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雲書箋:示了然(十六)
(2014-11-25 06: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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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猛揮慧劍,斬斷孽緣
人而陷入魔境——以自己的罪惡、錯誤來折磨、懲罰自己,皆由不覺省、不猛省、不遷善所致,他人殊不能為力,亦空有愛莫能助之苦。此乃法界至公之律則,無人能改。昔大覺、大慈佛陀猶不能救提婆達多於生陷地獄,吾儕固不待言矣。
吾人若能猛揮慧劍,斬斷孽緣,而性光湛然,不為境風所搖,誠大丈夫,亦誠堪敬慰也。如此命根既斷,徹底解脫,人法雙亡,惟此自他不二、生佛平等、常樂我淨之本來麵目永劫不變,豈不大可慶賀?然亦丈夫本分事耳。此事又能向何人共語?
(一九八三年十月廿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