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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7 09:50:32) 下一個

1.

雖然文人們將初戀描寫的如何甜蜜美好,但我沒有這個幸運,我在自己尚且幼稚的年紀遇到了一個不比我成熟多少的叛逆男孩。於是我們之間的故事不象愛情,更象一場戰爭,在出國前,我將送給他的告別卡片從涼台上丟了下去,上麵寫著:IF LOVE IS A WAR, I SURRENDER。

 

H曾經是我很多年很多年的隱痛,每次想起都會痛苦難過,倒不是因為愛情依舊,而是我心生怨恨,覺得他毀滅了我心中本該有的愛情模樣。

 

青春時期的我表麵上很憤青很多刺,但實質上是又傻又天真。

 

我剛上大學的那一年正好是中國搖滾樂波濤洶湧興風作浪的一段時間,當時叫做中國搖滾第一春,魔岩文化推出了中國火係列,城市青年們都在談論著竇唯,張楚,何勇,之前的黑豹樂隊,唐朝樂隊被再次捧上聖壇,後來還有鄭鈞趁勢而來,讓一曲《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傳遍大街小巷,一掃港台粵語霸占歌壇多年的烏雲。人人都在談論原創音樂,青年們興奮地跟打了雞血一樣,我骨子裏一直羨慕美國60年代的嬉皮運動,那會兒群情激憤的感覺還真有點兒像。

 

我最喜歡的是唐朝的那首《太陽》,

·  當我麵對這無人的戈壁,我忘了我自己,雖然已經期待的漫長,我看你還是積極,多少激動,多少歎息,在生命中越來越沒意義,於是我開始信賴你,像我們祖先一樣神秘。

·  當我麵對這無人的戈壁,我抬頭望見你,你的安詳撫過我流浪的心,融化了長存的孤寂。你的存在不隻是神話,人們的傳說不知過了多少世紀,你看到沙漠慢慢變的黃綠,你看到人們變老然後死去。

·  太陽,你在哪裏……

·  當我麵對這無人的戈壁,我覺得心浪浮起,告訴我我們從哪裏來,我們是誰,我們幹什麽。告訴我為什麽忙忙碌碌,卻不知道要到哪裏去。看蒼天茫茫為你獨自占有,告訴我是不是真有上帝。

·  當赤熱的火焰吞噬大地,生命衝出了軀體,熾熱的胸膛充滿你的火焰,流淌征服的熔岩。別想把黑暗放在我麵前,太陽已生長在我心裏,不再有封閉的畏懼,奔騰的靈魂飛向天地。

·  太陽,我在這裏……

 

回想起來演唱會上的丁武漂亮是很漂亮,激情也夠激情,但是憑良心說他們確實不是科班出身,功底有限,他走了一晚上的調,破了一晚上的音,大家都不計較依舊捧場。這情景和之前的六四,或者現在的占中一樣,年青人會莫名其妙地被一種革新力量所牽引,紛紛投入一場自己也不能完全明白的運動。青春是憤怒的火焰,是桀驁不馴,是勇往直前....幸好我的經曆的那一段隻是音樂上的革命,與政治無關。

 

我第一次見到H是在隔壁大學的一場盛大的音樂會上,櫻花浪漫的三月裏,遠遠地,第一次見到了他。台上留著女孩一樣的黑色長發的男孩正專心致致地彈吉他,動作剛猛有力,但是抬起頭對台下驚鴻一瞥間,卻是一張女孩般清秀的容顏,這樣矛盾的搭配加上前期運量良久的搖滾情結,我感到忽然脫離了地麵一樣,被愛情的子彈一發命中。

 

正如人們常常說的那樣,愛情源自於神秘,當我開始好奇他是誰,為什麽要留長頭發,過著怎樣的生活的時候,愛情的漩渦在我的頭頂由一個小小的疑問逐步擴展,一連幾天都在不斷地回憶著那天舞台上看到的矛盾的他....關於他的一切的一切我都想知道,不久我通過另外一個玩音樂的朋友的引薦認識了H,很俗套的理由,我說我想學吉他,他說他正好要開一個吉他班,第一次我們大概的談了談教吉他的樂曲,課程和要求,他拿出自己手抄的樂譜,黑色的鋼筆字,清秀小巧的正楷字,我又一次被雷得裏嫩外焦,他不要意思的掩著嘴笑了,眼睛了閃耀著孩童般的得意之色。後來當我非常熟悉他之後就發現,他的這套組合拳,對於女生們有著所向披靡的殺傷力。

 

那時的我是個孤傲孤高的女孩,沒有住校,對於一切的與眾不同有著莫名地癡迷和向往。我爽快地報名,拜H為師,第二天,記得春天的雨是碧綠碧綠的,我拉上最要好的閨蜜Z第二次登門去了H家,如今想來那麽急著交學費未免有些太不矜持,但是H老師的確很會做生意,當場開課,手把手地教了我兩遍入門曲目《獻給愛麗絲》。

 

這麽近距離地看他彈吉他,哪怕隻是一首簡簡單單的《獻給愛麗絲》,也讓我如癡如醉。

他彈琴的手指欣長白皙,長發垂到腰間。我交了學費出來,迫不及待地等待著開課,於是故事從這裏開始。

 

當時的H即不是大學生,也沒有工作,搖滾青年的事業和激情都建立在家徒四壁“不務正業”之上,好在他住在家裏,有父母張羅操持,不用擔心生計。他家跟我家都在大學裏,他父親是曆史係係主任,我母親是大學教授,這已經構成了一種階級背景上的認同感。我在大學同學中努力尋找怎麽也沒有發現一個文化人,現在終於看到了一個,但他不是大學生,不過對於我這樣正憤青的年紀,根本不是件事兒,我隻知道他愛讀書,有不少驚世駭俗的叛逆言論,即便有些言論難免偏激可笑,但可以證明他是個有獨立思維能力的人。但是這絲毫不妨礙我日漸澎湃的好奇心,後來我想我一直會愛上同一類型的人,這大概也也是因為我自己有點兒聖母情節,老是覺得自己是個巨眼英雄,挖到了一塊價值連城的璞玉。

 

