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園 (非公開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從此為你亂彈琴.癡人說夢逢知傻,有空為你胡亂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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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顏:關於各打五十板

(2007-02-20 07:17:20) 下一個

艾米在 << 艾園跟貼 TIPS>> 裏列舉了三類不受艾園歡迎的貼:

1 、各打五十大板的貼

2 、開道德法庭的貼

3 、評價艾米寫作方法的貼

這裏特請大家注意第三類,艾米隻說不歡迎評價她的寫作方法的貼,如果你要評價艾園別的寫手的寫作方法,不在此列,除非別的寫手自己說了不歡迎你評價她 / 他的寫作手法,那就最好別評。

有的寫手很喜歡別人評價她 / 他的寫作手法,覺得這樣有助於提高她 / 他的寫作,至少比沒人反應好,那你可以放開手腳評價她 / 他的寫作手法。但也要注意,別人隻說歡迎你評,沒說保證不反評,所以如果她 / 他反評你,請不要覺得上了當,或者責怪別人不接受意見。

開道德法庭的事,在艾米貼 << 不懂說將來 >> 時已經廣泛討論過,所以大家已經很清楚,現在基本沒見到這樣的貼了,看了 << 艾園跟貼 TIPS>> 也沒人對這條提出疑問。

現在大家最關心的是“各打五十板”這一類的貼,對此提了一些疑問,有的以為自己的貼被列為不受歡迎的貼了,有的擔心自己以後會無意當中跟了這類貼,還有的對此有不同看法,所以我在這裏更詳細地說明一下,以解除有些網友不必要的擔心:

1 、有人說, A 跟 B 在爭論,但是我既不同意 A ,又不同意 B ,我有第三種意見,難道我隻能 TAKE STAND ,不能發表我的意見?

這說明你誤解了 TAKE STAND 的意思。 TAKE STAND 隻是“表明立場”的意思,不是說你隻能 TAKE A 的 STAND ,或者 B 的 STAND 。你有第三種意見,也是一種 STAND ,你出來說明你那個 STAND ,就不叫“各打五十板”。

當然我想強調一句,那就是你在決定出來表明立場的時候,要先把爭論的起因和雙方交換的貼子仔細看一遍,再發貼表明自己的立場。如果看得不仔細,很可能會節外生枝,把事情複雜化,或者搞得爭論雙方或一方掉轉槍口,跟你爭論起來。

另外,既然你不是出來打板子的,隻是出來表明立場的,那就不要批評爭論雙方的觀點,直接說自己的觀點就行了,不然,就應該歸入打雙方板子一類,那就請參見下一條。

2 、有人說,我覺得 A 和 B 都有不對的地方,難道我不能指出他們不對的地方?

當然能指出。艾園不歡迎“各打五十大板”,但並沒說不歡迎“打 A 六十板,打 B 四十板”。“各打五十板”的含義是不問青紅皂白,不評誰對誰錯,一律打五十板,以求息事寧人。

既然你看得出兩方都有不對的地方,那就不是“不問青紅皂白”,你指出兩方不對的地方,就是 TAKE STAND ,也就不是“各打五十板”。

但是我提請你注意,有資格打雙方板子的人,一種是有地位,另一種是有道理。如果你兩者都不具備,就最好別出來打雙方板子。

先說有地位。

比如在一個家庭裏,兩兄弟鬧起來了,當媽的出來處理。哥哥說是弟弟先打的,弟弟說是哥哥先打的。這種事情,沒有外人在場,可能永遠都查不清究竟誰是誰非。於是當媽的隻好對雙方打板子,說哥哥“你是大的,應該讓著弟弟”,說弟弟“早就給你說了,如果哥哥打你,你就來告訴媽媽,你怎麽不聽呢?”

