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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大饑荒時期有沒有“農民起義”?zt

(2016-01-15 17:13:44) 下一個

 
作者:西門大姐

1961年1月28日,農曆臘月十二,安徽無為縣偵破了一起“勞動黨案件”,這件往事,在性質上,是一起反黨反政府的暴動未遂案件。為防“勞動黨”激起事端,無為縣公檢法軍事小組動用了兩個連的部隊,逮捕了首犯黃立眾和骨幹分子吳舜臣、方榮舟、焦兆祥、焦水雲、汪正權、汪必貴和潘榮明等8人繳獲了“勞動黨黨章”、“宣言”(又稱“告全國同胞書”)、“標語”、“口號”、“殺人條例”、油印機(包括鋼板、蠟紙、鐵筆等)、“入黨申請書”、花名冊及糧食、斧頭(準備在暴動時使用的凶器)、軍事搏鬥知識教材等大批罪證。

這則故事之所以令人瞠目結舌,還因為故事的主角,暴動未遂案的首犯黃立眾,曾是一名北京大學的學生。1956年秋天,20歲的黃立眾考取北京大學哲學係,離開生他養他的無為縣昆山鄉。四年後,因為如實反映農村和農民問題,批評大躍進之類的政策,北京大學開除了他的學籍,將他押上火車,遣返故鄉。遣返路上,這個落魄的秀才,將標明開除學籍的戶口本扔進了長江。沒有戶口本,在那個年代是致命的,他在長江中下遊的城市間往返漂泊,一連數日,始終找不到工作。無可奈何,跳出農門的他,不得不重返農門,麵朝黃土背朝天,務農度日。

 

從1958年開始的“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給農村帶來了嚴重的破壞和災難。安徽省是全國的“重災區”,地處江淮之間的魚米之鄉無為縣在全省率先創辦了第一個人民公社,當時全縣“五風”(共產風、平調風、浮誇風、瞎指揮風、強迫命令風)盛行。

那時任用基層幹部隻考慮個人關係、家庭出身、政治表現,很多幹部的文化素質低,村一級幹部大部分是文盲。地方幹部為了完成上級層層加碼下來的任務,不顧實際情況,隻知“下麵聽上麵的、上麵聽中央的”,一昧蠻幹。而人民公社製度卻讓這樣的幹部們控製了農村幾乎所有的社區經濟資源,而且可以集中分配,幹部們得以用經濟手段和行政措施支配、控製農民的行為,中飽私囊也大為便利。結果地方幹部貪汙腐敗,官僚主義盛行,同時“大呼隆”生產、吃食堂製度也嚴重地挫傷了社員的積極性。由於實行供給製和無償勞動,收獲的糧食一律歸公,公社社員們認為,“幹不幹、三餐飯”,“做多做少、一樣吃飽”,於是吃飯時人多,出勤時人少,裝病的人多,沒病裝病,小病裝大病,過去能挑1百斤,現在隻挑50斤,過去一個人能挑,現在則要兩個人抬。

1958年姚奎甲任無為縣委第一書記,他受到上級的壓力,也對下級施壓。1958年全縣糧食總產量是6.2億斤,卻上報13億斤;1959年總產量是4.4億斤,上報11億斤。為了製造“高產”假象,很多公社都采用了“並田”的方法,即把許多茁壯成長或基本成熟的莊稼移栽並到一塊田裏,因密度過大,又釘木樁支撐,用繩索捆綁住稻禾。當時任職縣糧食局的夏可文回憶說,1958年他奉上級命令去調查農民畝產的真實數,他隨機抽取3塊土地肥瘠程度不同的田分成3個等次,親自監督收割和打穀,結果發現上等田平均畝產120斤、中等田80斤、下等田40斤。他想將真實數字上報,但區裏幹部怕影響政績,不給蓋章,最終糧食產量還是按區裏幹部虛報的數字蓋章上報。當時流行的說法把創造糧食高產紀錄稱為“放衛星”。據當時的報導,石澗區拓城社第五作業區第17小隊曾放出一顆中稻產量“衛星”,1畝多的稻田共收稻穀33,709斤;湯溝區蛟磯鄉燎原一社的1畝4分“湖南秈”中稻共收稻子35,859斤,平均畝產25,619斤。


以前自留地、家庭副業是社員收入的重要來源,也是向城鎮提供蔬菜、副食品的重要來源。但在“人民公社化”過程中,自留地歸集體,家庭副業也不準經營,否則就被指斥為“搞資本主義”。1958年秋至1959年上半年,無為全縣毀去村莊1,591個,拆毀農民住房6萬5千多間;還有的公社移民並村,把農民一家祖孫3代並在一間房裏睡覺。1960年春,為了辦“萬頭養豬場”、“萬雞山”、“萬鵝湖”,無償奪走人民公社社員家中的家禽,集中到公共的飼養地,最後公共飼養場裏家禽全部死光,而大部分村莊裏則雞、鴨、鵝斷種。


