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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多少計生工作人員?(轉)

(2014-07-22 01:28:39) 下一個

        作者:何亞福

近日,一位網友在微信上轉發了2010年3月2日人民網的一篇報道《我國計劃生育政策實施成本高昂機構重複設置》,這篇報道說:“《生育行為與生育政策》指出,我國計劃生育政策實施成本高昂,截至2005年底統計,全國人口計生係統共有工作人員 5087萬。其中,納入國家行政編製、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公務員有1048萬人。”這位網友認為,人民網是權威媒體,所以這篇報道所列出的數據是可信的。

那麽,“全國人口計生係統共有工作人員5087萬”這個數據是否可信呢?直覺告訴我,這個數據不可信,因為如果全國人口計生係統工作人員真的有5087萬,這意味著平均每27個中國人(包括老人和小孩)就有一個計生工作人員,這可能嗎?

為了驗證我的直覺,我查找了有關資料:

其一,國家人口計生委公布的《第四次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係統人事統計公報》顯示:“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係統工作人員共計508,713人,含鄉(鎮、街道)自招自聘人員45,555人,其中女性比例為56.74%;少數民族比例為9.70%。 ”可見,“全國人口計生係統共有工作人員5087萬”是漏了一個小數點,把50.87萬寫成5087萬了,結果相差100倍!

其二,國家人口計生委公布的《國人口發〔2009〕5號》文件顯示:“2005年底統計顯示,國家、省、地、縣、鄉級人口計生工作人員50.9萬人,總編製數42.3萬個。其中:行政編製人員12.2萬個,事業編製30.1萬個。另外,約 120萬名村級管理員(服務員)和600萬名村(居)民小組長承擔村級人口計生工作。目前計生協會擁有9400萬名會員。”計生協會會員隻是掛名,不屬於計生工作人員。 

以上兩份文件均證實:中國專職的計生工作人員隻有50多萬人。當然,與計生工作有關的人員遠遠多於這個數字,例如,村民小組長也承擔村級計生工作,但他們不屬於專職計生工作人員。

至於“其中,納入國家行政編製、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公務員有1048萬人”這個數據也不可信。根據公務員主管部門對2008年、2009年、2010年的統計,全國公務員的數量分別是659.7萬人、678.9萬人、689.4萬人。那麽,2005年底計生係統的公務員怎麽可能有1048萬人呢?《第四次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係統人事統計公報》顯示:“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係統共有公務員 104,753人”,可見,人民網那篇報道也是漏了一個小數點,把“10.48萬人”寫成“1048萬人”了,結果相差100倍!

一些記者在寫報道時,沒有認真核對數據,所以搞錯數據並不奇怪。事實上,不但人民網,而且《人民日報》也曾搞錯數據。我在2011年6月5日寫過一篇文章《人民日報搞錯了結婚人數》,見附錄。

附:

人民日報搞錯了結婚人數

作者:何亞福

2011年6月2日《人民日報》刊登了一篇題為《中國遭遇婚姻動蕩的衝擊,婚外情成最大“殺手”》的報道說:“日前公布的全國民政事業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我國共有46.5萬對夫妻辦理了離婚登記,較去年同期增長17.1%,平均每天有 5000多個家庭解體。中國離婚率已連續7年遞增。”

看了以上道,我認為我國離婚率連續7年遞增,確實值得關注和反思。畢竟離婚無論是對男方還是女方,都會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不過,當我繼續閱讀這篇報道時,對以下一段內容的數據表示嚴重懷疑:

“統計數據顯示,從上世紀70年代末開始,我國離婚人數和離婚率持續上升,近5年來增速明顯,增幅高達7.65%。去年,全國120多萬對夫妻喜結連理的同時,196萬多對夫婦勞燕分飛。目前,北京、上海的離婚率已超過1/3。”

我的判斷是,這句話是錯誤的:“去年,全國120多萬對夫妻喜結連理的同時,196萬多對夫婦勞燕分飛。”基本理由有如下兩點:

其一,雖然現在中國離婚率比較高,但離婚人數還沒有達到超過結婚人數這種程度。這篇報道也說了:“目前,北京、上海的離婚率已超過1/3”,這說明:即使是離婚率較高的北京、上海,離婚率也隻是超過1/3,並沒有超過結婚率。

其二,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中國平均每年出生人數有2000多萬人,也就是1000多萬對男女。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出生的人在近幾年已到了結婚年齡,去年結婚人數怎麽可能隻有120多萬對呢?難道絕大多數人都不結婚了?

為了驗證上麵的判斷,我查了民政部網站公布的2010年4季度民政事業統計季報顯示:離婚登記人數為196.1萬對(符合這篇報道的數據),而結婚登記人數為1205萬對。顯然,這篇報道是把1205萬對誤認為是120.5萬對了!

我又查了2011年1季度民政事業統計季報,數據顯示:結婚登記人數為317.6萬對,而離婚登記人數為46.5萬對。可見,今年一個季度的結婚登記人數就有300多萬對,那麽,去年一年的結婚登記人數怎麽可能隻有120多萬對呢?

眾所周知,在當今中國,要辦理結婚手續,隻能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而要辦理離婚手續,既可以到民政部門辦理,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因此,談到離婚人數,還必須注意一點:全國的離婚人數中,包括兩大類:一是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的,二是在法院辦理離婚的。例如,根據《2009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報告》的數據:“2009年辦理離婚手續的有246.8萬對,比上年增加19.9萬對,增長8.8%,粗離婚率為1.85‰,比上年增加0.14個千分點。其中:民政部門登記離婚180.2萬對,比上年增長12.0%,法院辦理離婚66.6萬對,比上年增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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