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喬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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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好舞蹈,青歌賽及其它

(2014-07-24 20:07:12) 下一個

看了最近一期中國好舞蹈,格外興奮。我看到一個被郭富城呼之為“舞仙”的蒙族舞者李德戈景。這位舞者舞姿豪邁大方,遒勁有力,且飄逸靈動。第一眼看到他的舞蹈,我就渾身起雞皮疙瘩,特別的振奮。“舞仙”二字真是恰如其分。就衝著郭天王對李德戈景的這個評價,我對郭天王本人也特別地生出了許多敬意。“天王”確非浪得虛名。李德戈景一看就是一個為舞蹈而生的天才。他身材好極了,肩寬腰細,舞動起來猶如草原上的一匹狼。繼李德戈景獲得導師們認可以後,又來了幾位蒙族舞者,都是各具特色,有不俗的表現,比如被評委譽為蒙古王子的威力斯。由李德戈景聯係到上屆比賽冠軍張傲月,不由得生出一些感概。張傲月也是一位基本功全麵,技藝高超的舞者。繼上屆大賽奪冠,他又到美國參加了一個中美舞蹈比賽,好像也是獲得了第一名。我對這個大賽的權威性和評判的公正性並不太認同,但對張傲月的舞技和舞藝確是肯定的。比較這兩位舞者,我更心儀李德戈景。張傲月雖然動作精準到家,也有很好的靈活性,但給我的感動卻不如李德戈景那麽多。有的瞬間還讓我覺得有點累。反之,李德戈景的舞蹈讓我感到他的心和靈魂在隨著樂曲飛翔,我的心和靈也跟他一同起舞,飛翔。換言之,他的舞蹈更純粹,更清澈。再把這屆比賽和上一屆比賽做比,我覺得這一屆更好看,好看得多!我之所以有這種感覺,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這屆比賽有更多少數民族選手參賽。這些少數民族選手並沒有刻意去改變自己的舞風以適應特定的舞種定義 ,而是更自由地展現了自己的民族特色,和個人風貌。也就是說,並沒有為了跳得像某個舞種而有意放棄自己的個性。而這次大賽的組織者也表現出了不同尋常的寬容和大度,接納並肯定這些少數民族選手。這種開明,包容的態度 不但使得這次大賽更好看,從長遠來說 也為中國舞蹈的發展開創了更多的可能性。這也許是大賽組織者自己都沒有意識到的吧。


反觀2013年的央視青歌賽,這是一個鮮明的對比。那一屆青歌賽雖然吸納了全國聲樂界眾多的專家,但這些專家卻沒有表現出卓越的眼界和包容不同 音樂風格和特色的寬廣胸襟。我記得複賽開始,一位以善於演唱蒙古長調著稱的男歌手在演唱了一首漢族民歌後就被淘汰了。淘汰的理由是他的演唱沒有體現出中國民族民間聲樂的特點。到底什麽是“中國民族民間聲樂的特點”?評委並沒有給出明確的定義。以我觀看這場比賽的經驗,我感覺這個所謂“中國民族民間聲樂的特點”就是當前中國唱民歌有名的幾位歌手的路子,而這幾位歌手恰恰都是某一位著名聲樂教授的學生。我記得2013年以前的幾屆青歌賽都專門設有“原生態”組。這個所謂“原生態”組的設置雖然很荒謬,也很搞笑,但多少體現了一點對與主流音樂節風格不同的歌手和歌曲的寬容,也勉強符合百花齊放的說法,雖然有不少歧視在裏麵。實際上民族民間唱法應該包含中國人演唱歌曲的所有方法。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民族民間音樂和唱法。按理說中國的民族民間音樂和唱法是最豐富的,因為中國有56個民族,有最豐富的民族民間音樂和唱法的資源。人為地把少數民族音樂和唱法排除在民族民間音樂和唱法之外是極其粗暴和愚蠢的。這樣做的結果是大大摧殘了中國的民族民間音樂的發展。


仔細思考一下可以發現,這種粗暴和愚蠢做法的根源有以下幾點:意識我們漢民族腦子裏根深蒂固的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文化的輕視。我們中學裏的曆史教科書和一貫的宣傳都把中原居住的漢族說成是文明程度最高,對北方和南方少數民族有著深遠的影響。我們鮮有提到少數民族對漢文化的正麵影響。這種骨子裏的盲目的優越感至今沒有好好地得到反思。2013年青歌賽民族民間唱法的複賽必選曲都是漢語歌曲。既然56各民族在中國各民族中有著同樣重要的地位,為什麽不能讓各民族歌手用自己本民族的語言選唱本民族的歌曲呢?少數民族歌手的演唱為什麽必須得體現某些評委所認定的“中國民族民間聲樂的特點”呢?


第二個原因是中國文化的保守性。關於中國人在科技上缺少創新的評論已逐漸被大多數學者所承認。 對於中國文化,藝術的缺乏創新性卻沒有得到重視。2013年青歌賽上還有評委放言什麽國外一流的歌唱家也不過如此,還不如咱們青歌賽的選手雲雲。對於在國外生活和學習過的人來說,這些評委的說辭是非常狂妄,幼稚和滑稽的。事實是中國音樂在世界上的影響極其有限。中國音樂在世界上的缺乏影響和漢民族的保守性有密切的關係。數千年的封建社會,孔孟之道的遺毒,舊的道德行為規範使得漢民族不善於公開,大聲地表達情感,還美其名曰是含蓄,深沉。中國僅有的幾種樂器如二胡,笛子,還是從少數民族傳過來的。任何新的藝術形式一旦被漢人接受,就要加以規範,使之成為所謂“正統”,並希望不被改變,而傳之永遠。凡是不合這種規範的,都被視為旁門左道,加以輕視和排斥。正因為如此,才有了青歌賽的“原生態”門類。到了2013年青歌賽幹脆“原生態”也一刀切掉了。


有一個例子很能說明問題。我看到某個關於陝北民歌手二妮視頻。二妮的陝北民歌是唱得很好的。在采訪過程中中國音協負責人之一的徐沛東說到二妮從未參加過青歌賽,因為她的唱法很難歸入哪個門類。而這些門類該是什麽樣是誰界定的呢?那就是有一定權利的人,音協負責人,文化部....等。這裏就引出了第三個重要原因,即權利的介入。那些受到當權者喜愛的歌手的唱法,那些受到當權者肯定的聲樂老師的主張的唱法一旦被定於一尊,就成為正統,就作為其他歌手仿效的標準。


從青歌賽到中國好舞蹈的賽製 我看到了巨大的不同。這種不同反映出深層次的文化問題。我個人的淺見是在文藝工作中應該限製權利的介入,多一些自由和包容。在自由,寬鬆的環境,音樂,文化才能茁壯成長。


宋 喬  2014年6月15日 於木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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