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園 (非公開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從此為你亂彈琴.癡人說夢逢知傻,有空為你胡亂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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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貪心不足蛇吞象(1)

(2010-01-30 19:27:08) 下一個

“貪心不足蛇吞象”的來源,民間有很多種說法,我小時聽到的說法是這樣的:

有個叫“象”的人,家裏很窮,有一天,他救了一條蛇,蛇很感激他,就對他說:我的肝可以治皇帝的頭疼病,你可以把我的肝割一點,拿到京城去,獻給皇帝,他 會封你的官,你就可以脫離貧窮了。

於是蛇張大嘴巴,讓這個叫“象”的人鑽到它身體裏去,割了一點蛇肝。“象”帶著蛇肝,到京城去獻給了皇帝。皇帝吃了蛇肝,果然不頭疼了,十分高興,就封 “象”做了鄉裏的官。

但皇帝的頭疼病並沒治斷根,過段時間又疼起來了,於是叫“象”再去割蛇肝,答應割來了就給“象”加官進爵。“象”越來越貪心,做了鄉官還想做縣官,於 是又去割蛇的肝,割了好幾次,“象”的官也越做越大。最後,“象”不顧蛇的死活,還要割一次肝,因為他想做到宰相。

蛇忍痛答應了。“象”進了蛇的身體,貪心大發,想一次把蛇的肝全割掉,免得下次又得費力懇求,於是他手起刀落,一下割掉了整個的蛇肝。

蛇終於認清了“象”的貪心,閉上嘴,把“象”吞掉了。

不管這個故事是什麽來源,我們大家都知道這個成語的意思,那就是貪心不足,貪得無厭,最終葬送了自己

我這裏要寫到的就是這樣一個“貪心不足,貪得無厭,最終葬送自己”的人,就是那位網名zhuchi的趙燮雨。艾園有不少人知道這個人,而且早就要求我寫幾 篇文章,好好砸砸這個家夥,我一直沒動筆,原因有二:

1、這個趙燮雨是個早已退休的副教授,估計即使不是七老八十,至少也是六十多的人了,雖然他為老不尊,我還是想給他留 點麵子的。

2、但所謂留麵子,隻是我在替他考慮,他本人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他纏住《山楂樹之戀》好幾年,不僅在他自己的博客貼攻擊我的文章,還到許多網站去張貼,雖 然無論他貼哪裏都是讀者寥寥,但從他的一係列做法可以看出,他就是想出名。對他來說,不管是出臭名,還是出香名,隻要出名就好。

他砸我,出不了什麽名,但我砸他,就等於是在成全他,讓他多多少少能出點名,所以我一直按兵不動,不想成全他。

趙燮雨從2008年初寫第一篇關於《山楂樹之戀》的評論,到2010年初寫《山楂樹與張藝謀》,已經是三個年頭兩年時光了,其間僅他的博客就貼了130多篇關於《山 楂樹之戀》和我的文章,其中最少有一半是攻擊我的,不乏造謠汙蔑誹謗之詞。他還在其他網站張貼此類文章,篇數無法統計,一般都是寫一篇就貼到若幹個網站 去。

可見這人恨心之大,求名之切,已經到了不要老命的地步。剛好我最近有了一點時間,我就成全他一把吧。

我在網絡上結識趙燮雨,是因為他的一篇關於《山楂樹之戀》的文章。我經常在網上搜尋“山楂樹之戀”這個關鍵詞,找有關的博文看,希望能找 到新的知傻,因為我發現看《山楂樹之戀》的人很多,寫評論寫感想的也不少,哭的人更多,但真正理解這本書的人卻很少。

2008年的2月14日,我在新浪搜索“山楂樹之戀”的時候,看到了趙燮雨寫的一篇關於《山楂樹之戀》的評論,題目叫做《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棵山楂樹》,其 中寫到了靜秋的母親:“尤其是靜秋的母親——她對世界的看法對女兒的看護完全是真實可信的。從來還沒有那個 作家做到如此細微地描繪一個受重傷的老母雞細心照看小母雞的情景。隻能說那是因為來自生活源自生活的真實才有那麽準確的洞察力。”

我認為他對靜秋母親的理解是很難能可貴的,因為很多人看了《山楂樹之戀》,都把靜秋的母親理解為靜秋和老三愛情的阻力,仿佛這兩人的愛情悲劇是靜秋的媽媽 造成的。所以我當即在他的帖子下跟帖,誇獎他寫得好,請求把這篇轉到我的博客。

他答應了,於是我把這篇轉到了我的博客。

隨後,他給我寫了一封電子郵件,稱“《山楂樹之戀》是一部前無古人的小說”,並提出“保持聯係”。

我幾乎每天都在新浪搜尋“山楂樹之戀”這個關鍵詞,去過的博客不計其數,被我看中的文章也不少,我一般都是跟帖或發紙條詢問是否能轉帖,作者一般都是寫個 紙條表示同意我轉帖。這位趙燮雨可能是唯一一個為此發電子郵件給我,並要求保持聯係的人。

我很快就知道這是為什麽了,因為他早在2007年就看了《山楂樹之戀》,並“馬上有一種創作衝動。這 個題材應該搬上舞台!”,實際上,他那時就在著手將《山楂樹之戀》改編成戲曲本了,“然後就 是尋找你的聯係方法。結果看到的博客沒有留言欄目,隻好放棄聯係” (摘自趙燮雨2008年2月18日電郵)

