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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沈顥不值得同情?

(2015-12-28 19:34:10) 下一個

2014年11月20日,21世紀報係總裁沈顥等幾名犯罪嫌疑人被上海檢方批捕,罪名涉及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犯罪及多宗個人犯罪。此案一出,一些媒體人為之驚呼,亦有媒體采取不同的方式,對這位北大中文係畢業的輕狂“詩人”表達了同情和惋惜。

某財經類網站用極富人文情懷的標題對沈顥表達了某種惋惜之情:一位曾寫出“即使新聞死了,也會留下聖徒無數”等文字的媒體人,今天失去了自由。

在微博和微信公眾號中,眾多自媒體紛紛轉載《總有一種力量讓我們淚流滿麵》《遠去的鼓聲》《那些新聞的聖徒》等文章,並抒發對沈顥“過去是優秀記者,而今被警方帶走”的感慨。

在新浪博客上,有媒體人直言不諱沈顥是“神級的人物”。微信公眾平台上,《偶像沈顥》一文流傳甚廣,評論者甚至把沈顥比作“悲情的新聞賭徒”,在風雲際會規則冷酷的大時代,與“莊家對賭”,多輪博弈之後終輸了。

更有外媒采用煽情的標題,把沈顥被抓看成政府“打壓南方係”。有評論直言不諱的說是“大規模地抓媒體人”,甚至誇張到大陸媒體圈因為沈顥案件而兔死狐悲。

實際上,某些媒體人對沈顥案的過度闡釋,甚至上綱上線的指責,是別有用心的。《環球時報》針對這種情況評論說:“不良媒體不能秉持真實、客觀、公正的新聞理念,以不法手段來謀取私利,極大破壞了輿論環境。對這些媒體的整治,是順應人心的必然之舉,也是重構健康清明的經濟環境的必要手段。”

從輿情的角度來看,自沈顥案件被媒體傳開之後,便引發眾多網友熱議。絕大多數網友對沈顥等人的所為持負麵態度。其中有34.15%的網友認為,敲詐者太卑鄙。其中,網友“@PLLN神曲”在看過央視新聞“觸目驚心”的詳細報道後感慨:從業人員素質低劣,道德敗壞,可惡可恨,是新媒體中的一粒“老鼠屎”和害群之馬,必須嚴懲不怠。

還有29.27%的網友認為,媒體拿著人民賦予的權力謀私利,必須嚴懲!而整治一切惡勢力,其中包括利用網絡公權力美化、汙蔑,賺取不義之財的媒體。這樣堅持下去,社會風氣一定能得到大的好轉。活躍網友“@轉瞬的傷”認為,把輿論監督異化成了新聞敲詐行為,危害中國新聞界的公信力,這種行為絕不能姑息!

《人民日報》《光明日報》《解放軍報》等主流媒體更是集體聲討,認為沈顥案的行徑已經讓新聞媒體權威性與公信力蒙羞,也是該反思媒體環境現狀的時候了。筆者認為,曾經才華橫溢的北大才子、新聞聖徒最後落得身陷囹圄,身敗名裂,究其原因是貪欲太大,更是理想動搖,實在是咎由自取,並不值得同情。

第一,把價值操守換錢,背棄新聞理想。懷揣新聞聖徒的理想,進入夢寐以求的南方報業。沈顥憑借自己的才華與勤奮敬業的工作,成長很快,在十幾年內完成了普通媒體人終身難以企及的高度——32歲的他出任《21世紀經濟報道》的發行人,37歲又升任到總裁的崗位。在鮮花與掌聲中,沈顥開始迷失自我,逐漸由媒體人蛻變成商人。執掌21世紀報係後,沈顥帶領團隊開疆拓土,力圖成為中國商業報紙的領跑者。2010年證券市場IPO重啟,沈顥從中嗅到了商機,卻帶領21世紀傳媒走上了一條利用負麵報道和“有償不聞”的斂財之道,與“新聞聖徒”的職業操守漸行漸遠。

莎菲德拉曾說過:“理想並不是一種空虛的東西,而是一種追求真美的意識。”剛剛進入南方報係工作時,沈顥曾經很自豪:“在很多前輩的指導下,我一直在堅持一種正義、愛心、良知的新聞價值觀,也隻有在這樣一種價值觀的引導下才能去為公眾利益服務。” 但是從28歲前新聞聖徒的理想,到38歲時蛻變到利用媒體影響力來收取IPO企業保護費,沈顥的變化令人震驚,連他自己認為“心靈撕裂的痛,讓他淚流滿麵”。試問,沈顥這種背棄新聞理想的墮落行為值得同情嗎?

第二,把新聞底線“變現”,損害媒體公信力。什麽是新聞的底線?公信力是中國新聞界的生命線!公信力的基礎源於新聞真實,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有償新聞和有償不聞是媒體最致命的病毒,將讓媒體失去賴以生存的公信力。新華社前社長郭超人說:“記者筆下有財產萬千,記者筆下有毀譽忠奸,記者筆下有是非曲直,記者筆下有人命關天。”公安機關這次對21世紀經濟報道、21世紀網等的查處主要是兩方麵,一是通過負麵新聞逼迫企業支付合作費用,二是收取企業的“保護費”。沈顥等人利用負麵報道逼迫企業“合作”。一旦有企業因為理財周報刊登負麵報道的事找到沈顥,他會把企業介紹給相關負責人,由雙方協商合作事宜。這種“保護費”對各方帶來巨大傷害,為之埋單的是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媒體的公信力、企業的發展乃至整個市場的未來。也正因為公信力是媒體最核心的價值,沈顥憑借工作便利收取“保護費”的行為,破壞的是整個行業的生存基礎。試問,沈顥這種損害媒體公信的自私行為值得同情嗎?

第三,把社會公器當做“提款機”,以權謀私。媒體被稱為社會良心和輿論公器,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權不能異化為待價而沽的牟利工具,媒體從業者不能成為手握“第四種權力”的尋租者和牟利者。有網友在微博中評論說:“(沈)就沒有充分反省這種行為的惡劣性質。無論是利用負麵新聞,還是利用有償沉默謀取經濟利益,都是對媒體社會公器的玷汙。” 21世紀網新聞敲詐案涉及100多家IPO企業、上市公司,該網站收取每家企業20萬元至30萬元費用,累計金額竟然達到數億元。沈顥從個人或小團體利益出發,抓住負麵新聞極盡渲染誇張之能事,不惜違背新聞報道客觀全麵真實的原則,把社會公器當成謀取個人私利的“提款機”,損害的是整個社會的公共利益。試問,沈顥這種以公謀私的卑劣行徑值得同情嗎?

1908年,美國密蘇裏大學新聞學院創建人和首任院長沃爾特·威廉主持製訂了《記者守則》,提出媒體人的新聞道德規範:新聞報道必須真實、正確、公正、符合社會公益;一家大眾的報紙必須為大眾服務。1999年,已是《南方周末》新聞部主任的沈顥在那篇著名的新年致辭中再次提及一名新聞記者應該肩負的道德規範:“在總有一種力量它驅使我們不斷尋求‘正義、愛心、良知’”。2014年,身為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的沈顥利欲熏心,知法犯法,以身試法,用侵蝕新聞媒體權威性與公信力的方式獲利,這不僅違背了新聞道德規範,也與他當初的理想相行甚遠。“莫忘初心,方得始終”,一位網友模仿《總有一種力量讓我們淚流滿麵》失望地評論到:“我們看著你滿懷希望、正義執著,也看著你隨波逐流,沉淪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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