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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中國道德崩潰的開始

(2017-01-14 13:15:54) 下一個

   “土改”人為地製造仇恨,摧毀了中華民族的優良道德傳統,在農村,上下不相慕,貧富兩相安,生產生活,秩序井然。自從“土改”將謀財害命、殺人越貨,顛倒為備受讚揚的“正義事業”之後,人心渙散了,傳統道德觀念崩潰了,代之而起的是自私自利,相互爭鬥,爾虞我詐,道德淪喪。
   
   今日之中國大陸,人欲橫流、物欲橫流,追本溯源,“土改”難辭其咎。
   
   如果請中國大陸四十歲以下的年輕人談談對“地主”的印象和認識,不少人會說出這樣一番套話:地主依靠出租土地剝削農民為生,是封建社會的一個剝削階級。他們品德敗壞,橫行鄉裏,欺男霸女,無惡不作其典型代表是黃世仁、周扒皮、南霸天和劉文彩
   
   黃世仁,延安時代歌劇《白毛女》中的老牌地主。這個歌劇,後來一而再、再而三地改編為電影、芭蕾舞劇等,因而名揚天下。劇中的黃世仁逼債,逼死了貧雇農楊白勞,強暴了楊白勞的獨生女喜兒。喜兒出逃後躲在山洞裏,以偷吃山神廟的供果為生。由於長年累月不見天日,營養不良,變成了“白毛女”某次在延安演出,當劇情發展到高潮時,一位連級軍官激憤過度,怒不可遏地拔槍向扮演黃世仁的演員開了一槍幸虧沒有擊中,可見劇情感人之深。多少年來,連綿不斷地演出,“教育”了億萬青少年觀眾,使黃世仁成為家喻戶曉、人人恨之入骨的惡霸地主。
   
   1950年代中期,中國大陸小學語文課本中有一篇《半夜雞叫》的課文,節選自戰士作家高玉寶的長篇自傳體小說。課文裏的地主名叫周扒皮。這個可惡的家夥為了催促長工們早起去幹活,半夜三更偷偷摸摸趴到雞籠子裏學雄雞打鳴,引起雄雞紛紛啼叫。雞一叫,長工們便不得不提早起床。後來,長工們設計,故意將周扒皮當作“偷雞賊”痛打了一頓這個戲劇性的故事,在嘻笑聲中農民的仇恨得以發泄。從此,“地主是農民不共戴天的仇敵”這一概念,深深植入了孩子們的心靈。最早讀過這篇課文的孩子,現在都已進入“花甲”之年了。

   《紅色娘子軍》裏的南霸天,是另一個“怙惡不悛”的大地主。他利用萬貫家財,組織和支持反動武裝,與海南島共產黨領導的遊擊隊為敵。最後,被“瓊崖支隊”“紅色娘子軍連”的連長吳瓊花(曾在南霸天的家中當過丫鬟)擊斃,得到了可恥的下場。
   
   劉文彩是四川省大邑縣的大地主,也是個“無惡不作”的壞家夥。他家設有“水牢”,把貧農冷月英關在“水牢”裏。四川省美術學院的師生,根據劉文彩的背景故事,集體創作了“泥塑收租院”,把地主壓榨農民血汗的場景形象化,文革期間全國巡回展出,轟動一時;又將劉文彩的莊園改建成“階級鬥爭教育展覽館”,讓成千上萬的人參觀;展覽內容無中生有、添油加醋、無限上綱,不擇一切手段醜化劉文彩。
   
   經過幾十年的宣傳、渲染和灌輸,一提起“地主”,人們便聯想到上述四大地主的醜惡形象,他們成了“地主”的典型代表,人人橫眉冷對,個個切齒痛恨。
   
   1940年代末,在全中國,大大小小的地主有好幾百萬。1950年的“土地改革”運動,殺害了200多萬地主。那麽,人們要問:每一位被殺的地主,都是像上麵四大地主那樣的壞人嗎?都是“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嗎?隻要翻開曆史的卷帙查一查,隻要找到上了年紀的老人問一問,就會得到截然相反的答案。人們承認,地主中有壞人,但地主不全是壞人;相反,其中絕大多數──約占總數95%以上的地主,都是心地善良、樂善好施的好人。
   
