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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寫《中國地富調查》?

(2017-09-07 07:20:47) 下一個
    在中共專製下的中國,有一個群體:他們遭受迫害的時間最早,受迫害所持續的時間最長,受害的人數最多,程度最深;至今沒有得到平反,更沒有得到任何補償;他們的苦難也被遺忘得最徹底。——這個群體就是地主和富農。
    
    1、遭受迫害的時間最早
    
    眾所周知,中共奪得政權後的第一場政治運動、第一樁革命行動就是土地改革。所謂土改,不僅僅是無償地剝奪地主和富農的土地,而且還把地主富農定為階級敵人實行專政。
    
    這當然是政治迫害,因為在這裏,實行專政的依據不是他們做出過什麽違法的行為,而僅僅是因為他們擁有超過一定數量的土地,且不論這些地產是以何種方式獲得的。即便你認為,在四九年前的中國,土地資源的占有確實存在問題,因而土改有其必要性與合理性。問題在於如何改:是用暴力的辦法還是用和平的辦法?是無償沒收還是有價徵購?以國民黨在台灣的土改為例,其做法是,規定給地主保留稍多的土地,其餘的土地則由政府按一定價格徵收,再分給別的農民,同時鼓勵地主用出賣土地的錢投資。整個土改過程采用和平方式。這種做法表明,國民黨政府基本上承認地主對土地的所有權,它是在承認私有產權的基礎上進行有限幹預,更不曾把地主當做敵人。共產黨的土改就大不相同了。共產黨的土改是對私有產權的公開否定和粗暴侵犯。“共產風”不是從大躍進、人民公社時才刮起來的。土改就是共產風,是充滿血腥的一場共產風。共產黨的土改是暴力土改,不但奪走了地主富農的土地,而且還要對被剝奪者“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讓他永世不得翻身”,其唯一的罪名就是他們曾經擁有過較多的土地。
    
    順便駁斥一個關於共產黨的神話。不少人至今都以為,共產黨打下江山,是因為當初它實行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贏得了廣大貧苦農民的熱烈支持擁護。其實不然。杜潤生在回憶鄧小平的一篇文章裏寫到,1947年,劉鄧大軍挺進大別山,除了行軍打仗外,另一個任務是要解決新區土改中的政策問題。起初,他們的做法是“邊行軍,邊土改,分浮財,打土豪”,實行這樣的政策,按照杜潤生的說法,是“忘記了爭取多數、反對少數、各個擊破的策略,脫離了群眾”。後來,“鄧小平同誌親自給中央和毛主席寫了個報告,提出,第一,用減租減息代替平分土地。第二,取消分浮財”。毛澤東批準了鄧小平提出的新政策,這才使得解放軍在新區作戰的地位得到大大的改善(見《讀書》雜誌,1997年4月號)。由此可見,在革命戰爭時期,共產黨采用“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幷沒有為自己贏得多少群眾的支持擁護,相反倒造成了“脫離群眾”的後果,因此也沒有堅持采用。隻是到了革命勝利、共產黨獨掌大權之後,不再顧忌脫不脫離群眾,它才真正地徹底地實行了這一政策。
    
