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園 (非公開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從此為你亂彈琴.癡人說夢逢知傻,有空為你胡亂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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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醉豚:純粹個人寫作

(2009-02-18 05:45:12) 下一個

古人把寫文章看作大事,著書立說被抬舉到很高的地位。即使是詩詞這樣的小玩意兒,也免不了仔細推敲。僧推月下門?僧敲月下門?我不覺得他們有什麽了不起的差別。一個作者憑直覺好幾分鍾還確定不下哪個詞更好,有兩種可能性:這兩個字的差別其實很小,或者作者不具備足夠的才情。一個字推敲幾天,一句話擰斷幾根胡須,那些著作等身的人得活幾百歲,又得長出多少根胡子呢?你自己為那幾個字煞費思量,難道普通讀者會願意比作者花更多的時間去思考?當然,特殊的讀者也是有的,比如超級粉絲,或者專門靠糟蹋作品混飯的文學理論研究者。文字被過分把玩的時候,它已經不屬於思想交流媒體,而成了一種接近於鼻煙壺、古董之類的玩物。

一旦文章被放在解剖台上解剖評比,以確定一個作者的曆史地位,寫作本身就失去了很多樂趣,寫作不是好玩的遊戲了,不是發泄的手段了。有些人要寫,是有東西要表達,不寫出來難受,正如一個內急的人不會考慮他大便的姿勢是否端莊儒雅。《圍城》裏有一個方老太爺,寫日記書信一本正經,那是要傳之後世的。研究胡適的朋友跟我說,胡適日記其實就是這樣的東西,寫出來就是為了傳世的,所以難免寫得認真而儒雅。我看魯迅和許廣平的《兩地書》,看來看去找不到低俗色情的調情文字,覺得挺納悶,後來想想可能是魯迅樹敵太多,唯恐情書也被敵人拿來當攻擊的靶子,有損他這個青年導師的戰士形象。

有一次在喝茶qq群裏,一位朋友跟我說:“老鴇,我認為寫時評最好的風格是冉雲飛風格的,大家都喜歡,影響力也很大,你那些嬉皮笑臉的不正經風格要是改一下,象冉匪那樣寫,一定會影響力大得多。”我的回答是:“難道我因為看到徐靜蕾林誌玲長得漂亮,大家都喜歡,我就因此按照她們的模樣去整容,甚至割掉雞巴做變性手術?”我也覺得冉匪的風格挺好,可是冉匪也不會因為我五官比他俊俏而去做整形手術吧?

一些時評作家發表在報刊上的文章和博客上的文章完全不同,在qq群和酒席上的聊天又是不一樣的風格。這種生活挺難受,人在不同角色之間不斷轉換挺累。比這更勞累的是政府官員,公開場合說一本正經的官腔,酒席上會跟小老百姓一樣罵罵咧咧,包廂裏也會摸摸小姐的大腿咪咪,床上也會跟AV男主角一樣進進出出氣喘籲籲汗流浹背。

我覺得既然我看AV的時候也想象自己跟男主角一樣低俗,寫文章的時候就應該聲明我就是那種人,免得人家以後當麵嗆你:“靠,真看不出你居然是這種人”。這樣被人質問的感覺很不好,比公開承認自己是個好色之徒要難受得多。即使從泡妞的角度來說,我也更願意做一個公開的好色之徒——這樣愛我的女人都是真實的,不是喜歡偽君子或沒有性趣的,我不會喜歡任何一個喜歡偽君子的女人,即使她喜歡我超過喜歡偽君子。

我喜歡純粹為個人寫作,就是寫文章的時候不要考慮到什麽啟蒙、啟迪、啟發之類的東西,但是還是被很多人誤讀為“啟發民智”,這是誤解。準確地說,我寫文章含有很多賣弄的成分,賣弄自己的智商才情,炫耀自己的思想,嘲弄別人的愚蠢。這不是什麽厚道的風格,本人沒有義務當青年導師,沒有義務厚道,沒有義務去啟蒙人民。我認為自己沒有責任尊重我的每一個讀者——如果你不喜歡我的風格,你可以不看我的文章,我為什麽要尊重那些不喜歡我的本色的人呢。

有時候我會嘲弄某些當權大腕,嘲弄獨裁權貴,在某些人看來我成了“民主鬥士”,這個更是誤解。我要鬥也是鬥自己不喜歡的東西,為自己的個人理念去鬥,不會為了別人的民主理念去鬥,即使我的某些觀念和那些“民主鬥士”一樣,那是純屬偶然,當我罵某些我討厭的“民主鬥士”的時候,很多“民主人士”馬上對我刮目相看,罵我是一個無恥小人。這本來就是誤解,我隻為自己的理念去抗爭,去鬥,而不是為了什麽“普世價值”去鬥,因為在我看來,我的個人價值當然比普世價值更重要。而普世價值這個東西,雖然偶爾有與我的價值觀相同,但是大多數情況下跟我的個人價值是矛盾的,偏偏網上很多人拿普世價值來壓我,我感到很不痛快,如果你們有能耐讓我覺得你們的普世價值好,足以改變我的個人價值觀,變得更像你們的普世價值,那是你們的能耐,否則是你們的無能。普世價值的信奉者真的就有共同的普世價值?我覺得有時候隻是他們彼此誤認罷了。

純粹為個人寫作,並不是說我就不媚俗。我有時候會寫一些大眾關注的話題,有時候故作驚人之語,我很乎眼球和點擊率,因為很高的點擊率和文章到處被轉貼讓我有一種洋洋自得的感覺,這種感覺真好,你可以認為我淺薄,但是我喜歡這種感覺。當然我也有不喜歡這種感覺的時候,尤其是躁狂抑鬱症發作到抑鬱期的時候,那時候覺得人生的一切都毫無價值,名聲地位死生榮辱跟死人的骨灰一樣微不足道。如果你跟我一樣,有天生的躁狂抑鬱症,你就會知道這是什麽感覺,跟那些完全正常的心理永遠健康的人說我可以把名聲地位事業金錢全部看得跟骨灰一樣,他們沒有體驗,隻會認為我在裝逼。

有時候我也裝逼,這不是我喜歡的,是為了對付那些喜歡裝逼的人騷擾。假裝自己懂很多,用google和維基百科偽裝成很有學問的樣子,那些人就閉嘴,否則他們就會說:XXX不懂經濟學,不懂哲學,不懂曆史,不懂文學,不懂政治學,不懂宗教,不懂AV,不懂……,然後他就覺得自己得勝了。其實我並不在乎別人認為我啥都不懂,我確實懂的很少,但是我不喜歡那些得意洋洋的裝逼犯,有時候我可以通過裝逼讓這些人產生挫敗的感覺,用裝逼對付裝逼,讓他嚐嚐被裝逼犯擊敗的感覺,這我感到很開心,僅此而已。

有人問我:“老鴇,你丫為何不用原名寫文章?”

我膽小,怕麻煩,怕騷擾,怕象拇姬錢烈憲那樣挨刀子,怕我的親友看到我離經叛道的言論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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