   “地主”這個名詞,已成為一個深含貶義的詞匯,人們一見到“地主”二字,就聯想到剝削和壓迫,產生厭惡感。其實,1949年之前,大多數農村尊稱土地和財富較多的人為“財主”、“老爺”。佃戶(租種土地的農民)和長工,則尊稱土地的主人為“東家”。那時候,雖然也有“地主”這個詞匯,但除了酒宴上“略盡地主(本地的主人)之誼”的客套話之外,寓含的是尊敬、崇拜與羨慕,絕對不含貶義。
   
   “地主”究竟可惡不可惡?“土改”運動中殺掉200多萬地主,是不是人人該殺?要弄清楚上述問題,首先要了解地主的土地和財富的來源。
   
   地主的土地和財富,大體有以下三種來源:
   
   第一,祖傳家業。有些人家,祖上好幾代前,就擁有這些土地和財富。一般有錢人家總是送子弟讀書,這個書香世家,幾代沒出“化孫子”,因而守住了家業,代代相傳,傳到了這個兒孫手裏。到了1950年,風雲突變,這位繼承者反而因擁有祖傳的土地和財富遭了殃,全家掃地出門,土地和財產被沒收,連生命也沒有保住,被槍斃了。“土改”中有不少“貧富顛倒,是非混淆”的現象。──中國有句古話“富不過三代”。許多財主家,不幸出了個好吃懶做、嫖賭逍遙的“化孫子”,他“崽賣爹田心不痛”,把萬貫家財化得幹幹淨淨,變為沿街乞討的“叫花子”。哪知風水輪流轉,“叫花子”反而因禍得福,“土改”中被劃為“貧農”,分得了土地、房屋和“浮財”(沒收地主的財物)。
   
   第二,在外地做官、經商發了財,回鄉興家置業,購買大量土地,成為地主。從秦始皇到清王朝,皇權專製兩千多年,一直是重農輕商的小農經濟社會。那時人們的觀念,與現代人大不相同。那時沒有銀行,銀錢放在家裏,怕偷怕搶;存在私人票號裏風險很大,不放心;那時工商業不甚發達,人們壓根兒瞧不起商人,不願意投資興辦實業。老人們的口頭禪是:“要想家業穩,作田是根本”。因此,在那個年代,人們的頭腦裏,有了錢之後的第一個念頭便是“買田”。田是不動產,偷不走,搶不去,年年增值,死後傳給子孫,家人就不會餓死了。
   
   第三,勤勞儉樸,聰明好學,善於經營,在本地被稱為“田秀才”的能幹人,一輩子省吃儉用,有點積蓄便買田,土地漸漸增多,慢慢上升為中農、富農積攢土地最多的,達到中、小“地主”水平。
   
   正如每一個團隊裏,既有好人,也有壞人一樣,毋庸諱言,也有靠欺行霸市、高利盤剝而上升為地主的,但這種人畢竟是極少數。那個時代,儒家學說“仁義禮智信”大行其道,社會輿論對不道德的行為大肆伐撻,大家都瞧不起走歪門邪道發了財的人,“戳他的背脊骨”,恥與為伍。因此,一般人都自覺或不敢走邪路。那時候的人,信奉神佛的占百分之八、九十。人們不敢做壞事,生怕自己偶有不慎冒犯神靈被打入地獄。總體說來,在皇權統治下,通過儒家道德的宣揚教化,佛、道等宗教信仰的流行及製約,大多數時候,社會是平靜、安定的。貧者安貧,富者樂善好施,相互依存,長期和平共處,沒有那種“你不死,我就活不下去”的“階級鬥爭”之說。
   