當媽的在家裏有這個地位,所以有資格打板子。不管被打的雙方服氣不服氣,也隻有服從。

但到艾園來的人,包括園主,誰都不具備這個資格,所以艾園不歡迎這類打板子的貼。

再說有道理。

我的建議是最好別想著打雙方板子。 A 跟 B 爭論,是他們的事,最清閑的辦法就是袖手旁觀,看戲不怕台高。如果你不願袖手旁觀,那麽你 TAKE STAND ,同意 A ,或者同意 B ,或者表明你的新觀點,那就請參見上麵一條。

如果你一定要出來打雙方板子,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己是不是有道理,爭論的雙方是不是有不對的地方,不對的地方在哪裏,然後再根據情況打他們板子,免得打錯了,惹出麻煩。下麵提供幾個 TIPS ,供有意打板子的人參考:

A 、由定義不同引起的爭論:

A1 、對客觀事物的定義有分歧

對這類事物,應該可以找到公認的、比較有權威的定義,那麽就引經據典來打板子。比如男人的內分泌,是個客觀存在,不是誰都可以說了算的;再如“嫖妓行徑”,在法律上是有明確定義的,也不是誰都可以說了算的。

一個經常因定義分歧引起的爭論,就是對“什麽是博克”的不同理解。有人認為博克是文學園地,所以要求艾園允許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有人認為在博克上貼,就是公開發表,就是邀請大家來看,也就是邀請大家來批,所以認為兩艾沒權力請讀者離開艾園;有人把博克當做公眾論壇,把博主當幹部,希望博主主持公道,一碗水端平;還有人把博克當商場,來博克的都是上帝,都是博主的衣食父母,要求博主把讀者當恩人,不能有半點不恭。

這些看法都是由於對“博克”的定義有分歧而引起的。博克是個比較新的事物,很多人不知道究竟該怎麽看待博克。但實際上對博克有比較權威的定義,網上就能找到。如果你要對因博克定義而起的爭論打板子,最好的辦法是找到比較權威的定義,證明上述理解都不正確。

當然你提供權威定義的時候,最好引用原文,指明出處。

A2 、對抽象事物的定義有分歧

有很多抽象事物,也是有社會公認的定義的,比如“道德”,就不是誰一個人說了算的。對另一些比較 PERSONAL 的抽象事物,比如“愛情”“幸福”等,常常沒有社會公認的定義,每個人可以有不同看法。

對這種爭論,我的建議是最好別插手,因為既然是很 PERSONAL 的,就很可能會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比如老康對安潔的感情算不算愛情,各人有各人的看法。那你就不應該打誰的板子,因為可能誰都沒錯。你可以提出你的定義,而且準備捍衛它,因為你既然說 A , B 兩方都不對, A , B 兩方都有可能反駁你。

B 、由邏輯不清引起的爭論:

對這類爭論,你可以幫忙指出邏輯上的漏洞,但不要糾纏於態度和動機。指出別人的邏輯錯誤,一定要自己先搞懂,不要急於打雙方板子。

比如有關“內分泌”的爭論, A 提出了一個有漏洞的大前題,而 B 不過是用一個 A 肯定不能接受的例子來說明 A 的說法有問題,這時候就最好不要出來把 A 和 B 各打幾板子,說“ A 那話對老康不禮貌,但 B 對 A 的父母也不禮貌,你們兩個都不對”,因為你這樣說,表明你沒看出問題的實質。

一個不禮貌的命題,是誰提出的,責任就在誰一方。比如“男人的內分泌是下三路的”,就是一個不禮貌的命題。如果是 B 提出的,而 B 又用 A 的父母做例子,那就是 B 在罵 A 的父母。但如果是 A 提出的,那不管他的動機是什麽,意圖是什麽,他都囊括了天下所有男人。如果 B 用 A 的父母做例子來反駁 A ,隻是指出 A 的邏輯錯誤。如果說罵了誰,也是 A 在罵人。

如果你這個時候出來分析 A , B 兩方的動機,就沒什麽幫助,因為你也無法證明誰是什麽動機。更何況動機不能代替邏輯,好的動機也必須以正確的邏輯來表達,否則就會適得其反。

有人說,不是所有符合三段論的話都可以出籠的。這話不錯,所以我們認為“下三路”的說法不該出籠,因為“下三路”的說法,雖然是個完整的三段論,可以從大前題小前題推出結論,但因為大前題本身就是錯的,而且是很刻毒的,所以艾園不歡迎。