    當初,共產黨實行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讓占多數的貧苦農民一下子就得到了很大的利益,為什麽不但沒有為自己贏得群眾的支持,反而導致“脫離群眾”了呢?原因很多。首先,在當時的中國農村,窮人和富人的關係不一定那麽緊張,其間還有宗族親情的潤滑作用。隻要讀一讀例如費孝通的《鄉土中國》一類著作,你就會知道地富與其他農民的關係和共產黨宣傳的很不一樣。你平白無故地打擊富人,窮人也未必都看得過去。其次,共產黨強調說,窮人對富人的權勢有一種習慣性的恐懼,怕“還鄉團”報複。這條解釋雖然不是毫無根據。不過,我以為更重要的一點是,私有觀念根深蒂固。當時地富所擁有的土地,要麽是祖上傳下來的,要麽是白手起家,勤儉致富掙出來的,要麽在外經商或做官賺了錢買下來的。這中間,依仗權勢巧取豪奪的自然也有,但數量有限(四九年前的半個多世紀,中國政局一直動蕩多變,權勢者暴起暴落,其財產轉換也很頻繁)。一般人,包括窮人,也承認私有產權的合理性,所以他們也未必歡迎共富人的產,哪怕這樣做會給他們帶來眼下的某種利益。盡人皆知,最早起來積極響應共產黨“打土豪分田地”的農民中,正經農民不多,流氓痞子不少,張正隆在《雪白血紅》裏寫到,“在這些人心目中,‘共產共妻’是天底下最好的口號和理想”。大多數農民並不歡迎這個口號。共產黨把這種觀念稱為“落後”、“不覺悟”,其實那反映了農民樸素的產權意識。知青一代應該記得,當年在農村開憶苦思甜會,領導挑選安排苦大仇深的老貧農給大家憶苦思甜,常常有這樣的情況:講著講著,老貧農就忘記事先的排練叮囑,說起當年地主的種種好處,控訴起60年、61年來了。
    
    由此,我們也就解釋了另一件曆史現象。有人納悶,為什麽同樣是在農村推行集體化,蘇共遭遇到強烈的反抗,以至於在集體化的過程中充滿血腥和暴力,而中國農村的集體化則顯得相對順利和平。不是說農民把土地當做生命嗎,為什麽中國的農民,在當局沒施加多大壓力的情況下就乖乖地把自己剛剛得到的土地又交出去了呢?原因就在於土改。從表麵上看,土改似乎是實現“耕者有其田”,是建立小農的土地私有製。其實不然,因為中共領導的土改本身就是對私有產權的粗暴踐踏,所以它不是鞏固了、而是破壞了私產觀念。共產黨的暴力土改,一方麵是殺人立威,殺雞嚇猴,一方麵是掠富濟貧,分到土地的窮人不能不意識到自己的土地是共產黨恩賜的,因此當共產黨“號召”農民交出土地,走集體化道路時,很少有農民敢於正麵的反對和抵製。
    
    2、持續的時間最長
    
    地富受迫害最早,持續時間也最長。當初共產黨給所有的人劃成分,根據的是“解放”前三年的政治經濟地位。於是,張三被劃成地主,李四被劃成富農。然而土改之後,地主無地,富農不富,他們事實上都成了“自食其力的勞動者”,繼續稱他們是“地主分子”、“富農分子”豈不荒唐?起先共產黨還講一點邏輯,規定地主富農三年後改變成分,三年後農村就不再有地主富農中農貧農之分,大家從此都稱作農民。殊不知三年後共產黨並不兌現,帽子一戴三十年,成分成了終身製,在有些地方甚至成了世襲製,老的地主富農死了,由他們的兒子“接班頂替”——為的是對敵鬥爭不缺活靶子。
    
    本來,在經曆了土改的毀滅性打擊之後,幸存的地主富農無不戰戰兢兢,“隻許老老實實,不準亂說亂動”,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階級鬥爭的弦免不了會自然地鬆弛。可是到了1962年,毛澤東再次提出“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毛危言聳聽地說:如果放鬆階級鬥爭,地富反壞、牛鬼蛇神就會紛紛出籠,千百萬人頭就要落地,勞動人民就要“吃二遍苦受二茬罪”。於是,龐大的鎮壓機器再度啟動,地主富農又一次首當其衝——他們才是真正的“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在此後的每一次大小運動中,地富是理所當然的打擊對象,是一切問題的無可推卸的替罪羔羊。包括四清運動和文化大革命,按說是該整走資派的,但地富仍然無法幸免。正像《中國農村曆滄桑》一書作者陳佩華教授寫到的那樣,“村民們樂意把地富當作鬥爭對象,他們很明白,隻要運動的焦點集中在四類分子的罪惡上,像他們那樣的普通農民就可以躲在一邊,免受批鬥。幹部們樂意拿四類分子開刀,因為反動階級一向是中國革命的首要對象,如今他們要開展階級鬥爭,就等於再度表明了共產黨幹部自身的合法性”。對地富的政治迫害從1949年1950年開始,一直到1979年才結束,一共持續了三十年,比任何其他群體受迫害的時間都更長。
    