   地主的土地和財富的來源,大致是上述這三種。其土地、山林、房屋等不動產,在交易、過戶的過程中,都簽署了契約,按章繳納了稅負,並由政府主管部門頒發了權證,既是公認的,又是合理合法的。
   
   地主們青少年時期大都受過嚴格的教育,是農村中文化素質較高的群體。他們讀的是《四書》《五經》、“孔孟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儒家思想,深入骨髓。95%以上的地主憐貧恤老、救濟鰥寡孤獨、助教興學、救災賑災、修橋補路、興修水利、調解糾紛、倡導文化活動(舞龍燈、賽龍舟、唱大戲等)。舉凡農村中一切需要錢、物的公益事業、慈善事業,都是由他們帶頭發起,熱情讚助並充當捐資、獻物、出力的主角。
   
   經過十年寒窗進入(官場)上層社會的,大多數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當年的地主階層,集政治精英、經濟精英和文化精英於一體,理所當然地成為社會的主流。許多科場失利、無意於仕途的讀書人,回到鄉梓後,因其品德高尚、學問豐富、主持正義、辦事公平,往往被推舉為地方領袖,掌握著村、鄉、區的地方事務的管理權。而當年的政府(縣級以上)是那樣軟弱,既沒有“社會救濟”概念,又沒有過問地方事務的經濟實力。因此,大量地方事務便責無旁貸地落在本鄉本土有聲望的富紳(地主)的肩頭上。
   
   興辦公益事業和慈善事業需要大量資金,光憑空口叫叫喊喊,是沒人信服你的,關鍵時刻要帶頭拿出白花花的銀子來。有聲望的富紳帶頭捐了巨資,人人跟進,形成“眾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麵,才能募集到大量資金,才能辦好地方事業。那時候,差不多所有的鄉村,都有德高望重、公益事業心強的地主,帶頭捐資。
   
   當年地主將土地出租,解決了貧苦農民的就業問題,與資本家辦工廠給城市貧民提供就業機會,與當今外資進入中國解決城鄉富餘勞動力的就業問題,是一碼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資的回報,工商企業利潤提成是資本的回報,同樣是一碼事。
   
   “地主”這一階層當年在農村占有的土地和財富較多,是多種社會力量長期碰撞取得的均勢與平衡,是兩千多年來社會優勝劣汰、自然選擇的結果,是一種符合當時社會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經濟結構要素。
   
   兩千多年前,孟子說:有恒產者,始有恒心。這話的意思是:隻有財產較多的人,做事才有責任心。因為他要對自己的財產負責,對自己的家庭負責,對自己的聲譽負責絕對不會亂來。當年,地主階層以其財富、道德、學識和聲望,責無旁貸地擔負了政府職能缺失部分的職責,在農村中起著穩定社會的中流砥柱作用。
   
   而“土改”,產生了的惡劣的後果和嚴重的後遺症。
   
   首先,“土改”破壞了農村的生產力。農村中有一批勤勞儉樸、善於經營“田秀才”,他們上升為富農、地主後,代表著當時農村的先進生產力。他們農具比較齊全,資金比較充足,生產具有一定規模;他們經驗豐富,接受新生事物較快,有能力選擇和改良作物的品種;他們的農、副業產量總是達到當地最高水平;他們先進的耕作方法給貧苦農民起了示範、帶頭作用如果讓他們繼續富下去,其子女留學美國歸來後辦農場,中國的農業或許會改變麵貌,跟上世界前進的步伐。但不幸,土改中把他們打壓下去,殺的殺,關的關,管的管,生產資料瓜分得罄空中國農業一條極有希望的出路被打斷了。

  世界上的人千差萬別,有的人就是頭腦不想事。許多貧下中農隻能在別人的指揮下從事簡單勞動,缺乏獨立門戶掌握全盤生產的能力。把土地分給這樣的人,他們一缺資金、二缺農具、三缺種子、四缺經驗明明分給他們是最肥腴的良田,就是種不出糧食。所以,土改後的第一年,生產總是倒退了。
   
