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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與醫療單位如何處理與藥物公司的利益衝突

(2014-10-23 14:20:54) 下一個
如果研究人員與醫生與藥廠有經濟利益關係,他們的行為一定會受到影響。 這是個大問題。那麽研究與醫療單位是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得呢? 

我的感覺是你可以與藥物公司(或其他公司)有利益關係,但你要說出來,讓大家知道,以便使大家正確判斷你的行為是否受到了利益的影響。

下麵是我的觀察, 不全麵, 大家多指正。

1. 杜絕藥物公司提供的免費午餐。我們每星期都有一次係/科級的學術報告,可以是由本單位的人來,也可以是由請來的專家來作報告。幾年以前經常有醫藥公司提供午餐。現在已經不允許了。在經濟好的時候,由本科/係出錢。科/係經濟情況不好的時候,就沒有午餐了。

2. 每年報告利益衝突。不僅是學校,本州的公職人員必須要每年上報。不僅是自己,還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項目包括自己/親屬的公司,所持股票,專利,擔任顧問收入,公司資助的研究經費等等。申請經費(NIH,AHA等等)前,必須有利益衝突報告在案。

3. 作報告時,要先聲明有無利益衝突。如果有,須列出所任藥廠顧問,得到的資助,自己的公司,專利等等。這便於聽眾判斷報告者的結論是否受到了利益的影響。

4. 發表論文時,我所常見的雜誌都要求報告得到的資助來源,有沒有利益衝突。有藥廠資助的研究同樣可以發表,但須注明是由某公司資助的,以便讀者自己判斷文章的結論是否受到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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