“大躍進”時期的口號是,為了“趕英超美”,“一天等於二十年”。各級政府按照“人定勝天”的指導思想“瞎指揮”,不顧自然規律一昧蠻幹。1959年春,縣政府要求全縣提前半個月(即在清明前3天)播種、提前栽插,結果因氣溫偏低,稻種不能正常發芽,8萬斤稻種爛掉了,長出來的僅有的一點弱苗栽到田裏,又幾乎凍死殆盡,於是20多萬畝稻田差不多絕產。有的地方幹部還強迫社員用鹽水拌種,僅開城區在早、中稻栽插後就在稻田裏灑了近2萬斤食鹽,嚴重破壞了土壤結構。還有一些公社幹部以為,耕地深翻是翻得越深越好,竟將地表1丈2尺以下的生土翻上來,不僅浪費了大量人力物力,還破壞了耕地土質,降低了產量。據當地民眾說,石門大隊和興勝大隊的幹部為了完成積肥任務,竟將黃豆磨成豆漿,用大缸盛放置於野外田埂上,晚上大缸上麵點白熾燈以吸引各種飛蟲落入缸中,經日曬雨淋後發酵成臭氣熏天的所謂“人造化肥”,卻不用這些黃豆去救濟正在饑餓死亡線上掙紮的群眾。

為了更高的產量“衛星”或完成上級交給他們的層層加碼的生產指標,地方幹部大量采用強迫命令的手段,叫民眾幹活就象趕鴨子一樣。有的幹部竟打人成風,完不成任務打,出工遲到也打,說話不好聽也有挨打的。在勞動中根本不顧婦女的生理特點,致使不少婦女發生子宮下垂和停經的疾病。由於強行實行集體食堂製度,取消了農民的家庭廚房,基層幹部得以用控製食物分配的手段騎在民眾頭上作威作福,動輒用克扣飯票或不給飯吃來威脅民眾。農民幹活遲到、誤工肯定要被克扣飯票,若因饑餓或生病不能下田幹活,或講幹部壞話被幹部聽見或被別人舉報,隻憑幹部(指導員、書記、生產隊長等)打一聲招呼,開飯時食堂會計和炊事員便將這些社員的飯票扣掉並摔破其飯碗。農民們即使被冤枉了,心裏充滿怨恨,也敢怒不敢言。就這樣,幹部們掌握了群眾的生死予奪之權,最後把許多農民逼上了饑餓而死之路。


虛報了總產量,就得相應地增加繳納給國家的糧食和其它農產品,這樣各級政府便用高壓手段強迫農民交出家中存糧和留給家畜的飼料糧,上交國家糧庫,同時在集體食堂裏減少社員的口糧供應,實行所謂的“低標準、瓜菜代”。“人民公社化”過程中農村全麵推行了集體食堂製度,不準農民退出,群眾也不敢退出。幹部們對上級報告說,群眾不願解散食堂,其實是為幹部們自己打算,因為辦了食堂他們就可以多吃多占,晚上還能吃夜餐。

1959年7月4日,安徽省委書記處書記、副省長張愷帆到無為縣調查,發現“浮誇風”非常嚴重。7月7日他在無為縣五級幹部會議上提出了批評:明明畝產4百斤,硬說是8百斤、1千斤;你多我比你更多,橫豎是越多越好。張愷帆還注意到,社員勞動強度過大,口糧供應偏低,社員麵呈饑色,浮腫病患者普遍,年輕婦女幾乎都喪失了生育能力,廣大群眾處於生死存亡的緊急關頭。他及時向省委、省人委作了匯報,提出立即停止蠻幹,提高口糧供應標準(每人每天不少於1斤原糧);並責成縣委糾正“共產風”,並提出“三還原(吃飯還原、房屋還原、小塊土地還原)”、“兩開放(集體魚塘開放、自由市場開放)”等應急措施。如果能按張愷帆的意見辦,數十萬農民後來就不致於因饑餓而死。
然而,就在這年夏天的廬山會議上,毛澤東指責張愷帆“站在資產階級立場,蓄謀破壞無產階級專政,分裂共產黨,在黨內組織派別,散布他們的影響,渙散無產階級先鋒隊,另立他們的機會主義黨”。由此,張愷帆被安徽省委定為“右傾分子”,一大批黨員、幹部、群眾受到種種打擊。這年9月,中共安徽省委貫徹黨的“八屆八中”全會精神,組織批判張愷帆,全縣有28,741名幹部、群眾也遭到批判。於是,張愷帆試圖糾正的“共產風”在無為縣又刮了起來,導致形勢迅速惡化。張愷帆被批判之後,地方幹部的專權和高壓越來越嚴重。據夏可文說,當時由幹部組織的會議討論的主要問題就是,“目前我們存在的問題是思想問題,還是現實問題?”經過一番“討論”後,幹部就“得出”主要結論:目前的困難是社員同誌們思想認識不清,勇氣不足,缺少建設共產主義的激情等等。至於現實生活中存在的問題自然是閉口不談。在地方幹部對人民公社社員的“幫教”活動和“點撥”指導之下,所有社員討論的結果必須與幹部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否則必遭打擊。許多講了真話的人被打擊,甚至被判刑投進監獄。據夏可文說,當年被打成“右傾分子”的人不計其數,在無為縣體育場上,公檢法部門判處罪名的方式是用大喇叭喊來代替正常的司法審判程序,喇叭上喊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由於被判的人太多,以致於無為縣監獄爆滿,連倉庫裏都關滿了人。後來政府不得不將那些無處關押的人押往臨近的白湖農場(廬江縣境內)和普濟圩農場關押。在押送路上,老百姓說勞改犯多得象行軍隊伍一樣。