H喜歡各類80年代的西方音樂,重金屬,朋克,鄉村,藍調...家裏的打口碟是多年來他在江北的夜市上一點點地淘回來的。每張碟片都被古董一樣細細擦拭,仔細收藏,每有人來就會被捧出來讓參觀者驚歎讚美一番。

H自己也譜曲寫歌詞,他喜歡BRUCE SPRINSTING 將故事寫進歌詞的風格,這在中國現在的流行樂壇也不多見。

他常常喜歡寫夜總會的女郎,悲情的妓女,或者是殺人犯的故事,巧妙地構思,動情的吟唱,湊巧他還寫著那麽漂亮的一手好字,他跟我生活中出現過的人完全不一樣,一次我在校園的櫻花道上和他插肩而過,他低垂著頭踽踽獨行,想讀懂這個愛文學的搖滾青年成為我在大學最後一年非常重要的研究課題。

一開始,我跟自己說我隻是在跟他學吉他,否則我過於頻繁的拜訪沒有了理由,可是吉他課學完後,我依舊沒有離開。我對自己說,這隻是喜歡,不是愛,我不過遇到了一個人不討厭的人,難得我們能夠談得來。 

 

2.

H是雙魚座,

那時的我不知道浪漫愛幻想的雙魚座有一個雅號叫做三角戀冠軍。

 

雙魚座天生多情,對愛情太過於向往,而這種向往多半有點不切實際,他們不想也不願拒絕任何一個對他好的人,於是曖昧不斷,處處留情,就像《倚天屠龍記》中的張無忌那樣,既不能對不起芷若妹妹,又無法抵抗趙敏姑娘的吸引力,還搭上阿蛛和小召的一片癡心。

 

從剛認識H起,他就是一個喜歡編故事的人。一次上課後,不過是一小段時間的逗留,他就娓娓道來了一個驚天地泣鬼神的冬日戀曲,他講述他如何親眼看見暗戀的女孩病死的故事,那時的我生活平淡乏味長那麽大就隻親眼見到過一隻死老鼠,死人隻有在新聞裏瞻仰的份兒,果然被他哀痛而深情的樣子感動。 看見H將臉埋在長發中哀慟欲絕的樣子,我感到特別的於心不忍,恨不得過去拍拍他的背安慰安慰他。雖然最終也沒敢,但是心中我早已暗暗地將一輪聖潔而癡情的光環掛在了H的脖子上,對他的印象分又增加了許多。後來我嫂子跟我說象你這麽傻的女生沒被人騙財騙色真是運氣挺好的,那個男生也算是蠻有良心的了,讓我無語。 

後來,我發現H對任何一個前來拜碼頭的女生都是這樣一個開場白,基本一套一個準兒。等跟他熟悉了,他反而不再談及什麽死在懷中的女友了,有一次閑聊無意中他說漏了嘴,承認那個死掉女友的故事是他編的,還有很多其它的悲慘遭遇也是編的,他隻是拿來看看女孩子們的反應!在我們第一次分開後,他托當初介紹我們共同認識的朋友Y過來跟我說,他告訴我的那些愛慕她的女生大多也是編的,令我無比崩潰。雙魚座永遠有著豐富的想象力,是天生的藝術家和浪漫情人,不過缺點也很明顯他們自戀而濫情,喜歡自說自話,自欺欺人,不過這都是後來我才認識到的。

 

當時的H處在一個高不成低不就的位置,早幾年前,正是全國時興不讀大學,提倡初中生就讀技術中專然後直接就業。可是技校畢業後,天性喜歡藝術愛自由的H對於工廠的粗活重活完全是零容忍,幹了不到半年,就自己辭職回家,開始還裝作每天要上班,背著包出去一坐一天的公共汽車,可是日子就了沒有工資拿回家總就是紙包不住火,但父母大發雷霆後,終究還是原諒了H擅自辭職的決定,從此大學校園中的宿舍樓裏多了一名苦悶的待業青年,他在自學準備高考,偶爾沒事會混到中文係裏去聽聽課,也結交了幾個中文係美女學生,從此哥哥妹妹的樂此不疲,當然這是後話暫且不提。

 

按理說,一個高級知識分子家庭的孩子不應該和搖滾青年高考落榜待業在家這樣的標簽掛鉤,但是H在家裏是老小,從小身體瘦弱,加上幼時與外公外婆生活多年,回父母為了補償他童年不在身邊的遺憾,頗多縱容溺愛,所以慣出一個愛怎樣就怎樣,叛逆而驕傲的性格。單從他敢於留長頭發這一點就是明證,在當時的社會風氣下,一般家庭對留長頭發的男青年都歸類於流氓地痞的角色,一個大學教授家庭盡然也冒出一個如此“不規矩”的孩子,不是父母的過度縱容還能是什麽。

 

 

H的吉他班用地是他父親在曆史係大樓的教學辦公室,他的母親是個個子非常細小但和善可親的人,見到我才兩次就能叫出我的名字。H有個姐姐已經出嫁,她和H的關係很親密,H喜歡將姐姐買過絲襪的透明塑料袋留下來,將打口碟中的歌詞平平整整地放在裏麵,好像過了塑一般。H還有一個大哥,不知什麽原因常年也是呆在家裏,幾乎每次去都能見到,但是大哥很奇葩,即便在家中也都帶著一副墨鏡,端坐在沙發上跟黑社會老大一樣,幸虧大哥沒有留長發,不然手上就差一把西瓜刀了。

 

H家的房子是那種老教工樓,本來室內就比較灰暗,一個大男人坐在自己的家裏不開燈還帶著墨鏡,渾身透著冷酷而詭異氣息,讓人有些不知所措。

我偷偷問H,你哥哥眼睛不好嗎?

他冷冷地說,不知道,他比較怪!

