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園 (非公開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從此為你亂彈琴.癡人說夢逢知傻,有空為你胡亂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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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狐補充: 無良奇文賞析

(2008-06-28 06:09:45) 下一個
(來自牛博網)


補充按:《成都日報》
6.25.的無良報道《地震是毀房罪魁 幸存者應理性看未來》坐實了四川有關校舍倒塌“不報道,不問責,不追究。”的傳言。該文立意險惡,說理乖謬,行文無恥,意圖讓在學校垮塌中喪生的數以萬計的孩子,成為冤魂。特在此再次公之於眾,並將我的讀後點評以異色字附於每段之後,供明眼人辨正。

6.25.成都各大媒體通稿:地震是毀房罪魁 幸存者應理性看未來

稿件來源:成都日報           2008-6-25 5:00:52

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訊:

5·12”汶川特大地震震動了大半個中國,造成重災區不少房屋垮塌、損毀。針對這種現象,昨日上午,成都市社科院舉行“地震災害與房屋建築安全”研討會,邀請20餘位地震學、建築學、法學專家,對房屋損毀原因及相應的責任認定等問題進行專題研討。專家們認為,此次特大地震的巨大破壞力是損毀房屋的罪魁禍首,不能簡單地把房屋損毀原因歸咎於建築質量;劫後餘生的人們應該理性麵對地震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誰簡單地將房屋毀損的原因歸咎於建築質量?這篇邏輯混亂的奇文預設了這樣一個經不起質疑的虛假前提,其後麵再雄辯滔滔,可信度也隻能為零,其逃避責任的企圖倒是因此昭然若揭了。地震導致建築質量有問題的房屋更容易倒塌,這是一個淺顯的常識。不僅僅是劫後餘生的人們,而是所有有良知,願意擺事實講道理的人們,都有了解事情真相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權利。讓災民理性麵對遠不如讓有關部門理性處理來得重要,理性處理的方式很簡單,應該立即啟動法律程序,針對災區數億萬計的包括學校、醫院在內的倒塌房舍,進行單一個案的調查、追究、問責,並保證程序公開透明,才是上策。

  關鍵詞:破壞力

  專家觀點:地殼斷裂300公裏 破壞力大於1000顆廣島原子彈

5·12”汶川特大地震的破壞力究竟有多大?四川省建築設計院顧問、總工程師李琇形象地比喻說一個8.0級地震相當於1000顆廣島原子彈(每顆當量相當於2萬噸TNT)。而且,這次地震震源很淺,大約在地下10公裏左右,又發生在人口稠密地區,因此,地震及其引發的山體滑坡、滾石等次生災害產生了巨大破壞力,直接導致山河改觀、房倒屋塌,造成大量人員傷亡。

這是地震,不是核戰爭。用核彈來比喻,什麽意思?是死的人還不夠嗎?或者是死更多的人都可以歸咎於天災,而沒有人禍?這位建築設計院總工程師,避而不談建築標準和建築質量問題,顧左右而言他,其躲閃的姿態實在可憐。作為一個建築專業人士,他其實可以簡單的引用相關的建築抗震標準說明問題,既然他不幹,讓我這個門外漢來說吧。

根據《抗震減災法》擬定的《建築抗震設計規範》規定:按本規範進行抗震設計的建築,其抗震設防目標是:當遭受低於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響時,一般不受損壞或不需修理可繼續使用,當遭受相當於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地震影響時,可能損壞,經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繼續使用;當遭受高於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預估的罕遇地震影響時,不致倒塌或發生危及生命的嚴重破壞。

建築抗震標準,可簡單總結為: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垮

也就是說,抗震標準的製定是以“人不因建築倒塌致死”為前提的。

具體到這次地震,理性麵對房屋損毀和人員傷亡,也應該以此為前提,而不是地震的級別和烈度.

在成都理工大學深部地球物理研究所所長朱介壽教授看來,這次地震的震中在汶川,但引發龍門山中央斷裂帶汶川—北川—青川之間長約300公裏的地殼斷裂,並由此瞬間引發多點7級以上地震。如果把這些能量加起來,遠遠超過一次8.0級地震本身。

這位朱姓教授引用資料不知道是什麽時候的,眾說周知的事實是,震中在映秀,或者說在汶川縣映秀鎮。震中距離都江堰市比汶川縣城更近。汶川縣城倒塌的房屋不多,和汶川處於地震帶,建築設計抗震標準比較高有關,這樣更為嚴謹的表述和於建築質量有關的事實,被忽略了。地震上用烈度來說明其破壞性,而教授將一次地震割裂開來,說多點7級以上的地震加起來,能量比一次8級地震大,這不是廢話,就是居心叵測,企圖為逃避建築質量責任者提供借口。教授信口雌黃如此,夫複何言?