“大躍進”給農村帶來巨大的破壞和影響表現在各個方麵。
首先,農民缺吃少穿,生活用品奇缺,人們生活、生產困難,導致土地拋荒,村野荒涼;而基層幹部們卻“多吃多占”,以致當地群眾流傳著“一兩二兩,餓不死隊長;一錢二錢,餓不死炊事員”之說。據筆者在昆山鄉和周邊鄉鎮調查,“大躍進”時期最初每人每天的標準是1斤(原糧);後來由於糧食日益短缺,下降至7兩、4兩、2兩,小孩再減半,每天隻能吃兩頓稀飯;最困難時,有時連續3、4天1兩米都不供應。張愷帆1959年到無為縣調查時,社員反映,當時每人每天的口糧“縣裏講一斤(原糧),其實一家老小平均不過二兩”,群眾個個象叫花子一樣,不論雨雪天都帶個瓢,扶著老人、帶著孩子跑到公共食堂吃飯。據農民徐伍榮回憶,1960年下半年曾連續3天1兩米也不供應,大年三十除夕之夜,社員必須打完規定數量的積肥才準吃飯。


當時不僅城鄉居民口糧嚴重不足,而且生活用品奇缺。1959年至1961年,農產品的黑市價高於國家牌價數倍,城市裏糧、油、布匹、棉花等8種必需品憑票配售,煙、酒、食糖等10種則限量供應。據後來那位組織暴動的黃立眾描述:“隻有公社書記或省、縣級部長才能買到東西,當時社員每人每天口糧是每人4、5兩。農民一年不見一塊洗衣肥皂,連吃鹽都沒錢買。膠鞋、力士鞋是看不到的。紙沒有了,把古老的封建時代宗譜拿來染色再用。……以前繁華的集市現在就像清水洗的一樣。蔬菜比米還貴,毛雞價值每斤80、90塊錢。” 連無為縣城也是這樣,縣城裏僅有的一點菜隻賣給機關團體,不賣給群眾。


農民們由於饑餓乏力,加上勞動強度大,個個都骨瘦如柴,甚至青年人走路都須帶拐杖,致使農民無法正常耕種。同時,耕牛、農具也大量減少,1958年底全縣有耕牛37,774頭,而1960年底隻剩28,100頭,大型農具減少176,244件,占60%。這是田地荒蕪的重要原因。更有甚者,稻種白天灑下田,晚上即被成群結隊的饑餓群眾撈上來,清除淤泥後將濕稻種帶回家,用兩塊磚頭一搓即食其米。當時可以說每村晚上都有饑民用這種方法偷食。如此則田裏何能長出許多稻穀?當時,即便田裏長著水稻,往往也是四周有禾苗,而田塊中間荒蕪。其原因是,農民饑餓無力,走路都搖搖晃晃,需要拐杖,無法下田勞動;即使被幹部用棍棒驅趕下田,農民兩腿也深陷淤泥中而無力拔出,隻好在田塊四周播種、插秧,消極應付,於是田塊中央長滿了稗草。南方多水田,淤泥較深,正常情況下行走於田間本不費太大力氣,當時農民居然連在田間連挪動腳步的力氣都沒有,可見其饑餓的程度。當幹部在場時,農民們彎下腰假裝勞動,幹部不在場就消極抵製;盡管幹部逼著農民日夜幹活,但晚上幹部一離開,農民們就在田埂上睡覺。


官方的說法把這段時間農作物的普遍減產歸結為“三年自然災害”。據筆者查閱相關氣象和災情資料和多次走訪調查得知,曆史上對無為縣影響較大的災害性天氣有低溫、連陰雨、暴雨、旱澇、冰雹、龍卷風。筆者分析了無為縣1957年到1988年各月平均最高、最低及極端氣溫表,各月平均雨量、雨日及最大、最小降雨量和一日最大雨量表,1952年到1988年梅雨情況表,發現在1958至1960年間,除1958年旱情較嚴重、1959年有輕微旱情外,基本上風調雨順,並無其它災害性氣候的記錄。據“三年困難時期”在無為縣教書的楊金聲分析,從1958年到1961年這4年無為縣的氣象資料來看,無論是從月降水量、最長連續降水日數和最長連續無降水日數來看,還是從暴雨日數和暴雨連續日數來看,既不存在澇災,也不存在旱災。當時出現的大饑荒完全是一場人禍。


在大饑荒已經發生的情況下,由於政治高壓的存在,各地幹部對農民實行了“餓死也不開倉”的政策。在當時的政治氣氛裏,誰要是擅自開倉,輕則開除黨籍、公職,重則挨批鬥,甚至被整死。與此同時,幹部們對私藏或偷取糧食的農民則嚴懲不貸。幹部們認為,農民家中若藏有糧食,就肯定是偷來的,一經搜出必遭毒打。有些農民將晚上從田裏偷來的糧食用瓦片煮燒(鐵鍋已被砸碎用於“大煉鋼鐵”),幹部們發現誰家有炊煙,即蜂擁而入,砸打一氣,並將偷食者拖入食堂吊打。幹部們甚至不準農民采摘野生植物充饑,理由是野生植物也是地裏長的,而土地是共產黨的,所以野生植物也是共產黨的。幹部對偷食小孩也不肯放過。無為縣南鄉有一小孩,因饑餓難耐,大白天爬到生產隊田邊偷食田中稻種,被生產隊長發現,衝上前去,一鍬鏟下去,將偷食小孩的右手四指齊刷刷鏟斷。後來張愷帆到無為調查時,經群眾舉報,這兩位村幹部被逮捕。

