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園 (非公開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從此為你亂彈琴.癡人說夢逢知傻,有空為你胡亂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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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白說婆媳關係(6)

(2009-04-08 05:07:11) 下一個

有位網友曾經提了三個“怎麽辦”的問題,都是關於抽煙的,我在第三集裏白說了我對她第一個“怎麽辦”的看法,這集就來白說剩下的“怎麽辦”。

這剩下的兩個問題是:“要是爺爺大冬天的又偶爾在家裏抽上兩根,怎麽辦?又要是爺爺自己家裏煙霧繚繞,又要孫子去他家裏玩,怎麽辦?”

這位網友在自己的問題後麵緊跟著就說了“嗬嗬,當然這個爺爺肯定不是黃米爺爺:)”,所以她實際上知道我不是回答這個問題的最佳人選,因為我自己沒遇到過這麽難纏的爺爺,我說什麽都是白說。

後來我說到 “婆媳關係與夫妻關係還是有很大不同的,跟婆婆實在處不好,就叫她回家去”,新浪艾園有個網友跟貼說:叫婆婆回家去?哪裏有那麽簡單?我婆婆是農村的,沒有經濟來源,要靠我們養活,因為她隻有我丈夫這麽一個兒子,而我丈夫對他媽又言聽計從,所以我跟婆婆處不好,也不可能叫她回家去。(大意如此)

我肯定也不是回答這個問題的最佳人選,因為我婆婆不是農村的,她有經濟來源,不靠我們養活,黃顏也不是愚孝的兒子,所以我對處理這個問題沒有實際經驗,說什麽都是白說。

好在我這個係列開宗明義就打出了“白說”的旗幟!我在白說我怕誰?

再次申明一下,我這個係列不是“如何處理好婆媳關係”的講座,所以我不負責回答你該怎麽辦的問題,我隻設想我有這麽一個公公或婆婆,那麽我該怎麽辦。如果我的想法跟你的想法相同,那麽我們彼此找到了一個知音;如果我的想法跟你的想法不同,那麽我們各自保留自己的想法。

如果我家爺爺大冬天的偶爾在家裏抽上兩根,我一定不會讚成,我會讓黃顏去跟爺爺講明道理:在室內抽煙會影響家人健康,請不要在室內抽煙,希望這是最後一次,如果今後我再看到你在室內抽煙,我會請你離開我家。

如果我家爺爺自己家裏煙霧繚繞,又要我兒子去他家玩,那麽我一定堅決拒絕,理由同上。

如果我的婆婆來自農村,沒有經濟來源,我不會因此歧視她,但我也不會因為她靠我們養活反而容忍她的不正確言行。不管我的婆婆是皇帝的女兒,還是要飯的叫花婆,我對她都是一個方法:講道理。如果她不懂道理,也不願意學習道理,還要鬧得舉家不安,我會請她離開我家。如果她以自己隻有這麽一個兒子為借口不離開,那就請她學會懂道理講道理,改變自己的不良習慣。

有人看到這裏,已經很不耐煩了:你這是站著說話腰不疼,你沒遇到這樣不講理的公公婆婆,所以你口號喊得震天響,如果你遇到了,我包你沒這麽果斷。如果你這樣對待你的公婆,黃顏早跟你鬧翻了

錯!如果我有這樣不講理的公公婆婆,而黃顏還支持他們不講理,那就不是黃顏早就跟我鬧翻了,而是我早就跟黃顏鬧翻了。

這就引出了我這一集白說的中心:丈夫必須在婆媳矛盾中堅持真理,主持公道。不懂道理,不講道理,一味愚孝的丈夫,不要也罷。

一個不懂道理,不講原則,隻一味“孝順 ” 母親,或一味向著老婆的丈夫,是不可能把婆媳矛盾處理好的,不僅如此,他還可以在本沒有婆媳矛盾的地方鬧出婆媳矛盾來,因為很多時候婆媳鬧矛盾,最後焦點都落到兒子 / 丈夫身上:你到底是支持我還是支持你媳婦 / 你媽?

兒子/丈夫在婆媳關係中至關重要,婆媳關係好的,兒子/丈夫一定處理得好;而婆媳關係不好的,兒子/丈夫至少要負 60% 以上的責任。

婆媳來自兩個不相幹的家庭(近親結婚的除外),是婆婆的兒子、媳婦的丈夫將婆媳兩個女人扯到了一起,兒子/ 丈夫有責任有義務幫助婆媳處理好關係。婆媳關係處理得不好,做兒子/ 丈夫的日子也不好過。

婆媳有矛盾,丈夫經常會覺得兩頭受氣,向著自己的老媽,老婆不高興;向著自己的老婆,老媽不高興。作家六六的小說《雙麵膠》觸及了這個問題,提出了“雙麵膠”這個形象的說法,很有創意。兒子/ 丈夫就應該起到“雙麵膠”的作用,把婆媳膠著在一起,組成一個整體。但《雙麵膠》故事裏的丈夫與其說是“雙麵膠”,還不如說是個“雙麵燒” --- 兩麵點火,兩邊壞事,把婆媳矛盾越鬧越大,最後終於釀成親手打死媳婦的悲劇。

作為兒子/ 丈夫 , 如果你不想兩頭受氣,那你隻有一條出路:我誰都不向,我向著真理,誰對聽誰的。

有人看到這裏,忍不住要說了:家裏有個什麽真理?大家都寬容一點,互敬互愛 ---

又來了,又來了!

