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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課堂打架致死 老師冷觀繼續上課

(2008-07-12 05:02:04) 下一個
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08/0712/article_53532.html

“範跑跑”尚未謝幕,“楊不管”又已登場。事發安徽省長豐縣,兩名學生上課時打架導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課教師楊某某選擇站在三尺講台上充當“看客”,並不加以製止,而是繼續上課直至下課。
    
    目前,學校、楊老師和當事人家長達成了賠償20.5萬元的協議,楊老師已被停職。但據記者了解,當事學校半年前曾發生學生砍斷老師手指的血案,此事至今令學校老師心悸。有老師認為,除了管不住、不愛管之外,恐怕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不敢管。
    
    發生在安徽省長豐縣雙墩鎮吳店中學課堂上的學生打架致死事件,日前有了初步調查結果。
    
    據長豐縣公安局透露,通過屍體解剖,死者楊同學並無外傷,其死因是由潛在性疾病導致,因此初步排除機械性窒息死亡。他們分析,陳同學與楊同學打鬧隻是起到了誘因的作用,楊同學可能因為情緒激動而引發潛在性疾病,最終導致死亡。至於是何種潛在性病症產生了這樣的“威力”,警方表示還要等相關病理報告出來才能最終確定死因。
    
    由於這起打架事件發生在課堂上,授課老師對學生打架不聞不問,甚至在被打學生口吐白沫被同學送醫院搶救時,仍然“堅持”把課上完,使得這起事件引起軒然大波。被冠以“楊不管”稱呼的授課教師是否負有責任成為人們討論的焦點。 
    
    事件回放 
    
    學生打到死老師“堅持”上完課
    
    6月12日,吳店中學七年級二班上午的最後一堂課是地理。當課上到大概一半的時候,坐在第三排的陳某和楊某不知為什麽突然發生了爭執,隨後兩個人在課堂上當著正在上課的老師的麵打了起來,而且越打越凶。班上的所有學生都目睹了這一幕。
    
    “在老師沒有發話的情況下,坐在旁邊的四五個男同學趕緊過去拉架,將2人分開。”七二班一位學生說。
    
    “可是不一會兒,楊某突然頭部向後仰起,搭在後排同學的課桌上,同時全身顫抖、口吐白沫、臉部發白。”離楊某座位不遠的一位學生說,他和幾位同學以及陳某覺得楊某越來越不對勁,立即起身準備將楊某送到醫院。但此時楊某全身發軟,已經背不起來了。於是,他們幾位同學將楊某抬起來,送到學校附近的長豐縣第四人民醫院吳店分院……
    
    但是晚了,年僅14歲的他永遠離開了人世。
    
    學生在正在上課的課堂上死了,而且就在老師的眼皮底下,讓人難以想象。楊某的家人說,如果當時老師勸阻一下,如果老師及時將孩子送到醫院,孩子也許不會死。對於孩子的死,學校和老師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一位學生說,打架時,楊老師並沒有當即製止,其間說了一句“你們有勁的話,下課後到操場上打”。後來也沒有送被打學生前往醫院,而是繼續上課直至下課。
    
    “如果楊老師有什麽責任,學校絕不會袒護,一定會配合好司法機關調查處理。”吳店中學負責人說,“不過,目前可以肯定的是,楊老師並沒有第一時間護送孩子到醫院進行救治,而且也沒有向學校上報學生打架情況,是工作上的失職。”
    
    事情發生後,長豐縣、鄉兩級政府和教育部門多次召集雙方學生家長、楊老師和吳店中學負責人協商此事,並由長豐縣教育局、雙墩鎮政府出麵協調。6月27日,各方就此事達成了協議。根據這份協議,由陳某、授課教師楊某和學校承擔賠償費用共20.5萬元。 
    
    法律界人士 

    充當“看客”有違教師法
    
    據學校稱,目前已經暫停了楊老師的工作,讓其接受調查處理。楊老師則閉門謝客不接受采訪。
    
    安徽省教育廳師範教育處處長齊建平表示,學生在課堂上打架,老師確實有責任製止,以維持正常的課堂教學秩序,製止不了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就算製止不了,老師也應該及時向學校反映此事。
    
    網民的評論則更為尖銳,有人直斥楊老師“冷血”。聯係到此前的“範跑跑”事件,不少人認為,“楊不管”比“範跑跑”更為惡劣。
    
    法律界人士指出,選擇了教師職業,就是選擇了一種責任擔當,就要體現社會公認的職業道德。我國的教師法明確規定,教師要“關心、愛護全體學生”,要“製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和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也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是全體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當學生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老師無動於衷當冷漠的“看客”,這樣的學校如何能讓學生有安全感,這樣的老師,又如何能讓家長放心? 
    
    “不管”背後的隱情

    半年前曾發生學生砍老師血案
    
    不過,也有不少接受記者采訪的人表示,僅僅譴責楊老師是不夠的,我們更應該思考教育的大環境和大背景。
    
    據記者了解,就在半年前,同樣在吳店中學,發生了一起轟動全國的血案。一名姓劉的學生用菜刀砍斷了班主任的4個手指,原因竟是前一天下午該學生上學遲到後被老師批評。老師最後被鑒定為輕傷害,手指雖被植上,但部分功能已經喪失。該學生才15周歲,沒有承擔刑事責任。這件事雖然過去了半年,但至今仍讓老師們心悸。究竟該不該管學生?管到什麽程度?很多老師心中都沒有一個標準。
    
    據當地一些教師說,除了管不住、不愛管之外,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不敢管。
    
    有老師認為,現在國家的教育政策一邊倒地保護學生,學生、家長可以侮辱侵犯老師,但老師卻不敢懲戒學生,有時連正常的批評教育都無法開展。在權利保護上,學生有銅牆鐵壁,老師卻是一無所有,個別學生根本不把學校、老師放在眼裏。碰到極端惡劣的學生,老師不僅不能管,管了還要遭報複甚至危及生命。
    
    很多專家學者和一線教師都呼籲借鑒國際經驗,建立教育懲戒法規,實施師生公平保護。他們認為,“楊不管”事件的發生不是偶然,而是有其根源的。如果不從製度上、從機製上加以改變,單純靠對個體的譴責,是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 李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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