有時候打電話過去正好是大哥接的,一聽是找H的,當場就會把電話給摔了,可見兄弟兩人的關係糟糕之極,估計H的大哥挺煩H的,大學也沒有正經上一個,還一個二個的有女孩找過來,所以對這些“不知自重”的女孩們也都不留情麵。

 

我常常想H的父母真是不容易,兩個兒子都是這麽桀驁不馴的主兒,真不知道是用什麽糧食給喂大的。後來聽說H的哥哥考去了廣州中山大學曆史學係的博士,將一輩子沒有把搖滾玩出啥名堂的弟弟遠遠地拋在了身後。

 

不過那時的我也已與H錯肩,再無瓜葛,我回國經過他家門口眼睛都不眨的走過去。有一天我在涼台上晾衣服,恰巧看見他從樓下經過,隔著陽台上的鐵柵欄我居高臨下,看著他的背影,心理很奇怪為什麽過了那麽多年他還是老樣子,連走路的喜歡側著頭姿勢都沒有多少變化,唯一的不同是他將長頭發剪了,沒有了那頭長發,他真是普通極了,象個丟在人堆裏就消失無影的泡沫。

 

 

H本來生活的校園環境和單純,平時最多也就是和樂隊的朋友一起練琴談音樂和理想,或是混到中文係的師妹的寢室裏談談詩歌文學,倒也逍遙快活。因為H彈的一手好吉他,就有朋友引薦,將他介紹去市裏剛剛蓬勃興盛起來的夜總會彈琴,每天白天H在家自學準備高考,晚上去夜總會彈琴到午夜賺取生活費,周末給大學生們教吉他。我由此認定他是個特別有理想有抱負有遠大目標的待業青年,暫時擱淺在人生的逆境中,不由得聖母心泛濫成災,後來我才知道H在夜總會有個會唱歌的正牌女友,叫莎莎,但是在H口中莎莎是個不懂他的虛榮女孩,貪玩還老是問H要錢,H說有一次莎莎要買電動車上班,問他借了800塊錢,然後就一直拖欠著....回頭看渣男的說辭真心沒有多少創意,但是架不住總有傻瓜女孩願者上鉤。

 

H去了夜總會之後,暗夜中霓虹燈下的男歡女愛對於一個正值荷爾蒙旺盛期的年輕男人來說是不可抵抗的誘惑。H歌詞中的妓女,夜總會舞娘都是這個時候冒出來的,終於有一天我請求H帶我去夜總會看看,我太想了解那究竟是個怎樣的地方。

 

3.

 

愛情中的囚徒困境在於靈魂偏愛自由,而肉體熱衷占有。

 

 

愛情的感覺很像打獵,如果有了結局,愛情這場遊戲就結束了,因為捕捉到獵物,和讓獵物跑了的結果都是一樣,你不再為這件事牽腸掛肚。雖然男人更主動更善於進攻,但是有時候男人也是獵物,因為他們有著野性難馴的孩子氣,女人則是處心積慮的獵人,她們追求穩定的天性決定了她們將要不致餘力的馴服她愛慕的男人,就象馴服一匹野牛或是一頭野生老虎一樣,把他們變成自己的小狗小貓,變成懷中的小寶貝,不過這個過程常常痛苦而曲折,很多時候即便女人費勁氣力也未必能夠如願。因為越是讓人心動的獵物越是野性難馴,獵人弄不好還會被獵物咬上一口,無功而返不說還會傷心一輩子。

 

從動物的特性來看,H應該是一隻火狐,他披著浪漫而多情的外衣,讓獵人想象著在冬天的火爐邊,與它相依相偎的場景。但是狐狸不會有狗的忠實,它外表善良柔順,但是從未真的希望被任何人圈養。

 

我曾經做過一個夢,夢見自己走在鄉間的小路上,先看見了一隻狗,可是等它走進了我才發現那是一隻狐狸,我加快腳步趕路,忽然發覺腳邊又冒出很多小狐狸,草叢中小徑上到處都是,我想快點跑過去,一不小心差點踩到其中的一隻,它哀哀地鳴叫,眼睛放著幽幽的光....忽然後麵那隻大狐狸跳了上來,用尖尖的鼻子嗅我的脖子和手背,我被它壓得手臂發麻,我全力掙紮著想甩開它,可是那隻狐狸竟然爬到我的背上壓住了我...

 

我的夢永遠用這種隱晦的方式跟我說話,但這次我不需要太多的揣摩就懂了。

 

用夢的語言來描述H就是這樣的:火狐遊蕩在山林水澗,四處招惹,它喜歡在湖邊顧影自憐,喜歡撩撥一切與它有關的愛戀,獵人們越危險越讓它興奮,它靠近她們卻不想被捕獲。表麵上看,它貌似愛所有的她們,但如果你象我一樣可以真正看清它,你會知道它誰也不愛,它真正愛的人就是它自己,它愛自己閃閃發光的紅色毛發勝過一切,所以H編造出很多獵人愛慕火狐的神話,當他需要一個聽眾的時候,我恰好就在旁邊。

 

去夜總會真是一個災難,我好像一隻家養的貓被空運到野地,一個我從來都不知道的空間,陌生但又完全的真實,讓我最不舒服的是人和人之間忽然沒有了距離,這是一個被肉欲所主宰的世界。女人們拚命的展現自己的肉體,飽滿的胸部和屁股才是她們獲得讚賞和喜愛的武器,我像迷路的愛麗絲掉進了錯誤的兔子洞,洞外不是奇妙的紙牌王國而是肉鋪。

 

H在撲朔迷離的舞台燈光下也好像換了一個人一樣,所有的人都可以素不相識就摟摟抱抱,他們互相打趣,開著毫無分寸的玩笑,用曖昧而親密的方式稱呼對方,每個人都可以是對方的老婆,每個人都可以是對方的相好;每一個眼神都是一個暗示,每一句咒罵都是一種調笑。

 

當一個時髦而膚淺的歌手走下舞台,他很放鬆很隨意地坐在我身邊,就差將胳膊搭在我的肩上。當時的我坐在黑暗中望著舞台發懵,歌手仔細地打量了幾眼,然後痞著臉問H,這個妹妹又是誰啊?小心莎莎看見了切掉你的GG.....H說, 不會,不會,她是我的師妹....歌手笑起來:那介紹給我吧.....一個穿著露肩蓬蓬裙的漂亮女孩跑過來,將背亮給H撒嬌地說, 快,寶寶,幫我拉上拉鏈....她描過眼影的眼睛撲扇著厚厚的睫毛,好奇地向我斜了一眼,憋住了笑。

 

出於嚴格的家教,我保持風度隱忍未發,我不記得那天晚上是怎麽結束的,我坐了不到20分鍾就獨自告別。第二天H和往常一樣跟我聊天,我等待一個合理的解釋和說明。可是H什麽都沒有解釋,甚至是無比陶醉地回憶著,那些人挺好的,他樂在其中地說,她們人不壞,就是喜歡開玩笑。

 

我曾經以為H對我無話不說是一種信任,可是無法兼容的感覺讓人越來越痛苦。可能本質上那時的他和我一樣不了解男女之間一旦產生感情,就想把它轉化為一種占有的關係,嫉妒和排他隨之而來,H高估了我的忍耐力.

