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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國際標準,中國貧困人口1.5億

(2009-01-07 05:45:30) 下一個
by  鞏勝利

     中國“絕對貧窮”不足786元有1479萬人口;“相對貧困”不超過1067元有4300萬人口;若是按聯合國人均不足1美元(年收入365美元、約合 2200—2400中元每一年計算)為貧困,那麽中國貧困人口則可能突破1.5億人口。經過30年的改革開放,中國貧富懸殊、依然被拉開巨大,2007年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馬明哲年薪高達6616萬元,而年不足每天1美元(年收入365美元,相當於中元年收入)則超過1.5億人口,2009年中國調整貧困統計國策。到2008年年終,中國國內生產總值將突破25萬億中元,外匯儲備總額超過2萬億美元。
     (博訊 boxun.com)

      若按世界銀行《國際比較計劃》報告數據顯示,中國經濟總量被打了個六折,人均GDP自然向下減了40%,這樣一來按“1美元/天”的國際標準,中國窮人將不是幾千萬,而是超億人口的窮人。2009年中國政府將取消現行“絕對貧困”人口與“相對貧困”人口的區分,但也沒有與國際社會、聯合國統計貧困數據相接軌。中國實行新扶貧標準後,中國的貧困人口將由目前1479萬增至4300多萬,“開發式扶貧”如何與農村生存保障有效銜接,成為“中國特色”最尖銳的一項社會問題。
    
      A、中國貧窮出現尖端
    
      前不久,世界銀行公布了旨在測量購買力平價(PPP)的《國際比較計劃》(ICP)報告,由於中國的PPP被下調,該報告認為中國的經濟總量被“高估了 40%”。因此該項研究認為,按新的PPP並根據1.25美元/天的國際標準估算,中國的貧困人口為2.04億,較之前估計的高出1.3億人口。與此同時,按這個新的統計方式,中國改革開放前期的貧困人口也相應增加了,而中國在扶貧方麵成績因此比原來想象的還要大:1990到2004年間,有4.07億中國人脫貧,而原來估計的隻有2.5億。真實地講,這些數字的變化,最終隻是經濟統計的“遊戲規則”改變而產生的結果,與真實生活中變化毫無關係。對於中國的國民來講即使貧困人口還是先前估計的7000、8000萬人,這仍是相當於一個歐洲大國的人口,中國的扶貧之路仍任艱巨而重道遠,中國人的貧富差距可能會進一步真實的加大。

      中國國務院扶貧辦官員確認,在即將到來的2009年,中國政府將啟用新的扶貧標準,取消現行“絕對貧困人口”與“相對貧困人口”的區分。至此,實行了近30年的中國貧困人口將由現由1479萬增至4300多萬人口。所謂貧困標準,是指在一定時間、空間和社會發展階段條件下,維持人們基本生存所必需消費的物品和服務的最低費用,也被稱為中國稱之“貧困線”。這個貧困線原於改革初期,凡是人均年收入低於該“貧困線”的人口才能被稱之為“貧困人口”,才能夠享受一定政策保護。

      B、新標準能解決老問題?

      在中國,有兩個貧困線,一是絕對貧困線,低於該標準的就是所謂“赤貧人口”;二是相對“貧困線”,指高於絕對貧困線、但收入依然較低的人口,所謂“低收入人口”。據中國國家統計局數據,2008年中國的絕對貧困線為人均年收入786元,“相對貧困線”為人均年收入786—1067元。由於中國早期製訂了非常低的貧困標準,使得中國的貧困人口規模看上去較小。但是,隨著生活成本的提高,該扶貧標準已顯得不合時宜,也遭到國際組織和社會學者的嚴重質疑。2008年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實行新的扶貧標準”。

      從2009年始,中國的絕對貧困標準和相對貧困標準將合二為一,將把現行低收入標準作為新的扶貧標準。但即是新標準年收入1067中元(約為150美元),與聯合國每天1美元的標準依然差距巨大。在世界銀行年度《發展報告》統計公告150多個國家中:年人均國民總收入不足150美元的國家,隻有最貧窮排在首位的布隆迪(100美元)、剛果金(120美元)等,而排在第3位的埃塞俄比亞、馬拉維都超過了160美元,中國的貧困標準顯然非常之低。據資料顯示,中國2009年將新扶貧標準在1067元基礎上,根據貧困地區的物價指數調整,有望調整為超過1100元。國務院扶貧辦統計,截至2007年底,人均年收入低於1067元的農村人口共有4320萬人。

      中國自1985年起啟動政府扶貧計劃,並把絕對貧困線確定為人均年收入200元以下,而低收入標準則定為201—399元,約占當時農民年人均收入的一半。隨後,根據農村物價指數的變化,貧困線每年都會微調。但這個貧困標準不失為全球之最。據《中國統計年鑒2008》顯示,1985年的中國的絕對貧困線為206元,1986年為213元,1987年為227 元。十年後的2007年,中國的絕對貧困線為785元,1067元則作為低收入群體的標準。據國務院扶貧辦數據,中國農村的絕對貧困人口從1978年的 2.5億,下降到2007年底的1479萬,占農村總人口的比重從1978年的30.7%下降到2007年的1.6%。與絕對貧困人口的大幅減少不同,20多年來中國貧困線的調整可謂“步履遲緩”。據了解,從1987年到2007年,中國的絕對貧困線提高額不足600元,而中國中央國有企業、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馬明哲2007年年薪高達6616萬元之最,最高與最低收入者相差高達1萬多倍。

      C、不同標準自欺欺人?

