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園 (非公開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從此為你亂彈琴.癡人說夢逢知傻,有空為你胡亂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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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瞎說婚姻(1)

(2009-03-20 06:09:36) 下一個

想起寫這個係列,直接動因是因為看到一位網友在《白說婆媳關係》(5)下麵跟了一個貼,提到她跟丈夫之間在衛生習慣上的差異,說沒孩子的時候不覺得,有了孩子就經常為這事出現分歧。她說“原來隻關乎個人的事情,因為孩子的關係,成為關乎孩子的事情,也就成為關乎雙方的事情。”

我回答說:“我在白說婆媳關係,不是夫妻關係:) 婆媳關係與夫妻關係還是有很大不同的,跟婆婆實在處不好,就叫她回家去。跟丈夫實在處不好,@¥#%¥……%……????。等我有時間了,來寫個“瞎說夫妻關係”:)”

時髦話說:時間像乳溝,擠一擠總是有的。

現在就擠了一點乳溝出來亮一亮。

我把原來擬定的題目中的“夫妻關係”改成了“婚姻”,主要是為了用詞簡潔,也免得有“標題黨”之嫌,讓人以為我這個係列是專說“夫妻生活”的,興衝衝點進來,卻發現我總在床下轉來轉去,難免大失所望。夫妻生活是婚姻的一部分,自然也會說到,但夫妻生活不是婚姻的全部。那些尚未結婚的人,也有婚姻問題,那就是如何找個合適的人建立婚姻的問題,但她們卻不一定有夫妻關係問題,所以“婚姻”比“夫妻關係”涉及的範圍更廣。

我知道我沒什麽資格談婚姻,因為我的婚姻史很短,還沒到“七年之癢”“八年之疼”的關鍵時刻。我父母的婚姻,還有我公婆的婚姻,都沒什麽太大波折,所以我對婚姻沒有百花齊放的親身經曆或直接經驗。

我本人對那些指導他人如何處理婚姻關係、如何解決婚姻矛盾的“知心姐姐/知心大媽/知心大叔”(為行文簡潔,以下統稱“知心大媽”)之類的文章,也很不以為然。看到有人誠惶誠恐地把自己的婚姻問題提交給某位“知心大媽”,而“知心大媽”也就大言不慚地分析指導,然後提問的人讀得直點頭,有的最後還真的解決了婚姻問題,我就很佩服提問的人和答問的人。

我特別佩服有些美國人,婚姻出了問題,就去找marriage counselor ,相當於職業“知心大媽”,是拿了這方麵學位、考了牌、可以營業的“知心大媽”。婚姻出問題的兩夫妻對著“知心大媽”把婚姻矛盾那麽一說,“知心大媽”那麽一分析,再讓兩夫妻彼此說幾個“sorry” “I love you”之類的, 婚姻問題就解決了。當然不是所有婚姻問題都能這樣解決,但的確有因此解決了的,叫人不得不佩服。

於是我就想,到底是這些人的婚姻問題特簡單,還是“知心大媽”的確有神功呢?抑或美國人就是比較傻乎乎的,沒中國人的彎彎拐拐多?

我認識的中國夫妻,不論婚姻有多大問題,也不會去找marriage counselor,找他幹什麽?你對一個外人講自己夫妻之間的矛盾,你不怕他泄露出去?家醜不可外揚,夫妻之間再怎麽鬧,那也是自己家裏的事,磨合磨合,興許就不鬧了。你把家醜拿到外人麵前去講,讓外人知道你夫妻不和,那就算把這事坐死了,你兩個就別想再磨合了。

在這件事上,我是很中國的,雖然原因可能不一樣。

如果我的婚姻出了問題,我是不會找“知心大媽”來幫我解決的,婚姻是我自己的事,我自己對自己的事知根知底都解決不了,一個對我的事莫名其妙的人能幫我解決得了?說不定“知心大媽”自己的婚姻都是一塌糊塗,還幫誰解決婚姻問題呢?就算她自己的婚姻不是一塌糊塗,你也不知道到底是她運氣好還是她處理得好。況且即便是她處理得好,那也是她自己的婚姻,她的經驗教訓放在我身上也未必有用。

我不會找“知心大媽”幫忙,我也堅決不做“知心大媽”,別人因為婚姻的事來討我的主意,我一概采取逃避政策,不知道不知道,我不懂我不懂,這是你自己的事,你自己看著辦吧。

但我不反對在網上匿名討論討論婚姻問題,不一定真能解決問題,但大家把問題說出來,至少可以開闊眼界,知道世界上有三分之二的人也有自己遇到的這些問題。

可不要小看這“三分之二”,人的心情常常就是受著這“三分之二”在支配。一個人被解雇,自然是很傷心的,但如果公司裏三分之二的人都被解雇了,可能就不那麽傷心了。文革期間中國人的生活過得很苦,但人們並不覺得苦,因為大家都知道世界上還有三分之二的人過著比我們更苦的生活,我們雖然一個月隻能憑票證買一斤肉吃,但世界上還有三分之二的人連這一斤肉都沒得吃,於是我們吃著這一斤肉,就覺得很幸福很幸運了。

所以我這個係列不是“婚姻指南”,也不是“婚姻疑難問題解答”,隻是我自己對婚姻的瞎猜瞎想瞎說,而且是loser的瞎猜瞎想瞎說,寫出來供大家一笑,也提供一個地方,讓大家跟貼發表對婚姻的看法。

我對婚姻問題的第一個瞎說就是:人這一生,並不是非得有婚姻不可。

有人可能要說,你瞎說也得有個範圍不是?既然你這個係列是瞎說婚姻,你怎麽又扯到“並不是非得有婚姻不可”上去了呢?那不是扯到婚姻外去了嗎?