    3、受害的人數最多
    
    地主富農是中共專製下最大的受害群體,估計總人數至少有兩千萬以上。1979年,中共宣布給地富“摘帽”,此時距土改已有三十年,絕大部分地富都已經死掉。據《北京周報》報導,被摘帽的地富還多達400萬。土改中一共殺了多少地主富農?保守的估計也在200萬以上。這裏,我們還必須提到地富的子女。盡管在毛時代,出身歧視是一個普遍現象,但其間仍有輕重之分。身在農村的地富子女無疑是黑五類子女中最不幸的一群。有些地方,地富子女在老的地富死去後被“接班頂替”,淪為專政對象,其悲慘固不待言,就是在其他地方,地富子女也是準專政對象。各種好事,如升學、招工、參軍、提幹,統統沒有他們的份。他們和別的農民相比,同工而不同酬,犯同樣的過錯則罪加一等。在婚姻問題上更是備受歧視,尤其是男性,有多少地富家的小夥子,又結實又能幹,卻老是娶不著媳婦,隻好長期打光棍。地富子女的人數不會比地富少,兩者相加之和更是令人觸目驚心。
    
    4、受迫害的程度最深
    
    在共產黨的敵人名單上,地主富農總是名列榜首(所謂四類分子,是指地富反壞;所謂黑五類,是指地富反壞右;所謂黑九類,是指地富反壞右,叛徒、特務、走資派),他們受到的迫害最為深重。一場土改,就有超過200萬地富死於非命。其中有些是由政府宣判處決的,有些是在鬥爭會上被活活打死的。一般人隻知道文革中的批鬥會野蠻殘暴,但若和土改中的鬥爭會相比,文革批鬥會就太“溫良恭儉讓”了。必須看到,土改中鬥爭會的血腥殘忍,絕不是因為所謂“群眾運動”失去控製,而是共產黨一手主導。注意:對地富的迫害從來就是超法律的,其間未經過起碼的法律程序,無罪受罰,輕罪重罰,一罪多罰的情況極為普遍。事實上,在整個毛時代,地富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連生命都沒有保障。文革初期北京郊區大興縣發生的對地富及其子女的集體屠殺固然是一個極端的事例,但它足以證明地富的任人宰割悲慘無助的境遇。
    
    我們知道,中共建政後,把城鄉差別擴大化,並且製度化,農民的生存狀態一般都很惡劣。所以,把一個城裏人下放農村,那本身就是一種極嚴厲的懲罰——僅次於進監獄進勞改隊。地富本來就在農村,而且是農村中的人下人,即便在沒搞運動的期間,他們也隨時可能因為這樣那樣的微小“過失”而招致批鬥毆打,他們的工分總是被壓得很低,連走鄉串戶的自由都受到很大限製,還總是被派以繁重的無償勞役。這就是說,即便在“正常狀態”下的地富,其處境也比其他絕大多數被專政對象更為悲慘,更不用說政治運動了。
    
    5、至今沒有得到平反
    
    “四人幫”垮台後,以鄧小平為首的中共當局對過去曆次政治運動重新審議,平反冤假錯案。有的罪名——如“走資派”——被一筆勾銷,受害者全部平反,恢複名譽。有的罪名,如右派,留下個空殼,留下幾個不平反以表明反右運動隻是犯了“擴大化”的毛病,99%以上都平反。“反革命”(包括“曆史反革命”)的罪名當然還必須保留,不過進行了甄別,給相當一批扣上“反革命”罪名的人平了反,恢複了名譽。唯有對地富沒有平反,隻是摘了帽。隻是說以後不再整了,沒說以前整錯了。自那以後,二十多年過去了,直到今天,中共仍然沒有給地富平反,恢複名譽。隨著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的徹底破產,隨著經濟改革的深入,大大小小的中共官員自己搖身一變,成了“先富起來”的一部分人,他們當然知道了私人擁有土地不是罪過,地富不是罪人,可是他們不敢認錯,因為他們害怕認不起。如果共產黨領導的“土改”(我給土改加上引號,以便和國民黨的土改相區分)都是錯的,那麽,它還有什麽是對的呢?
    