      中國的“貧困標準”低於每天1美元與國際通行“貧困”標準、差距巨大。實行新扶貧標準後,中國的貧困標準依然非常偏低。若按世界銀行每天人均1美元為貧困標準計算,那麽中國貧困人口可能超過1.5億左右,占中國總13億人口的近10%。

      因為貧困人口,中國中央財政每年都要撥出專項資金,於是數字當然越小就付出金錢更少。1986年,以上一年農民人均純收入低於150元為標準,中國選取了331個縣作為“國家級重點貧困縣”;1996年經過調整後,在全國確定了592個農民人均純收入低於400元的縣為“國家重點貧困縣”。21世紀以來,中國中央財政扶貧資金逐年增加,到2008年中央財政投入每年167億用於扶貧開發項目。

      事實上,扶貧和低保都是為了保障貧困公民的基本生活。目前負責農村低保的民政部和主管扶貧的國務院扶貧辦,正在研究、協商如何界定各自的扶助對象,並確保有效銜接。1997年9月,中國決定建立城鎮低保製度。但直到十年後的2007年,中國才決定在全國範圍建立農村低保製度,當年中央財政投入30億元,2008年該投入為90億元。截至2007年底,全國農村低保對象已達3451.9萬人。2007年,中國各級政府對城市低保的投入為27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投入160億元。這遠遠高於對農村低保的投入。由於中央對城鄉低保投入相差懸殊,也遭到學者和公眾的諸多批評。

      D、中國“扶貧”“低保”解決?

      按照經濟發展學理論,既然有了農村低保製度,就不應該再有所謂貧困人口。但是,由於中國政府體製改革嚴重滯後,“國民待遇”(指“城鎮人口”與“農村人口”的同等待遇)成“站起來” 的中國人幾乎是難以逾越的世紀大鴻溝,福利政策的製定和執行分散在不同政府部門,根源難以協調,這使得“扶貧”與“低保”對象存在眾多交叉又衝突重合。執行新的扶貧標準後,如何實現扶貧與低保的銜接,節省財政資源,成為決策者和公眾關注的重點。

      世界銀行公布了旨在測量購買力平價(PPP)的《國際比較計劃》(ICP),由於中國的PPP被下調,結果顯示中國的經濟總量被“高估了40%”。由於數據采集上的種種問題,這一估算的結果引起了不少爭議。此外,經濟總量被打了個六折,人均GDP自然也不能幸免,這樣一來按“1美元/天”的國際標準,中國的貧窮人口將比先前估計的多了多少也是各界關注的問題。

      最近,世行發展研究組的陳少華和拉瓦雷發表的研究報告《Chinais Poorer than we Thought,But No Less Successful in the Fight against Poverty》認為:在如何統計中國的貧窮人口的問題上,由於PPP使中國經濟總量“縮水”,有意見認為中國的貧窮人口將隨著人均GDP的下調而大幅增加。例如,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的凱德爾便認為按“1美元/天”的標準統計,中國的貧窮人口將有3億之多,較現時估計的七到八千萬多出3倍。陳少華和拉瓦雷的研究並不同意這種看法。一方麵,他們認為以1986年物價為基準的“1美元/天”的標準未有與時俱進,認為應該采取2005年基準的“1.25美元 /天”的新標準;另一方麵,由於中國的統計數據存在嚴重的偏差,ICP裏關於中國的PPP“高估了中國的生活成本”,但不管是“1美元”或是“1.25美元”,或是中國2009年自己規定實施的“1067中元”,中國窮人在加大、增多,這都是中國窮人近1億或達1.5億人口之巨。

      據聯合國 2008年最新公的有關中國最新人類發展報告稱,1985年,中國城鎮居民收入是占總人口60%的農村居民的1.9倍。截至2007年,這一數字擴大至 3.3倍,如果考慮到基本公共服務的不平等,甚至可達五至六倍。該報告稱,在2006年,中國最富有10%的城鎮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最貧窮10%家庭的九倍多。據亞洲發展銀行推算,自20世紀90年代初,三分之二亞洲發展中國家的基尼係數都有所增長,該係數被普遍用於衡量社會不平等狀態。如果收入完全平均分配,該係數為零;如果所有收入歸於一人,該係數則為一。中國的基尼係數在20世紀70年代曾為0.30左右,而到2005年已約達0.45,而2007、 2008年中國的基尼係數會繼續走高。

      有觀點認為“低保”與“扶貧”主要是區域性差異的,前者針對貧困地區和失業人口,後者對象主要以農村貧困戶為主。這兩項國策製度的銜接,有利於扶貧部門明確具體的扶貧對象。但中國長期以來製定的“貧困”標準太低,讓一些長期的貧困地區可能永遠也沒有發展致富的機會;中國扶貧主要是政府以財政資源,參與項目開發,使有能力的農民跳出貧困怪圈,而低保則主要是對老弱病殘等無勞動能力的人直接給予救濟,兩者瞄準的目標不同,有關部門應明確各自的責任。更有觀點認為:2008年末,中國中央政府4萬億、地方政府18萬億舉世大投資,將使中國“扶貧”與“低保”拉開更大的差距,而中國西部一些地方都在“脫貧”“扶貧”中苦苦掙紮,而持續“特殊政策”地區卻更加高收入高高在上。(作者係《國情內參》首席研究員)

      注:①、本文統計數字“元”,是指人民幣,作者稱之為“中元”,是與美元、歐元、日元、加元等等所有國家主權貨幣等同的一種國家貨幣。

      ②、“低收入國家”“高收入國家”所有數據來自曆屆《世界銀行年度發展報告》。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9/01/2009010717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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