  關鍵詞:烈度

  專家觀點:烈度超8 重災區房倒屋塌難避免

5·12”汶川特大地震致使不少建築物損毀,中國建築西南設計研究院總工程師陳正祥說,這不僅由於此次地震震級大,而且烈度大。他說,此次地震造成的受災麵積高達10萬平方公裏,其中烈度在8度至11度的極重災區就有3萬多平方公裏,而受災區域內的建築物大多按7度設防,當麵臨遠遠高於其設防標準的地震破壞力時,房屋損毀在所難免。因此,設防標準低於地震烈度是建築物倒塌的主要原因,不能簡單認為倒塌的建築物一定存在質量問題。

這位陳正祥總工程師,你又在妄度人心了,誰簡單認為倒塌的建築物一定存在質量問題了?這樣的滑頭話,說起來也不感到羞恥?你也應該引用這句專業的設計規範才符合你的身份:“當遭受高於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預估的罕遇地震影響時,不致倒塌或發生危及生命的嚴重破壞。”

朱介壽在介紹成都地區的烈度時說,成都主城區震感強烈,是典型的6度地區,溫江地區的烈度高達7度左右,而都江堰、彭州地區距震中的直線距離隻有20多公裏,因此烈度高達8度至10度。成都地區的建築物按7度設防,但如果實際烈度超過8度,甚至高達9度、10度,建築物倒塌、損毀就是正常現象。

我的感覺是,談論地震,這位教授是一個專業二杆子;談論建築,不但外行,而且是跡近白癡。

  關鍵詞:震波

  專家觀點:同一區域房屋受損程度不一有多種因素

盡管此次汶川特大地震本身具有強大破壞力,但專家們在災區考察時也發現一些奇怪現象,比如在同一小區、同一地段的房屋損毀程度不一樣。比如近幾年修的新房子倒了,但相鄰的一些老房子沒倒,這又該如何解釋呢?專家認為,這是由於地震波的傳播方式及疊加效應、房屋地基及朝向等多種原因造成的。

這樣的看法很操蛋,比如我這樣沒有任何專業知識背景的人也可以以常識質問:難道是地震這個單一原因導致垮塌的嗎?這裏麵就沒有建築質量的因素了嗎?這難道不是將房屋倒塌的原因簡單的歸咎到地震?你有點專業職稱就可以簡單地指責災民簡單,這是隻許你放火,不許災民點燈!

  朱介壽說,由於汶川大地震瞬間引發了多點7級以上地震,來自不同震源地的震波在某個特定區域會產生疊加效應,如果建築物正好處於兩路震波交會處,其遭受的破壞力就很大,相反就會小一些。同時,雖然同處於一條街道、一個小區,但每一幢建築物的地基有細微差別,如果地基差一點,又遭遇強震波就會倒塌,反之受損也會輕一些。

陳正祥也表達了相似的看法。他說,地震波是波浪式傳播,波峰之間的距離大約是10,如果建築物正好處於波峰之上,特別是處於不同震源的波峰交會處之上,遭受的破壞力就大,相反就會小一些。其次,房屋自身的振動、地基條件與震波之間產生的共振現象,加上建築物本身的朝向、層數、使用功能、結構體係等多種因素,也會造成同一區域內的房屋受損程度不一,但由於人們對地震的認識還不足,具體原因還有待深入研究。

真是一場群醜亂舞的荒唐戲,“地震專家”大談建築地基,“建築專家”大談震波。談一點自己的專業會死啊!

  關鍵詞:質量

  專家觀點:廢墟取樣很難反映質量問題

  如果要弄清倒塌的房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能不能通過現場取樣進行分析鑒定呢?四川省建築科學研究院副院長、高級工程師高永昭說,這很難,甚至不可能。

高永昭認為,一般地講,在地震中倒塌的建築物遭受了3次破壞,第一次是地震引起的直接破壞,第二次是倒塌時造成再次破壞,第三次則是在搶險救援情況下搬動、敲砸造成的。多次破壞造成建築物結構部件混雜不清,比如倒塌的牆體難以確定是哪一層、哪一單元的,一塊磚頭也難以確定是哪個部位的,在這些情況下,對倒塌房屋的結構構件及材料的檢測鑒定難度極大,甚至不可能。

誰要從外觀認定房屋有無質量問題了?那些倒塌現場沒有鋼筋的預製板究竟能說明什麽問題?那些擅自增加樓層的校舍究竟能說明什麽問題?

