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園 (非公開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從此為你亂彈琴.癡人說夢逢知傻,有空為你胡亂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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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白說婆媳關係(4)

(2009-02-23 05:38:48) 下一個

有一個很流行的說法,叫做“家不是一個講理的地方”。黃顏在某篇文章裏討論過這個說法,並轉貼了提出這個說法的文章原文。

從那篇文章看,作者的本意是強調“愛”在處理家庭關係中的重要性,強調每個家庭成員都要為家庭做貢獻,並不是說在家裏不需要講理,隻是說不要強詞奪理。但當人們把這句話從原文裏提取出來,廣為流傳之後,就忘了這句話產生的環境,也忘記了作者的本意,曲解為在家裏可以不講理了。

那麽在家裏究竟要不要講理呢?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還是給“講理”下個定義先。

這裏的“講”,並不是“說”的意思,而是“依據”“根據”的意思,所以“講理”就是“依據道理”“根據道理”的意思,就像“講狠”“講武力”“講拳頭”裏的“講”一樣,都不是“說”的意思,而是“憑借”“依據”的意思。

人們常說的“講恩怨”“講原則”,裏麵的“講”也是“依據”“根據”的意思。

“講恩怨”就是依據個人恩怨來判別是非,是我喜歡的人,他說什麽都是對的;不是我喜歡的人,他說什麽都是錯的;同一句話,是我的朋友說的,我就同意就讚成;是我的對手說的,我就反對就批判。

而“講原則”正相反,無論是誰說的,對的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的,我依據真理來判斷,依據法律來判斷,而不是依據說話人跟我的恩怨關係來判斷。在英語裏,這就叫做 LIVE BY PRINCIPLES 。一個 LIVE BY PRINCIPLES 的人就是一個正直的人,一個有原則的人。跟這樣的人打交道,就有章可循,就不擔心他瞬息萬變,兩麵三刀。

把“講理”的定義搞清楚了,也就很好回答“在家裏究竟要不要講理”這個問題了。在家裏當然要講理,在任何地方都要講理。這個“講理”,指的是每個人都應該依“理”辦事,如果發生矛盾,大家應該根據“理”來判別是非。這也就是 LIVE BY PRINCIPLES 。

現在的問題是,究竟什麽是“理”?

依我看,“理”就是道理,就是真理,就是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就是科學實踐或社會實踐已經證明是正確的東西。

最基本的“理”就是法律和規章製度,家庭成員最起碼要遵紀守法。

有人可能要大驚失色了,什麽?你在家裏還搞遵紀守法這一套?家裏有什麽遵紀守法不遵紀守法的?大家互敬互愛,真誠善良,厚道待人,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互相寬容,相互包容,就能把家庭關係搞好。

你看,像“互敬互愛”之類的大話空話套話,我也能一說一大堆,如果真要比比誰能一口氣說出更多的大話空話套話來,說不定你還比不過我。我們從小就是在這種大話空話套話中成長起來的,耳熟能詳,閉著眼睛都能說出一大堆來。

但這些大話空話套話在處理婆媳矛盾方麵有用嗎?可以操作嗎?基本沒有用,基本不可操作。比如這個“互敬互愛”,什麽叫互敬互愛?如果你認為你敬了你的婆婆,而她不認為你敬了她,怎麽辦?如果你婆婆認為她對你很厚道,而你覺得她很刻薄,那又怎麽辦?

很多鬧矛盾的婆媳,對同一個矛盾的描述很少有看法一致的,看法一致就不會鬧矛盾了,基本都是婆婆很委屈,媳婦也很委屈,婆婆認為自己對媳婦那是“掏心窩子”的好,媳婦認為自己對婆婆也是盡了一片孝心,但對方實在不知好歹,枉費了自己一片好心。

“互敬互愛”之類的空話大話套話沒作用,主要是因為不同的人對這些空話大話套話有不同的定義,無法統一,更談不上用來指導自己的行為,或者用來判別是非了。

法律,規章製度,真理等,就沒有這個問題,因為那是得到了公認的東西,是有章可循的東西,是被科學實踐和社會實踐證明了的東西。

那麽家庭裏會不會有因違法亂紀引起的矛盾呢?當然有,比如有的父母或爺爺奶奶打罵孩子,體罰孩子,或者從精神上傷害孩子,這就是違法行為。

還有的雖然沒違法,但違反了小區或者單位製定的規章製度,比如有些剛從國內來的婆婆,愛在陽台上曬衣物,覺得衣物不見見太陽,就沒消毒,就不衛生。還有的愛在後院種瓜種菜,覺得這麽大的後院,不利用起來可惜了,種上一片韭菜豆角什麽的,不時地去摘些豆角炒一盤,綠油油的很可愛,包餃子的時候,到後院去摘一把韭菜,又新鮮又不花錢。