你說的寬容到底是什麽意思?是讓爺爺在家裏抽煙嗎?還是讓兒子到爺爺煙霧繚繞的家裏去玩?這已經不是活法問題,而是死法問題了,而且涉及到他人的合法權益,在這種原則問題上,不反對不鬥爭就不是寬容,而是縱容。

我是個相信家庭內部也要講法製、講道理、講原則的人。對我來說,對的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的,不能因為是發生在家庭內部的事,就不用講法律、講道理、講原則,動輒就搞“各打五十板”,“各讓五十步”,或者一律按下不提,“都不要說了,都不要說了”,追求表麵“和諧”。

我不要求丈夫不問青紅皂白都向著我,我也不假裝進步,說丈夫應該對我嚴格,對婆婆寬鬆。我不搞“親者嚴,疏者寬”這一套,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道理麵前,人人平等;原則麵前,人人平等

有人說,你說的這些我都懂,我也想在家裏講道理講原則,但丈夫不讓啊!我批評他爹媽?我找死啊我?我公公抽煙,我還沒像你說的這麽決絕呢,就批評了兩句,我丈夫就跟我鬧起來了,我哪裏還敢談什麽原則不原則?再談他就跟我離婚了。

我覺得這就是問題的關鍵所在:一個丈夫,不懂道理,不講道理,分不清是非,隻認親疏,隻搞愚孝,你不能批評他的爹媽,批評了他跟你沒完。在他眼裏,他老媽總是對的,而他老婆總是錯的。老媽對,隻因為她是他老媽;老婆錯,隻因為她是他老婆。

而你還害怕得罪了他,他會跟你離婚。這日子還怎麽過?

有人說,我可以不要丈夫,但孩子不能沒有爸爸。

關於這個問題,我留到後麵再說,這裏隻想講講我的一個“離婚”故事。

當然不是我跟黃顏的離婚故事,而是我跟我的“網絡前夫”的“離婚”故事。這個“網絡前夫”,就是“灣區華人”的 A同學, 我把她稱作“網絡前夫”,是因為我們的故事很像一個彼此欣賞,自由戀愛,但卻因婆媳矛盾導致離婚的故事。

1 、追求與熱戀

我在文學城貼完《山楂樹之戀》後, A 發貼問我可不可以把《山楂樹之戀》轉到一個叫“灣區華人”的網站去,因為國內網友可以上“灣區華人”,但不能上文學城。

A 的好品質感動了我,她自己能上文學城,但她還惦記著國內那些上不了文學城的人,這種精神實在值得鼓勵,於是我同意了。

A 又說她可以在“灣區華人”為我開個專欄,甚至開個網站,問我喜歡哪種形式。 我這才知道 A 要轉貼還不光是為國內讀者考慮,也是在為她的“家庭”考慮,顯然她不是“灣區華人”的一般讀者,而是那裏的“太子爺”。

我是不大愛跟有權勢的人打交道的,以我的脾氣,我會拒絕 A “太子爺”的追求。 但我到“灣區華人”去看了一下,感覺並非大戶人家,隻是一般平民,每日客流量很小,連我在文學城的博克都不如,所以我不再把 A 當富家子弟,而當她是個小公務員,答應了她的“追求”,但我覺得在那裏開個人網站好像太誇張了一點,所以選擇開個專欄。

A在“灣區華人”開了個“艾米專欄”,我正式嫁入她家。

“艾米專欄”開通後, A 與“瞎貓”等網友積極轉帖,把艾黃所有文章都轉了過去,還轉了一些跟帖,吸引了一些讀者。

那段時間可以算我與 A 的熱戀與新婚蜜月,雖然讀者不多,但也祥和。


2 、婆媳矛盾爆發

人怕出名豬怕壯,沒想到這話居然也能用在婆媳關係上!