 

每次聽到有人談論顧城和謝燁的故事,我都覺得他們沒有說到重點,顧城和謝燁從相識相愛結婚都有情書和詩歌留下,他們真是相配,天真的詩意的幻想的充滿靈氣的一致。老天讓他們相遇或許是忽然間打了個瞌睡,一般上帝是不喜歡如此沒有懸念的美滿愛情,所以他們幸福的和顧城的詩歌一樣帶著孩子似的甜蜜。然後,就有了然後,當幸福成為一種常態,它就不再是幸福。

 

顧城在幸福中靈感枯竭,謝燁當然懂得,於是當她發現顧城愛上了瑛兒,她選擇了忍受。“當瑛當著謝燁的麵跟顧城表白的,謝燁就在旁邊,手裏翻看著一本雜誌。”謝燁真是個讓人心痛的傻女人,隻要是顧城喜歡的,她就可以為他安排張羅,她為他可以犧牲一切,哪怕是與其它的女人分享愛情。而顧城卻忽略了謝燁也是一個普通的女人,需要愛和回應....謝燁的錯誤在於她應該讓顧城知道她的感受,而不是一味的去承受,她的愛和寬容把顧城給寵壞了。

 

年青的我一直以為謝燁的愛很偉大很崇高,但是如今回頭看去我覺得謝燁好傻好天真,一方太過無私的愛情一定會縱容另外一方太過自私的任性,一開始就沒有劃出底線的感情最後難免磨出委屈的血泡,而這樣的血泡會發炎會化膿,會一發不可收拾。

 

H依舊對我無話不說,但是很明顯信任的和弦裏出現了雜質,我開始懷疑他。H一直是這樣一個人,即便最簡單的事情也要繞上幾個彎子,他喜歡將想象的事情當作真實發生過的說給我聽,有一次他說:夜總會的小姐A很性感,很性格,恰好那天晚上發生了火災,於是他拉著她的手跑了出來,算是英雄救美,於是A為了感激他,帶他回家,她的家中有一張大床,床上鋪著印有玫瑰花圖案的大床單,他和她在那張床上纏綿了一晚....我想都不想,就幹脆地說:別編了,這不可能,真的發生了火災,你們哪裏跑得出來?你在瞎編吧!H便一手捂住嘴巴不好意思的笑起來,說,被你看破了啊,這些都是我編的...

 

H用這些莫名其妙的故事挑戰我的判斷力,並且樂此不疲。每當我揭穿他,他就笑得像個孩子,一點也沒有愧疚之色,但是我一方麵覺得自己很了解他,一方麵又感到困惑。因為很多時候,我跟他一樣不過是在試探,我不知道夜總會到底有沒有發生火災,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和那個豐滿妖豔的夜總會女人躺在印有玫瑰花瓣的大床上瘋狂做愛,我希望他沒有。所以我就選擇我喜歡的答案,當他笑著附和的時候,我裝作信了,但是內心一點也不能肯定,他是一個喜歡說謊的人,無論夜總會有沒有發生過火災,他和A都有可能做任何事情。

 

愛如果沒有了信任,離分手就不遠了。

 

4

 

愛情中的女人可以傻的可憐,她們像寵愛孩子一樣寵愛喜歡的男人,憋著一肚子的委屈和傷心。事實證明無私的愛情是個假象,在無怨無悔之後是強烈的憤怒和怨恨,當不知真相的人們讚歎薩特和西蒙波娃終身保持情侶關係的偉大實驗時,我也一度被這樣偉大的無私的感情所震撼,然後我查閱書籍,發現傳頌在世人口中的隻是傳說,真相非常赤裸裸非常痛苦,那才是硬幣的另一麵:

 

曹長青的《理性的歧途——東西方知識分子的困境》:

 

薩特和薩特和西蒙波娃在相愛初始就定下原則,他們兩人之間的愛情是本質的愛(essential love),與此同時,他們各自可以體驗和他(她)人的偶然情愛(contingent love affairs),條件是兩人要相互絕對坦誠,不向對方隱瞞任何事情。出於女性本能,西蒙波娃對這種做法一開始就有所畏懼,但是在理性和理論上接受,加上對薩特的一往情深,所以答應了。在準則定下之後,薩特首先付諸實現,並坦然地和西蒙波娃談論他的女人們。

麵對這種情形,西蒙波娃在第二卷自傳《鼎盛人生》(The Prime of Life)中寫道:「在我這方麵是沒有嫉妒的┅┅我既然已經接受了這個原則,那就沒有困難接受這個事實。」但這完全不是西蒙波娃的真實。在她毫不諱言是根據自身經曆而寫的第一本小說《女賓》(She Comes to Stay)中,女主角在無數次理性和感性的掙紮、妒火和原則的衝突中痛苦不堪,最後把她的情敵殺了。而且是完全按照存在主義哲學理論做的,小說這樣結尾:「『我按照自己的自由意誌這樣做了』┅┅她選擇了自己。」

 

為了實踐「各自可以體驗和他人的偶然情愛」的理論,西蒙波娃在一次到美國的旅行中和芝加哥的作家艾格林(Nelson Algren)相愛,並給他寫了後來發表出來長達五百多頁的情書。她在信中寫道:她有「使自己幸福的天才」。但真實並非如此,她的美國情人不僅沒能使她緩解對薩特情婦們的妒嫉,反而更增加了一層困擾。

盡管對描述自己的真實情感相當有保留,西蒙波娃在她的幾部傳記中還是經常流露出她和薩特關係的痛苦。她多次提到經常喝酒,經常淚如泉湧,或突然無法控製地痛哭,隨後是長時間的情緒低落、沮喪,覺得周圍一切都是灰色的,毫無生氣。由於薩特定期去見他的其他女人,西蒙波娃寫道:「和薩特分離總是令我非常痛苦。每天晚上睡覺之前,我都長時間地哭泣。」 