知道一點三段論,有助於說話嚴謹,也有助於看出別人話裏的漏洞。但三段論不是邏輯學家強加於思維之上的,而是對人們思維的一種描繪。我們從小到大都在運用三段論認識世界,進行思維。關於這一點,我會在別的貼子裏詳細說明。

C 、對態度不好打板子

總的來說,艾園不鼓勵對說話人的態度打板子。正如一位網友說的那樣,在網上說話,你看不見我,我看不見你,你不知道我是笑著說的,還是繃著臉說的,你怎麽知道我態度好不好?

有人做過這樣一個實驗,讓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聲調說出 London bridge is falling down ,再讓聽眾描繪說話人的態度,結果聽眾聽出了幾十種態度,有驚訝的,有害怕的,還有幸災樂禍的,可說是應有盡有。這說明同樣的字句,由於語調、表情和手勢的不同,可以表達不同的感情和態度。

既然發在網上的貼子聽不見語調,也看不見說話者的表情和手勢,你就不能保證自己分析出來的態度是正確理解。

所以最好是針對貼子的內容打板子,而不要從帖子裏分析出說話者的態度,再來打板子。這也是艾米一再請幾位網友引用原文的原因,你找不到可以引用的原文,你就會認識到別人沒說那話。如果你是從某段話裏推測出來的,那就把那段話引用出來,再說你的分析。

你可以把話說得中肯一些,因為你也隻是在揣摩,並不能下結論,那就不要說成是結論。你可以問這個說話的人是不是這個意思,你也可以表明你的態度:“如果你的意思是 A ,那麽我認為。。。;如果你的意思是 B ,那麽我認為。。。”

這不是狡猾,也不僅是“會嚼”。說話中肯,表明看問題中肯,說話絕對,說明思想偏激。

對於所謂態度不好打的板子,一般都打在兩艾身上,說兩艾“過分了”“話說得太重了”等等。

打在我身上的,主要是說我對 LYDIA 的貼回應太多,“得理不讓人”“過了”等等。對於這類板子,我想用一個比喻來說明問題:

A 找到 B 的家裏來,往 B 身上潑了一桶油漆,僅用了五分鍾。 B 連續三天在家清洗身上的油漆,當然清洗的時候不忘提及這是 A 潑的油漆。但 B 既沒到 A 的家裏去報複,也潑 A 一桶油漆,也沒把從自己身上清洗下來的油漆反潑到 A 的身上。

那麽你有理由因為時間上的不對稱就指責 B 清洗得太久嗎?

或者你有理由因為 B 是個油漆師傅而 A 隻是一個油漆新人就指責 B “過了”嗎?

又或者你能因為 B 是 B 家的主人而 A 是朋友帶來的客人就認為 B 不該清洗三天嗎?

有人說,但我覺得 A 不是潑的油漆,而是一桶水。

是不是油漆不重要,即便是一桶水, B 也有權力清洗吧?更何況兜頭潑人一桶水還可能引起感冒,眼角發炎,等等等等,別人要進行一係列善後工作,你沒理由不讓人進行。

一句話,你打這種板子,對爭論毫無幫助,也毫無道理。

對艾米的態度打的板子,其實也沒什麽證據,就是一種感覺,主要是說她是個“名人”,她的博是“名博”,所以她說一句重二兩的話,就等於別人一句重二十兩的話。

這沒有什麽道理,第一她不是名人,即便是“名人”,在說話方麵也跟非名人是平等的;第二她從來不主動打人板子,隻是在你打她板子的時候,她用手擋了一下,把你的手震痛了, 你就不高興了,就用“名人”的標準來要求她,好像名人就該伸著屁股挨打,擋都不能擋一下一樣。

一句話,你不打誰板子,誰就不會出來擋你的板子,你也就不會被誰震痛。如果有人找上門來打你板子,你可以不吭聲,讓他打,你也可以反擊,那都是你的權力,但你不能用你的對待板子的方法來要求其它人,也不能指望你的不反擊就會使得別人也不反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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