    6、至今沒有得到任何補償
    
    地富在政治上沒有得到平反,因而在經濟上也沒有得到任何補償或賠償。其他受迫害群體,凡是獲得平反的,許多人(不是全部)也得到了數量不等的經濟補償:當官的官複原職,有的還加官晉爵,原先有工作的補發了工資,另外一些則得到一定數量的賠償或撫恤。不消說,這中間的差別很大,無公平可言(譬如遇羅克烈士,官方報刊也曾大力宣傳稱之為英雄的,平反後其家人隻得到他被關押兩年多期間的學徒工的工資,沒有任何撫恤金),但好歹總算是得到了一些補償吧。資本家當年也被共過產,不過他們多少還領過一段時期的定息,後來也還得到過一些補償。唯有地富遭到徹底剝奪,他們的經濟損失是最慘重的,而事後卻沒有得到一分錢的補償。
    
    7、他們的苦難被遺忘得最徹底
    
    盡管作為一個群體,地富遭受迫害的時間最早,受迫害所持續的時間最長,受害的人數最多,程度最深,但讓人難以原諒的是,他們的苦難也被遺忘得最徹底。
    
    二十多年來,中國大陸出版的文字作品和影視作品如山如海,可是,我們能從幾部作品中了解到地富的苦難呢?即便在那些反映毛時代的農村生活的作品中,你也很難找到幾個地富的成形的人物和故事。這固然與當局的書報檢查有關,但那難道不也表明地富的命運根本就在絕大多數作者的視野之外。在自由的海外,關心這個問題的人也很少,偶爾有幾篇作品問世,讀者的反應也很冷淡。你或許會說,那畢竟是過去的事了,地富的悲慘遭遇其實我們都知道,所以不再感興趣。是的,中國人當然都知道地富的遭遇,隻是這種“知道”太籠統,太大而化之。問題是,其他一些群體的不幸遭遇,按說我們也是知道的,例如老革命受迫害的故事,例如著名知識分子受迫害的故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的故事,我們本來也是知道的,但我們仍然對他們的故事懷有強烈的興趣,有的甚而至今不衰。為什麽唯獨對地富的遭遇缺乏這樣的關切呢?在我看來,那恰恰是因為地富遭受迫害的時間太早,持續的時間太長,受迫害的程度太深,被壓得無聲無息,以至於被人們習以為常,見慣不經。一般人無形中已經把他們視為另類,因而對他們缺少設身處地和感同身受的同情能力。
    
    搶救曆史,刻不容緩
    
    陳桂棣、春桃寫的《中國農民調查》激起強烈反響。這本書主要寫的是改革之後中國農民的狀況。我以為我們還需要《中國地富調查》。我們需要對地富的狀況有完整的和詳細的了解,大至一個縣、一個省,乃至全國,小至一個鄉、一個村、一個家庭。要有統計數字,也要有個案分析。盡管說在共產黨專製依舊的條件下,公開地進行大規模的地富調查是不可能的;但若等到共產專製垮台後再做這件事,那就為時已晚。土改運動離現在已經五十幾年了,絕大部分地富已經離開人間。活著的、神誌清醒的所剩無幾。到目前為止,有關他們悲慘遭遇的文字記錄仍然極度缺乏。如果我們還希望為這段曆史留下足夠充實的第一手的素材,如果我們不但想知道他們的遭遇,還想知道他們在如此遭遇下的感受和心理,如果我們還想知道他們在漫長的苦難歲月中的痛苦與思考,希望與絕望,愛情與親情,夢魘與幻想,以及諸如此類,那麽我們就必須抓緊時間工作,否則就來不及了。
    
    原載《北京之春》  作者 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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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智者不惑 回複 悄悄話 深度好文,大讚!!

祝樓主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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