“三年困難時期”,餓、病、逃荒、死亡,都不同程度地波及全縣。首先,因人民公社留存的口糧嚴重不足,社員收割後就近乎斷糧。接著就出現非正常死亡、人員外流現象。因為人口驟減,進一步導致土地大量荒蕪,糧食連年減少。1958年全縣糧食總產量為7億斤,1959年為4.5億斤,1960年僅4.0億斤。據無為縣誌記載:1960年春,由於“浮誇風”、“高估產”、“高征購”,加之浪費嚴重,城鄉居民口糧嚴重不足,發生了浮腫病,一些地方出現了非正常死亡和人口外流的嚴重情況。人口外流以石澗、陡溝、蜀山等區為甚,蜀山區得勝鄉小坳第四社橋頭墳和雙泉兩個生產隊,就有45%的農戶流往江西省。當時社員餓得沒有辦法,隻好找樹皮、樹根、蒿草、糠秕、蕨類、小雞草等野草野物充饑,實在沒辦法時隻能大量喝水充饑,結果大批人浮腫,許多人餓死,昆山公社的非正常死亡率約27%。“三年困難時期”無為縣的人口總數連年下降。除了幹部家庭的婦女外,絕大多數婦女都不再能生育,在這3年中群眾家裏出生人口寥寥無幾。據無為縣公安局統計,1959年全縣餓死82,278人;1960年餓死126,524人。據《無為縣誌》記載,1957年年底全縣人口為982,979人,而1960年年底僅餘662,557人。


據筆者在昆山鄉大範圍內調查得知,當時幾乎每村每天都有餓死人現象。在冬春季野外沒有可供偷食的農作物,若糧食再供應不上,大多數農民就隻有坐以待斃;若是在夏秋季,農民們如果不想被餓死,晚上都出去偷正在生長或收割的農作物,當時這是普遍現象。在饑餓的逼迫下,人們已經沒有了羞恥感,每到收獲季節,晚上田野裏到處都是偷食的人群,大都如驚弓之鳥,戰戰兢兢。如果是群眾碰見群眾,彼此都心照不宣,因為都是出來偷食的,一般不會互相檢舉;一旦群眾碰上幹部,不等對方看清自己就得拚命逃脫,否則落入幹部之手,就難逃懲處。有許多人因此即遭捆綁拖入食堂吊打,還有許多婦女因偷食被幹部揪著發辮倒著拖,沿村饒圈,或將婦女的頭發剃成陰陽頭,許多婦女不堪其辱,精神失常,甚至自殺身亡。

據蘇老村蘇秀芳回憶說:當時蘇老村至昆山街沿途3、4裏路,每天都見無人收埋的屍體十幾具,要麽是其家人已全部餓死,要麽是家人因饑餓無力挖坑掩埋親人的屍體。因此,各大隊不斷組織人民公社社員專門掩埋屍體,因屍體太多,埋屍的社員也饑餓而空乏無力,隻將屍體草草掩埋。荒野常見不知是餓狗還是饑狼刨土扯拉啃咬屍骨的慘境,人見了也無力去驅趕。據她說,蘇老村原有570人,到後來因餓死加上外流,全村隻剩下2百多人,好幾戶人家死絕。蘇秀芳一房(共一個曾祖父的所有家族)共72人,其中餓死和被折磨死53人。她母親死後,她的弟弟時年2歲,依偎母屍旁,嗷嗷待哺;為了多領得一勺稀飯(當時他們村按人口到食堂領取口糧),被迫用棉被裹住她母親的屍體,與家人同臥一床,不讓別人知道她的母親已死;以死人冒充活人,多領取一勺粥水,從而使姐弟倆得以苟延殘喘,度過危機;後因屍體腐爛臭不可聞,才埋掉她母親的屍體。據筆者在昆山鄉內隨機訪談,當時為了多領取一份糧食,幾乎每村都有蘇秀芳家這種情況。據程長水回憶,他居住的村子原有人口327人,吃食堂期間,餓死加上外流,全村後來隻剩下70人,好幾戶人家絕戶。


基層幹部常把外流人員和因饑餓而死絕的家庭之住房拆毀,以取得木料和茅草作食堂燃料。所以當時各村都見殘垣斷壁,房前屋後,雜草叢生,低矮的茅屋和殘垣斷壁掩映在茂密高深的草叢中,常有野兔出沒其中,一片荒涼蕭條景象。


饑餓使許多人變得野蠻和殘暴,為求生存,不擇手段。曾任聯合國糧食和農業組織執行委員會主席、南北美洲巴西營養研究所所長的卡斯特羅教授曾指出,“沒有別的災難能像饑餓那樣地傷害和破壞人類的品格”,“人類在完全饑餓的情況下,所有的興趣和希望都變為平淡甚至完全消失”,“他的全部精神在積極地集中於攫取食物以充饑腸,不擇任何手段,不顧一切危險”,“而且對於環境的一切刺激所應有的正常反應完全喪失消滅,所有其它形成人類優良品行的力量完全撇開不管,人類的自尊心和理智的約束逐漸消失,最後一切顧忌和道德的製裁完全不留痕跡”,“其行為之狂暴無異於禽獸”,盜竊、搶劫、賣淫以及其它一切道德墮落越軌行為,“或多或少都是饑餓對於人類品格的平衡和完整所起的瓦解作用的直接後果”。