   更有一批懶漢,把分的東西吃光用光,分的田賣給別人(後來被製止,不準買賣土地),依然是個窮光蛋。
   
   “土改”通過鬥爭和殺戮,把善於經營的地主、富農打壓下去,農村中就更加缺乏經營型人才了;把已經集中了的生產資料,零星分散給不善於經營的單人獨戶,使農業生產力遭受到嚴重破壞。
   
   其次,“土改”使農村基層領導徹底惡質化。在科舉時代,沒有“功名”(未考取秀才、舉人)的人是不允許進入地方領袖層的,因此,地方領袖素質較高,廉潔奉公,能真正為群眾辦事。鄉村地方領袖第一次惡質化,是從晚清1906年廢除科舉製度後開始的。由於大家都沒了功名,誰可以當地方領袖。三教九流之輩見有機可乘,便憑借土地、資本、祠堂、武力、公產、宗教和個人關係紛紛鑽了進來。這些人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形成派係小集團,忙於爭權奪利,置貧苦農民於不顧。這些人不受儒家道德公益心的約束,不受政府控製,貪贓枉法,為所欲為。加上人口爆增(清朝初年,全國人口約1億,“康乾盛世”後增加到4億,抗戰勝利後全國人口號稱4萬萬5千萬),人多田少的矛盾突顯出來,從此,農村社會開始動蕩不安了。
   
   第三,“土改”利用“流氓無產者”(扒手、小偷、地痞、惡棍、無業流民)打衝鋒,鬥垮地主、富農後,這批“苦大仇深”的“土改根子”紛紛入黨做官,趾高氣揚地成為“書記”、“委員”、“主任”、“鄉長”、“村長”使農村基層領導徹底惡質化。這些人大多一字不識,居然洋洋得意上台作報告,開口第一句便是:“我是個大老粗,隻曉得三擔牛屎六_箕”
   
   農民焚燒土地文契
   
   ──不因沒有文化感到羞恥,反以為榮!
   
   這些人自私自利、吹牛拍馬,偽裝積極,拉幫結派,任人唯親,欺下瞞上,惟命是從他們能力低下,不懂生產,卻指手畫腳瞎指揮,常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農村領導權落在這樣一幫沒有文化、素質低劣、目光短淺的人手裏,農業生產怎麽能搞得好?再加上毛澤東頭腦發昏,“土改”後不久,一意孤行地加速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大躍進。到1960年前後,農業生產全麵崩潰,餓死3500多萬農民。
   
   第四,1953年“土改”結束,在政治、經濟和軍事上,全麵達到了發動土改運動的預期目的,滋長了最高領導人的驕傲自滿情緒,增強了其絕對權威地位,為隨後腦袋發熱搞大躍進、人民公社埋下了禍根。“土改”以及多變的農業政策(首先是單幹,後來合作化;到1980年代,又分田到戶單幹),產生了嚴重的後遺症:農業生產停滯不前,長期處於落後狀況,至今無法跳出小農經濟的窠臼,遠遠落後於世界農業發展水平。
   
   直至今天,農村依然貧窮落後,農民依舊苦不堪言。
   
   總之,“土改”人為地製造仇恨,摧毀了中華民族的優良道德傳統,在人民中留下了深深的傷痕。華夏大地本來是一個文明禮義之邦,尊老愛幼、相互禮讓的儒家道德深入人心,各族人民世世代代和平相處。在農村,上下不相慕,貧富兩相安,生產生活,秩序井然。自從“土改”將謀財害命、殺人越貨,顛倒為備受讚揚的“正義事業”之後,人心渙散了,傳統道德觀念崩潰了,代之而起的是自私自利,相互爭鬥,爾虞我詐,道德淪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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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100X 回複 悄悄話 很深刻的分析!
與道德崩潰孿生的,可能還有權利腐敗。
家祖過去帶領全家人省吃儉用置有幾十畝薄田。劃成份時,鄉上有人捎話想要一件皮襖,即可免劃地主。然家祖不相信共產黨還能這樣做,拒之,遂成地主,其效應涉及至少三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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