像這樣未經原作者許可,就著手改編人家作品的做法,自然是很不聰明的,如果你辛辛苦苦改編一通,原作者並不同意,那麽 你的勞動就白費了;如果你不管原作者同意不同意,就硬性貼出來,甚至拿去換錢,那你就違反著作權法了。

但這位號稱拿過自學考試法律學位的趙燮雨顯然不知道這些,他在電郵裏承認,早在改編《山楂樹之戀》前,他已經擅自改編過張愛玲的《色戒》:

“我幾乎是和李安同時看中張愛玲的”色戒”。我一共寫了滬劇越劇京劇黃梅戲四個”色戒”戲曲劇本,其 中的幾場戲比如”打麻將”"五點半”等受到諸如上海寶山滬劇團的好評。我起先想完全可以乘李安電影的東風上演取得成功,可是因為沒有張愛玲的改編版權許可 再加上其他比如資金等問題而擱淺。 — 摘自趙燮雨2008年2月18日電郵”

他的這個電郵,讓我對他至少有了兩個負麵的看法:

1)不經原作者同意就改編人家的作品,雖然他最終沒賣出去,但這種行為已構成侵權。不僅如此,這也表 現出這人的腦子有點問題,你連改編權都沒拿到,就在興致勃勃地改編,還改編成四個戲曲劇本,難道就沒想過很有可能是白費力?

2) 而這一句“完全可以乘李安電影的東風上演取得成功”,透露出很 強的炒作意識,想借名導的名氣,讓自己的劇本出名。

他緊接著就向我提出請求:“是否能夠把《山楂樹之戀》的戲曲改編權獨家轉讓給我。我有信心把它寫出來 作為一個戲曲本子,也有信心在有改編版權的前提下通過我的聯係網絡搬上舞台。”(摘自趙燮雨2008年2月18日電郵)

坦率地說,我對《山楂樹之戀》改編成戲曲是沒多大興趣的,我很難想象我們的老三和靜秋站在舞台上,嗯嗯啊啊地唱啊唱,那會是個什麽情景。在我心目中,老三 和靜秋都是受外國文學熏陶的文學青年,拉手風琴唱《山楂樹》,我可以想象得出來,背勃朗寧夫人的愛情詩,我可以想象得出來,但登上戲曲舞台,可能就會類似 搞笑版戲曲《列寧在一九一八》一樣,列寧同誌唱道:

叫一聲約瑟夫孤的愛卿,

有件事朕同你細說端的,

打冬宮咱還要從長計議,

切不可鬧意氣誤了戰機。

(來自網絡,作者不詳)

這可實在有點不倫不類,滑稽可笑。

但我剛剛轉帖過趙燮雨的文章,多少還是有點感恩的心情的,又見他前麵改編這改編那,已經碰了很多壁,頓生惻隱之心,特別是估計到就算他改編了,也不一定有 人願意用他的本子;就算搬上了戲曲舞台,也不一定有多少人會去看,所以我決定把戲曲改編權交給他,就當是給他一劑安慰劑。

他很高興,馬上又寫來幾封電郵,提到改編費等問題,說改編的收入主要是“劇團購買劇本/戲劇劇本出版 /上演後票房分成”,他提出我們二八分成,當然是他得八,我得二。並提出等 《山楂樹之戀》搬上舞台後再支付我改編費:“如果你一定要先拿到錢才能許可我動手改編的話,我恐怕就隻能改 編曹雪芹他們的小說作品了。”(摘自趙燮雨2008年2月20日電郵)

一般來講,改編權轉讓的程序當然是先簽合同,再付改編費,然後才能動手改編。但考慮到戲曲舞台的不景氣,趙燮雨老先生 改編一通,能不能賣出去都成問題,所以我根本不指望靠戲曲改編來賺錢。

我也根本不指望靠碼字賺錢,我和黃顏在網上無償碼字,已經碼到第七個故事《至死不渝》了,才開始接受出版方的請求,出 版我們碼的字。而即便是跟出版方簽約,我們也沒指望賺稿費,我對《山楂樹之戀》的出版商共和聯動提出的條件之一就是“我不賠錢”,隻要不賠錢就行了,賺錢 的事,不在我們考慮範圍之內。

所以我同意了趙燮雨的條件,二八分成,先不付改編費。

我當時因不想讓太多的人知道為我轉信的朋友的地址,提出由我打印出合同,簽字後寄給他,他簽字後掃描,然後用電子郵件附件形式將掃描件傳給我。

他出於謹慎,不同意這樣做,一定要我給他一個郵寄地址,他好把簽字後的合同寄給我。我無法,隻好將幫我轉信的朋友的地址給了他,他將簽字合同寄給了我。

但這個合同,我最終沒有簽字,不簽字的原因,我會在下麵幾集詳細描述。

估計趙燮雨老先生回首往事,會很後悔沒接受我的提議,不然他老早就拿到了我簽字的合同了。一紙合同在手,那就非常不同了。

他老人家閉著眼睛譴責我“撕毀合同”,譴責了幾年了,但他始終沒能拿出一份有我簽字的合同來。如果說我“撕毀合同”,我也隻能撕毀我保存的一份,不可能追 到他家去,把他保存的那份也給撕了。那麽他為什麽拿不出我簽字的合同來呢?

答案隻有一個:他手裏根本就沒有我簽字的合同,因為我根本就沒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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