這些現象當時在無為縣全都出現過。一位當年對形勢不滿而遭到政治迫害的焦水雲在1983年3月22日寫的申訴材料中提到了他在“三年困難時期”看到的情形:“有一點吃的,老子搶兒子的,兒子搶老子的,弄得不成一家人” 現任澗李小學校長的謝益文說,當時他父親是生產隊長,且在食堂工作,每次從食堂回家帶些米飯之類的糧食,放在家中櫃子裏鎖藏起來,等自己餓時再吃;而對幾滴米未進、一直囔著叫餓的兩個兒子置之不理,結果他的弟弟被活活餓死,自己後來被叔父救濟才活了下來。據蘇秀芳說,她的堂妹餓死後,她的二伯以收埋屍體為借口,將屍體帶到蘇老村村後山岡上,割下屍肉煮燒食用,而將屍骨僅草草掩埋,蘇老村許多村民都看到這一幕。據夏可文說,無為縣城有一貨郎小商人,穿街走巷做一些小生意(當時叫“投機倒把”),經常將賺的錢換一些食物藏在貨郎擔子裏自己食用,從不給他的妻子和兒子吃;每當他的妻子和兒子向他求食時即遭他的毒打,並揚言要殺掉他們母子倆;妻子餓得快要死的時候,趁丈夫熟睡之際,與兒子一起用繩子勒死他,以奪取食物。後來無為縣公安局破了該案,周邊群眾紛紛要求減輕對這母子倆的處罰。據昆山鄉新華村村民反映,當時該村有一老婦,一日鄰居偶進其屋,見老婦人正在吃肉,忙問其來源,老婦良久不語,後在幹部的追問之下被迫說出實情,其所食之肉乃其子之屍。“虎毒尚不食子”。“大躍進”竟逼得母親醃其親生子屍以食,由饑餓導致的人倫之變異,真是駭人聽聞。當時即將餓死的人爭吃無主屍肉也時有發生。據老人們講,有些饑餓的鄉民經常到處打聽誰家最近死了人,何處有新墳?一旦聽說某處有剛死的人或附近有新墳,人們便結夥蜂擁至新墳地,掘屍而食,野外常見被剔除了皮肉的屍骨。


據時任無為縣看守所所長的胡大海對夏可文說,“看守所裏的犯人,有女人殺丈夫的,有兒子殺老子的,有母親殺兒子的,各種喪失倫理的事情都有,但大都是因為饑餓的原因”,“無為西鄉有一大隊書記,以捆綁毒打社員而出名,深得群眾怨恨。該村有兩名社員因饑餓加仇恨,將這個書記七、八歲的胖乎乎的兒子殺吃了,後無為縣公安局破獲了此案”。

最後全縣竟餓死20餘萬人,占“大躍進”發動時總人口的20%左右。自1958年至1961年,所謂“三年困難時期”,大批人浮腫,許多人餓死,其殘酷程度突破了我們今天的想象力。黃立眾組黨暴動的無為縣,餓死20餘萬人。沒有餓死的婦女中,除了幹部家庭的婦女,大多數喪失了生育能力。

黃立眾回鄉時正趕上三年大饑荒,耳聞目睹農村農民生活困難,眼看鄉親們一個個被活活餓死,做為青年知識分子的他,感到自己有責任為鄉親們做些什麽,不能就這樣束手待斃。而且當地農民也經常向他反映地方幹部橫行霸道,群眾生活困難問題,但農民隻能是敢怒不敢言,他感到自己作為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份子,有責任向上級政府反映群眾生活的真實情況,於是調查民情,搜集農村糧食產量、人口死亡數字、口糧標準、幹部作風、群眾勞動情緒等材料,組織社員上訪,向公社反映,要求政府解決困難。由於社員膽小怕事,他自己又是地主成分不宜上訪而未果,看到許多農民被活活餓死,其他農民仍在饑餓死亡線上掙紮,當這一切努力都無濟於事時,黃立眾感到深深的絕望和悲憤,於是他毅然決然地走上一條與黨和政府對立之路:他秘密發起成立了中國勞動黨,製定了明確的綱領和嚴密的組織,他積極進行宣傳,以喚醒民眾,並暗中搜集武器,準備通過暴動改變悲慘現狀,為自己和他人的生存權而戰。他還寫下《致全國同胞書》,說明他們武裝起義的原因。

  黃立眾首先發展自己認為可靠的骨幹成員,然後利用這些骨幹成員籌建“勞動黨”組織機構,自己幕後策劃指揮,成立特別委員會、黨委會和區委會,在區委會下麵設立支部和小組。特別委員會負責與各區委員會聯係工作,黨委會負責審核和批準入黨成員名單,區委會負責宣傳和政務工作。還計劃在當地小村莊建立“自衛團”,在大村莊建立“保衛團”,並從中選拔正規軍和遊擊隊,在各村設正、副村長,在群眾中發展“農協會”、“婦女會”、“兒童團”等組織(還打算雇用轉業軍人做軍事顧問。由於該案及時被破獲,這些組織僅具雛形,有的還在籌畫之中,沒來得及成立)。黃立眾發展成員的方式是通過熟人、親戚朋友來發展聯絡的。先由他自己發展骨幹成員,再由骨幹成員分別向各處發展其他成員。要求參加者填寫入黨申請書,也可叫人代寫。後來為了加快發展速度,口頭報名即算是加入“勞動黨”,甚至也可由別人代替報名參加“勞動黨”。申請加入“勞動黨”的人必須由勞動黨成員介紹,本人鑒字和按手印,青年、婦女都允許參加。黨費五分、一毛隨便給,完全視其本人的生活狀況和自願決定。“勞動黨”的活動經費,一部分是來自黨費,一部分是木匠組成員節衣縮食和賣柴草積蓄的錢。黃立眾還非常注重向外地發展,要其弟黃和道利用外流機會到淮北濉溪市發展。其發展原則正如黃立眾所說,“要衝破一個集體到另一個集體去,這樣全國就像一掛爆竹,編起來就可以一起爆炸”。為了與外地聯係方便,在樅陽縣、土橋等地建立了聯絡站。

