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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經國與台灣政治轉型

(2019-01-14 06:12:13) 下一個
    台灣從威權政體轉變為憲政民主,固然是合力作用的結果,但蔣經國在生命的最後時光,“親手啟動終結威權時代的政治工程 ——馬英九:《曆久彌新的身影——蔣經國》
    
    一、政治轉型的基本思想
    
    1.向曆史交代,對曆史負責
    
    1978年5月蔣經國當選“總統”,成為台灣地區集黨(此前已任國民黨中央主席〉、政大權於一身的“政治強人”。蔣經國可以像一切專製者或威權者那樣,握緊“槍、筆兩杆子”,利用軍警憲特鎮壓一切異見人士,固守“基業”,享盡特權。事實上,蔣經國在上任“總統”的最初幾年仍實行威權政治,在繼續振興經濟、厚植“國力”的同時,繼續白色恐怖,維護國民黨一黨專政。但是,蔣經國沒有陶醉在台灣經濟的騰飛和一呼百應的感覺之中。
    
    1986年10月10日,蔣經國在“國慶”大會上;發表了著名的“向曆史交代”的講話,表示要對曆史、對十億同胞、對全體華人有個交代。1987年5月,副“總統”李登輝向應邀訪台的美籍學者楊力宇提交了蔣經國“總統處理國家大政決策的基本原則”:“一、一切作為向曆史交代,不在乎目前的毀譽,而在於將來曆史上的評價。二、因應現實情勢所作成之決定,常不受他人之影響左右。三、企圖建立製度,求國家之長治久安,不求一時之方便。(楊力宇:《向曆史交代——蔣經國晚年的重大決策》)正是這種向曆史交代、對曆史負責的精神,使蔣經國力行政治革新,領導了一場不流血的“寧靜革命”。對此,馬英九感慨道:“我們崇敬他,就因為他能突破家世、出身、教育、曆練乃至意識形態的局限,務實肆應變局,進而開創新局,在這個意義上,他的身影,不僅不曾褪色,反而曆久彌新。(馬英九:《曆久彌新的身影——蔣經國》)
    
    2.尊重憲法,依憲治“國”
    
    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是限製國家權力、保障公民權利的利器,是現代國家和社會的核心價值。台灣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於1946年12月25日國民大會通過,1947年元旦公布,同年12月25日生效。該憲法遵循主權在民的理念,明確了公民權利的保障,規定了五權分立和地方自治的權力製衡製度等。但因國民黨當局在台灣長期“戒嚴”,使憲政受到很大束縛,憲法基本成為掩蓋一黨專政的遮羞布。
    
    蔣經國晚年多次強調要尊重憲法,依憲治“國”。1979年12月10日,蔣經國在國民黨十一屆四中全會上強調,實行民主憲政是“國家”政治建設應走的大道,必須繼續向前邁進,決不容許後退。1984年3月蔣經國連任“總統”後表示:“當秉承憲法及大會賦予之職責,為‘國’效命,為民服務”。1985年8月16日,蔣經國接受美國《時代》雜誌專訪時說:“‘中華民國國家元首’依憲法選舉產生,從未考慮由蔣家人士繼任。”他聲明:切按憲法行事,不允許任何違憲行為。據《國民黨下台內幕》一書透露,1985年12月25日,蔣經國在主持行憲紀念大會等三個會議聯合典禮時,突然離開預先準備好的講稿說:“現在,有兩個問題,經國想做一個明確的說明:第一就是,‘總統’繼承者的問題……下一任‘總統’,必然會依據憲法而產生……有人或許要問,經國的家人中有沒有人會競選下一任‘總統’?我的答複是,不能也不會。第二就是,我們有沒有可能以實施軍政府的方向來統治‘國家’?我的答複是,不能也不會。執政黨所走的是民主、自由、平等的康莊大道,絕不會變更憲法,同時也絕不可能有任何違背憲法的統治方式產生。”這是蔣經國首次公開表態,斷言力行憲法,排除軍人幹政,結束蔣家獨裁。蔣經國還強調,要保障憲法前提下的公民集會、結社、組黨權利。

    1986年10月7日,他對美國《華盛頓郵報》發行人葛蘭姆女士說:“我們向來都理解人民有集會及組織執政團體的權利。不過,他們必須承認憲法,並且認同根據憲法所製定的‘國家’體製……不得從事任何分離運動——我所指的是‘台獨’運動,如果他們符合這些要求,我們將容許成立新黨。”〈《蔣總統經國先生言論著述匯編》第15輯第417頁)當時在現場傳譯的馬英九回憶說,當他把蔣經國所說的“開放政黨合法登記”等關鍵詞翻譯給訪客時,他好像觸電一樣,產生了一種“我們正在改寫曆史”的強烈感覺。
    