難以想像這個曾被《紐約時報》稱為「女權運動之母」、這個令無數女性羨慕、佩服的榜樣,竟常常如一個小女人般可憐。她的經曆無法不給人一種感覺,她本人是她那種女權主義的最大受害者,隻不過她用巨大的理性克製了自己。她說希望把自己的生活變成一種樣板式的經驗。於是為了成為樣板,為了實踐一種理論和設想的生活方式,她寧肯忍受巨大的痛苦,寧肯扭曲自己。

西蒙波娃這種情願犧牲自己的情感,也要滿足薩特情欲的做法,從男性自私的角度來看,似乎應該感激。但事實是,她不僅摧殘了自己,也害了薩特。正是在西蒙波娃的聳恿下,薩特才坦然地、理直氣壯地放縱自己,最後把男人的自私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步。在這裏,西蒙波娃是負有相當大責任的,她扮演了一個既可悲、又可憐的角色。 

她不僅容忍、聳恿了薩特的女人們,甚至幫助拉皮條,勾引自己年輕的女學生送給薩特。在和薩特關係的痛苦和沮喪中,她試圖從女人中尋找情感安慰,和薩特的女人們發展同性戀關係。但這種荒唐的關係不僅沒能給她帶來解脫,反而更把她拖向痛苦的深淵。

而薩特也淨找些十七、八歲的小姑娘,就要那種被崇拜的感覺。他自己對需要各種女人的解釋是:「敏感和智慧不能分割,敏感是智慧的一部份」;他「希望從女性那裏得到男人在成長過程中失去的敏感」。這話聽起來滿有道理,但他似乎忘記了,敏感不隻是指自己對外界事務的感覺,還包括對他人的理解。雖然西蒙波娃拚命努力去理解薩特,而薩特卻從未理解、甚至從未想過去理解那個和他生活了半個世紀的女人,就更別提其他女人了。薩特的做法是左派的典型,他們總能拿出各種聽來滿是那麽回事兒的理論,但這些理論和實踐無論怎樣脫節,都無關緊要了。

在這些和女人們的關係中,薩特和絕大多數男人完全一樣,要滿足的隻不過是男人的征服欲、肉體快感和被女人們寵著的得意。但這兩個所謂的哲學家,硬要從這裏麵解釋出各種意義,西蒙波娃更是拚命努力地要去理解薩特那些根本不存在的「獨特」,並為隻有她能「理解」薩特而自得。誰知道薩特的其他女人們是否也或多或少地持同樣想法呢?

不知道世界上有多少女性成了效仿西蒙波娃的受害者。好萊塢影星、美國女權主義分子簡.芳達在她最近出版的自傳《我迄今為止的人生》(My Life So Far)中就詳細地描述了她怎麽幫助第一個丈夫找情婦、和妓女一起伺候丈夫的經曆。這個「瘋」了一輩子、現在政治上仍繼續左瘋的、離了三次婚的近七十歲的簡.芳達,唯一在情感問題上開始醒悟:表示羨慕那些維持了一輩子婚姻的老人,遺憾自己沒能有一次維持了五十年的婚姻。

左派們首先害了自己,然後害他人、害世界。西蒙波娃是個最典型的代表,她首先害苦了自己,其次害了薩特,害了薩特的其他女人們,然後他們一起害死了無數崇拜他們「高智商」、要模仿他們生活方式的年輕人。 

西蒙波娃在扮演著女性「樣板」的角色、不和任何一個薩特的情婦公開決裂的同時,絕對沒有忘記報複她們。她在自己的五本傳記中,(除第一本描述少女時代的之外)對薩特的女人們極盡嘲諷、挖苦和貶損。薩特死後,她出版了薩特給她的信件,把其中薩特對別的女人的議論,從性、愛、相貌,到年齡、智商等等,全都一古腦地倒了出來。她在傳記中說,「把我們聯係在一起的同誌和戰友般的關係使我們足以嘲弄我們和任何其他人的關係。」薩特對西蒙波娃說,「我和你是生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也就是說他和其他女人是生活在一個虛幻的世界。薩特還多次跟西蒙波娃強調,她是中心,其他女人隻是邊緣。這些信件發表之後,令好幾個薩特的情婦憤怒至極,她們意識到自己成了薩特和西蒙波娃的犧牲品。

 

 

5

 

我與H在一起不過才2年不到的時間,我們是漸漸走遠的,忽然的就不再聯係,後來我去上海工作,母親說H打過電話給我,我說,是嗎?說什麽了嗎?母親說,沒有說什麽,他很驚訝你去了上海,你沒跟他說過嗎?哦,沒有,當時太忙,我給忘記了。

如果真心愛這一個人,怎麽可能連離開家去外地工作這樣的事情都忘記告訴對方了呢,我想在內心了,也許我是希望H失落的,用一種絕無可能挽回的方式。

 

記得有一天晚上,我從公司加班回到宿舍,又累又乏,打開電腦,我的郵箱裏躺著一封陌生的郵件,從來沒有見過的郵箱地址和姓名,信中隻有這樣的一段話:給你三次機會猜猜我是誰,你猜錯了,你脫一件衣服,猜對了我脫一件衣服.....

 

這大概是我背井離鄉,最終被投放到一個冰天雪地之城後獲得的最為離奇古怪的問候。

 

但這難不倒我,我寫回郵:你的生日是X月XX日。

 

H的郵件很快就回來了,雖然隔著電腦我看不見他的表情,但是我猜他一定一手捂住嘴巴笑起來,然後敲出一排字:你怎麽猜出來的?我沒有解釋,道理很簡單,我認識的人裏麵沒有第二個人這麽不按常理出牌的,他是唯一的一個。

 

 

人類似乎解釋不清為什麽愛情會發生,還有一見鍾情究竟是怎麽回事,為什麽一對素不相識的男女在第一次見麵的時候就在身體中劃過一股電流,好像是賈寶玉的經典台詞:這個妹妹我在哪裏見過....在哪裏呢是上輩子,還是上上輩子?