這在國內可能不是什麽違反規章製度的事,但在北美的有些小區,陽台上是不允許晾曬衣物的,如果後院正對著高爾夫球場的,也不允許種瓜種菜。這些規章製度都是經過小區居民討論通過,並形成文字了的,哪怕你對這些規章製度有意見,討論時投了反對票,但隻要這個規章製度被小區多數居民投票通過了,你就得執行。

無論是婆婆還是媳婦或者家庭其他成員做了違法亂紀的事,我們都要堅決反對,該報警的報警,該批評的批評,該逐客的逐客,沒什麽客氣可講。

有時候,婆媳矛盾沒到違法亂紀的嚴重程度,隻是風俗習慣的不同造成的。對這樣的矛盾,我們可以看看是屬於“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類型,還是屬於有科學規律可循的類型。

如果說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類型,我們可以依據“不幹涉他人活法”的原則,尊重對方的習慣。我們家幾個人,在吃辣方麵分好幾個級別,有的可以吃巨辣,有的隻能吃中辣,還有的沾不得辣。吃辣不吃辣,不是什麽原則問題,科學也沒說吃了辣會得癌症什麽的,所以我們對吃辣采取放任自流的態度。我家做菜,先不放辣,炒好後盛一些出來 ,謂之“不辣”,然後往鍋裏放些辣,再盛一些出來,謂之“中辣”,最後往鍋裏加多多的辣,謂之“巨辣”。

這樣炒菜,當然很麻煩,但卻能照顧到家裏各種不同口味。後來吃巨辣的人自動要求別為他們操心了,炒菜別放辣吧,就把辣椒醬放桌上,他們想放多少就放多少在他們自己碗裏,就算他們要抱著辣椒醬瓶子吃飯,大家都沒意見,活法而已。

但有些生活習慣,已經被科學證明是有害的,那就應該按照科學辦事,堅決改正。比如炒菜放味精,已經有科學實驗證明味精對人體有害,孩子吃了會影響生長發育,長不高。遇到這樣的問題,當然要講理,要按科學道理辦事,炒菜就別放味精了。

我剛到美國的時候,同屋的是一個學營養學的女孩,她一看到我炒菜,就要提出批評,因為我放很多油,而且愛把鍋燒得很燙之後再放油,等油燒得很熱之後再放菜,當菜下鍋的時候,要聽到像爆炸一樣的響聲,才覺得火候掌握好了,才有炒菜的感覺。但我的同屋說這樣不好,她找了資料給我看,說吃油太多會增加體內脂肪,而炒菜的油煙會增加得癌症的機會。

我覺得她說得對,在理,有科學論文和數據做證明,咱不得不服。後來奶奶太奶奶她們來了,我也下廚露了幾手。太奶奶說我炒菜像做賊一樣,偷偷摸摸的,既沒聽見倒油的聲音,也沒聽見放菜的聲音,連鍋鏟聲都沒有,因為我總是用一雙筷子炒菜。

奶奶剛開始炒菜也跟我剛來美國時的方法一樣,動靜很大,大火燒鍋,熱鍋下油,炒得風聲水起,異常熱鬧。

黃顏出麵給奶奶提了意見,說以前在加拿大這樣炒菜沒什麽,因為家裏就幾個老人,但現在家裏有孩子,再這樣炒菜就怕影響孩子的健康了。奶奶認為他說得有道理,堅決服從真理。現在我們家炒菜都是“偷偷摸摸”,鍋沒熱就下油,油沒熱就下菜,似乎也沒影響菜的味道。

我懷黃米的時候,吃了很多西瓜。我本來就愛吃西瓜,懷孕之後就更愛吃。但這次懷“蝦頭妹妹”的時候,太奶奶看見我狂吃西瓜,就很不讚成,她說西瓜是涼性,孕婦吃多了涼血,對胎兒不好。這種說法雖然沒科學研究成果支持,但也沒科學研究成果反對。對於這樣的問題,尤其是涉及到孩子的,還是保險起見,取保守態度,那就少吃西瓜吧。

我的體會,講理就是 LIVE BY PRINCIPLES ,一個人在任何地方都應該講理,在家裏就更要講理。在家裏講理的原則,總結起來有四條:

1 、涉及到法律和規章製度的,按法律和規章製度辦事

2 、有科學原理可遵循的,按科學原理辦事

3 、沒有科學原理證明對或不對的,采取保守態度,保險起見,偏向安全一麵

4 、純屬個人活法的,尊重各自的活法

我家的爺爺奶奶太奶奶比較好相處,不僅是因為他們跟我的生活習慣很相近,還因為他們都是懂道理而且講道理的人。所謂“懂道理”,就是知道什麽是對的,什麽是錯的,即便暫時不知道某事究竟是對是錯,但他們肯學習,肯向真理低頭,而所謂“講道理”,當然就是剛才說過的 LIVE BY PRINCIPLES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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