    3.順應"社會變遷和民心潮流”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民主浪潮席卷全球。在亞洲,韓國民主鬥士金大中與其他民主人士一道,誓死反抗李承晚、樸正熙、全鬥煥獨裁政權。1986年2月菲律賓獨裁者馬科斯政權被推翻,更成為影響世界的重大事件。在台灣,1979年12月10日,以《美麗島》雜誌社成員為核心的黨外人士,在高雄市組織數千民眾舉行紀念“國際人權日”集會遊行,民眾高呼“打倒特務統治”、“反對國民黨專政”等口號,要求民主與自由。軍警奉命鎮壓,釀成雙方近200人受傷的“美麗島事件”,或稱“高雄事件”。
    
    1986年3月底,蔣經國在國民黨十二屆三中全會上提出了“政治革新”的主張,強調“要以黨的革新帶動全麵革新”。會議決定調整政策,包括解除戒嚴、開放黨禁報禁、實行地方自治法製化、推動黨務革新等。台港輿論界一致認為“國民黨以今春的十二屆三中全會作為契機,也下了求變的決心”。毫無疑問,這些“新政”的實施,必會推動國民黨向現代民主政黨轉型。不解、懷疑、阻力的存在是必然的。蔣經國在一次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上明確作答,時代在變,環境在變,潮流也在變,因應這些變遷,執政黨必須以新的觀念,新的做法,在民主憲政體製的基礎上,推動革新措施,唯有如此,才能與時代潮流相結合,才能與民眾永遠在一起。”(《蔣總統經國先生言論著述匯編》第15輯第323頁)蔣經國努力順應時勢和民意這一點,對其屬下影響至深。宋楚瑜回憶說跟隨經國先生十四年,有幸與聞機要,參與變革,我所學到與體認到最深刻的事情就是:‘為政者要從民眾的角度看問題。’我們不要光從政府或政黨的角度看問題,政府不一定全是對的,民眾的聲音常有它的道理。我們隻要以民眾的角度來理解問題,七八成的事情都能順利推動;並得到民眾肯定。”(宋楚瑜:《蔣經國先生的改革之路》)
    
    4.以“國家”和民族利益為重
    
    晚年蔣經國的眼界已超越了個人、家族、黨團利益,用其手中之權努力推動社會民主化。1986年9月28日,民主進步黨(簡稱“民進黨”)在台北正式成立,因當時“黨禁”未開,民進黨從程序上屬於非法。一些國民黨要員要求對民進黨施以鎮壓,情治部門也向蔣經國提交了抓捕名單,但蔣經國沒有批準“抓”、“殺”,他忠告這些人:“使用權力容易,難就難在曉得什麽時候不去用它。”他強調:“應采取溫和的態度,以人民、‘國家’安定為念處理事情。”他指出:“黨追求民主的基本方針、原則,不能因客觀情形的變化而改變,必須維持下去(李登輝1986年9月30日記,見台灣《中央日報》1993年12月2日)蔣經國默認民進黨成立,這是台灣政治轉型的重大突破點,對此,一些人是難以理解的。1986年10月,蔣經國在國民黨中常會上再次強調:“個人的生死毀譽並不足惜,重要的是‘國家’、民族的命脈。”“凡執政黨同誌,應以中國國民黨一向大公無私,為‘國’為民的誠意和開明的豁達,積極求進的作為,與所有愛‘國家’、愛民族的人共同努力”,以“使民主憲政更充實、更完美”。
    
    5.“世上沒有永遠的執政黨”
    
    蔣經國推行的民主改革,必然觸及各方既得利益者的特權,招致種種反對和阻力。在蔣經國簽署解除“戒嚴令”前後,國民黨內許多人向蔣經國提出質疑,擔心開放黨禁報禁之後,國民黨會否丟掉權杖?會否就此亡黨?會否“天下”大亂?……“國策顧問”沈昌煥提醒蔣經國:“這樣做,可能會使我們的黨將來失去政權!”蔣經國淡定地回答,世上沒有永遠的執政黨。”蔣經國還說過:“世上沒有萬年的執政黨,即使被人民選下台,將來政績好了,仍然可以再被選上。”在2000年大選時,國民黨被多數台灣民眾拋棄,成為在野黨。國民黨下台後,經過痛定思痛,割癰去疽,在2008年被台灣民眾重新舉上執政之位,驗證了蔣經國的預言。
    
    二、蔣經國關於政治轉型的主要措施
    
    蔣經國不僅有上述政治轉型的基本思想,而且采取了一係列政治轉型的措施,推動了台灣社會的政治轉型。
    
    1.調整決策機構
    
    為了推動政治轉型,蔣經國根據對“政治革新”的態度調整領導成員,提升開明派力量。國民黨十二屆三中全會後中常委撤換了4人:撤下的是孫運璿、馬紀壯、閻振興和趙自齊,換上的是李煥、吳伯雄、施啟楊和陳履安。這一措施,減少了中常會內部對“政治革新”的阻力,為政治轉型創造了決策層條件。
    