 

或者我們都曾經是同一個靈魂渡過同一片滄海,然後當肉體死去,魂飛魄散,我們從此開始尋找彼此,尋找曾經一起過的那段時光。忽然有一天,在某個地方它們再次相遇,那種熟悉的電流或磁場瞬間接通,原來都是故人,就那樣的心頭一動,於千千萬萬人中遇到何其難得,於是不由自主的怦然心動。

 

 

愛總是開始於某種神秘的不可捉摸,猶如清晨的迷霧,心中的狂熱與癡迷都是對那瑰麗幻妙的膜拜,但是當晨風吹拂,天地澄清一片,愛留下了一片空白。雖然愛情終究是不可留的,但至少你希望你愛過的是個值得被愛的人,你的付出和投入,癡迷和眷戀都是愛對了人,雖然最終不能有情人終成眷屬,但也愛得明明白白,最怕的是感覺被欺騙或是被傷害。

但什麽樣的分離不會帶來傷害呢,一段感情由滿到空就好像是從心口挖下了一塊肉,哪能不感到疼痛。 

昨天做的一個夢,黑暗中我在沙發上看電影,他是一個黑影,但是我知道他也坐在那裏看,夢裏麵很明確的覺得自己想去把他的手握住,但是猶豫了半天終究沒有。

 

“人生最遺憾的莫過於輕易地放棄了不該放棄的,固執地堅持了不該堅持的。有那麽一個人,一直住在你的心裏麵,從來不曾離開過。”

 

我瞪著這個句子看了很久,又想起了那個曾在我心中無數次上演皮影戲,和H的事情越到後來越不好看,都越來越直白的真相。我曾經以為他是同類,是個上進有追求的人,但是迷霧散去,我看到的是越來越失望的局麵。

 

我常常覺得自己是一個影子,坐在H的麵前,卻讓他視而不見,H總是這樣開場:“你幫我分析分析,為什麽她們會這樣?”

 

那個時候的我真的沒有辦法離開他,也無法剪斷我的思念,就算是我的軟弱吧,但內心終究是留下了疤痕,在被偽飾得超乎尋常的大度和寬容之下,我不敢激烈指責,不敢拂袖而去,我一邊扮演聖女,一邊獨自飲泣。我也終於看清楚了H, 知道他並沒有愛上我,我的自尊心火辣辣地痛,或許我愛他就是為了證明我是一個更加優秀的人,我要拯救他隻是為了滿足自我的價值,愛像一場廝殺,我看不到勝利的希望,隻能放下,而放下總是又痛又傷,我需要的是時間,我對自己說,我隻是需要一點點時間.

 

當夏天過去了,我也終於可以看著他離開。記得過去每次他走,我都會站在窗口久久地看他的背影消失在街口轉角,我曾經那麽珍惜著每一點與他在一起的時光,就連他的背影也是不願意錯過的。可是就在最後的糾結和掙紮中忽然聽閨蜜說在校園裏遇到了他和一個叫JANNY的女生,他要娶JANNY家拜望她的父母。閨蜜疑惑地問,你們之間到底怎麽啦?我聽見自己原本悲傷柔軟的心瞬間石化。是啊,原來我們之間本來隻有一些說不清道不明,就此放手吧,從此對這一類人痛恨至極。

 

我寫了一首詩,但沒有交給他,既然已經沒有了緣分,一切解釋和告別都是多餘的

 

還記得那年

渡橋邊的風
風吹啊吹 晨曦如歌
吹白一江水 吹遠了禪鍾
衣裾飛舞 我要走了人還在心已遠

還記得那年 梅嶺外的雪
雪飄啊飄 飛花漫天
飄白了秋山,飄淡了往昔
心字成灰 我要走了夢難續不思量

雲天高處一點飛鳶 穿透雲層
長風獵獵 浩然天地
我獨看江帆橫斜 欲去還留
遲來的陽光終於撥開漫卷的鉛雲
船要來了你不必再送 線斷了人散了

別問長日漫漫,借酒消愁愁更愁
管他順流而下又或逆水行舟
捧一鞠江水代酒,
抽刀斷水水更流
人已逝 歌已遠 天地悠悠

 

 

 

或者這就是愛情--回眸向來蕭瑟處,既無風雨也無情。

 

當初剛認識H的時候,我送給了他一本《活著》,在封麵上我鬼使神差地寫上了蘇軾的這一句“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情”,現在想起來一切怎麽可能不是命中注定的呢,一切的開始已經寫好了結局,不過是我們沒有能力看到罷了。

 

 

6

看過一個寫亦舒的書評很有趣,文章說“師太的文,一向聰明犀利,讀多了,就少了些愚鈍的傻氣和固執的幻象。那愛情裏就少了點作料。愛裏總得有些不撞南牆不回頭,撞了南牆也不回頭的死不悔改,似乎更壯烈動人。是飛蛾,明知是火,也一門心思撲過去。或者直直撞上一片毛玻璃。孟薑女哭倒了長城自然不合情理,但可詮釋為她的執著驚動了三界。梁山伯祝英台,若其中任一個貪生怕死,墓穴裏都難見蝴蝶翩翩.....”

 

人一旦過於理性,就難免不夠可愛。愛情中不可沒有癡迷的愚鈍和忘我的固執,否則何來觸痛靈魂的美感。愛情是一種偏執,因為愛,所以不計得失。沒有了孤注一擲和奮不顧身,愛情就如破絮蒼白,沒有質感和重量。現代人的愛情裏添加了太多的計較和權衡,但人算終究不如天算,計劃得再周全,安排得再妥帖,終歸是人工的園林,缺了那麽一股天成的散漫,和最初的本真。

 

 

愛過所以知道痛,當愛離開,就好像將射中心髒的箭一寸一寸地拔出來,箭上的倒刺將自己刮得血肉模糊慘不忍睹。那些被撕毀的日記殘片堆滿了屋子,我用黑色的垃圾袋將它們裝在一起,整整一袋啊,我摔破了那個茶杯,在自己左手臂上惡狠狠地劃了一個十字,血湧了出來,一顆顆的附在皮膚上,醜陋的像癩蛤蟆的眼睛。

 

大學的時候曾經很喜歡《活著》,喜歡其中呈現的生命之重和人命之輕。福貴一家的遭遇所帶來的虛無感讓我久久無法釋懷,心痛不已,我買過數本,其中的一本送給了H。當時他沒有太多的感觸,隻是讓我猜他在看到什麽地方的時候掉下了一滴眼淚,我說了,沒有猜對,他很得意如同一隻逃過獵人嗅覺的狐狸。那時的我常常感到虛無和絕望,所以試圖靠近同樣在人生中迷航的H抱團取暖,可是他拒絕被救贖,迷戀著黑森林裏的陰晦和神秘,我帶不走他,隻能獨自離開。

 

H後來自費去法國留學,一次他打電話給我,邀請我去法國玩。

他說,我會把屋子打掃的幹幹淨淨,一點灰塵都沒有。

我說,以前每次有女孩子來你家,你都是這樣說的.....