在“勞動黨”組織初具雛形後,黃立眾親自撰寫“致全國同胞書”、“關於人民群眾就是力量問題”和其他宣傳材料,製定“黨綱黨章”、“懲治官僚主義臨時條例”、“入黨申請書”和“土地綱領”11,等一係列“勞動黨”組織理論,同時編製歌謠,刻寫傳單,進行宣傳,動員社員加入“勞動黨”組織。

如此背景之下,黃立眾振臂一呼,應者雲集。他把北京大學哲學係學生的素養發揮得淋漓盡致,宣傳暴動的言辭可謂雅俗共賞。論雅的,他引用黑格爾的話說:“人民是大地之王,一切政黨,其理論政策都是人民的工具,當它喪失了工具作用時,人民將它一腳踢開是應該的,理所當然的。”論俗的,他編寫歌謠:“政府說得都好聽,口口聲聲為人民。我農民實在難忍,哎喲,哎喲,我農民實在難忍;四兩米稀飯照見鬼魂,浮腫病到處流行,田裏草長得比人深。一畝七斤、八斤,哎喲,哎喲,一畝七斤、八斤”。在田頭地間向當地社員宣傳參加“勞動黨”的好處,如婦女一天隻幹8小時活,月經期不下地勞動。對農民說目前的困難不是暫時的和局部的,在社會主義大家庭,就應該得到救濟。他說目前的困難不僅僅是下麵的官僚主義的錯,這還是上級黨的錯。告訴群眾全國各地都有這樣的活動。

他還向“勞動黨”成員說,這個組織是為人民服務的,人民沒得吃,我們就要想辦法,想偷的辦法,偷不著,放一把火,一起來搶。據筆者走訪得知,黃立眾本人和當地群眾盡管有這種想法,但是由於民兵看管過嚴,實際上他們並沒有這樣做,這隻不過是群眾在饑餓的驅使下一種莽撞的想法而已。他還講餓死了許多人,以後找公社算賬,去懲辦那些吊、捆、打、罵社員的官僚主義幹部。除此之外,“勞動黨”組織還購買油印機,刻寫標語、宣傳單,其標語和宣傳彈內容有“還我民主”、“還我自由”、“反對打人罵人”、“反對夜間幹活”、“要吃飽飯”等。要求解決群眾糧食和冬天生活問題,要求增加糧食,改變糧食政策。

“勞動黨”利用當時國際形勢和大陸同台灣的緊張關係,向民眾發出許多宣傳鼓動,如“毛主席不愛人民,人民餓死完了”,“美國很快就要同蘇聯打仗了”,“國民黨飛機送糧,在襄安(無為縣屬下的一個鎮)丟了兵,在福建丟麵粉了”,“飛機來了不要怕,不是丟傳單,就是丟麵粉,不是丟餅子,就是丟紅糖”,“上海活動了,南京活動了。飛機運糧到景德鎮,還丟灰麵”,“勞動黨愛人民,共產黨不給人吃”,“福建被台灣打過去了,上海、南京爆炸了,台灣飛機炸的”等等。

在發展武裝方麵,1961年元旦,黃立眾利用熟人關係到無為縣縣城大量搜集、偵查無為縣城軍警布置情況,以及縣公安局、民警二支隊人數和武器種類等軍事裝備情況。曾動員土橋公社民兵教員潘榮明,讓其答應在暴動時,利用職權將土橋公社民兵使用的一梃機槍和三十六支步槍全部獻給暴動人員使用,並打製一批刀矛。如果武器不夠,一旦暴動發生後,就有甚麽用甚麽,如在田裏做事手裏拿著鋤頭,就用鋤頭,拿著鍁就用鍁。暴動時,一家老小全部上。同時準備在暴動時,散發傳單,對解放軍進行思想宣傳,企圖讓解放軍掉轉槍口。

