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園 (非公開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從此為你亂彈琴.癡人說夢逢知傻,有空為你胡亂碼.
個人資料
正文

豆腐渣處理定調:一個也不追究

(2008-06-26 07:29:03) 下一個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8/06/200806262232.shtml

昨天成都各大媒體通稿,顯然是成都市委宣傳部的安排。等於公開宣布一個也不問責,一個也不追究。死難者家屬再鬧就都是無理取鬧了。
    
    http://www.newssc.org/gb/Newssc/meiti/cdrb/yw/userobject10ai1415257.html
    
     “5·12”汶川特大地震震動了大半個中國,造成重災區不少房屋垮塌、損毀。針對這種現象,昨日上午,成都市社科院舉行“地震災害與房屋建築安全”研討會,邀請20餘位地震學、建築學、法學專家,對房屋損毀原因及相應的責任認定等問題進行專題研討。專家們認為,此次特大地震的巨大破壞力是損毀房屋的罪魁禍首,不能簡單地把房屋損毀原因歸咎於建築質量;劫後餘生的人們應該理性麵對地震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關鍵詞:破壞力
     
      專家觀點:地殼斷裂300公裏破壞力大於1000顆廣島原子彈
     
      “5·12”汶川特大地震的破壞力究竟有多大?四川省建築設計院顧問、總工程師李琇形象地比喻說一個8.0級地震相當於1000顆廣島原子彈(每顆當量相當於2萬噸TNT)。而且,這次地震震源很淺,大約在地下10公裏左右,又發生在人口稠密地區,因此,地震及其引發的山體滑坡、滾石等次生災害產生了巨大破壞力,直接導致山河改觀、房倒屋塌,造成大量人員傷亡。
     
      在成都理工大學深部地球物理研究所所長朱介壽教授看來,這次地震的震中在汶川,但引發龍門山中央斷裂帶汶川—北川—青川之間長約300公裏的地殼斷裂,並由此瞬間引發多點7級以上地震。如果把這些能量加起來,遠遠超過一次8.0級地震本身。
     
     
關鍵詞:烈度
     
      專家觀點:烈度超8度重災區房倒屋塌難避免
     
      “5·12”汶川特大地震致使不少建築物損毀,中國建築西南設計研究院總工程師陳正祥說,這不僅由於此次地震震級大,而且烈度大。他說,此次地震造成的受災麵積高達10萬平方公裏,其中烈度在8度至11度的極重災區就有3萬多平方公裏,而受災區域內的建築物大多按7度設防,當麵臨遠遠高於其設防標準的地震破壞力時,房屋損毀在所難免。因此,設防標準低於地震烈度是建築物倒塌的主要原因,不能簡單認為倒塌的建築物一定存在質量問題。
     
      朱介壽在介紹成都地區的烈度時說,成都主城區震感強烈,是典型的6度地區,溫江地區的烈度高達7度左右,而都江堰、彭州地區距震中的直線距離隻有20多公裏,因此烈度高達8度至10度。成都地區的建築物按7度設防,但如果實際烈度超過8度,甚至高達9度、10度,建築物倒塌、損毀就是正常現象。
     
     
關鍵詞:震波
     
      專家觀點:同一區域房屋受損程度不一有多種因素

     
      盡管此次汶川特大地震本身具有強大破壞力,但專家們在災區考察時也發現一些奇怪現象,比如在同一小區、同一地段的房屋損毀程度不一樣。比如近幾年修的新房子倒了,但相鄰的一些老房子沒倒,這又該如何解釋呢?專家認為,這是由於地震波的傳播方式及疊加效應、房屋地基及朝向等多種原因造成的。
     
      朱介壽說,由於汶川大地震瞬間引發了多點7級以上地震,來自不同震源地的震波在某個特定區域會產生疊加效應,如果建築物正好處於兩路震波交會處,其遭受的破壞力就很大,相反就會小一些。同時,雖然同處於一條街道、一個小區,但每一幢建築物的地基有細微差別,如果地基差一點,又遭遇強震波就會倒塌,反之受損也會輕一些。
     
      陳正祥也表達了相似的看法。他說,地震波是波浪式傳播,波峰之間的距離大約是10米,如果建築物正好處於波峰之上,特別是處於不同震源的波峰交會處之上,遭受的破壞力就大,相反就會小一些。其次,房屋自身的振動、地基條件與震波之間產生的共振現象,加上建築物本身的朝向、層數、使用功能、結構體係等多種因素,也會造成同一區域內的房屋受損程度不一,但由於人們對地震的認識還不足,具體原因還有待深入研究。
     