他沒有說話,能說什麽呢,我總是那麽的無所不在。

有時候,我想我是不是真的太不可愛啊,為什麽要這麽尖銳呢,我愛著,但是這愛並不給我居高臨下的權利,也不給我刻薄他人的權利。我如果我那麽不開心,完全可以轉身離開,或許我給他潑過很多類似的冷水,隻是我自己已經完全忘記了。

 

再次受到H的消息,是出國以後,我搬了很多次家,換了很多次電話,過去的朋友一個一個消失在我的通訊錄上。H從法國留學回國,據說費了很大的力氣找到了我的聯係方式。

 

H發來他在法國的一張照片,說:我結婚了。

我:我也是。

H: 我知道。

我:~~~

H:頭像上是你的孩子嗎,真漂亮。

我:嗯~~~

H:我買房子了,以後兩家人可以做朋友。

我:~~~

 

然後H發來一張夕陽西下的風景照,說:這是在我家涼台上照的。

我問:是在婚禮那天照的嗎?

他安靜了有幾分鍾,才問,你怎麽猜到的?

直覺,當然是直覺。我端詳著他的新婚妻子,不是兩人的合影,而是在法國當學生的時候在租住的房子後院的花園裏。她看向鏡頭,全無笑容,甚至帶著一些怨怒和不快。不得不說她身材極好,而且容貌出眾,但是那麽的不高興,以至於完全感覺不到是站在男朋友麵前拍照。我想這樣的女人才是H的真命公主吧,她可以舉起皮鞭,狠狠地抽打我們的藝術家,詩人,幻想家,而他甘之如飴。

 所以世上的事情是有緣分的,不是誰對誰好就一定能得到愛,感動是最無效的愛情,因為感動終究不如挫折和征服來得更刺激,更有成就感。但是這些話我已經不願意多說,對於H,我沒有了時間,那怕一分鍾也不想多給。

 

話盡無語,靜默許久,H說:“《活著》真是一本好書啊!” 我愕然,如同是一封被寄丟了的回信,過來很多年才回到收信人的手上,但是這時的我已經不想等待回信了,我已經走出了《活著》中的那種無力和虛無的人生狀態。於是我輕描淡寫地說,小說裏的故事怎麽能當真呢? 這時的我已經知道區分現實和故事的不同,現實中的人可以勇敢選擇,而小說中的人隻能隨著作者的抑鬱症一起沉沒。

 

 

此時H對於我來說不再是個我渴望破解的ENIGMA, 後來,他熱情的張羅了幾件事,我都不參加。再後來,就沒有後來了,連在夢裏我都在抗拒,誰讓我的弱點就是太過理智。

 

 

我們的世界無時不刻不被強大磁場貫穿環繞,扭轉彎曲的不單單是物質世界,人與人之間,觀點與觀點之間更是如此,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相互作用,一句話,一個手勢,一個表情,一個姿態.....所有事物都在解讀和被解讀,傳遞和轉述中脫離原味,變形失真.......什麽才是真實,還是我們隻選擇我們所想看到的?聽到的?感覺到的?

 

每當一個人跟我痛陳往事,我都會想這裏麵有多少是選擇後的記憶,有多少是為了獲得同情與支持而選擇性地描述,所謂真實從來都不是單方麵的,故事的另一方呢?他要辯白些什麽嗎?世間的一切都互為因果,互相施加影響,我們可以相信我們的記憶嗎?如果記憶已經被時間和情緒所扭曲變形,如同那隻插在水中的筷子。

 

 

沒有了H的記憶,我的回憶到底能還原出幾分愛情的模樣?一個男人為什麽沒有珍惜女人的感情,除了他自己尚未成熟需要時間,女人也難辭其疚,或許她給予了男人錯誤的鼓勵和反饋。我後悔自己燒掉了的那些日記,我真希望能夠隨心所欲地回到那片已經空無一人的時光中,讓我看看那時的自己,究竟為什麽一開始愛瘋了,最後又恨瘋了。

 

我花了很多的時間一直都在說我如何痛恨H,但實際的情況是,現在的我終於可以放下了。我不再恨H,當我開始寫出我們之間發生過的一切的時候,他對於我來說成為了一個過去。

 

至始至終H都不是個壞人,他沒有利用過我,沒有傷害過我。甚至也沒有親吻過我,而這其實是讓我最為挫敗的一件事情。因為我一直以為他不愛我是因為我不夠可愛,不夠性感,不夠有吸引力。因為人們都說如果一個男人愛一個女人,他必然會希望同時占有她的身體。

 

夜總會裏的女孩很多是來自相對貧困的城市底層家庭,她們的父母忙於生計,對她們疏於管教和規範,反而讓這些女孩子都有著爛漫熱情,豪爽快活的性格。每當聽到H對她們不置餘力的讚賞,我都會聯想到自己,覺得自己讀了那麽多的書卻一點兒也比不上那些豐乳肥臀,風騷妖嬈的女人,這讓我對自己充滿了懷疑和自卑,常常暗自傷懷。這種感覺就如同一個男孩覺得自己不如情敵帥氣,有錢,有權一樣。

 

記得還是小的時候,大約7,8歲的光景,每天放學後女孩們就相約著到學校附近的公園玩七仙女的遊戲。女孩子們頭上戴著用新鮮采摘下來的花朵編織的小小花環,手上拖著兩根春天泛著萌綠的柳樹枝條,裝扮成仙女的模樣,滿公園的“飄飛”。那段時光真美,回想起來,我已經完全不記得細節,我的心裏隻有春天深深淺淺的綠色,有黃綠,草綠,蘋果綠,橄欖綠,常春藤綠,薄荷綠,灰綠,檸檬綠將那個小園子裝點得生機勃勃,春意盎然。