我覺得這一點也沒扯到婚姻外去。這是一種人生態度,跟婚姻有直接的關係。

有時我們過得很苦惱,不是因為別的,就是因為我們的願望沒實現。黃顏在《成功的網戀》裏這樣界定過“成功”:

依我之愚見,成功就是達到了預期的目的。如果目的就是自殺,那能把自己弄死就是成功。如果目的就是失敗,那失敗了就是成功。有沒有人把失敗當作目的?肯定有。美國的情景喜劇Friends裏就有一個場景,一個朋友想給另一個朋友一些經濟資助,但又怕對方知道了不肯接受,就故意在玩遊戲的時候輸給對方。他最終輸了不少錢給朋友,你能說他這不是成功? (黃顏《什麽是成功的網戀》)

我覺得他的界定很有道理,成功不成功,就看你是否達到了你預期的目的。如果你的目的就是今生一定要結個婚,那你如果沒結成婚就會覺得不成功,也就會覺得不幸福。一天不結婚,就一天沒達到目的,就一天不成功,就一天難以開心。

很多人結婚,就是因為覺得人這一生總得結個婚,不結婚像什麽話?如果能找到自己的soul mate,那是最好。實在找不到,就降低標準,找個不那麽討厭的人。如果連一個不那麽討厭的人也找不到,那就隻好把“討厭”的標準降低,別因為幾個小毛病就討厭人家,隻要他不殺人放火,咱們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能湊合過下去就行了。

有的人降低標準,是因為認識到自己的條件也不咋地,而且在逐年降低,對配偶人選的要求也就應該逐年降低。這種降低標準,雖然不一定正確,但至少是心甘情願的。這樣的人如果結了婚,往往還比較安心,結婚前就知道隻要能湊合就行,結婚後也不會因為發現兩人是在湊合就大動幹戈。

但有的人降低標準是被迫的,心還是高的,氣還是傲的,但被家人催得太緊,被社會催得太緊,或者被自己的生物鍾催得太緊,又找不到一個自己真心喜歡的人,就隻好降格相從,找個自己並不滿意的人結婚算了。這樣的人,結婚之後很可能會後悔不已,因為一旦結了婚,從前的那些壓力就不在了,降格相從的理由也就不在了,最後恐怕連自己都想不起當初為什麽要降格相從跟某個人結婚了。哼,真是瞎了眼睛!早知道如此---

像這樣因為“人總得結婚”而結婚的人,可以說婚姻的開篇就沒開好,婚姻出問題的機會很大,再怎麽學習處理婚姻問題的技巧,也很難處理出什麽成功的故事來。

人真的非得結婚不可嗎?當然不是。

社會發展到現在,一個人完全可以不結婚而生活下去,且生活得幸福。以前人們結婚是為了性,為了生兒育女,以前女人結婚還是一種謀生的手段,所謂“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就是這個意思。以前女人不嫁人,就沒飯吃沒衣穿,那隻好嫁人了。但現在不同了,不管男人女人,都能養活自己,用不著為了活命而結婚。

現在也用不著單純為了性而結婚,發達的科學,已經生產了多種性工具,男的女的都能輕易獲得性滿足。即便是沒工具的時代,不是還有“娛樂基本靠手”嗎?

至於生兒育女傳宗接代,現代科學也讓人不必結婚就能完成這個任務而現代社會的倫理觀念也比以前寬鬆多了,未婚媽媽未婚爸爸都不是什麽稀奇事。

如果具備了“人並不是非得結婚不可”的心態,日子就會過得比較輕鬆,不會為了完成這個仿佛非完成不可的人生任務勉強自己跟一個自己並不喜歡的人結婚,這也就減少了婚姻矛盾的可能。

但據說人是群體動物,不結婚一個人過,總難免覺得孤獨,尤其是過年過節的時候,別人都一家一家地聚在一起過,而你卻一個人孤零零的,那時你就會覺得難以忍受,於是就會生出一種勇氣,認為自己無論跟誰在一起過,也能過得好,也比一個人過強。

我和黃顏寫的故事裏的女主角,有幾個就是這樣走進婚姻的。我相信這是個很普遍的現象,真正因為愛昏了頭走進婚姻的也不少,但更多的可能都是出於種種考慮,家庭和社會的壓力是其中一個很大的因素。即便是因為愛情才走到一起的男女,如果談個七、八年的戀愛,加上同居,感情上和感覺上也跟結婚七、八年差不多了。像我一個朋友說的那樣:同居了七、八年,等到結婚的時候,感情上已經到了離婚的地步。

既然感情上已經到了離婚的地步,那又為什麽要結婚呢?答案往往很複雜,但最深層的原因卻很簡單,還是因為我們認為人這一生總得結個婚。

要避免婚姻不幸,首先得改變這個老觀點,要認識到人這一生並不是非得結婚不可。

我這是在勸你不結婚嗎?當然不是,但我也不是在勸你結婚,我什麽都沒勸。我也沒許諾,說你隻要照我說的去做去想,我包你幸福。

我隻是在瞎說我對婚姻的看法,如果你也這樣認為,那麽我們在這方麵有共同語言。如果你不這麽認為,你可以說你的看法,但你不用試圖說服我,因為這是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問題,誰也不用說服誰。如果你正在為“人這一生非得結婚不可”而煩惱而彷徨,那麽我這個帖子就讓你知道這世界上至少有一個人不這樣認為,也許那可以減輕你一點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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