    2.組織“革新小組”
    
    要實現政治轉型,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是設立專職機構,加強民主研究,指導民主實踐。蔣經國從中常委中選出嚴家淦、謝東閔、李登輝、穀正綱、黃少穀、俞國華、倪文亞、袁守謙、沈昌煥、李煥、邱創煥、吳伯雄12人,組成“革新小組”,專門研究“政治革新”。蔣經國要求他們:“先選擇最重要的來做,而且要快做,不要拖。”
    
    3.解除“戒嚴令”
    
    1949年5月台灣當局和台灣警備司令部頒布“台灣地區緊急戒嚴令”,規定“嚴禁聚眾集會罷工罷課及遊行請願等行”;“嚴禁以文字標語或其他方法散布謠言”等。
    
    蔣經國指示“革新小組”:“戒嚴問題應列為第一優先”,“應朝解除戒嚴及準許新黨成立的政策方向前進”。1986年10月,國民黨中常會根據蔣經國提議,以舉手表決方式通過“解除戒嚴”決議。1987年7月15日,蔣經國公布施行“國家安全法”,同時正式解除在台灣實施了38年的戒嚴。蔣經國指出‘解嚴’將使台灣邁向一個更民主、更自由、更進步的時代。”解除“戒嚴”,是保障台灣人民的權益、實現台灣民主化的關鍵措施。
    
    4.開放“黨禁”
    
    即恢複民眾結社自由權力,準許成立包括政黨在內的政治團體。早在1979年“美麗島事件”發生前後,蔣經國就曾有與黨外反對者溝通的安排,據宋楚瑜回憶:“當黨外運動崛起,經國先生知道民主化已不可避免,我開始介人與黨外和各種反對勢力溝通。(宋楚瑜:《蔣經國先生的改革之路》)蔣經國在接受聯邦德國記者采訪時,公開承認黨外反對運動對社會進步有助益。1986年9月初,蔣經國對美國記者表示,國民黨已在研究開放黨禁問題。1986年10月,國民黨中常會在通過“解除戒嚴”決議的同時,通過開放“黨禁”決議。
    
    正式解除“戒嚴”、“黨禁”後不久,台灣就有60多個政治團體申請注冊成立政黨(其中20個獲得通過截止到1991年底,登記注冊的社會團體多達137個,未登記的黨派和政治團體也為數不少。
    
    5.開放“報禁”
    
    言論和出版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權,《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但在“戒嚴”期間,這些自由在台灣地區並沒有完整履行。
    
    蔣經國主政後對媒體界較為寬容,《八十年代》《美麗島》等黨外政論性刊物都被允許出版。1988年元旦亦即蔣經國過世前13天,在蔣經國的指示下,正式解除“報禁”。從此,自由媒體不再被視為起哄鬧事、“動搖國本”的“亂源”,台灣進入全新的資訊流通時代。
    
    到2007年9月,台灣擁有報紙2273家,廣播電台178家,通訊社1260家。到2010年7月,雜誌達7088家。1990年台灣允許私人開辦有線和衛星電視企業,至2005年台灣已有63個有線電視係統。
    
    6.“革新黨務”
    
    為適應解除“戒嚴”、開放“黨禁”、開放“報禁”後的新形勢,必須改進國民黨的工作,把國民黨轉型為現代政黨。蔣經國強調“黨務革新”是“政治革新”的關鍵,而“黨務革新”的重點,“最要緊的是放棄自私自利的觀念,糾正心理上的錯誤(《蔣總統經國先生言論著述匯編》第15輯第336頁)在蔣經國努力“提高黨的競爭能力”的要求下,國民黨從思想、觀念、組織、訓練等各方麵進行了重新規劃和改進。國民黨“置之死地而後生”,今天已脫胎換骨,成為新型政黨。
    
    1988年1月蔣經國逝世後,由他開創的政治轉型事業繼續深人。1991年4月,台灣製訂了“憲法增修條文”,廢止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1992年5月,廢止了“陰謀內亂罪”和“言論內亂罪”。1994年12月,省長及台北、高雄市長直選。1996年3月,首次“總統”直選。
    
    今天的台灣,民主競選、分權製衡、輿論監督、結社自由、地方自治,被稱為是“亞洲和世界 民主的燈塔(《美國總統布什2008年3月22日致馬英九賀函)馬英九在蔣經國逝世15周年時發表的追思文章《曆久彌新的身影——蔣經國》中說:“15年來,在任何一個‘誰對台灣貢獻最大? ’的民調中, 經國先生始終高居第一。”
    
   (作者為河北大學馬列教研部教授)
    
    本文來源:炎黃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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