在醫院提出不合理要求,“沒有規則感”,更引來網上“賤人該死”的罵聲一片,部分留言言語之惡毒,讓人不禁倒吸一口涼氣。

  筆者初聞此事的反應跟很多人一樣,震撼與猛獸無情,生死瞬間,更訝異世間竟有如此彪悍女子,在不該下車地方強行下車,還要硬拉老公出來受訓,為圖自己一時痛快,把園區規定還有老虎本身根本不放在眼裡。然而,在親眼看到現場的監控視頻,和以北京青年報、新京報、北京日報、北京晨報等京城較有聲望的傳統媒體7月25日的詳細報導(http://epaper.ynet.com/html/201607/25/content_209977.htm?div=-1;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03435)後,結合網上仍在持續的以各種形式和語氣詰責傷者的評論,我的驚恐有增無減:我訝異在視頻可以如此公開傳閱的現代,一些媒體人可以如此輕率落筆捏造事實;我心驚眾多“網友"在明明可以根據視頻客觀判斷時卻盲從一些失實報導,有意無意地選擇更刺激的故事情節,甚至自發地豐富它,強化它的刺激性,詆毀傷者,娛樂自己。一些聲勢浩大,言語犀利的"網友評論團", “朋友圈”喪失了獨立思考明辨是非的理性,不少也喪失了尊重生命,關愛傷者的人性。

 好在有監控視頻。筆者認真仔細地觀看多遍,始終未發現畫麵內事主有任何爭吵跡象,那女子從副駕駛座上開門出車時腳步輕快,甚至貌似愉悅。她從車前繞到駕駛座外時,駕駛座車門已經由內往外打開,並非“突然下車去拽男司機的車門”。在25日北京青年報關於此事的報導裡,涉事遊客親友表示,事發時,遊客並非因口角下車,隻是自己誤認為已經出了虎園,下車後才出了意外。這篇報導同時指出該園自開園以來已發生至少4起類似的野獸襲人事故。那麼,“爭吵下車”的“內情”由何而來?在微信平台上頗有點擊量的“鳳凰資訊”23日也以醒目標題“女子下車拽車門被老虎叼走 營救者遭虎當場咬死” 報導此事(http://news.ifeng.com/a/20160724/49592661_0.shtml)並生動地配上了車內前排男女激烈爭吵的“動畫復原圖”,文章左上角註明此報導的消息來源是“北京青年報”,而任何人查一下就知道在上述7月25日的報導之前,北京青年報沒有任何關於這一話題的文字報導。須知“爭吵衝動下車”是人們詰責此傷者的出發點,那麼,明明是誤以為出了園區才下的車,為什麼要造出一個“爭吵下車”的情節?明明女子沒有去硬拉車門,卻要為她塑造一個“突然下車去拽男司機的車門”的悍婦形象?是如同不久前的“雷洋案”一樣,一些媒體受相關利益方之托要轉移大眾注意力以減免園區的相應責任?還是“不甘寂寞的新媒體和寫手們,(在官方消息出來之前),…按捺不住追求新聞時效性的衝動。好像親曆了現場,做了實地采訪,掌握了第一手資料,在新聞事件完整性、真實性明確之前,在嚴肅認真的思考之前,爭相推出各種的自製麻辣燙快餐。"?(摘自簡書網“山楂與海棠”撰文‘猛虎襲人的背後,我看到了什麽?http://www.jianshu.com/p/c7abdfefdcbb

    生活在今天的中國,互聯網和新媒體讓我們在通往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方向又邁進了一大步,大眾輿論的威力在不久前“雷洋案”爭取公正調查的事件中盡情彰顯。而此次猛虎襲人事件,我們又一次領略網上輿論的強大殺傷力。試想那失去母親,被猛虎撕咬得遍身傷痛的女子,她醒來發現自己竟是浸泡在國人冰冷的吐沫裏,那些沉痛教誨國人“遵守規則”的文章視頻,無一例外地以她“完全不值得同情的作死案例”引出,那“賤人該死”,“自作孽不可活”,“老虎在替天行道”的評語讓出事的園區可以理直氣壯地推卸掉所有責任,而她,她的家人和孩子卻可能永遠抬不起頭。人言可畏,我想,作為傷者,假如她真的是無視規則,因爭吵衝動下車,她醒來仍是死路一條,不是被猛虎咬死,而是被自己的同類嗆死;而假如,如同筆者在視頻裡看到,並且根據常識邏輯也相信的那樣,她隻是因為誤以為出了園區才下的車,卻要遭受大眾鞭韃,即使隻是為了不讓幼小的孩子從此生活在屈辱的陰影裏,她和她的家人也應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應有的名譽和尊嚴。而擺在我們眾人麵前的問題是,在通往新聞和言論自由的道路上,我們如何能尊重事實,獨立思考,而不被各種利益驅使者綁架?我們自由發聲的時候,是否要堅守一個不任意捏造事實的底線以避免對他人造成毀謗和傷害?我們在批評他人不良行為時,是否可以口下留情,給他人一定的呼吸空間,保留對同類的最基本的人文關懷?而我們在編傳搞笑段子,給自己製造輕鬆一刻時,是否也可以考慮一下當事人的感受,而不讓自己的形象流於鄙俗?(趙本山模仿殘疾人搞笑,一出國門遭到多方炮轟,在國內卻暴富的不可收拾,這不能不說是我們國人的品味有點問題)。

 此次猛虎襲人事件客觀上引發了大家對 “規則感”的熱議和重視,這是該事件的積極意義所在。然而,筆者以為,國人長期普遍缺乏的“規則感”,並非能以一兩個血淋淋的教訓來建立和牢固,它的根基和前提仍然是法治社會詳盡公正地立法立規,和執行部門無一例外地執行到位。這兩日網上又瘋傳一個段子,詮釋中外對於“規則”的不同態度,小夥子在美國闖紅燈,遭女友分手,原因是“這樣的男人不能要,連紅燈都敢闖,還有什麼壞事不能做?”他回國後拉中國女友等紅燈,又一次遭分手,原因是“連紅燈都不敢闖的男人還有什麼出息?”事實上,生活在國內的人有幾人能說自己一直堅守規則? 郭德綱在猛虎襲人事件後在其相聲裡斬釘截鐵地表達事主"不遵守規則絲毫不值得同情",又立箴言“請遠離那些不守規則的人,因為雷劈到他的時候可能會連累到你”。可是簡單百度穀歌一下這些知名藝人的星路歷程,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在追逐名利的叫罵和官司中,又有誰是一路遵循著規則走過來的?那個在網上洩憤的“三院李大夫”譴責病人家屬沒有規則感,而他遵從了醫生保護患者隱私這一最起碼的職業準則了嗎?醫生最大的職責就是為病患減免傷痛和保護隱私,在美國,“李大夫”的行為可以讓他直接丟失行醫執照。我國應當也有相應法律法規約束醫生行為。事實上,病患家屬在特定心境下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相當常見,醫院方不能照顧的,或耐心勸慰,或不予理睬也都屬正常,而像“李大夫”這樣行事的卻不多見。醫生是慈悲高尚的職業,這位睚眥必報的“李大夫”顯然還不具備相應的心理素質。“規則”和“規則感”須是對全社會全方位的約束和認同,而最先還是要從立規行規的公職人員做起。

 一則猛虎襲人事件,讓我們看到了動物的獸性,也看到了人間冷暖。願逝者安息,傷者痊癒後能更加謹慎堅強。而我們每個人能擁有一個更加安全,純淨,有愛的生存環境,並籍此成長。

相關視頻鏈接: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hPq-vxK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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