 

雖然隻是看來普通的遊戲,卻可以說明很多性格上的東西:我常常不是七仙女,那顯然是個非常搶手的角色,最漂亮最霸道的女孩會搶奪這個席位;我也不會是老大,對於指派命令其他人我從來沒有興趣,何況這個席位隻有團體中的老大才有此權威。我通常都是在扮演老六,如果實在有比我小的我就排行老五,因為老五,老六這樣的角色基本是無人問津的,又是不可或缺的群眾角色。我天性孤僻,隻要讓我自由自在的混跡在故事中就行了。

 

這應該是H和我有本質分歧的地方。男人總是希望有一位拉風搶眼的女友,有一個值得炫耀的異性走在自己的身邊,讓其它的雄性對手眼饞心熱從而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但我總是太低調,太安靜,這實在不適合一個搖滾青年張揚的性格和怒放的青春,他或許願意跟我聊天,但是男人喜歡女人總不單單是為了聊天的。他喜歡玫瑰的嫵媚,喜歡牡丹的霸氣,喜歡秋海棠的嬌豔,喜歡吉島櫻的壯美....但是不太喜歡野百合的幽靜。

 

我知道如果我願意,完全可以表現的傲嬌一點,拉風一點,出挑一點,這都沒有多少技術難度,不過就是要穿的前衛一點,表現的招搖一點,處處擺出唯恐天下不知的樣子。世風如此,人人爭先,攀比炫富虛榮浮誇....

 

但我始終隻想做自己,我喜歡的是一種靜水深流的狀態,我覺得世間萬物的美好都不在表麵,而是深藏在內心,太喧鬧的話,你一定無法感到天地間那些默默無聲的存在,那種疏影橫斜水清淺的意境才是更真實更永恒的美,可是要靠近它們,感受它們,體會它們,你首先需要一顆異常安靜的心。

 

據說人與人之間有一個吸引力法則,有類似思想的人相互吸引,具有相似心態的人會也會彼此吸引。那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化學反應,那些不可解釋的熟悉和心動,它們來自我們身體的內部。但是最終我們都會發現,人和人之間也有一種排斥力,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價值,不同的行為準則...最終我們不得不還給愛情一個真相,我們並不相似,更不相像,他拒絕被聖女拯救也未嚐不是一個證據,畢竟,他是他,我還是我。

 

 

記得有一次在網上,我半開玩笑地說:當年我是不是很難看,讓你都沒有過非分之想。

H:怎麽會,其實我忍的很辛苦。

我說,有嗎?我怎麽都不知道?

H.:你記得那時夏天的晚上,我們常常一起坐在大操場的裁判台上聊天,我記得有一天月亮又大又亮,你就坐在我旁邊,我們的腿靠著腿,我真的很想把手放在你的腿上,忍得特別難受。

我:你為什麽沒有呢?我可能是故意穿著牛仔短褲去找你的....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麽你總是對我不理不問,這真的讓我太傷自尊了。

H:可能是因為我怕被你爸發現了打我一頓...我們兩家住的又那麽近。

我:狗屁,你就編吧,鬼才信。

他:好吧,我說真話,那時候的你太純了,我真的不敢動你,我怕一不小心就傷了你。

 

我忽然說不出話來,多年的困惑原來是這麽一個答案,什麽叫害怕傷了我啊?我不懂,我一直以為都是因為我不夠性感,不夠漂亮,沒有深V的連衣裙,也沒有放浪的卷發才讓他不夠愛我,那麽多年我一直都很自卑,覺得自己是個沒有女人味的人。

 

H說,要不我們重來一次,上次就當是彩排。

我說,不用了,我的電影隻有直播,播完就完了,從來沒有彩排。

 

我想我真正要說的是,或許那時的我們都太年輕,或許我們都不懂得自己,或許我們都沒有錯,但我早已不是過去的我,你也早已不是從前的你。

人生沒有重播鍵,我不要幡然悔悟,不要卷土重來,讓遺憾永遠遺憾吧。

愛過難留慈悲,緣分斷了就放手。

  

歲月如梭,我沒有再見過H。每次看見網絡上那些與初戀們死灰複燃的故事,我常常報以微笑。青澀的初戀雖然單純美好但必定也是錯漏百出的,所以才留下了那麽多的回首和眷顧。

我讀過很多關於愛情,男性女性心理學,甚至是星座方麵的書籍,我一直那麽希望了解愛情的真相,想知道決定一見傾情的真正秘密是什麽。我曾經以為愛情是荷爾蒙,是付出,是犧牲,是包容,是相濡以沫,是白頭偕老.....

但是我有發現那些慣常的描繪其實都是愛情的表現形式,當遇到真愛,人們會飛蛾撲火,會忘掉自己,但是那隻是一瞬間的頭腦發熱。如果將人比喻成花朵,我們看到的愛情就如同搖曳在風中的百合,但是沒有土壤,沒有水分,再美麗的花也活不久。

張小嫻說,愛情先是一種際遇,然後才是選擇。每段愛情都是一個自我延伸的故事,你是什麽人,便會遇上同類;或救贖者。

 

假如有一天我和H在路上偶然遇見,可能是街頭,可能是餐廳,可是是電影院,可能是機場,可能是故鄉的校園裏....那種隻有小說和電影才會安排的因緣際會的相遇,我們會怎樣?閉上眼睛,想了又想,第一,我希望我還能認出他來,第二,我希望我們隻是遠遠的眺望著,不要寒暄,不要請客吃飯,最好就是相視一笑,然後各自轉身吧。

 

很多年後的一天,聽到朋友譜出的一段旋律,曲音悠揚,卻又有種說不出的空曠惆悵,忽然間就想起了初戀的時光,後來我將那首沒有寄出去的詩改編成了歌詞,交給朋友彈唱。

 

朋友問我這首歌叫什麽名字好,我想了想,在電腦上敲下了兩個字 -- 離歌。

 

這樣的結局其實也算是一個浪漫的收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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