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園 (非公開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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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寒:馮順橋頌

(2008-12-20 07:02:48) 下一個

記者昨天從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本月6日,該院對原浙江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辦公廳黨組書記馮順橋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馮順橋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財產計人民幣10萬元;其受賄款人民幣79.65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1993年至2006年,馮順橋在擔任上虞市市長、紹興市市長、紹興市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接受浙江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某的請托,先後為該企業及王某謀取利益,並收受王某人民幣共計35萬元。

  2002年底,紹興市各縣市(區)領導班子調整,時任上虞市某局局長的張某覬覦副市長一職,但年齡偏大、口碑不佳。時任紹興市委書記的馮順橋直接向市組織部門提出3條傾向性意見,使張某當上副市長。2003年至2005年春節前,馮順橋收受或通過其妻子收受張某所送現金人民幣、購物卡折合人民幣 44.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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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1993年到2006年,改革開放油水最多的13年裏,馮順橋身為一個富省的省政府秘書長,市委書記和市長,才受賄80萬,折合每年才受賄6萬,在中國,綜合馮順橋的做官時間和位置以及數額來看,馮順橋絕對算是一個清官。相比起貪汙幾千萬,基本追不回,最後判無期(相當於20年)的很多貪官來說,倒黴的他的犯罪性價比非常的低。

從他貪汙了80萬,被全部追回這點看來,馮順橋也是一個不喜歡揮霍的人。他沒有拿著80萬元中的40萬去疏通關係,導致最後事發,也說明他純樸,手生,不善此道。我代表我,歡迎他刑滿釋放以後在中國繼續做官,如果中國都是這樣13年才貪了80萬的好官,老百姓的生活一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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