《山楂樹之戀》在“婆家”掛了一年多,也就兩萬來個點擊,婆媳之間並無任何矛盾。但此書在國內出版後,引起轟動,很多讀者上網搜尋“山楂樹之戀”,由於國內讀者大多上不了文學城,所以紛紛湧到“灣區華人”等處。一時間,《山楂樹之戀》在我“婆家”的點擊暴漲到幾十萬,連帶艾黃的其他作品也點擊暴漲,還有讀者發現了六六的文章,成為六六的粉絲。應該說,“灣區華人”網站在國內的知名度也因此暴漲了一把。

媳婦給婆家帶來人氣,有腦子的婆婆都會感到高興,但“灣區華人”的幾位“婆婆”卻不僅不高興,反而開始公開排擠媳婦。我的“臭婆婆”率先發難,在公眾欄目發了個陰陽怪氣的帖子,說“艾米更像一個組織”,理由是“艾米專欄”的讀者都能在那裏發主貼,而且都隻到“艾米專欄”去。

我看到這個帖子,專門到“臭婆婆”的專欄去了一趟,在她的專欄裏發了一個貼,並告訴她:並不是隻有專欄主人才能在自己專欄發主貼,我也能在你的專欄發主貼。

我這個帖子僅僅陳述一個事實,但卻引起了另幾位“婆婆”的不滿,她們紛紛發帖教育我這個媳婦不要生氣,說話要和氣。我那以莽撞出名的“魚婆婆”則泄露天機,批評我的讀者發貼太多,而每個新帖都會出現在網站“最新帖子”欄目裏,搞得我“魚婆婆”看帖極不方便,因為她不想看“山楂迷”們的貼,但她現在不得不繞過“山楂迷”們的帖子才能看到其他人的貼,令她老大不快。

“魚婆婆”的抱怨純粹是無理取鬧,她維護的是她個人的私利,而不是“灣區華人”賦予每個用戶的合法權益。但我不想跟這種不講道理的婆婆多說,所以我提出讓網站改一下 code ,遇到“艾米專欄”的帖子,就不要讓它出現在“最新帖子”裏,這樣就不會影響“魚婆婆”們看貼了。

但“婆婆”們指責我這個建議是給 admin 增添工作量,說你的口氣倒不小,你知道改 code 得花多大精力嗎?我們這是小本生意,哪裏有錢雇人改 code ?

我的一位朋友看不下去,注冊了一個“艾米朋友”的 ID 出來舌戰群婆,但幾個“婆婆”橫不講理,我“魚婆婆”公開聲稱 “山楂迷”是外人,我“臭婆婆”要求“山楂迷”應該跟她們一起玩,我“麻煩婆婆”亮出幾位婆婆“管理團隊”的身份,號稱她們搞的是“家庭式管理”,小家小業,不歡迎人氣暴漲,我那位想當作家但久未出名的“小瓶子婆婆”陰陽怪氣諷刺說:人家是知名作家,你們敢不服?更有甚者,我那位又“八”又“事”的“婆婆”居然說出她們不能容忍“艾米專欄”這種藏獨和台獨式的“貌合神離”。

一幫漁婆!

“婆婆”們愚,還不是我離開“婆家”的原因。說實話,平時也不是沒看過幾個漁婆的文字,跟 “八事婆婆”還交過鋒,早就知道我跟她們不是一路人。但那裏有我的夫,有兢兢業業轉帖這麽久的瞎貓妹妹等人,還有一批喜歡“艾米專欄”的國內讀者,我不想就這麽扔下她們走掉。對我來說,隻要 A 能出來主持一下公道,我會保持住那段“婚姻”。即使 A 因為“孝順”的考慮,不能公開出來表明立場,隻要她有這個認識,私下告訴我也行。

但令人失望的是我的“丈夫” A 並沒有出來主持公道,私下也沒有明確的是非觀念。她雖然說她也不讚成幾個“婆婆”的做法,但她覺得“艾米朋友”對幾位“婆婆”太嚴厲了,她說可能是因為我跟我的朋友一路從文學城拚殺出來,養成了這種眼裏揉不得沙子的脾氣,而她家是個和睦大家庭,所以我們不應該用文學城的拚殺精神對待幾位“婆婆”。

我不明白她到底是個什麽立場,充其量是個“各打五十板”,“各讓五十步”。很明顯,她看不見這件事的本質,她不認為這是幾個“婆婆”在利用手中的職權,為維護私利,排擠“山楂迷”,損害“山楂迷”在“灣區華人”的合法權益。

沒有這個認識,就沒有最基本的是非觀念,更談不上主持公道,化解婆媳矛盾。有這樣的“丈夫”,再加上那樣的“婆婆”,我跟“灣區華人”的婚姻不可能幸福,除非我忍氣吞聲委曲求全,並迫使我的讀者也忍氣吞聲委曲求全。既然我的“丈夫”是這個樣子,我為誰又為了什麽要忍氣吞聲委曲求全呢?所以我決定“離婚”。

我的“丈夫” A 為此很傷心,但既然她不辨是非,不敢堅持真理,隻想“和稀泥”,想讓自己的“媳婦”讓步,維護她家所謂“和諧”狀態,那媳婦我就沒什麽好說的了。

離婚!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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