  關鍵詞:證據

  專家觀點:判斷房屋有無質量問題 光憑外觀無法認定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周光權教授認為:“一幢建築,是由設計、修建、管理、使用等多個環節組成的,地震本身非常複雜,地震後房屋倒塌,如何認定房屋質量不過關,這同樣極為困難。一些上世紀7080年代修建的房屋,沒有設計圖、施工圖等原始證據,這種情況下,很難明確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如果連具體環節都不明確,相應的刑事程序根本無法啟動。一些較早修建的房子,連設計圖、施工圖都沒有,缺乏原始證據,也很難確定是否設計、施工有缺陷,難以明確責任。而在刑事訴訟中,舉證必須達到相當高的要求,證據必須確鑿充分。”

很難明確的就應該由國家賠償,因為是國家立法和管理缺位導致的沒有設計圖施工圖。

周光權說,一般人判定房屋質量有沒有問題,都是從外觀上來判斷,認為新修建的房子質量會好一些,外觀上看來損毀不嚴重會好一些。但法官、檢察官沒有權力來判斷房屋質量問題,這必須依賴於專家出具的房屋鑒定報告,還必須參考地震專家出具的有關地震破壞力的報告。地震釋放出巨大的破壞力,這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對房屋質量與垮塌之間關係的認定。比如說,甲把乙打成了輕傷,乙被送到醫院,當天晚上因醫院地震死亡,乙的死亡與甲的毆打行為是沒有因果關係的,乙是因地震而死的,因此不能把死亡原因推到甲身上,這並不合適。定罪需要充分的證據,這就是說,如果不能認定房屋倒塌與質量存在主要的、直接的關係,法院是不能輕易定罪的。

周光權眼中的一般人都是誰呢?他眼中的非法官非檢察官,看房屋質量難道跟挑水果一樣,隻看外表光鮮和新鮮?

  關鍵詞:因果關係

  專家觀點:多因一果無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著名刑法學專家、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興良強調,在犯罪構成上,行為一定要與結果存在因果關係。但當某種行為出現第三種外力時,外力會介入導致關係中斷,從而形成另一種關係。在地震中,房屋倒塌了,可能房屋存在質量問題,但沒有發生地震它不會倒塌。比如說,一座建築不符合要求,但之前一直正常使用,如果有犯罪分子使用炸藥,引爆後造成大樓垮塌人員傷亡。這種情況下,炸藥是垮塌的直接原因,單純質量問題不能導致大樓垮塌。但如果沒有爆炸,大樓依然垮塌,質量問題才是最直接的原因。因此,在遭遇特大地震時,質量問題隻是條件之一,而地震才是直接原因。

我確定我是在看一個不懂建築法規的刑法專家大談建築質量。他的比喻的意思是,建築要在沒有外力的作用下垮塌,才能追究質量問題。也就是說,一座建築物垮塌時,如果有風,測得風力是0.5級,那麽也是風吹導致建築物倒塌,而不是單一的質量問題。

陳興良認為,地震的巨大破壞力,可能讓一些房屋即使達到建設標準依然倒塌。即使房屋建設質量沒達到標準,在地震與房屋質量雙重原因下,如何認定房屋倒塌主要和質量有關成為難題。在這種多因一果的情況下,刑法規定的構成犯罪的必備條件——因果關係因地震發生斷裂,在不能確定房屋質量是房屋倒塌的主要原因時,無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建築防震設計規範》是不是在一定程度將多因約束為少因和單因了呢?不然這個規範有何用?既然在同一地方,與震波相向一致的房屋,垮塌和不倒並存,就難以排除在設計和施工環節有質量問題的嫌疑,單一個案徹查真那麽難嗎?忽悠誰呢?

  關鍵詞:心態

  專家觀點:幸存者應該理性對待地震和未來

  “5·12”汶川特大地震破壞力巨大,在地震中遭受損失,甚至喪失親人的人們應該如何麵對呢?朱介壽說,幸存者應該心懷慶幸,理性看待地震及其引發的各種損失,理性麵對未來,以積極的心態謀劃好今後的生活。

朱介壽說,此次地震受災麵積巨大,烈度在810度的地區就有3萬多平方公裏,受災人口上千萬。值得慶幸的是,盡管環境、建築、經濟嚴重受損,但相對整個受災人口而言,因災死亡、失蹤的人畢竟還是極少數。特別是成都的都江堰和彭州,與震中隻相距20多公裏,可以說絕大多數人都曾與死神擦肩而過,在這種情況下幸存下來,更應該理性麵對地震災害,重建美好家園,而不應該沉湎於悲痛,或者怨天尤人。

因災死亡、失蹤的人畢竟還是極少數”如果朱介壽真說了這樣的話,說這混蛋是一頭豬,也是對豬的侮辱。

成都傳媒集團記者 向朝陽 趙倩

兩個記者真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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