暴動的時間確定在61年春節,黃立眾在“勞動黨”組織初具雛形後,親筆撰寫《黨綱黨章》,製定《懲治官僚主義腐敗分子臨時條例》,黃立眾開列了將要消滅的地方幹部名單。布置徐長鬆搶奪臨湖大隊槍支,借木匠組作掩護特製八把斧子作為殺人武器,又召集焦兆祥等12人成立突擊隊,準備以500人攻打生產隊、大隊和昆山公社,以500人攻打普濟墟農場(今屬銅陵市,為關押犯人的勞改農場),劫奪犯人,擴大暴動力量。兩支隊伍匯合後再攻打無城,入山(大別山餘脈一直延伸至無為縣西南境內)展開遊擊戰爭。其計劃周密而詳細。正如黃立眾後來所交代的,“原準備發展到一百萬人才暴動,本來發展特別快,發展的社會條件非常好。可後來社員要求快點暴動,我打算將人數縮小到15000人才行動。準備足夠力量全麵行動,首先建立政權,建立武裝鬥爭,將公社幹部監禁起來,對那些罪大惡極、貪汙腐化幹部不客氣,實行餓死政策,並建立自衛隊來保衛人民勝利果實。對人民解放軍采取說服辦法,講清我們不是造反,而是沒有辦法,來瓦解人民解放軍……”由此可知,黃立眾組織的“中國勞動黨”,組織嚴密,綱領明確。至破案時,不到3個月時間,共發展成員119人13,散布當時牛埠區昆山、汪田、民權、湖隴、練溪、洪巷6個公社和湖隴鎮,波及無為、樅陽、濉溪三個3個縣、市。根據官方公布的從其成員構成來看,有地主11人,富農3人,壞分子3人,土匪1人,偽三青團分隊長1人,地主子弟9人,小刀會會員1人,兵痞3人,被清洗幹部12人,被開除學生1人,共45人,占該案成員總數38%。基層幹部中少數政治上動搖的分子,也參加了這個組織,其中有木匠組組長1人,生產組長2人,民兵幹部5人,社辦工廠車間主任1人,生產隊會計2名,共11人。其中還有共產黨員2人,共青團員5人,基幹民兵8人,普通民兵37人。這個組織共有骨幹分子28人,包括主犯1人。其中有三青團分隊隊長1人,地主子弟5人,被清洗幹部5人,計11名,占骨幹分子總數39%,其他皆為農民。14其參加人員社會成份的多樣性,涉及麵之廣,在秘密狀況下,短時間內參加人數之多,甚至還有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加入,也正說明了當時存在的社會問題的嚴重性。

軍隊出動,暴動夭折。黃立眾本人自入獄後,無為縣人民法院曾多次組織法官對其進行審訊,無奈黃的政治理論修養太深,常常針貶時弊,慷慨陳詞,始終不肯認錯,並在獄中組織號犯,衝擊監獄,寫“反動黑詩”,如(1)五言:“餓死千千萬,家家無鼠糧。感時天落淚,悲來風癲狂。大道埋槍炮,羊腸伏虎狼。何當再北上,奏本給太陽。”(2)焦麵詩:“一步一陷井,井井埋活人。先生教學生,為民要忠誠。餓死千千萬,為何不動心?”(3)菩薩蠻:“鐵幕難買自由貴,青春誓給人民累。餓死地灰悲,遍野屍骨堆。今朝還殺人,龍心何時碎?莫學秦始皇,快獲真舜堯。”

勞動黨事件被破獲後,在當地引起了巨大轟動,其成員遭到了嚴厲處罰。蕪湖中級人民法院判處黃立眾死緩,從1961年至1970年關押在無為監獄。在坐牢期間,黃立眾不改初衷,經常慷慨陳詞,抨擊黑暗現實。一打三反運動到來後,因其"頑固堅持反動思想和立場",於19707月被軍管會下令處決。

  起初,政府的“刀把子”似乎沒有趕盡殺絕的念頭。待到1970年中共中央發出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形勢驟然變得無比緊張,無為縣公檢法軍事管製小組不但判決首犯黃立眾死刑,立即執行,還擴大打擊範圍,判處10來個人管製、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在故鄉,黃立眾脖子上掛著“現行反革命集團首犯”的牌子,被解放軍執行槍決。迄今,凱迪網上還有一張處死黃立眾的曆史遺照,兩個背槍的戰士摁住他的雙肩,他雙腿跪地,抿著嘴,抬頭向前,額上露出幾道深深的皺紋。 

 

黃立眾是至今發現的北大第八名被處決者,這八人中有五人死於一打三反運動,可見這場運動的血腥恐怖,其中顧文選和沈元僅僅因為想出國被以叛逃罪殺害,張錫琨的死因則是華國鋒掌權後為樹立新權威而祭刀的那1%中的一個冤魂。

 