     
關鍵詞:質量
     
      專家觀點:廢墟取樣很難反映質量問題
     
      如果要弄清倒塌的房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能不能通過現場取樣進行分析鑒定呢?四川省建築科學研究院副院長、高級工程師高永昭說,這很難,甚至不可能。
     
      高永昭認為,一般地講,在地震中倒塌的建築物遭受了3次破壞,第一次是地震引起的直接破壞,第二次是倒塌時造成再次破壞,第三次則是在搶險救援情況下搬動、敲砸造成的。多次破壞造成建築物結構部件混雜不清,比如倒塌的牆體難以確定是哪一層、哪一單元的,一塊磚頭也難以確定是哪個部位的,在這些情況下,對倒塌房屋的結構構件及材料的檢測鑒定難度極大,甚至不可能。
     
     
關鍵詞:證據
     
      專家觀點:判斷房屋有無質量問題光憑外觀無法認定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周光權教授認為:“一幢建築,是由設計、修建、管理、使用等多個環節組成的,地震本身非常複雜,地震後房屋倒塌,如何認定房屋質量不過關,這同樣極為困難。一些上世紀70、80年代修建的房屋,沒有設計圖、施工圖等原始證據,這種情況下,很難明確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如果連具體環節都不明確,相應的刑事程序根本無法啟動。一些較早修建的房子,連設計圖、施工圖都沒有,缺乏原始證據,也很難確定是否設計、施工有缺陷,難以明確責任。而在刑事訴訟中,舉證必須達到相當高的要求,證據必須確鑿充分。”
     
      周光權說,一般人判定房屋質量有沒有問題,都是從外觀上來判斷,認為新修建的房子質量會好一些,外觀上看來損毀不嚴重會好一些。但法官、檢察官沒有權力來判斷房屋質量問題,這必須依賴於專家出具的房屋鑒定報告,還必須參考地震專家出具的有關地震破壞力的報告。地震釋放出巨大的破壞力,這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對房屋質量與垮塌之間關係的認定。比如說,甲把乙打成了輕傷,乙被送到醫院,當天晚上因醫院地震死亡,乙的死亡與甲的毆打行為是沒有因果關係的,乙是因地震而死的,因此不能把死亡原因推到甲身上,這並不合適。定罪需要充分的證據,這就是說,如果不能認定房屋倒塌與質量存在主要的、直接的關係,法院是不能輕易定罪的。
     
     
關鍵詞:因果關係
     
      專家觀點:多因一果無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著名刑法學專家、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興良強調,在犯罪構成上,行為一定要與結果存在因果關係。但當某種行為出現第三種外力時,外力會介入導致關係中斷,從而形成另一種關係。在地震中,房屋倒塌了,可能房屋存在質量問題,但沒有發生地震它不會倒塌。比如說,一座建築不符合要求,但之前一直正常使用,如果有犯罪分子使用炸藥,引爆後造成大樓垮塌人員傷亡。這種情況下,炸藥是垮塌的直接原因,單純質量問題不能導致大樓垮塌。但如果沒有爆炸,大樓依然垮塌,質量問題才是最直接的原因。因此,在遭遇特大地震時,質量問題隻是條件之一,而地震才是直接原因。
     
      陳興良認為,地震的巨大破壞力,可能讓一些房屋即使達到建設標準依然倒塌。即使房屋建設質量沒達到標準,在地震與房屋質量雙重原因下,如何認定房屋倒塌主要和質量有關成為難題。在這種多因一果的情況下,刑法規定的構成犯罪的必備條件——因果關係因地震發生斷裂,在不能確定房屋質量是房屋倒塌的主要原因時,無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關鍵詞:心態
     
      專家觀點:幸存者應該理性對待地震和未來
     
      “5·12”汶川特大地震破壞力巨大,在地震中遭受損失,甚至喪失親人的人們應該如何麵對呢?朱介壽說,幸存者應該心懷慶幸,理性看待地震及其引發的各種損失,理性麵對未來,以積極的心態謀劃好今後的生活。
     
      朱介壽說,此次地震受災麵積巨大,烈度在8—10度的地區就有3萬多平方公裏,受災人口上千萬。值得慶幸的是,盡管環境、建築、經濟嚴重受損,但相對整個受災人口而言,因災死亡、失蹤的人畢竟還是極少數。特別是成都的都江堰和彭州,與震中隻相距20多公裏,可以說絕大多數人都曾與死神擦肩而過,在這種情況下幸存下來,更應該理性麵對地震災害,重建美好家園,而不應該沉湎於悲痛,或者怨天尤人。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14)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