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的《山楂樹之戀》是春天的時候,天津朋友mimi推薦給我的。拿到書後剛看了幾頁就被完全吸引住了,一口氣讀完,已經三十七歲的我,多次被書中男女主人公純潔、幹淨的愛情感動得幾欲落淚。由於我是七零年代生人,與書中所描寫的時代背景相近,因此對書中所描寫的那個年代的社會、人文環境以及年輕人的人生觀、愛情觀相對熟悉,讀起來能產生強烈的共鳴。
男女主人公的戀情在我看來就是那個年代青年人初戀的典型特點:青澀、懵懂、清純、無私、衝動外加刻意的理智約束。對此,作為比主人公出生晚約十年的我亦有深刻體會。那個年代的青年人,對待愛情是謹慎的,雖然有激情和衝動,但囿於社會環境以及家庭等方麵的壓力,多能理智地加以克服,而這種所謂理智是刻意而為,並非真心所想。因此那時所有的初戀基本都是在偷偷摸摸中進行的,而正因為這種偷偷摸摸,得來的喜悅就更加珍貴。
艾米的這本小說語言清新樸素,敘述自然流暢,節奏井然有序,情節鋪排漸次深入、扣人心弦,結局更是令人震憾,使人心痛。艾米對整個時代精神的把握相當準確,小說采取第三人稱寫作,冷靜客觀,作者並未過多出麵發表見解,但通過男女主人公的命運轉化,從中體現出作者對青春、愛情以及人生的獨特思考。總體來說,如果就初戀來說,這本小說的確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優秀作品。
而舒儀的《曾有一個人,愛我如生命》,從這個書名就可以看出,小說是當下流行文化的側麵反映——一本意欲在文學市場上有所作為的言情小說首先必得取一個迎合當下讀者審美情趣的好名字,這就是包裝——小說在物欲橫流、真情難覓的當下社會,用這麽一個書名來告訴讀者,現實中愛情已然無法找尋,過去的一去不返。
老實說,書名起得不錯,很誘人,封麵的包裝也極為精美。但這些隻不過是表麵現象。看完整部小說,第一感覺:寫得不錯,可以拍成影視劇。但無論就其語言風格還是故事背景、人物關係設置、情節發展來說,人為的痕跡都過於濃重——對時下諸多流行元素標簽似地拚貼使用。從書中對男女主人公身份及生活環境的定位—— 留學生、生意人、黑幫、帥哥、靚妹、旅居異國他鄉、開奔馳、寶馬、泡妞,可以看出,凡此種種完全是按著時下年輕人的審美情趣量身打造,而故事情節的發展也按照最為俗套的方式展開。
故事在一次黑幫火拚的慘烈場麵中開場,女主人公無意中見證一場駭人的殺戮,而男主人公的出場則以一句溫柔體貼、頗富磁性的“警察來了,就說你什麽也沒看見”的低語從此俘獲女主人公芳心、。然後就是一係列的巧遇、巧合,女主公和男主人公走到一起,從而得罪自己最親密的朋友,直到最後女主人公陷入男主人公的愛情圈套和生意紛爭中而不可自撥。
如果說這本書像它宣稱的那樣寫的是人間最美的初戀,不如說寫的是泡妞或泡帥哥成功。試想,如果女方第一次見到男方,對方沒有開著寶馬,沒有光鮮靚麗的外表,這樣的愛情發生的機率究竟會有多大呢?因此說從一開始,這場愛情便帶有了世俗的功利色彩,而這種功利色彩一直貫穿始終,直到男主人公死去——自然是要死幾個人的,包括“女次角”的死去,要不就不夠“悲劇”了——,給女主人公留下一筆可觀的金錢結束,拜金主義色彩從始自終。
這樣的初戀?有什麽高尚、純情的成份呢?有的隻不過是世俗的觀念。我不知道時下更年輕的九零後們如何看待愛情,但我卻不認同這樣的愛情觀,毫無純貞可言,有的隻是由物欲滋生出的依賴和投降。
但同樣是寫初戀故事,我覺得艾米的《山楂樹之戀》有作者的深刻思考,讀來令人回味無窮,顯然更優一籌。《山楂樹之戀》不管再過多少年,都可以進入文學史冊,而本書則不可能。說白了,本書隻是流行文化背景下的一本假純情,真媚俗的言情小說作品,如此而已,就像所有媚俗的的偶像劇一樣,看過就會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