官方記載的三年大饑荒時期的各種民變、暴動。

據陝西省興平縣、寶雞市和西安市雁塔區三個地方統計,1960年發生的116起“反動標語”和信件中,有50%是針對糧食問題的。

1958年4月18日,以“反共救國軍”總司令韓乙奴為首的200餘名匪徒,脅迫群眾4000多人,率先在青海省循化縣發起武裝叛亂,隨之牧業區部分地區也出現了反革命武裝叛亂。這場叛亂曆經五年才得以平息。“從1958年4月到1962年3月,為期5年共進行大小戰鬥3639次(其中部隊作戰2811次,地方幹部和民兵作戰828次),斃敵1.6萬人,傷敵4876人,俘獲4.68萬人次,招降5.88萬人次。繳獲無座力炮4門、高射機槍4挺和其它大量武器。”
1958年3月18日晚,甘肅省卓尼縣錄竹全區發生武裝叛,上迭區(今迭部縣)紮尕那、北山地區也相繼發生叛亂。
1958年7月,雲南省在鶴慶、永勝、賓川三縣結合部的四角山發生土匪騷亂。
1958年8月15日,甘肅省廣河、東鄉發生大規模的叛亂。“在馬國忠等人的策劃下,廣河、東鄉等縣相繼發生反革命武裝叛亂,他們呼喊反動口號、搗毀政府、殺害幹部、搶劫銀行、破壞公路及通信線路等。8月下旬,蘭州部隊在民兵的協助下,及時平叛,9月中旬叛亂平息。在平叛中,有擴大化問題。”
1958年10月26日,雲南省祿勸縣大鬆樹新村煤礦發生了以李光榮為首的“中國人民起義軍”的反革命暴亂案。次日,暴亂首犯及骨幹均被民兵擒獲。28日,平叛工作組到達出事地點,共拘捕117人,大搞逼供信,打死24人,打傷致殘36人(致死7人),判刑50人。平叛有嚴重擴大化問題。 
1958年四川省榮昌縣破獲“歸根堂”、“乾元堂”、“萬全黨”等反動會道門的複辟活動。  1958年雲南牟定縣有人對大躍進不滿,打死公安人員,攻打區公所。  1958年廣東陽山縣發生暴亂。  1958年廣東連南和連山兩縣的瑤族地區發生暴亂。  1958年12月27日,雲南省金平縣崇崗公社老街管理區發生暴亂。  1958年和1959年廣東翁源縣兩度發生暴亂。  1958年廣西百色縣發生暴亂。  1959年安徽嶽西縣發生暴亂。  1959年4月16,雲南省建水縣岔科公社白雲村發生暴亂。生產隊長李萬成被殺,奪走民兵槍支14支。4月26日平息。  1959年青海省海西州發生部落叛亂。  1959年湖北保康縣有人自稱皇帝,糾集200多農民企圖暴動。  1958年,貴州省黔東南州共破獲反革命案件24起。其中影響較大的有天柱縣的“自由中國民主同盟西南聯合反共戰鬥軍”反革命暴亂案、黎平縣的中黃農場勞改犯預謀叛國投敵反革命集團案、歸養反革命集團預謀暴亂案和岑懂“四一”反革命集團複活預謀暴亂案。四案共逮捕首犯、主犯35名。1959年這個州共破獲反革命集團案19起。1960年10月這個州鎮遠縣破獲“中國自由民主黨”預謀暴亂案。1961年1月,在錦屏、劍河、黎平三縣結合部的青山介地區破獲“中國邊區遊擊總指揮部”反革命預謀暴亂案。 
1960年6月,貴州省江口縣農民大量餓死。全縣不足10萬人卻餓死了4萬人。在死亡線上掙紮的農民起來暴動。帶頭人當中有人民公社的黨委書記,因為他們家裏的孩子也餓死了。手無寸鐵的農民很快被現代武裝的軍隊平息。曾開倉放糧的縣長飲彈自盡。因虛報糧食產量而激起民變的縣委書記也投河身死。  
1960年5月28日,四川省開縣滿月公社發生了萬全堂暴動。道首劉誌善帶領300多名道徒搶走公社民兵槍支18條,子彈1200多發,洗劫百貨商店、供銷社,占領國有林場,打死、打傷黨員幹部4人,綁架幹部16人。搗毀大量救災物資。

1961年7月,反革命集團“工農民主黨”首犯徐世清盜竊“五四”式手槍5支,子彈50發,在眉山、邛崍、新津等地搶劫糧庫和運糧汽車。  

1960年12月20日,甘肅省鎮原縣屯字公社發生“救國起義為民五極軍第一師”反革命暴亂。  

1960年10月28日,湖南公安廳、株州市公安局和鳳凰縣公安局在鳳凰縣的臘爾山、沱江鎮抓獲以吳求富、龍紹海為首的“中國民主救星黨”陰謀暴亂案,抓獲40多人。  

1960年12月,雲南省宣威發生“反革命暴亂。  

1960年12月,河北省邯鄲市破獲“新星會”陰謀暴亂案。首犯閻普真(女)利用“疫病”流行的機會,成立武裝組織“仁義軍”。

12月13日閻普真帶領95名道徒人企圖占領河北省永年縣老城。被公安部門全部抓獲。  

1961年4月,四川省劍河縣公安局破獲太擁公社展模管理區反革命集團“中國英雄黨”案,首要分子被逮捕法辦。

1962年8月,劍河縣公安局與三穗縣公安局配合,捕獲涉及劍河縣南明、大洋、磻溪、平岑和三穗縣瓦寨、順洞等地的反革命集團“中國人民反共救國軍政司令部”全部成員。  

1961年四川省墊江縣在西山蝦蟆灣一帶破獲預謀反革命組織“中國國民革命軍”,捕獲頭目5名。  

1961年7月,吉林省公安部門破獲“中國民主黨”現行反革命集團。首犯趙革東是原懷德縣委宣傳部長。  

1962年11月10日,雲南省南華縣沙橋、五街地區發生反革命武裝土匪暴亂,11月22日平息。  

1963年,甘肅省嘉峪關市嘉峪關公社黃草營大隊發生反革命武裝叛亂。  

四川省阿壩地區從1956年到1961年元月少數民族上層發動的武裝叛亂持續不斷。  

1962年雲南鎮沅縣發生30餘人的暴亂。  

在地方誌裏(特別是各地的“公安誌”)這樣的記載很多,本書不再一一列舉。讀者如有興趣可以到圖書館裏翻閱。 

絕大部分暴亂的規模都不大。有些所謂的反革命暴亂並沒有政治動機,隻是為了填飽肚皮。有些地方官員把正常的反映意見行為,或者是有些偏激的行為成為反革命暴亂。例如在1957年12月雲南通海一名共產黨員聯名向上級寫意見書,反映該鄉缺糧情況,並且發動800多人在意見書上簽名。結果被定為“反革命騷亂”,14人遭冤獄,到1979年才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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